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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种育苗
30~40年代肥西山区农户有经营林木苗种,焦婆、兴隆、三合、聚星等乡多育松苗,畦宽1.5尺、长6~8尺,售价大米6斗。馆驿乡多育果苗,以王牌坊著名,有桃、梨、柿等果种,大白桃为特产,销县外潜山、太湖、庐江以至皖南、江西等地。
1950年,国营紫蓬山林场育苗36亩。为支援乡村绿化荒山,1953~1954年林场在三合、新合、聚星等乡与村、组(互助组)合作育苗12亩,林场无偿供应种子,辅导技术,村、组出地出工,自育自用,所育马尾松97%符合规格,平均亩产21万株,造林成活率高,经济、方便,群众满意。
1953~1957年,国营苗圃产苗1200万株,供应本县造林3万多亩,支援合肥市女贞、白杨、法梧等观赏苗木500多万株和津浦铁路马尾松100万株。
1956年县人民委员会要求农业社以万分之五耕地育苗。农业社实行包工包产,每亩小粒种子包工92个,中粒种子包工27个,当年参加农业分配,并为社队培训林业技术人员1300人。当年社队建苗圃119处,育苗507亩,超过国营林场的生产量,改变国营育苗为主为国营、集体并举育苗的局面。
1958年,省交通厅在官亭建成马河湾苗圃,供应公路绿化苗木。
1961年,全县组织104个采种专业队400多人,采各种林木条种育苗1066亩,产苗800多万株,社队苗木自给有余。1966年全县有3000多个生产队育苗2144亩,产苗5000多万株,大量余苗销售外县。后“文革”干扰,1969年全县育苗面积降至200亩。
1971年起,县狠抓杉木林基地建设和四旁植树,全县育苗面积逐年增长。1972年从河南省购进泡桐根450万棵,繁育泡桐1500亩。连续四年又引进杉木种5000多公斤,县苗圃探索不需遮荫的全光育杉法成功,推广到社队,集体育杉苗1130亩,产苗9000多万株。1974年国营林场引进美国火炬松、湿地松,育苗8000株,造林66亩,生长胜过乡土松类。聚星公社试育毛竹种子成功,两年生苗高1米,为肥西生产毛竹开出新路。1977年全县育苗面积达2000多亩。
1979年集体苗圃实行承包。1980年个体育苗户复兴,1981年国家扶持育苗户育苗602亩,每亩支持无息贷款马尾松60~70元,泡桐30元,白榆3元。在馆驿、芮店两乡分别出现户户育苗的张老郢、吴山洼两个生产队。
1982年植树种花,美化环境的社会风气形成。县林业局在上派城关设立花木公司,置地9亩育多种花木作经营窗口。1983年全县50多花木专业户,育花木200亩,产苗770万株,新仓乡花木专业户张书存育桂花、梅花、茉莉、广玉兰等花木6亩,全年收入2.7万元,为省“两户一体”先进代表。烧脉乡花师周焘,示范生产花木,开门传艺,受到县、市表彰。1984年馆驿、农兴、烧脉、肥光、新仓等乡的花木公司为育苗户推销苗木价值14.8万元。国营县罗坝圩苗圃转向花木生产后,开辟荒园,繁殖雪松、龙柏、广玉兰、桃、梅、桂、月季等花木200多种,并研究解决了桂花、腊梅、五针松、白兰等花木多季嫁接和成活率低的技术难题,收入剧增。
肥西自50年代后,从县外采调松、柏、杉、茶、榆、栗、核桃等多种苗种,育苗不懈,现已成为余苗县,苗木外销,长安乡的桑,农兴乡的桂花,馆驿乡的花木、果,已负盛名,畅销各地。1985年全县育苗3908亩,其中国营苗圃232亩,其余为个体、集体或机关单位经营。
二、植树
解放前多零星栽植柿、枣、椿、榆、柳、槐、竹、桑等乡土树种,地主庄园和祠堂庙宇多植观赏花木。50年代后人民政府把植树造林列为生产任务,号召全民植树,至1975年全县累计植树4761万株,据1976年森林资源清查,实存1818万株,保存率38.2%。1980年后,农村经济好转,普遍改善住房结构,用材量大,择伐较多,1985年实存1500万株,保存率为1950年以来累计植树数的17.7%。珍树名花和葡萄果类在80年代陆续进入普通人家。
渠旁植树,1964年采取国家出苗,社队栽管,二八分成办法,沿淠河总干渠栽植槐、杨400多万株,随着渠道伸引,连续在各级渠道栽槐、椿、杉、榆、杨近千万株。60年代后期总干渠两岸岗岭槐林郁闭,对护堤防淤起了重要作用。70年代后期盗伐风起,毁林210万株。1980年夏在总干渠和潜南干渠直播紫穗槐种1000多公斤,植树20多万株。
路旁植树,1952年在合安、合六两公路栽杨树2.8万株,后不断栽植。1959年的“共产风”,1960年搞的大树搬“家”,1969年的偷砍滥伐,破坏了路旁绿化,至1970年累计栽树不下百万株,但是实存无几。1971年后实行路段和社队联合管养,三七分成,在合安、合六公路分双行、四行栽杨、椿、柏等树种7万余株,始见成效。1980年全县绿化公路、机耕路计长9500公里,一般在路边实行一里一棚,专人看管。执行“毁1(株)、赔3(株)、罚5(元)”的制度。1984年合六公路为省重点绿化工程,植树节期间,县领导带领县直干部和沿路区、乡干部群众,按照“大穴、大苗、大肥、大水”的栽植质量要求,在78公里的行道上栽法梧、国外松1.3万多株。1985年又检查补植0.63万株,完成合六公路林木更新改造任务。
上派城关从1982年起,每年春县直单位带头,全民动员参加义务植树突击活动。肥西师范和肥西供电局已创造了常年绿满庭院,四季花映眼帘的文明环境。1984年、1985年连续被评为县、市绿化先进单位。
三、造林
1950年国营紫蓬山林场直播油桐1360亩,与乡村合作造林909亩,为肥西成片造林之始。1951年在大潜山、土山、大蜀山造油桐、松、栎混交林2万多亩,因栎籽虫害严重,造林未成。1953~1955年林场无偿供苗支持群众互助造林5万亩。1954年冬低温,5600亩油桐冻死。1956年中央发出12年绿化祖国的号召,县各级成立绿化委员会,全民动员,参加造林,聚星乡在大年初一动员29人到10公里外的国营林场担回60万棵松苗,两天造林1000多亩,全县青少年、妇女义务造林200亩,有的命名为“青年林”、“少年林”、“妇女林”等。由于动员面大,缺乏技术指导,栽植粗放,在全县所造的松林中成活率仅50%。1957年社队造林采取定额包工,按成活率计工付酬,一般成活率90%。本年秋,紫蓬乡黄大山确定为省南竹北移的试栽点,由县苗圃负责技术指导,移栽20亩,成活率达94%,试栽成功。
1958年,县提出“一年绿化四旁,三年绿化肥西”的号召。当年实际造林3000多亩,夸报17万亩。七十埠、肥光、红旗、烟墩等4个公社分配栽毛竹120亩,母竹从外地引进,转运期长50天,盘根宿土少,失水严重,仅七十埠公社成活1棵,余皆枯死。两年“大办钢铁”、“大搞工具改革”,砍伐成材林3.36万亩,占成材林总面积87%。1960~1961年,公社林场有的下放,有的解体,林权混乱,加上“共产风”后群众偷砍滥伐,林业受到严重破坏,有林地比1957年减少1.1万多亩。社队林场由原238个减少到32个。新造的果木林,大多退园还农。
1962~1966年,落实山区公社39个大队300多个生产队的山林权属。社队林场恢复到116个。支持林业贷款,奖励生产化肥、棉布票证。新建聚星区,加强农兴、山口、聚星、潜山、井王、沈店等6个山区公社的林业管理。1965年实有林地面积由1962年7万多增加到10万多亩,其中营造以油桐为主的经济林1.09万亩,为历年发展经济林的最好阶段。
1966~1971年,“文革”冲击,林业场、站瘫痪,护林组织解散,国营林场被偷伐杉、松、竹、杂树3万多株,被偷抢油果5.5万公斤。民营林乱砍滥伐也很严重。
1972年县规划在山丘建杉木林基地7万亩,当年组织社队去湖北广济学习栽杉经验。1973年花岗公社竹园、聚星公社高塘、将军公社李岗等3个大队以深沟吊槽、大穴移栽的方法造杉木林160亩。1974年扩栽到102个大队,馆驿、农兴、花岗等地施肥栽杉,为肥西群众带肥营造用材林的典型。1976年发现在黄泥岗上的幼杉林针叶黄化,英雄、高塘大队针对杉树适应湿润、肥沃的特性,在病株旁开槽套种绿肥,采取压青增肥,补偿生态的办法,使病株返青,5年生的杉树平均高4.5米,地径110厘米,为丘陵栽杉攻克了成材关。1976年全县造杉木林45601亩。1985年观察立地条件和抚育管理好的元通山和聚星夏老庄12年生的杉木林,树高7~9米,胸径120厘米。林地粘土板结又缺乏管理的根蘖丛生,主干萎缩,针叶黄化,形成小老树,此类约2万亩,分布在农兴、烧脉、山南、长岗等乡一带岗丘。
1975年试栽火炬松、湿地松成功,其耐旱、耐瘠与马尾松相似,而且生长快,在丘陵区造林中取代了杉树。1985年两松面积8815亩。
1979年国家扶持营造经济林,按成活率每亩补助粮食20公斤,分树种每亩补助经费5~14元,1985年累计补助经费49.57万元。
1982年后,各地实行多种形式的林业生产责任制。孙集公社沿河大队把边境的500亩荒山,就近包给邻队陆家洼造、管,包期30年,受益三七分成。将军公社大庙大队把90亩荒岗包给2户农民,三七分成。花岗公社叶岗大队有荒山150亩,农民董万增育有松苗,由他包栽包活,得补助粮,林木属村有村管。1982年双井大队黄仁义联合七户农民承包100亩杉木林1.5万株,他们搭棚看管,以林为家,日夜巡逻。至1985年一棵未少,粗算产值10万元,间伐成材,首次分成,每户得款1800元。
1985年全县实有林地面积11.82万亩,宜林地面积2.12万亩。国营林场实有林地1.47万亩,已全部绿化。
若干年份年末实有林地和宜林面积
表5—1单位:亩

四、林木抚育
50年代群众习惯结合砍山草对松、栎林除蔓、脱枝;对果木树十分重视扩盘、剪枝、培土、施肥;对油桐、竹类,一般只是在幼龄期间进行抚育,以后即抛荒听其自然,因此产量渐低,发生早衰。1963年政府下达林木抚育任务,拨发抚育经费,林木抚育逐步全面开展。公社以队、场为单位划片包干,记工付酬,有的包给农户,抚育报酬从林间山草、枝桠收入中支付,或按比例分成。砍草脱枝规定:松树脱桠,上留4~5盘,疏林不间伐;栎树每穴留2~3株;杂树每穴留1株,砍柴留树,砍青不砍树头,严禁“一刀光”,违者受罚。1964年荒芜多年的油桐、竹林多半得到垦复;黄花公社把150亩竹园垦复后,打了围墙,专人看管。国营林场英山作业区,采取桐(油)粮、桐青间作轮作,压青施肥等抚育措施,促进油桐生长提前结实,1971年受到六安地区林业局表彰。1975年县在孙集公社凤凰林场召开杉木林抚育现场会,推广扩槽全垦,造肥压青的经验后,全县抚育垦复杉木林3.4万亩,占杉木林面积90%。1980年县拨抚育费5万元,垦复杉、桐、茶林地1.6万亩。1981年国家对集体经营的林木抚育每亩补助贸易粮5公斤、经费4元。1982~1984年全县计抚育有林面积2.1万亩。林业局举办抚育间伐学习班,组织力量,对10年生用材林郁闭度过大、需要间伐抚育的林地,逐块鉴定,确定间伐强度。1982至1985年全县抚育间伐5.7万多亩,产材1293立方米,择伐毛竹4万多根。
五、林业场圃
国营林场1949年国家征收紫蓬山一带山场3677亩(其中有林340亩),1950年1月设皖北第一林场,属皖北行署建设处。次年更名安徽省紫蓬山林场,场部原驻紫蓬山,后迁至袁新圩。林场职工31人,经营国有林地和供应合肥、肥西苗木的生产,并辅导本县造林。1952年林场设袁新圩苗圃,苗地120亩,经营果园30亩。1955年累计造马尾松、栎类、板栗、油桐、杜仲、果树等各种林木面积5698亩,实有林地2565亩,蓄积量0.3万立方米,供应群众树苗造林3万亩。1956年林场下放属肥西。1957年因场地面积不足建场标准,林场撤销,改设林业站。管理机构改变后,人少力薄,油桐荒废500亩。1962年底,林业站接收社队荒山1.1万多亩,场地扩大到16212亩。1963年5月,恢复为肥西紫蓬山林场(1969年改名肥西林场),至1965年计造林3039亩,改造次生林687亩,抚育垦复林地3700亩,有林地扩大到6886亩,宜林地7575亩,蓄积量1.1万立方米。年底,场址迁至林区中心元通山,下设大潜山、元通山、紫蓬山、英山4个作业区,建场房30间,职工52人。1975年底,林场有林地12240亩,绿化75%,宜林地3016亩。“文革”10年,国家累计投资56.7万元,林地亩均68.97元,高于全省平均水平30%。1977年底,林场山地基本绿化,工作转入经营管理为主。1980年大潜山作业区发生群众哄抢山林事件,毁林万株,场长受刑事处罚。1981年林场根据林区山林管护难易,划片分段,包干到人管理,这年收罚款2000元,以1000元奖给护林有功人员。同年林场开展油桐、磷肥、木材、粮食加工等多种经营,获纯利3万多元。1984年推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实行“超奖、减赔”,进一步发展花木生产和林产品销售,连续两年计收入26.5万元。1976~1985年共造林5943亩,间伐木材1521立方米,林、工、商收入82.5万元,国家投入50.1万元,首次出现产出大于投入的盈利局面。1985年林场职工117人,总面积14673亩,有林地13216亩,其中幼林占88%,森林复被率90%,蓄积量46854立方米,建场以来,国家总投资122.85万元,其中生产费用102.85万元,每亩林地92.9元,每立方米木材成本为26.2元。
肥西苗圃1951年在紫蓬山林场附近汪郢征地近30亩建立苗圃,经营一年后并入林场袁新圩苗圃。1958年1月在罗坝圩复建苗圃,圃地308亩,职工4人,雇工育苗,隶属县紫蓬山林业站。1963年单独建制,定名肥西苗圃,职工20人,工人分包工、带工两个生产组,包工组每人包针叶树苗3亩,阔叶树苗2亩;带工组包针、阔叶树苗各2亩,兼管外用工的育苗工作。经费按亩针叶30元,阔叶15元,移植与留床13元,包干使用,苗圃管理委员会每月检查评比两次,当年育苗79.8亩,超过计划14%。至1965年三年育苗计364亩,产苗424万株,共造林1.8万亩,占全县造林用苗65%。1966~1969年有章不循,重数量轻质量,未按规范间苗,苗木质量下降,造林成活率、保存率均低。1978、1979两年恢复以组承包,定额到亩,责任到人,定期检查,看亩评分。小组十分注意苗田管理,为达到田无草、苗无杈,土不结板,有的起早带晚或求助亲友除草、打杈、松土,苗木增产,工人年增收60元,苗圃年节约雇工工资2000元,年苗木收入由不足3万元,增至5.5万元,1980年被评为省林业先进单位。1982年自繁与外引结合,发展花木200多种、30多亩,油厂实行承包,又增利润,1983年创收11.71万元,为历史最高水平。1984年苗圃与花木公司合并,生产放任自流,投入大,产出少,亏损1.8万元,次年又亏损3万元。1985年职工51人,其中工人34人。建圃以来,年平均产苗140万株,占全县造林用苗的35%。
集体林场始于1956年高级农业社的林业队。1958年人民公社办公社林场3个,大队林场6个,场员是精干社员,口粮、报酬按农业劳力标准由公社、大队统筹,场房因陋就简,有住寺庙,有住稻棚仓屋,工具自带,造林管林。1959年响应“实行大地园林化”号召,社队一哄而起办林场238个,场员3181人,经营面积10万亩。1960年林场解散只剩32个。1961~1972年恢复到107个,场员1217人,经营面积4.9万亩,已绿化或基本绿化的林场,场员报酬由社队补贴为主,场农业和脱枝收入自给为辅。荒山多的林场,社队划给适当耕地,以农养林,或社员在林场劳动,参加农业分红。1973年大造杉木林,“造就一批林,留下一批人,建成一个场”,至1977年社队林场增至394个,4006人,有林地5.7万亩。河东公社陈桥林场经营面积452亩,营造官杨、油桐、梨、桃等多种林,在林间套种豆、麦、油菜、花生,“以短养长”,1974年建场投资350元,第二年自给,1977年积累4700元,场员安定,林木兴旺。1979年普遍实行农业生产责任制,社队林场有的林地权属不清,重重矛盾;有的无多种经营又无经济林,长期依赖社队,社队无力负担。这些林场由不稳固到解体,转为个体户或联户承包。1985年全县乡村(社、队)林场80个,场员443人,有林地17225亩,占所经营面积19104亩的90.3%。多为场长负责制,营林为主,多种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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