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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万历九年(1581年),全县“折实田地三十万七千五百一十三亩四分,详免沙荒五千四百三十亩四分七厘七毫五丝,”征收田赋为302082.92亩。
清康熙元年(1662年),编户审定,实征耕地面积180143.96亩;到十一年(1672年),增征垦熟田70858.79亩。乾隆十七年(1752年),全县熟田294592.87亩,除豁免者外,实征赋税为290219.76亩。
民国2年(1913年),《潜山县征收田赋一览表》载:全县“民田熟征亩数”为252787.47亩。
民国23年,《安徽概况》载:县内民田“额征数283538亩,荒缓数30750亩,熟征数252788亩,人均0.75亩”。后来,虽经划出大片县域置岳西县,但在历年年报表上,直到建国前夕,全县“额征数”仍是283538亩。
建国后耕地面积,据统计年报数(非纳税亩):
1951年土改结束,全县耕地面积为402268亩,水田占91.2%,人均耕地为1.39亩。1954年总面积444800亩。其中旱地突增到75809亩,是历史上最高数额(此年,旱地为耕地的17%)。
1955—1956年,县域微有调整,耕地进出情况为田盈地亏,顺差为4713亩。1957年,全县耕地445634亩,人均1.5亩,水田面积385391亩,均居历史首位,但此后耕地便逐年减少。1965年减到39万亩以下,1972年减到37万亩以下。
1975年,全县田地367030亩,以1957年面积为基数,平均每年约缩减1%。接着,连续四年面积稳定不变。1979、1980年,分别缩减1186亩和1630亩;1986、1987年,又平均缩减1044亩。
1987年,全县耕地总面积仅有360395亩,其中水田325831亩,旱地19120亩,菜园地15444亩,与1957年相比较:总面积减少85239亩,水田减少59560亩,现在的人均耕地为0.7亩,已不足当年的一半,低于全省人均耕地数47%。
建国后,水旱耕地的复种指数,起初在150%上下,1956年破200%关,1972年达240%,1979年迄今,大部分年在250%以上,1987年居历史之最,高达2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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