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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营机构
清代,水产品多由渔民自销,少量的由肩挑小贩运至九江、安庆、屯溪等地。民国初年,县内始出现鱼行。民国27年,县城有4家鱼行。鱼行除向渔民收取行佣外,还利用购销差价,采取大秤进小秤出的手段从中渔利。同时,从潜山、岳西、太湖一带小贩手中套购桐油、麻筋等渔需物资,销给渔民,在渔民卖鱼时扣回货款。
解放初,私营水产商还很活跃。1950年,供销社开始经营水产品。1951年,安庆地区水产公司在华阳设营业组。1953年,华阳水产营业组改为营业所,下设5个收购组和1个直属门市部。1956年,城关、吉水、华阳等地的水产商贩相继走上合作化道路,为国营水产商业部门代购代销,取得3~5%的手续费。1957年,供销社停止收购鱼虾。1958年,华阳水产营业所及其分支机构并入当地国营商店。1961年,水产业务从国营商店划出,成立县水产公司,隶属商业局,下设赛口、华阳、壬辰占、杨湾4个收购组和城关门市部。1963年水产公司由商业局划归县农业局。1965年复归商业局。1979年4月起,改由县水产局领导。1987年末,县水产公司系统有职工68人,固定资产18.3万元,购销网点9个,主要经营鱼类、虾、蟹、鳖、龟、田螺、河蚌、莲子、芡实、菱角、野鸭、海蜇、海参、墨鱼、紫菜、淡菜及各种渔需物资。
望江县水产公司几个年份经营情况
二、收购
解放初,水产品可自由收购。1949年,全县收购水产品8.93万公斤。1952年收购量达50万公斤。1954年江堤溃破,渔产骤增,全县收购水产品92.94万公斤。1955年收购269.6万公斤,为历史最高水平。1957年起,水产品统由国营水产商业部门收购。这年,全县收购水产品74.31万公斤。1958年至1961年,由于围湖造田,天然捕捞水面不断缩小,加之渔业生产被破坏,水产品收购量大幅度下降。1961年,全县仅收购水产品9.31万公斤。从1962年起,渔民出售50公斤鱼货,奖售香烟1条,白酒0.5公斤。后又将粮食、煤、化肥和肥皂纳入奖售范围。1963年,开始将鲜鱼列为二类物资,按产量派购,派购比例为:国营渔场90%,专业渔业社队70~80%,农副业渔民30~50%。回供物资标准是:每交售鲜活等内品50公斤,回供粮食25公斤,桐油1.25公斤,化肥10公斤,煤炭7.5公斤。交售时令水产品50公斤,回供粮食25公斤,桐油0.05公斤,化肥5公斤,木材0.05立方米,煤炭7.5公斤。1964年下半年采取换购办法,渔民按规定交售一定数量的芡实果、莲子、虾子、银鱼干及特种鱼,可凭水产公司发放的换购供应券选购棉布、针织品和香烟。1963年至1965年,渔业生产逐步得到恢复和发展。1965年,全县收购水产品60.78万公斤。次年收购量增至74.39万公斤。1967年至1981年,渔业生产徘徊不前,全县年均收购水产品53.93万公斤,1978年收购量仅有30.42万公斤。1981年开始调整派购政策。国营水产养殖企业按产量派购70%,专业渔业社队派购50%,水面多和产量集中的社队派购40%。完成国家派购任务后剩余的水产品价格可上浮30%。1982年,水产品产量开始回升,收购量比上年增长86.86%。1983年大水,水产品收购量猛增至74.79万公斤。1984年进一步放宽派购政策,派购品种由过去20多种减至10种,派购比例也有所降低。国营水产养殖企业按产量派购55%,专业渔业社队、重点产鱼区的社队以及水利和农垦部门所属养殖企业一律派购30%。派购以外的水产品由生产单位自行出售。水产供销部门也可议购议销。1985年1月1日起,取消派购,全面放开水产品市场,实行多渠道经营。之后,水产品产量大幅度上升,但国家收购减少。1987年,全县水产品产量达417.7万公斤,县水产公司仅收购68.6万公斤。1949年至1987年,全县共收购水产品2320.81万公斤。
三、销售
1949年,全县销售水产品7万公斤。1952年水产品销量达10.85万公斤。1954年至1956年,水产品上市量猛增,年均销量为72.52万公斤。1955年,全县销售水产品123.34万公斤,为历史最高水平。1957年,水产品销量减至39.35万公斤。1958年至1961年,货源短缺,市场供应紧张。1961年,全县仅销售水产品4.04万公斤,“黑市”鱼价一般是国家牌价的二三倍。1963年,货源充足,鲜鱼牌价和市价持平。这年,县水产公司一度积压鱼货10万公斤,派人到四川、江西、江苏、上海等地推销。1965年,销售水产品40.09万公斤,其中鲜鱼32.67万公斤。70年代,渔产甚少,外调又过多,县内年均销量仅占收购量的45.25%,市场供求矛盾突出,出现“吃鱼难”现象。1978年仅销售水产品15.08万公斤,其中鲜鱼6.04万公斤。1983年后,个体水产养殖业发展很快,上市水产品日益增多。1985年起敞开供应。但由于取消派购,商业部门销量逐渐下降。1987年水产品销量由1986年的58万公斤减至36万公斤,鲜鱼销量亦由1986年的49.28万公斤减至34.71万公斤。1949年至1987年,全县共销售水产品1042.02万公斤,其中鲜鱼764.29万公斤。
四、调运
1953年,华阳水产营业所外调鲜鱼0.13万公斤,干鱼5.59万公斤,卤鱼0.96万公斤。1954年外调鲜鱼17.36万公斤,螃蟹0.24万公斤,毛干鱼0.56万公斤,干鱼1.99万公斤,卤鱼0.53万公斤。六七十年代,水产品多由县水产公司按省下达的年、季调拨计划组织调运,主要供应省内各市、矿。省外调拨方向主要是北京和上海,其次是河北、山东。调北京的品种规格要求高,多为青、草、鲤、鳜等优质水鲜鱼,年调量0.75万公斤。调上海的主要是时令小水产品,如鲜虾、螃蟹、黄鳝、田螺等。这些鲜活品零星分散,不易经营。每至产季,上海市闸北、黄埔等区派人携带车辆、冰块和包装用具,常驻泊湖、赛口水产组验收调运,年调量10万公斤。1985年起,水产品放开经营,水产公司调运量逐年下降。1987年调运量由1983年的47.9万公斤减至0.22万公斤,比1965年下降98.47%,比1978年下降98.71%。从1961年至1987年,县水产公司共调出水产品444.1万公斤,其中鲜鱼165.97万公斤,鲜虾36.07万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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