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日期:

目录

工业用电
始于1956年,河东安徽省磷肥厂建成投产用电,县城1户私人2马力弹花机动力用电,当年用电量为111.2万度,占全县总用电量的94.9%。
1957年后,县面粉加工厂、锅碗厂、山金家煤矿、铁器社、“五一”木业社、砖瓦厂等单位相继建成用电。1958年大炼钢铁时,工业用电随之上升,到1963年工业用电为276.9万度,比1956年增长1倍多。1964年至1966年,工业用电变化不大,此后到1970年间,因受“文化大革命”的影响,大部分工业企业停产闹革命,工业用电下降。
1971年后,县化肥厂、酒厂、塑料厂、棉织厂、自来水厂、磷矿等单位相继建成投产或扩大生产能力,使工业用电量逐年增长。1985年,工业用电量达4021.8万度,占全县用电量的59.55%,比1956年增长近37倍。
农业用电
农村用电起步较晚。1958年仅供大山公社照明,用电范围小,用电量少,无统计数据。
1960年,毛集电力排灌站建成使用,此为县农业生产用电的开端。到1963年,农业年用电量为2.9万度。此后由于农村经济发展缓慢,农业用电亦增长缓慢。“文化大革命”开始后,为了发展有线广播事业,农村人民公社从柴油机发电,逐步转变为电网供电。1971年后农村电力排灌站发展,使农业年用电量大幅度增长,到1974年达719万度,占全县用电量的25.74%。1975年至1978年间,农副产品加工业逐步兴起,使农业用电量增长较快,1978年农业用电量为1554万度。
1978年后,农副产品加工、社办工业得到普遍发展,加之农村逐步使用电灯照明,家用电器也开始进入农民家庭,使农业用电量增长很快。至1985年底,农业用电量达2402万度,占全县用电量的35.56%,比1974年增长3倍。
生活用电
凤台县生活照明用电始于1956年4月,由省送电队用木杆架设一条自黄土山变电所至凤台县城的6千伏配电线路,跨淮河处木塔高55米。县城共装两台配电变压器,一台50千伏安,装在人民路百货商场门口,供县政府、县直机关、部分商店照明用电;另一台50千伏安装在凤台一中院内,供照明用电。1960年毛集建成电力排灌站以后,附近农民才逐步开始生活照明用电。1968年后,民用照明用电增多,至1974年,全县生活用电量为73万度。1978年,全县生活用量达114万度,其中农村照明为60万度。1978年以后,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家用电器逐渐增多,电风扇、电视机、电冰箱、电炊具等逐步进入居民家庭,使生活用电量上升很快,1985年,生活用量为456万度,占全县用电量的6.75%,比1974年增长6.2倍。
凤台供电地区用电分类统计表
上一篇:第一节 设施
下一篇:第三节 管理
平台声明

平台收录的姓氏家族文化资料、名人介绍,各地方志文献,历史文献、农业科技、公共特产、旅游等相关文章信息、图片均来自历史文献资料、用户提供以及网络采集。如有侵权或争议,请将所属内容正确修改方案及版权归属证明等相关资料发送至平台邮箱zuxun100@163.com。平台客服在证实确切情况后第一时间修改、纠正或移除所争议的文章链接。

族讯首页

姓氏文化

家谱搜索

个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