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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护林、防火
1949年,紫蓬山西庐寺风景林300余亩、4万多株,遭受偷砍滥伐破坏严重。西庐寺住持僧寄坤、寄凡及时向政府反映破坏森林情况,请求政府采取措施。肥西民主县政府首任县长周心抚于2月19日、5月4日分别以“训令”、“命令”下达永农、紫维、烧脉等乡政府:对紫蓬山森林必须严加管护,向群众宣传,非经县政府许可任何人不得随意砍伐,并发给西庐寺护林枪支。11月30日县长李岩发布保护森林的布告,重申保护森林,增加生产的规定,指出李陵山(紫蓬山)森林仍有被破坏现象,自布告日起,如再发现任意砍伐树木竹林者经查实和秘告有据者,定以严惩不贷。1950年1月皖北区第一林场在林区协同乡人民政府组织乡护林委员会8个,村护林小组60个,发动青少年参加护林管林,成立护林中队6个,小队30个,大队长由林场干部兼任,林场每月召开一次护林会议,通报情况,每一季度进行一次检查评比,年终总结表彰,奖给护林先进集体和个人奖状、文化用品或生产工具。林区实行群众联防后,杜绝了毁林之风。是年,林场被评为华东护林防火先进单位第二名,行署奖大米5万公斤。1951年封山2.4万多亩,封山前划好牧场、牧道,封山期间封山区只许行人,不准砍青、挑菜、采药。10月上旬开山砍草,砍草人带证(臂章)入山,不带火种,不带斧锯,不损草根、小树,不准放牧、开荒。凭区政府许可证入山狩猎。1953年全县发生林火1次,毁林1亩。4月1日县人民政府发出《关于护林防火的指示》,指出群众习惯在清明节上坟烧纸,特别要注意防止引起森林火灾。1954年乡、村群众护林组织解散,1955年国营林场聘请护林员9人,分护元通山、大潜山、周公山、道士山林区。1956年各乡和农业社恢复护林组织,贯彻落实“自采种,自育苗,自造林,自保护”的方针,制定间伐、采伐和护林等各项奖惩制度,把护林列入评比劳动模范的内容,促进林业发展。
1958年各级林权名存实亡,炼钢铁要燃料,办水利要木材,孙集公社双井大队被砍掉12年生松林200多亩6万多株,国营林场马鞍山、会先寺成林松、栎60多亩也遭滥伐。由于护林无人过问,1960~1961两年发生林火24次之多,焚烧面积1.3万多亩。
1962年10月,县人民委员会发布《关于坚决保护各种树林的布告》。林区43个生产大队成立林业管理委员会,1160多名护林员上岗,护林恢复正常。
1963年1月19日黄花公社仓房大队1社员上坟烧纸,引起林火,仓房大队和焦婆公社中学大队100多人两次上山扑救,晚10时始灭,国营林场和焦婆、黄花两个公社被焚烧森林3600多亩,损失林木30多万棵。1964~1965年,国营林场和林区社队成立山区护林防火联防委员会,搭护林棚,开防火道。全县配备了大队林业主任和林业生产队长。印发《森林保护条例》5500多册,强化林木管理,进一步巩固和完善了护林制度。
1966~1970年护林组织、制度再遭破坏,国营林场被盗林木2万多株,材积1500立方米,烧脉公社周岗、光明、罗坝3个大队千亩松林于1968、1969两年一砍而尽。
1973年3月7日~28日,县组织林业检查组开动宣传车巡回各区镇和林区28个公社宣传护林,检查护林,贯彻执行“毁1棵树,赔栽3棵,罚款5元”的护林制度。在肥光、洪桥、长镇等公社公开处理一批盗伐案件。孙集公社双井大队,地处3社交界,林木常遭毁坏,有禁不止,1974年6月,县公安、林业部门联合,严肃查处后,毁林之风,始有收敛。
1980年9月26日,国营肥西林场经省林业厅批准在大潜山北坡对366亩马尾松林进行“卫生间伐”,由于在间伐中超标准、超范围,引起周围社队群众不满,也进入林间乱砍滥伐,林场领导未予制止。至10月12日下午4时许,群众和林场职工涌来伐木渐多,形成哄抢状态,13日开始每天涌至千人。17日,县委、县政府派出人员到现场制止,事态平息。乱伐期长达半月,被哄抢成材树4455棵,材积约200立方米,经济损失10万元。《人民日报》、《安徽日报》对此相继作出批评报道。县检察院派员检查,历时62天查清事实,认为负有领导责任的县林业局副局长兼肥西林场场长犯渎职罪,公诉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案后追回成材树2150棵,材积约98立方米,挽回损失5万元。为加强国营林场林木管理,1981年从林场干部中任命助理监察员3名。
1984年县法院首次在孙集乡召开千人大会公开审判4起毁林案件。1985年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完善林业生产责任制,建立承包护林、联户护林、自留山谁有谁护等多种形式的护林网络,依法护林,重大毁林案件未再发生。
二、防治病虫害
病害肥西林木病害有70多种。常见的有:松赤枯病,松落针病,松瘤锈病,松苗立枯病,黑松黑斑病,杉木黄化病,杉木炭疽病,杉木细菌性叶枯病,多种林木溃疡病,腐烂病,煤污病,白粉病,泡桐丛枝病,枣疯病,油桐枯萎病,油桐黑斑病,梨黑星病,赤星病等。其中危害严重的有:松瘤锈病,又名瘿瘤病,生在松树的主干或侧枝上,瘤通常为圆形,直径大小不一,50年代紫蓬山壮龄马尾松有病树死亡。黑松落叶针病,病株针叶初现黄色或黄白色段斑或斑点,至秋枯黄脱落,70年代末开始发现,全县约有8000亩,山南区常有小块病株死亡,迄今无有效防治措施。杉木黄化病、炭疽病,多相伴发生在土壤瘠薄粘重、坡度平缓不易排水的林地,杉木不适应这类地带生长,开始出现黄化病,先期生长缓慢,枝叶渐黄,后期多头、平顶,生长停止,生理性黄化病降低了抗菌能力,真菌炭疽病接着发生,最初病叶先端变褐枯死,后在与健叶相交处形成一条紫褐色隆起线,继续发展,全叶变褐尽枯,后延至幼茎,树梢枯死,形成“小老树”。1975年开始防治,改树适地,更换病杉改栽国外松或马尾松;改地适树,对患病较轻的扩槽除草压青施肥,改良土壤。1985年全县已防治5000多亩。
虫害已发现的有100多种,常见的有松毛虫,松毒蛾,松梢螟,松大蚜,双条杉天牛,杉梢小卷蛾,杉白蚁,竹螟,竹笋夜蛾,竹象甲,柳毒蛾,杨透翅蛾,杨干象,光肩星天牛,榆金花虫,油桐尺蠖,枣尺蠖,剌蛾,天社蛾,泡桐大蚕蛾,蜘蛛,大袋蛾,斑衣蜡蝉,天蛾,臭椿皮蛾,蚜虫,蚧壳虫,食心虫,木虱、金龟子,地老虎等。危害最严重的是马尾松松毛虫。
40年代前,肥西马尾松松毛虫无治,任其自生自灭,虫害后的山林如同火烧,有枝无叶。1951年春罗坝乡卫山5亩松林出现松毛虫害,虫株率70%,株虫数30余条,国营林场组织6人捕捉,未成灾。1955年林场将捕捉的成虫(蛾)2.5公斤、幼虫67.5公斤和茧29公斤养于室内观察,第一代幼虫5月15日结茧,5月22日成虫,并交配产卵,6月1日幼虫孵化。1957年全县虫害面积5000亩,人工捕捉不彻底。1958年增至2.2万亩,用30架喷雾器喷洒666农药粉,幼虫死亡率91%,后因药剂不足,未达到全面防治。1959年虫害扩大到3.35万亩,林区干部群众全力投入防治,还发动学生上山捉虫,辅以药剂喷杀,灭虫较彻底。1963年虫害复发,面积达4万多亩。5月中旬县委在吴山口召开社队干部灭虫会议,会后动员7300多人次摘松毛虫茧6000多公斤,灭虫面积3万多亩,摘茧中有15人中毒,伤手,社队发给他们误工工资和治疗费用。1966~1970年防治不力,5年累计松毛虫害损失松材2000多立方米。1973年发生面积1万多亩,人工捉虫、摘茧,点灯诱蛾7000亩,药剂杀虫3000多亩。1974年国营林场从松毛虫僵虫中分离出白僵菌种,制成白僵菌粉,每毫克孢子含量50~100亿,首次在元通山试用成功,喷粉后幼虫死亡率87%,蛹死亡率95%。以后在几年中使用比较,干旱时喷用效果较差。1978年大旱,虫害面积高达4.5万多亩,人工捕捉结合药剂防治,用去农药2吨,白僵菌粉3.5吨,仍损害松林5600多亩。1981~1985年,营造的针、阔叶混交林渐次成林,森林鸟类等各种生物增多,生态效益改善,松毛虫虽有发生,但危害较轻,多用药物防治,大规模的人工防治未再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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