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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年底,濉溪县新安乡开始了社会保障的实施工作,被列为国家级试点单位。农村养老保险以一定范围的全体社会成员为对象,在其年老丧失劳动能力时,由国家和社会给予基本生活保障的制度。投保对象为不享受国家供应商品粮的农村人口,投保年龄以参加劳动并获得收入的年龄为起点,以进入老年年龄为终点,一般为20至60周岁。月缴费标准设2元、4元、6元、8元、10元、12元、14元、16元、18元、20元10个档次。
新安乡的经济发展1986年达到中等地区偏上水平。根据中等型乡级经济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新安乡关于开展社会保障工作的决定》、《新安乡社会保障试行办法》等法规性文件。在全乡范围内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了以社会保险为主的社会保障工作,由集体、个人按比例支付和交纳保障基金,开展了“两个四”的保障项目,4项保险:养老保险、医疗合作保险、自然灾害保险、劳动保险;4个服务: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服务、社区服务。设置了3个层次、3会1室、4组10中心的乡级社区型社会保障机构。3个层次是:乡为社会保障工作委员会,村为社会保障工作小组,村民小组(厂)为社会保障员。3会1室是:社会保障工作委员会,社会保障基金会,社区服务协会,社会保障工作办公室。4组10中心是:社会保险组、社会救济组、社会福利组、优抚工作组,老年人服务中心、医疗保健服务中心、伤残人服务中心、扶贫济困服务中心、教育保障服务中心、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文娱活动服务中心、法制宣传服务中心、红白事服务中心。新安乡社会保障办法是淮北市农村社会保障的第一个模式,新安方案符合新安乡的特点,符合当地群众意愿,较好地处理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之间的关系。
1992年,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在淮北市全面展开。6月28日,市政府成立了淮北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委员会。至8月底,区、县都先后成立了管理委员会或领导小组,设立了办公室,其所属各乡镇也都成立了组织机构。
1992年9月,民政局印发《给农民朋友的一封信》7000份,《知识问答》7000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手册》3000本,《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材料汇编》500套,标语口号3000份,编印《淮北民政》5期农村养老保险专辑,约3万字。并在市电视台、广播电台、《淮北日报》开辟了专题栏目,广泛宣传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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