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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用货币
蚌埠开埠后,市面上多使用银元、铜元、铜钱等金属币。民国3年(1914年)起,少量使用纸币(银元券)。民国17年国民政府中央银行设立后,推行以银元为兑换单位的纸钞,顿时纸币发行量大增。民国21年至23年,月平均发行纸币5万~8万银元,旺季每月为15万~18万银元。民国24年,国民政府颁布《新货币法令》,蚌埠成立法币推行办事处,各银行钱庄对银元只兑不付,由中央银行集中解缴。是年4月至民国26年6月,蚌埠收缴银币99.82万枚,白银12万两。民国25年,月平均发行纸币法币80万~100万元,旺季每月200万~250万元。
沦陷后,流通货币混杂,日本军用票、朝鲜老头票、日伪华兴券、中储券、法币、银元、铜元等均参与流通。民国30年,在蚌日伪银行发行中储券、联银券(伪华北临时政府中国联合准备银行发行的兑换券),并对原通用货币严厉封锁。
民国后期,法币恶性贬值。至民国37年8月,当局为挽救崩溃的经济,改为发行金圆券,以1:300万比率兑换法币。蚌埠为安徽省3个收兑区之一,自8月23日至11月20日,计兑进法币623.55亿元。但金圆券发行后瞬即贬值,发行时2元金圆券可兑银元一枚,到年底跌为950元方可兑一枚。
蚌埠解放初期,解放区华中币为本位币,但市面上多种货币夹杂流通,比率不一。一段时间内,金圆券上市看挺,银元主宰盐粮交易等活动。同时,金圆券和银元比价交替上升,华中币币值迭次下降,信用受挫。为巩固华中币本位币的地位和信用,市军管会先后下令停止金圆券和其它地方币的流通,并取缔银元交易。至建国后1949年11月,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人民币为唯一合法的流通货币,市场上其它货币退出流通。
建国前后,蚌埠市面上通用过的货币有30多种,主要包括:铜钱亦称制钱,是蚌埠流通最早的金属货币,沿用至民国初期。铜钱500文为一吊,1000文为一串(一大吊),1串兑1枚银元。民国7年前后,铜钱停止使用。停止使用前夕,一枚银元可调换铜钱一串一至一串三。
铜元亦称铜板,清末起在蚌使用。面值有当十文(单铜元)和当二十文(双铜元)两种。民国3年《国币条例》规定铜元为辅币后,市面上流通的有二分、一分、五厘、二厘、一厘五等数种。民国25年新铜元发行,面值有半分、一分、三分3种。各省所铸当五十文、当一百文、当二百文等劣质铜元,亦常见使用。民国34年前后,铜元退市。
银元解放前在市面上流通,解放初仍有暗市。种类达十几种,以龙洋(清币)、袁洋(大头)居多,其次是船洋、孙洋、本洋、鹰洋、站洋等。鲁、川、云、贵及安徽省等地方杂币在市面上打折使用。
中华银行券属纸币,民国元年由安徽中华银行发行,分银元纸币、铜元纸币两种。民国3年该行停业,中华银行券由中国银行蚌埠支行兑进。
银元券即银元兑换券(纸币),民国3年始见。民国前期在市面上流通的,有中央、中国、交通、四明、通商、垦业、实业、兴业、中南、上海、广东等十几家银行发行的银元券以及花旗、麦加利、华比、有利等外国银元券,面值有一元、五元、十元3种,与银元同时使用。
倪氏纪念币(银币)民国9年,军阀倪嗣冲曾铸造此种纪念币,正面铸倪武装肖像,背面有“纪念”二字,分一元、五角、二角、一角4种。名曰纪念币,市面上也可流通。
殖边币民国10年,由安徽殖边银行发行,在蚌少量使用。民国11年该行倒闭,中国银行在蚌行兑进殖边币9760元。
大通票民国15年,由在蚌大通炭厂经商会印制,属变相货币。流通使用时限于购煤炭找零,并有委托兑换钱庄。面值分一角、二角、半元、一元4种。
蚌埠临时流通券属变相货币。民国16年直鲁联军占据蚌埠后,安徽财政厅厅长陈子衡、蚌埠商会会长高蔚轩及张培秋等人为应付军需筹款,于5月发行该券,预定限额为20万元,票面有一角、二角、五角3种。该券无专门兑换行庄,无发行基金,起初尚能八九折抵回,流通不到两个月,即贬为倒八折以上。直鲁联军溃退后,商会将临时流通券集中焚毁。
军用票曾两度使用。民国16年1月直鲁联军到蚌,强行规定使用该军军用票,但既无兑换机关,又无法定面值。持票赴沪宁购货,一律拒收,引起市面恐慌。民国27年,日军在蚌再度推行军用手票,规定打电报、买火车票一律使用。民国29年4月,军用票与法币比价为1比2.1,民国31年2月调为1比4,同年4月3日该军用票停止使用,时比价为1比7.5。
关金券民国20年5月,由国民政府发行的海关金单位兑换券(简称关金券)在市面上流通。蚌埠沦陷后的民国31年,该券停止流通,至抗日战争胜利后恢复使用。1元关金券折合法币20元。民国37年8月,该券与法币同时终止流通。
法币民国24年,国民政府实行《新货币法令》后,规定中央、中国、交通三家银行所发行的纸票为法币,与银元等值。稍后,农民银行也发行法币。民国31年6月起,法币在蚌不准使用,战后复用。民国后期,只有中央银行在蚌行一家发行法币。战后与战前相比,法币币值贬为百万分之八。民国37年8月20日,法币在蚌终止流通。
华兴券系华兴商业银行发行的纸钞,民国28年后在蚌埠市面上使用,与法币等值。民国30年4月,该券停止流通。
伪中央储备券系民国30年4月由汪伪中央储备银行所发行的纸钞。民国31年5月3日,伪中储券与法币兑换比率为0.75比1,同月23日调为1比0.6,同月25日调为1比0.5。6月1日起,在蚌埠市面上全部取代法币流通。战后,中央银行挂牌限期兑换该券,与法币比价是200比1。
金圆券民国37年8月20日起在蚌流通,与法币兑换比率为1比300万,与银元兑换比率为2比1,与美金兑换比率为3比1。临近解放时,金圆券与银元比价为950比1。民国38年初蚌埠解放,1月21日市军管会通告,金圆券与华中币兑换比率为4比100。2月10日起,宣布金圆券停止流通。
老区地方币蚌埠解放时,华中币、北海币、中州币等老解放区的地方币在蚌流通。华中币定为合法通货,与北海币等值流通。中州币与华中币比价是50比1。民国38年2月13日起,中州币停止流通。建国后1949年11月,北海币与华中币也同时停止流通。
人民币中国人民银行发行。民国38年1月蚌埠解放,即开始在市面上流通,与华中币、北海币比率为1比100。建国后1949年11月定为合法通货。1955年3月1日新版人民币发行,与老版人民币兑换比价为1比10000,6月10日兑换完毕。此后一直使用新人民币,分主币、辅币两种。新币主币有一元、二元、五元、十元等种类,辅币有一分、二分、五分、一角、二角、五角6种。1957年12月,一分、二分、五分3种铝质硬分币开始在市面上与纸分币混合流通。1980年4月,面额为一角、二角、五角的铜质辅币和一元的镍币在市面上流通。1984年10月,中国人民银行发行铜镍合金纪念币,面额为一元,分“开国大典”、“祖国万岁”、“民族大团结”3种版面,投放后一部分在市场流通,一部分为群众收藏。
二、货币调拨发行
民国前期,蚌埠各家银行未设专门货币发行机构,其营运现金均由总、分行调拨。沦陷时期,伪中央储备银行在蚌设货币发行保管支库,为日军对华掠夺政策服务,其从总行调入领用的伪中储券,由民国31年(1942年)的9500万元直线上升到33年的23.5亿元。民国后期,中央银行行使货币发行权,蚌埠各行、庄所需现金由中央银行负责统一调拨供应,其常备库现金随通货膨胀的加剧而急剧扩大。常备库现金,民国35年为3.1亿元法币,民国36年增为63亿元,民国37年增为1269亿元,3年增加414.4倍。
民国38年初蚌埠解放,4月华中银行江淮分行办理金库业务,担负江淮地区各县银行、随军前特银行等所需货币的供应及调拨任务。建国后1950年3月,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在皖北设发行库蚌埠分库,1951年1月改为支库,业务范围包括蚌埠、滁县、凤阳、炳辉(天长)、全椒、泗县、盱眙、灵璧、砀山、永城等17个市县,业务量较大。1955年新版人民币发行后,由于业务范围调整,业务量逐渐减少,至1984年,只在市人民银行出纳科配备两名发行库保管员。1985年,市人民银行行使中央银行职能,成立货币发行科,负责发行库业务,为省和华东地区重点发行基金保管库之一。
三、货币投放回笼
蚌埠开埠后,商品大进大出,各家银行营运现金调入多,调出少;放款多,存款少;汇入多,汇出少,货币投放远远超出货币回笼。此种情况延续到解放初期。1949年到1950年期间,全市货币净投放2544万元(折成新版人民币,下同)。
1951年后,蚌埠工业品销售增长,货币大量流进,开始由货币净投放变为货币净回笼,并一直延续。1953年至1985年,总计投放货币484208万元,年平均投放14673万元;总计回笼570890万元,年平均回笼17300万元。进入80年代以来,工农业产品销售更旺,货币回笼量更多。1985年与1979年相比,投放量增长2.3倍,回笼量则增长5.9倍。
货币支付建国初期国家财政困难,物资缺乏,依靠增发货币弥补财政缺口,蚌埠市面上货币投放过多,导致1949年底之后的50余天,物价上涨2.65倍,货币贬值79.3%。1950年底,为遏制通货膨胀,市人民银行对信贷投放进行控制,紧缩市场银根,到1951年6月,货币流量由233万元降为35.7万元,市场物价和币值趋于稳定。1958年开始“大跃进”,各项基本建设竞相“上马”,至1959年有700多个项目同时施工,又使信贷投放和现金支出大幅度上升。1957年全市工业贷款530万元,1958年增为2488万元,1959年增为5797万元,1960年猛增至8909万元,3年上升15.8倍;全市工资支出,亦由1957年的2493万元增为1960年的4669.4万元。同期,市场货币流量相应由60万元增为134万元;市场货币流量与商品库存量的比率由56比27下降为13比23。1961年开始对国民经济进行调整,1962年的工业贷款比1960年下降78.7%,现金投放减少33%,及时扭转了通货膨胀局面。“六五”时期,生产发展速度加快,现金流通范围扩大,现金投放由1980年的2.42亿元上升到1985年的6.31亿元,同期市场货币流量亦由1181万元上升到21146万元。1985年,在货币支付中,工资性支付占49.4%,储蓄支付占19.8%,余为采购收购性支付和其他支付。
货币收入1951年起,货币收入除少数年份环比下降外,大多数年份随工农业生产和商业贸易的发展及人民储蓄存款的增多,呈增长态势。1954年全年现金收入5024万元,1959年突破1亿元,达11314万元。1961年因经济收缩,货币收入降为9276万元,1963年降为8597万元。70年代后,货币收入均逐年上升,1979年突破2亿元,达21237万元。进入80年代,增长比例更高,平均每年增加近1亿元。1985年收入现金78042万元,是1954年的15.5倍。其中,商业销售收入占66.5%,储蓄存款收入占19.8%,服务事业收入占7.7%,其他收入占6%。
蚌埠市解放后历年现金收入、支付统计表单位:新版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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