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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机构
1949年2月,中共皖西区委员会决定成立中共安庆市委员会(简称市委)和安庆市人民政府。3月中旬,皖西区党委在桐城县城关镇召开会议,确定郭万夫任市委书记,并抽调一批干部参加筹备工作。3月23日,抽调干部随部队抵达集贤关外,市委驻枣园祠堂,市政府驻徐家大屋。同时,确定市委、市政府的工作机构和人员分工,为解放安庆、接管城市做好准备。4月23日安庆解放,市委进驻原省政府后院(今市委后院),隶属皖北区党委,内设组织部、宣传部、秘书室。9月,市委与地委合并办公。
1950年5月,中共怀宁县委迁入,并建立怀宁县城关区委。10月,市委恢复,隶属安庆地委领导,设组织部、宣传部、纪律检查委员会、市直属机关总支部委员会。1951年设秘书室和统战部。1952年4月,市委直属安徽省委领导。同年秘书室改为办公室。1953年3月设工业部。1954年6月市委党训班改为党校,11月设农村工作部、审干委员会。1955年2月设审干办公室,8月设财政贸易部(次年6月与市人委财粮贸办公室合署办公)。1956年2月设政法部、文化教育部(次年4月均撤销),工业部改为工业交通部。8月,农村工作部与郊区区委合署办公,对外保留各自名称。同年设消灭血吸虫病五人小组办公室(1958年改称防治血吸虫病领导小组办公室)。1957年恢复政法部。1958年6月,市委隶属地委领导。10月,市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监察委员会、工交部、财贸部、农工部、政法部、审干办公室、市直机关总支等与地委工作机构对口合并。1959年3月地、市委机构分开,审干工作由组织部负责。4月设市直属机关委员会。6月,农村工作部改为农村工作委员会。1960年8月,地、市委工交部合并。1961年4月,市委直属省委领导。5月,市委统战部与地委统战部合并办公,一套机构、两块牌子。年底复设信访办公室。1962年5月,农村工作委员会与郊区区委合署办公,一套机构、两块牌子。9月,地、市委工交部和统战部分设。1963年8月撤销政法部,设政法领导小组。9月撤销工交部。1964年1月撤销财贸部,6月设工交政治部、财贸政治部。1965年7月,市委隶属地委领导。10月设对台工作组。1966年5月,共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监察委员会、工交政治部、财贸政治部、农村工作委员会、政法领导小组、党校、市直属机关委员会、信访办公室、血防办公室、对台工作组14个工作机构。
“文化大革命”开始,全市党政机关全面受到冲击。1967年1月,造反派夺权,市委、市人委停止工作。1968年8月,市革命委员会成立,设办事组、政治工作组、生产指挥组、人民保卫组。次年2月成立市革委会党的核心领导小组。1971年2月,恢复市委,未设工作机构,同时撤销市革委会党的核心领导小组。8月,市委设审干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1974年改为市革委会政工组审干小组)。同年恢复市直属机关委员会,设毛泽东思想学习班。
1977年,撤销市革委会办事组、政工组、生产指挥组,恢复市委办公室(与市革委会办公室合署办公,一套机构、两块牌子)、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党校等。1978年,恢复纪律检查委员会、政法领导小组等。1979年11月,市委直属省委领导。同年恢复信访办公室。1980年3月,市委办公室与市革委会办公室分开。11月设对台湾工作办公室。1982年撤销政法领导小组,设政法委员会。1983年9月,市委纪律检查委员会改为中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1984年1月设打击经济领域犯罪办公室(1987年7月撤销),恢复讲师团。1988年8月,共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员会、政策研究室、党校、讲师团、老干部局、安庆日报社、市直属机关委员会、保密委员会(同年8月定为常设机构)、创建文明城市委员会办公室、信访办公室(与市政府信访办公室合署办公)、党史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与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合署办公)、对台工作办公室16个工作机构。1988年9月,安庆区划调整,新的中共安庆市委成立。
【市委常委会】
1956年8月,经省委批准,市委建立常委制。市委常委实行集体领导分工负责制。市委书记对全市工作负总责,一名副书记主管政府工作(一般任市长),其他副书记分管组织、宣传、纪检、政法、农村、统战等方面的工作。常委也各分管一个或几个方面的工作。分管常委解决不了的问题提请分管书记或提请常委会议决。1979年后,常委会议逐步规范化,对重大问题的决策更注重科学性。
出席、列席范围。常委会议出席人员为市委常委。列席人员为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市政协党组书记。凡列入常委会讨论的问题,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除研究人事问题外,市委有关部门及新闻单位的负责人亦可列席。
会期、法定人数。常委会议实行每周例会制,有特殊情况,经书记同意可改期。会议由书记或副书记召集。属于决策问题,必须有半数以上常委出席才能作出决议;属于干部任免事项,出席常委必须达到三分之二以上。研究市委日常工作和专项事宜,可只开书记碰头会,安排有关常委参加。
会议的内容和重点。凡属于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市性重大工作部署等,均由常委会议研究议定。具体内容:(1)传达学习中央、省委重要文件,中央、省委领导人的重要讲话和省委召开的会议精神,研究贯彻意见;(2)研究国务院、省政府重要指示在市内实施的保证措施;(3)研究加强党的建设和纪检、组织、宣传、统战、政法、武装、群团等工作方面的重要问题;(4)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党组提出的重大事项;(5)研究决定县以上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调整或变动,市委工作部门和群团副县级以上干部的任免、奖惩事项,审批推荐到人大、政协、检察院、法院和政府系统任职的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人选;(6)对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重点建设项目的原则确定;(7)研究有关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开展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决策;(8)研究有关城市总体规划、布局和重要基础设施的建设;(9)研究有关创建文明城市和城乡人民生活方面的重大问题;(10)自身的民主生活以及上级领导机关规定应由市委常委集体决定的重要问题。
议题的收集、确定。常委会议题由有关部门提出,或由书记碰头会议拟定,前3天向市委办公室提出。所有议题经市委秘书长审阅后报书记或副书记审定,于会议前1天由市委办公室通知,常委会不临时动议。凡已确定的议题,除人事方面内容外,均由有关部门写成简明汇报材料,提前2天交市委办公室分送常委审阅。重要决策议题须提出2个以上方案。市委常委会议不安排讨论政府所属部门提出的未经市政府讨论的事项。
汇报、决议。常委会议题汇报由提出议题的有关部门分管负责人汇报。议定问题严格实行民主集中制,对重大问题实行表决,少数服从多数。对少数人的意见,也认真考虑。对意见分歧很大,一时难以作出决定的问题,暂缓作决议,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再开会决定。
保密、传达。根据保密纪律,常委会议讨论的涉及保密的问题和决议,与会人员均不得向外扩散、泄密。需要向下传达贯彻和落实的,按组织程序进行。会议所发材料,一般都在会议结束时退交记录人员。
纪要的整理、送审。常委会议记录由市委办公室确定专人负责,力求完整、准确,主要观点要与本人核对。会议需要发纪要的,由市委办公室整理送市委秘书长审签,必要时送分管副书记或书记审签。
决议事项的交办、查办。常委会决议的事项需要有关部门办理落实的,通过印发会议纪要或填写常委会议决议转告单,由市委办公室负责交办、催办、查办。查办结果,每月向常委汇报一次,以确保决议的贯彻落实。
(表36—1)中共安庆市委历任书记、副书记

(表36—2)中共安庆市委历任秘书长、副秘书长

【市委办公室、政策研究室】
1949年4月,市委设办公室,主任高光前。5月,办公室改称秘书室。9月,秘书室并入地委办公室。1951年2月,恢复秘书室。次年5月秘书室改称办公室。1953年办公室内设调研组。次年2月调研组撤销。1956年设秘书科、档案科、行政科。1960年初设市委编辑室(1965年8月撤销)。1961年2月设市委调查研究室。1962年,调研室、信访办公室改为市委办公室内设机构,设秘书科、文书科、工交科、档案科、调研科、信访科。至1966年5月,历任主任李朴、刘立法、赵杰中、薛常进、张樾、杨晓醒。1977年4月,市委办公室恢复,与市革会办公室一套机构、两块牌子。内设机构仍称小组。1978年,内设机构改称科。1979年3月,市委办公室与市革委会办公室分开办公。11月,撤销信访科,复设市委信访办公室。1980年2月,撤销调研科,设市委政策研究室。1981年,胡江任政研室主任。1983年12月,政研室与办公室合署办公。次年,信访办公室改为办公室信访科,对外保留名称,内设机构还有秘书科、文书科、行政科和市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市委机关劳动服务公司作为新型集体企业隶属于市委办公室。1985年信访科分出,内设秘书科、文书科、机要科、行政科、保密办公室。至1988年底,历任主任曲祖仁、丁伯华、张桂生。
【市委组织部】
1949年4月,市委设组织部,部长王捷三。1950年10月,内设组织科、干部科。1956年6月,增设党员管理科、组织指导科。1959年3月,内设组织科、干部科。1960年2月增设办公室。至1966年5月,历任部长胡扶摇、李景堂、杨杏珍、周培三、陈效东。1977年4月恢复市委组织部,内设政秘科、组织科、干部科、审干科、纪律检查科。1978年8月增设老干部管理科。1979年3月撤销纪律检查科。1982年1月增设青年干部科,5月政秘科改为办公室。1983年12月撤销老干部管理科,内设办公室、组织科、干部科、审干科、青年干部科。至1988年底,历任部长张立一、张凤元、邓子文、殷成贤、刘子瑞。
【市委宣传部】
1949年4月,市委设宣传部,部长杜野坪。1950年内设宣传科。1952年增设教育科。1955年增设干部科和学习室。1956年6月,市委文化教育部下设干部管理科、组织科、文化教育科、科学卫生体育科。次年4月,撤销文化教育部,其业务归宣传部,内设办公室、宣传科、理论教育科、组干科。至1966年5月,历任部长杨杏珍、林燃、李子恒、刘显德、刘广太。1977年4月恢复市委宣传部。11月,内设政秘科、理论教育科、宣传科、教卫科。1980年增设理论研究室。次年7月撤销教卫科。1982年5月,政秘科改为办公室,增设组干科。1984年1月撤销理论研究室,内设办公室、宣传科、新闻电视科、理论教育科、组干科。至1988年底,历任部长刘有余、杨学敏、洪从恒、王树勤。
【市委统战部】
1951年1月,市委设统一战线工作部(简称统战部)。1952年3月正式办公。至1966年5月,历任部长陈治祥、林德、张振中、杨梓松。1977年4月恢复市委统战部,内设办公室、党派工商科、民族宗教事务科。1982年5月增设干部科。1987年,内设办公室、党派工商科、民族宗教事务科(对外称民族宗教事务处)、干部科、联络科(同年4月增设)和对台湾工作办公室,其中民族宗教事务科、对台办公室为半独立机构。至1988年底,历任部长刘广太、吴斌、赵健生。
【市委政法委员会】
1956年2月,市委设政法部,内设案件审理科、政策研究科、干部科,部长傅绍堂。1957年4月撤销政法部,10月恢复。1960年2月,内设业务监导科、组织宣传科、办公室和生产办公室。1963年8月成立政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同时撤销政法部,其分管干部的工作移交市委组织部,党的组织工作移交市直机关党委,对民政部门的业务管理划归市人委。至1966年5月,历任组长张凤城、丁仁一、王超。1978年8月恢复市委政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组长赵新民。1982年5月成立市委政法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同时撤销政法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1986年10月,政法委撤销下设办公室。至1988年底,历任书记赵新民、潘忠尧、齐全。
【市委党校】
1952年8月,市委设党训班。党训班下设学习委员会,领导4个教学队。后增设组教科。1953年2月增设总务科。历任主任李景堂、孙一萍。1954年6月,党训班改名为市委党校,校长张友明。1956年9月,党校改名为干部政治学校,校长刘显德。1958年4月停办。1962年2月,于杨家拐原址重建市委党校,周培三任校长兼党委书记,下设校部办公室和教研室。1963年6月,校址迁至原钢铁厂。1964年秋,学校工作人员抽调参加“四清”运动。1971年9月,市革委会毛泽东思想学习班改为市委党校毛泽东思想学习班。1975年4月,成立市委毛泽东思想学习班党委,书记刘有余。1977年8月,市委毛泽东思想学习班改为市委党校。1978年7月,设办公室和教研室。1979年10月,在郊区肖坑乡王元山(今元山路)征地30亩,投资200万元,新建党校校舍。1982年3月,设哲学、政治经济学、党史党建教研室和组教科。12月,迁至王元山新址办学。1983年9月,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实现党校正规化办学的决定》,举办首届大专培训。1985年1月,内设机构扩充为3处(组织处、教务处、总务处)8室(办公室、理论研究室和政治经济学、哲学、科学社会主义、党史、文史等教研室)。除办校内班外,还办校外班与函授班,办学层次有中专、大专、本科、单科进修等,学员总数达1.1万多人次。校园面积42亩,建筑面积7344平方米,可容纳200人就读。至1988年底,历任校长康兆郁、李朴、方兆祥、王树勤,历任党委书记陈效东、窦继香。
【市委讲师团】
1956年7月,市委设讲师组。1958年讲师组改为讲师团,团长刘显德。1984年1月,重建市委讲师团,由市委宣传部代管,团长许震生。1988年讲师团成员9人。讲师团的主要任务是对全市在职干部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进行辅导教学,形式有课堂讲课(或大会报告)、编写辅导教材、组织讨论、解答问题、介绍推广学习经验、交流学习心得、组织测验、撰写理论文章等。
【市委信访办公室】
解放初期,由市属各级组织直接处理人民来信,并向上级报告。1953年5月,市委、市政府组建市人民来信联合办公室,主任齐世钦。8月,撤销市人民来信联合办公室,信访工作由市委、市政府办公室承担。1961年底,成立市委信访办公室。1962年5月,信访办公室并入市委办公室。李来英(未到职)、程远学先后任主任。“文化大革命”初期,“大串连”人员由信访办公室接待。以后市委抽调干部成立接待站,信访办公室分工接待个人上访者。1966年底,信访办公室停止工作。1979年11月恢复市委信访办公室,主任左镇。1984年4月,信访办公室改为市委办公室的内设科,对外名称不变。11月,成立市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潘忠尧。1985年11月市委信访办公室与市政府信访办公室合并为市人民来信来访办公室,1986年1月合署办公。
【市委老干部局】
1980年9月,市委成立老干部工作委员会,主任李朴。老干部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主任任树林。1983年12月改设市委老干部局,局长王德科,同时撤销市委组织部老干部管理科。
【市直属机关委员会】
1950年10月,市委设市直属机关总支部委员会,历任书记周培三、任树林、邓英。1959年4月改设市直属机关委员会,历任书记薛常进、任树林、柳北辰。1971年4月复设市直属机关委员会。至1988年底,历任书记侯志君、周培三、张振中、钟嘉誉、王陵。
【市委党史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1981年3月,市委成立市编史修志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主任张樾。1982年2月,市编史修志工作委员会增设党史资料征集办公室,与市编史修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为一个机构、两块牌子。8月后,办公室主任沈本礼。1983年11月,安庆市编史修志工作委员会改为中共安庆市党史资料征集领导小组、安庆市志编纂委员会,并分别设立办公室,一个机构、两块牌子。1984年3月,中共市党史资料征集领导小组改名为市委党史资料征集小组。4月,市志编纂委员会改名为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1986年2月市委党史资料征集小组改名为市委党史工作委员会。分设市委党史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仍为一个机构、两块牌子。1988年安庆区划调整后,成立新的市委党史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李银德。
【创建文明城市委员会办公室】
1983年5月,市委成立“五四三”(“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委员会。1987年2月,市“五四三”活动委员会改为市创建文明城市委员会办公室,历任主任华页勋、赵先贵。
历次党员代表会议、代表大会
【党员代表会议】
1952年市党员代表会议。
1952年7月17—20日在市公安局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正式代表98人,列席代表51人,代表全市234名党员。市委书记赵瑾山主持会议并代表市委作《关于“三反”运动总结和今后任务》的报告。会议的中心议题是:加强党政部门自身建设,进一步发展生产,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会议选举赵瑾山、李微、关忠义、王石、宫之琳、李松亭、司守义、蒋步之、吴爽、盖云月、张凤城、肖岳12人为出席皖北区党代会代表。
1955年市党员代表会议
1955年1月17—22日在市三中礼堂召开。出席会议的正式代表122人,列席代表33人,代表全市803名党员。市委书记李微作《安庆市1954年工作总结及1955年几项主要工作任务》的报告。会议的中心议题是根据中央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总结检查全市一年来几项主要工作的成绩与缺点,对1955年的工作主要是对个体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以及汛后救灾工作作出安排。会上,代表们对市委领导和有关部门工作中存在的缺点与错误提出中肯的批评。
1968年市党员代表会议。
1968年11月17—21日召开。出席会议的正式代表954人,列席代表219人。会议主要内容是学习毛泽东主席一系列“最新指示”和中共八届十二中全会关于党章(草案)的决议与党章(草案),以及全会公报。会议听取市革委会主任卢旭阳(军代表)传达八届十二中全会精神,酝酿出席全国九大的代表人选。这次会议错误地批判了刘少奇以及所谓的“二月逆流”。
1984年市党员代表会议
1984年8月16—18日在湖滨电影院召开。出席会议的正式代表300人。会议根据省委《关于重新选举省第四次党代表大会代表的通知》精神,选举产生出席省第四次党代表大会代表16人:孙继怀、谢永康、方兆祥、诸宗智、邓子文、康兆郁、李朴、赵新民、殷成贤、陶仲英、田玉莲(女)、冯霞新、李广玉(女)、丁邦君、苏羽、苏桦;候补代表2人:何家志、王峻。会上,市委书记孙继怀作工作报告。
【代表大会】
中共安庆市第一次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1956年5月6—12日在任家坡市委党校召开。出席会议的正式代表151人,列席代表25人,代表全市1188名党员。市委书记方振华代表市委作工作报告。大会分别通过《关于中共安庆市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和《关于安庆市1956年至1957年农业发展的全面规划的决议》。大会围绕过渡时期总路线和党的七届四中全会精神,重点检查总结全市社会主义建设与改造工作,着重讨论改进与加强党对各项工作的领导问题,并发扬民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代表们对市委领导工作提出中肯的批评和建议。大会选举产生由14人组成的中共安庆市委第一届委员会和由7人组成的中共安庆市监察委员会。选举高鸿、方振华、齐世钦、周培三、盖云月、章渭滨6人为出席省党代会代表。在一届一次全委会上,方振华、杨杏珍(女)、齐世钦、张凤城、潘洛当选为市委常委。
第二次会议1957年5月31日至6月6日在工人之家召开。出席会议的正式代表124人,列席代表128人,邀请人员61人。会议学习贯彻中央关于整风运动的有关指示,总结市委1956年的工作,部署1957年任务。市委书记方振华作《安庆市全党动员起来,主动地积极地投入整风运动》的报告和《市委向党的第一届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工作报告》。会议作出《关于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整风运动的指示的决议》和《关于中共安庆市委工作报告的决议》,并成立整风领导小组,以加强对整风运动的领导。
中共安庆市第二次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1960年2月8—13日在市第三中学礼堂召开。出席会议的正式代表362人,列席代表104人,代表全市4750名党员。会议听取市委书记方振华代表上届市委作工作报告,杨杏珍代表市委提出《安庆市1960年至1962年社会主义建设初步规划(草案)》。会议分别通过《关于中共安庆市委员会第二次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大力支援农业技术改造的决议》、《关于开展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著作运动的决议》。地委书记兼市委第一书记许少林到会讲话。在“大跃进”的浪潮中,会议提出一些脱离市情实际的社会发展规划与要求。大会选出由委员25人、候补委员7人组成的中共安庆市第二届委员会,和由委员9人组成的中共安庆市委监察委员会。选举高鸿、赵洪、方振华、齐世钦、周济川、刘广太、阎小平、李炎林、江西山、陈根苗10人为出席省党代会代表。在二届一次全委会上,许少林、方振华、杨杏珍(女)、齐世钦、张凤城、潘洛、周培三、周济川、朱佐臣、陈皓、韩杰、刘显德、杨金富当选为市委常委。
第二次会议1962年11月24日至12月16日与市三级干部会议同时召开。出席会议的正式代表329人,列席代表241人。会议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召开二届二次党代会预备会和市三级干部会;第二阶段从12月13日起召开党代会。党代会传达贯彻中共中央八届十中全会决议精神和省委一届十三次全会决议精神,陈硕峰作《把党的八届十中全会的伟大号召变为我们的实际行动》的报告。会议通过《中共安庆市第二届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决议》。会议补选陈硕峰为市委委员。另3名市委委员的缺额由候补委员递补。会议还补选戴岳、马敬铮、郑曰仁3人为出席省党代会代表。
第三次会议1963年12月9—24日召开。出席会议的正式代表197人,列席代表143人。会议主要学习《中共中央关于目前农村工作中若干问题的决议(草案)》和《中共中央关于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一些具体政策的规定(草案)》。齐世钦作工作报告,陈硕峰传达省委二届二次扩大会议精神。1965年8月,齐世钦、刘国印、李朴、朱佐臣、张佩宗、王云为市委常委。
中共安庆市第三次代表大会
1971年2月19—24日在市搬运公司礼堂召开。出席会议的代表702人,代表全市6528名党员。会上,市革委会党的核心领导小组组长卢旭阳作《在毛主席革命路线指引下,团结起来,争取更大的胜利》的工作报告,选举产生由委员35人、候补委员4人组成的中共安庆市第三届委员会。在三届一次全委会上,刁岫生、王超、卢旭阳(军代表)、刘有余、齐世钦、吴精忠(军代表)、余秀英(女)、杨联、张忠亮(军代表)、侯志君(军代表)、彭小聚当选为市委常委。1972年9月后增补张立一、周培三、刘广太、李书同(军代表)、昂开渠、姚鹤亭、刘振华、丁捷为市委常委。1976年10月后,齐世钦、吴精忠、张立一、刘有余、丁捷、周培三、刘广太、昂开渠、王超、张忠亮、余秀英(女)、姚鹤亭、刘振华、杨连起、朱佐臣、张佩宗、史宗德、吴敏、张凤元、李朴、康兆郁、赵新民、景存玺、周济川、邓子文、陈爱曦、苏桦、张大为、张英杰、杨学敏、洛仁等先后为市委常委。
中共安庆市第四次代表大会
1980年11月24—29日在市人民剧院召开。出席会议的正式代表500人,候补代表51人,特邀代表15人,代表全市16991名党员。苏桦作市委工作报告,张立一作市委纪委工作报告。会议作出《关于中共安庆市委向第四次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的决议》和《关于中共安庆市委纪委工作报告的决议》。选举出由委员31人、候补委员7人组成的中共安庆市第四届委员会和由委员11人组成的市委纪律检查委员会。选举出席省第四次党代会正式代表16人:苏桦、苏羽、张立一、李朴、邓子文、关希羽、田玉莲(女)、张大为、刘其煦、张玉秀、斯宏金、牛桂青(女)、刘佩欣、周济川、夏怀渊、江龙云;候补代表2人。这是“文化大革命”后具有全面拨乱反正重要意义的一次大会。在四届一次全委会上,苏桦、张立一、李朴、张大为、赵新民、刘振华、张英杰、洛仁、邓子文、张忠亮、潘忠尧当选为市委常委。1981年9月后,增补洪从恒、董法先、周斌、康兆郁、孙继怀、谢永康、方兆祥、邢永民、诸宗智、殷成贤为市委常委。
中共安庆市第五次代表大会
1985年12月27—30日在市人民剧院召开。出席会议的正式代表331人,列席代表21人,特邀代表2人,代表全市19911名党员。市委书记孙继怀作《团结奋斗,振兴安庆》的工作报告,市委纪委书记邓子文作《增强党性,端正党风,保证改革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的工作报告。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刘广才到会并讲话。大会确定全市国民经济“七五”计划的指导思想和基本任务。选举产生由委员33人、候补委员5人组成的中共安庆市第五届委员会和由委员21人组成的中共安庆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在五届一次全委会上,孙继怀、谢永康、方兆祥、潘忠尧、洪从恒、段宗恺、殷成贤、诸宗智、汪石满、王树勤(女)、王培文当选为市委常委。1988年6月增补徐士华为市委常委。
中心工作纪要
【接管城市】
1949年4月23日安庆解放。晨,皖西区党委负责人率市党政机关人员入城,协助市军管会依据“各按系统,自上而下,原封不动,先接后分”的原则接管城市。市政方面,接管原怀宁县政府各部门和省高等法院、省卫生事务所、省立医院等,人员共1115人。交通通讯方面,接收省公路局、电讯局、邮政局、招商局等。其中电讯局、邮政局略遭破坏。工商金融方面,接收在安庆的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农民银行和安徽省地方银行安庆分行、怀宁县银行,除县银行外均逃空。在省货物稽征处、国税局、盐务分处接收到1亿余元金元券和部分档案。接收五洲公司所属酱油、榨油、碾米、面粉4厂,原行政院资源管理委员会所属安庆电厂、县自来水厂、民生织布厂。文化教育方面,接收皖报、新皖铎报、民报3家报社和扬子江出版社、正中书局、省科学馆、通志馆、民教馆、图书馆等。接收省、县公立和私立、联立中小学共51所,教职员近千人。军事方面,缴获和接收国民党军事机关和部队枪支260支,子弹9015发,电台1部和部分军用品。
上述部门接收后,除军事、行政、司法、民意、法团等机构予以取缔,建立相应的人民机关外,其他均移交各业务部门领导和管理。工厂企业由市军管会派军代表进驻。接管工作历时一星期完成。
【镇压反革命运动】
1950年7月政务院和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发布《关于镇压反革命活动的指示》后,全市开展打击以土匪、特务、恶霸、反动会道门头子和反动党团骨干为重点的镇压反革命运动。10月,市委根据中共中央《关于纠正镇压反革命活动的右倾偏向的指示》,确定“发动群众,检查控诉,掌握情况,一齐动手”的方针。
1951年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公布。3月,市军管会发布反动党团特人员登记办法,同时动员群众检举揭发和控诉反革命分子的罪行。全市登记的反动党团特人员584人。据群众检举、控诉材料,逮捕211人,其中判处死刑和有期徒刑62人,释放管制34人,羁押待处115人。5月下旬,召开市第五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进一步贯彻中央大张旗鼓镇压反革命的精神,组织教育界人士控诉日伪县长马云腾等上层首恶分子的罪行。会议通过关于坚决肃清反革命分子的决议和审查反革命案件委员会名单。同时举办反革命实物、图片、案卷展览,参观群众3.5万余人次。会后,将未决案犯中有可靠材料的反革命分子名单公布于众,经群众检举、控诉,提出处理意见,由审查反革命案件委员会审定并报上级批准,判处马云腾等罪大恶极案犯死刑,其他未决案犯判处死缓、无期徒刑、有期徒刑49人,假释及释放管制8人,转原籍原单位处理4人,待处理43人。9月,市军管会将披着宗教外衣从事反革命活动的西班牙籍天主教神甫梅耿光等7人驱逐出境。
1952年10月,镇压反革命运动的重点转向取缔反动道会门。经成立专门机构,侦察摸底后,1953年1月开始取缔。4月基本摧垮反动道会门组织。
【抗美援朝】
1950年11月20日,市委召开全市各界人民“抗美援朝、保家卫国”动员大会,1400余人参加。12月6日,市委成立时事宣传委员会,组织95个宣传队,指导基层开展以仇美、鄙美、蔑美为内容的宣传教育运动。12月27—28日,市第三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召开,市委动员青年参军,市民订立爱国公约,各行业开展生产竞赛活动。1951年,160名学生报考军事干部学校,12名医护人员参加赴朝医疗队。工商界掀起爱国集体缴税活动,共缴税款105万多元,超额20.5%完成年纳税任务。电讯、邮政等6个行业先后组织爱国生产竞赛。郊区农民提出“多加工,多施肥,保证增一成粮食”的口号。妇女界捐献1800多元。当年市委还组织全市人民开展反对美帝重新武装日本和拥护缔结和平公约签名活动,有11.35万人参加签名,5万人参加游行。全市捐款计24.6万元,超额完成计划捐献1架飞机、1门大炮(价值共23万元)的任务。
【土地改革运动】
解放前,城郊农村土地为私人和寺庙、公堂占有。私人占有的土地多在少数地主、富农手里,广大贫苦农民无地或少地。土地改革前,护城、棋杆、华中3乡有地主9户42人,占有耕地1081.19亩(其中本乡206.96亩,外乡874.23亩)。其他成分兼地主6户34人,占有耕地457.11亩(其中本乡330.27亩,外乡126.84亩)。贫雇农467户2340人,占有耕地263.4亩。包括后来划入的菱湖乡(原怀宁县菱湖村)在内,4乡土地共4260.4亩。其中地主占1786亩,富农(包括半地主式富农)占299亩,中农占824.6亩,小土地出租者占452亩,贫农、雇农占533亩,公地(庙堂、族田)占336亩。地主、富农占农村人口的6.66%,占有耕地的49%,人均6.43亩。贫农、雇农占农村人口的62.07%,占有耕地的12.51%,人均0.19亩。地主剥削农民的方式,主要是地租、雇工和高利贷。
1951年1月,市委抽调机关干部、教师、中学生组成土改工作队,经短期学习培训后,分赴各乡宣传土改政策,开展阶级教育,划分阶级成分,建立农会组织。同时,各乡成立没收、征收、分配委员会,负责没收、征收、分配土地、房屋、耕牛、农具、粮食。历时4个月,护城、棋杆、华中3乡共没收地主耕地1538.3亩,征收富农、工商业者、小土地出租者等耕地702.5亩,没收地主粮食2.6万公斤、房屋51间、耕牛2头、农具28件。土改后,贫雇农473户1995人,共分得土地1613.95亩,人均0.8亩;中农216户971人,共分得土地1023.81亩,人均1.05亩。土改期间,召开斗争不法地主、恶霸会16次,参加斗争会的有12300人次,公开审判恶霸地主8人,其中首恶5人被判处死刑。土改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50%的农民没有组织起来,土地等级未评,没、征收地主五大财产(土地、房屋、粮食、耕牛、农具)不平衡等。5月,市委组织人员检查解决土改中遗留问题,组织评产和发放土地证等工作。12月中旬,郊区3个乡和新划入的菱湖乡土改工作全部结束。
【企业民主改革】
1951年11月,市委部署企业民主改革工作,改革解放前原企业内部的各种制度。首批列为民主改革的是水电、粮食、铁工3个没收的企业。经过3个月串苦访苦、大会控诉和民主检查,工厂内的封建小集团被瓦解,封建残余势力被清除。工人加强内部团结,思想觉悟提高。
1952年12月,企业民主改革在码头搬运和建筑行业先后展开,参加工人2247人,其中搬运工人1127人,建筑工人1120人;占两行业工人总数的62%。两行业大小把头(包头)158人中,66人受到不同程度处理,其中5人被逮捕判刑。另有729人自觉交待政治历史问题,有的人主动退出反动组织。同时,在民船运输行业也进行民主改革。经过民主改革,这些企业中残存的封建把头制度被彻底根除,旧的管理制度、管理方法得以改变,纯洁了工人阶级队伍,调动了工人生产积极性。
【知识分子思想改造运动】
1951年11月,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在学校中进行思想改造和组织清理工作的指示》,在学校教职员和高中以上学生中,就知识分子如何确立革命立场、观点、方法的问题开展自我教育和自我改造运动。1952年7—9月,市委组织5所中等学校127名教职员到芜湖参加全省中等学校教职员暑期思想改造集训,分“三反”(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思想批判和坦白交待问题、总结3个阶段。12月,37所小学的414名教职员分2期参加思想改造集训,由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文教科、团市委、工会、公安局保卫科联合组织领导,以小学教师代表会议方式进行,历时2个月。小学教师思想改造要求坚持正面教育,自觉克服错误思想,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1953年1—2月,又有3所中等学校160名教职员工参加由安庆地委举办的安庆区寒假中等学校教职员思想改造集训。
【“三反”、“五反”运动】
“三反”运动
1952年1月,市委分别召开机关全体干部和全体党员大会,传达中央在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中开展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反对官僚主义的“三反”运动决定。“三反”运动分为民主检查、“打老虎”、定案处理、建设4个阶段。贪污千万元(老币,下同)以上的人员称为“老虎”。是月20日,市委、市政府领导带头作自我检查,以带动干部群众坦白检举。市委书记、市长设“202信箱”,市委和法院设检举贪污分子接待处,以方便群众揭发。据坦白检举材料,全市500多名干部,有贪污行为的占2.5%。2月,市委组织党团员和积极分子成立“打老虎”队。3月25日,召开全市坦白检举大会,拉开围歼战。在“打老虎”阶段,发现有些单位有捆打逼供行为,后予纠正。4月,“三反”进入追赃和定案处理阶段。6月,市委成立“三反”结束工作委员会,专门负责定案和审理工作。甄别定案结果:“老虎”15人,贪污分子(贪污百万元以上,千万元以下)132人,贪污款为60356万元,追回赃款28863万元,占应退款总数47.8%。定案后,贪污分子受刑事处分11人,行政处分111人,另有5人自杀。7—8月,市委总结“三反”工作,针对运动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加强思想、组织、制度方面的建设。
“五反”运动
1952年2月,市委根据中央指示,决定在私营工商业者中开展反对行贿、反对偷税漏税、反对盗窃国家资财、反对偷工减料、反对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的“五反”运动。同时成立节约检查委员会,为“五反”领导机构。市总工会和团市委派出2个工作小组分驻糖杂、绸布2个重点行业开展工作。2月20日,市委召开工商业店员代表大会,进一步发动店员制订“五反”爱国公约,控诉不法资本家坑害国家的罪行。会后,市委分2批抽调290名机关干部和中小学教师,调查了解工商业户的不法行为,宣传“五反”政策,团结大多数,孤立打击极少数严重违法户。定案处理结果:全守法户2287户,占49.3%;基本守法户1914户,占41.2%;半守法户386户,占8.3%;严重违法户36户,占0.8%;全违法户19户,占0.4%。6月10日“五反”结束。其后,市委召开工代会、商代会,说明结束“五反”及恢复生产的意义,确定全市工商业的发展方针。
【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农业社会主义改造
1951年12月,中共中央下达《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郊区开始组织互助组。次年夏,市委组织农民开展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两条道路教育,认识组织起来互助合作的好处,郊区发展互助组90个(常年互助组12个,临时互助组78个),入组农户769户2883人、耕地2792亩,分别占郊区农户、人口和耕地的65.39%、59.24%和65.53%。入组农户当年夏收比单干户平均增收1~3成,有66个互助组参加全省爱国增产竞赛并超额完成增产任务。是年冬,郊区试办宜光农业合作社(初级社),入社农户13户。1953年,贯彻中央关于“必须切实纠正农业生产互助合作运动中正在滋长着的急躁冒进倾向”的指示,整顿互助合作组织。1954年春,金仁友蔬菜合作社成立。同年夏,市委举办有52名骨干参加的互助合作训练班,进一步推动互助合作运动的发展。特别是在洪涝灾害中,互助组和初级社显示出一定的优越性。灾后,加入互助组的单干户203户,初级社增至11个,入社农户238户610人、耕地1156亩。1955年春,组织起来的农户增至3858户,占农户总数的61.9%。其中合作社56个1270户,常年互助组143个1627户,临时互助组106个961户。11月,市委贯彻毛泽东《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和中共七届六中全会《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决议》,批判在农业合作化问题上的“右倾保守”思想,郊区掀起农业合作化运动的高潮。从12月至次年底,郊区共办起9个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入社农户5880户,占农户总数的94.63%。1957年开始整顿高级社,入社农户增加到6350户,占农户总数的99.6%。
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
1952年,市委根据中央关于“切实办好社、组,树立合作化旗帜”的指示,以失业半失业工人为主,组织缝纫社,这是全市第一个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社员74人。1953年4月,由工会、共青团、合作社及工商、税务等部门对全市手工业调查摸底,研究解决存在较突出的劳资、师徒、雇佣关系等问题。当年组织生产合作社2个、生产合作小组8个,共274人。1954年2月,贯彻中共七届四中全会确定的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加强对手工业改造工作。1955年底,组织生产社、组40个,共1865人,占手工业从业总人数的21.24%。1956年,手工业改造进入高潮。全市计组织生产社40个、生产组18个,共4982人,占手工业从业总人数的99.64%,基本完成手工业改造任务。
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
1953年6月,市委根据党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利用、限制、改造”的政策,开始对私营粮油、棉布商进行社会主义改造。1954年,两业私商共组成粮食代销店60个,食油代销店50个,棉布代、经销店16个。棉布摊贩全部登记注册,3户违法经营的棉布批发商受到处理。同时对鲜肉、烟、酒商贩业实行统一购进批发,并在百货业中建立重点批购关系。国营商业业务扩大,控制货源,把握市场导向。同时,私营胡玉美酱园、光明火柴厂先后改造为公私合营企业。同年10月,市委成立对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领导小组,并将全市私营工商企业重新划分,归并到各国营公司。各国营公司设第二业务科,负责改造工作。1955年12月,市委召开扩大干部会议,检查“私改”工作,制订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全行业公私合营和小商贩实现合作化的规划。会后,市委相继召开干部大会、工商界代表会、店员工人代表会、资本家座谈会、私营企业内党团员会等,宣传党对私营工商业的改造方针、政策,并选定大小百货、棉布、医药3个行业和在小百货商贩中实行全行业公私合营或合作化试点,然后分期分批逐步展开。1956年1月,市委成立私改小组,下设办公室。并成立工业、商业、手工业3个工作队,工作队员约110人。郊区由区委财经小组负责对农村手工业和商贩的改造。4月,36个私营工业转为地方国营6个、公私合营11个、实现合作化18个,4019个私营商业转为国营302个、公私合营497个、实现合作化2126个。全市基本实现行业公私合营和合作化。公私合营企业清产核算和人事安排工作也基本结束,共安排资方从业人员680人,占应安排总数的84.1%。
【审干和肃反运动】
1953年11月,市委传达贯彻中央关于审查干部的决定,部署审干工作(通称内部肃反)。12月至次年2月开始试点,审查县干49人及部分区干。后接着审查县、区干部48人。这次审查干部,主要是查清干部的政治历史问题,清除混入党政机关的反革命分子和坏分子、阶级异已分子、蜕化堕落分子,纯洁干部队伍。1954年11月,市委成立审干委员会。同年,被审查的县、区干部中,审查作出结论63人,审查清楚未作结论18人,其余继续接受审查。
1955年3月25日,党政机关和城乡基层单位审干工作分2批展开。7月1日,中央发出《关于开展斗争肃清暗藏的反革命分子的指示》。5—9日,市委先后召开市委会议、市委扩大会议,决定肃反为全市中心任务。同时成立五人小组,为肃反运动领导机构,下设办公室。市委五人小组设立坦白、检举室及材料小组。全市肃反分5批进行,每批分学习发动、坦白检举、搜集材料、小组斗争、专案处理、甄别定案6个阶段。8月,市委决定肃反与审干工作同时展开,组成一个班子专门抓肃反。是年底,审干试点工作基本结束。
1956年,区以上干部确定审查对象37人,其中区干6人,审查作出结论5人;县干31人,审查作出结论23人。区以下干部确定审查对象149人,其中审查作出结论37人,审查清楚未作结论27人,审查不能作结论85人。是年7月,县干和主要区干审查结束。1957年开展反右派斗争,全市确定审查对象201人,其中审查作出结论187人,尚待继续调查14人。同年10月,市委组织部审理发现,区以上干部187人中有60人的审查结论有问题,经过复查,重新作出结论的42人。
1958年,市委组织部抽调369名干部参加审干工作,查清问题的审查对象435人,正式作出结论的309人。1959年5—11月,对肃反工作组织全面检查验收。全市参加肃反总人数33544人,其中列为清查、调查对象2157人。清查、调查对象定为反革命、坏分子的207人,其中逮捕判刑90人,自杀身亡5人。另外,查出普通反革命分子101人、反动分子32人、各种刑事犯罪分子24人,其中按“二罪并罚”作反革命和坏分子论处的65人;查清政治历史问题的7878人。是年,继续审查区以下干部及全面复查审干工作,确定审查对象169人,结论处理159人。年底,肃反运动结束。
1960年11月,历时6年的审干工作结束。列入审查范围的基层干部19120人,其中属清查对象1666人,查清作出结论1119人,受处分24人,限制使用22人,清除出干部队伍67人。
【整风运动和反右派斗争】
1957年5月25日,市委召开县以上党员干部会议,传达中央《关于整风运动》的指示和省委的部署。次日,市委常委会研究并制订开门整风运动的计划。运动主要分大鸣大放、整改、审查处理等阶段。要求通过开门整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克服和纠正党内新滋长的脱离群众、脱离实际的官僚主义、宗派主义和主观主义。市委成立整风运动领导小组。6月初,市第一次党代会第二次会议作出《关于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整风运动的指示的决议》。会议期间,市委领导广泛听取与会代表和列席人员的批评意见。6月7—9日,市直机关组织干部党员学习文件,联系实际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同时发动群众鸣放,对机关党建、肃反、干部提拔、工资福利和领导干部工作作风等方面提出批评和建议。21日,按照中央《关于组织力量准备反击右派分子进攻的指示》,全市机关整风运动转向反击右派的斗争。市委一面组织反右斗争,一面继续开展整风,参加人员达5928人。不少人被错误地戴上“反党、反社会主义的右派分子”帽子,遭到批判斗争,造成反右斗争扩大化的严重后果。同年,市内基层单位和居民群众通过大鸣、大放、大辩论等形式,开展整风和社会主义教育。
1958年9月,整风和反右派斗争基本结束。全市划为“右派分子”404人,其中中共党员54人、共青团员89人、民主党派成员30人、群众231人。处理情况为:劳动教养74人,监督劳动159人,撤职留用察看55人,撤职降级降薪33人,撤职另行分配工作61人,免予处分17人,未处理5人。另有531人受到批判、处分。1961年下半年,市委组织力量进行甄别工作。到1964年止,改正“右派分子”104人,其中76人安置适当工作。
【“大跃进”】
1958年3月,市委召开全市大跃进誓师动员大会。会后组织报告员向各界群众作报告,大张旗鼓地宣传党的“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总路线。市委号召全市人民“鼓足干劲,苦战三年,彻底改变安庆面貌”。
大办工业
1958年3月20日,市委原则通过《安庆市1958—1962年社会主义建设发展规划(草案)》。规划要求当年新建、扩建工业项目230个,投资1639.8万元。根据自力更生、全民大办工业的方针,东市区一夜办起23个厂。7月5日,市委原则通过《安庆市工业基本建设第二个五年计划三年完成的规划(草案)》。8月13日,市委召开县以上干部会议,传达省委“佛子岭会议”精神,研究开展钢铁工业大跃进的措施。20日,召开3万人大炼钢铁动员大会,提出年产3.2万吨铁、4000吨钢的任务。10月13日,市委作出《关于组织钢铁工业大跃进的指示》,推广坩锅炼铁和烧结铁办法。当年产铁5500吨、钢800吨、焦炭21654吨。工业产值年计划20743万元,实际完成计划的44.07%。由于提出的指标不切实际,并层层加码,以致虚报产值,不顾质量,瞎指挥、浮夸成风。对很多手工业合作社和区街企业不顾其条件,盲目并社升级,转为国营企业。企业扩大招工,城市人口激增。由于正常的生产秩序被打乱,经济比例失调,造成市场商品短缺,人民生活困难。年底,全民大办钢铁停止。
大办农业
1958年3月,市委原则通过《安庆市关于贯彻全国农业发展纲要的规划》,提出郊区3年内全面实现《纲要》规定指标,要求当年总产粮食2800万公斤、棉花110万公斤、甘蔗2700万公斤,实现亩产双万斤乡、双万斤社。菱湖农业生产合作社把几处已熟稻禾并棵到一块田内收割,虚报放出亩产稻22475.5公斤的高产“卫星”。由于“共产”风、浮夸风盛行,农民积极性受到挫伤,加之旱灾影响,当年粮食、棉花、甘蔗产量分别完成年计划的50%、88%和3.5%。
【人民公社化运动】
1958年9月10日,市委传达贯彻中央《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组织参观团到河南新乡七里营人民公社学习办社经验,发动郊区群众入社。9月下旬,市委根据“统一规划,有利生产”的原则,撤销刚建立的郊区5个乡20个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组建东风和红旗2个人民公社。随后又将划入市郊的原怀宁县广圩区圣埠、马窝、老峰、柘山人民公社合并为广圩人民公社。在并社工作中,对物资和社员生产资料实行无偿平调,组织社员大兵团集体化生产,建立常年公共食堂,推行供给制,还一度实行农民到食堂吃饭不要钱。农业方面的高指标、高征购、浮夸风和瞎指挥迅速发展,农业生产大幅度下降,口粮标准一再降低,很多群众饿病逃荒,造成非正常死亡。12月,城区开始建立人民公社。先在东市区建新居民委员会试点,动员群众入社,民主选举干部。1960年3月,城区43个居委会组成6个城市街道人民公社,入社居民77825人,占应入社总数的97.3%。4月8日,市委常委会议通过扩社工作决议,改一市数社为一市一社。5月31日至6月1日,市委、市人委举行代表大会,宣告安庆市人民公社成立。市人委及所属机构“入而不归”。公社党委设1委1室,另设群团组织;行政设6部2委1室。机关学校、工矿企业入社后,党的关系归区,体制不变。由于一市一社不便管理,1961年5月报经省委同意恢复一市数社体制,市人民公社随之解体。
【“反右倾”斗争与整风整社运动】
“反右倾”斗争
1959年9月11日,市委连续召开党员干部大会和全委扩大会议,从上到下,从党内到党外,传达《中国共产党八届八中全会关于以彭德怀同志为首的反党集团的错误的决议》,开展反对“右倾机会主义”的斗争。市委常委联系“总路线,大跃进,人民公社”实际,查思想,查干劲,查指标,查措施,批判所谓“右倾”情绪与“右倾”思想,并把各条战线有无新的成绩作为衡量“反右倾”是否深透的标准。10月下旬,“反右倾”转入重点批判、向党交心阶段。1960年1月,进入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阶段。党员干部写思想小结,其他干部订“红专”(改造思想与专业学习)计划,居民群众接受总路线正面教育。全市参加运动的党员干部8822人,受到错误处理的858人。5月5日“反右倾”结束。
农村和城市整风
1960年12月,市委根据中央《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开始纠正在人民公社化运动和大炼钢铁运动中的“五风”(“共产”风、浮夸风、强迫命令风、生产瞎指挥风和干部特殊化风)错误。下旬,地、市委工作组进驻十里铺公社,开始整风整社试点。1961年1月,市委贯彻执行《中央工作会议关于农村整风整社和若干政策问题的讨论纪要》,就领导农业和工业方面的“五风”分别进行检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2月中旬,市委派出125人的工作队,进驻肉联厂、轴承厂、粮食局、建新街委指导整风。整风分准备、鸣放、批判、建设4个阶段,着重整治“五风”,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第二批51个单位整风4月开始,7月结束。市委派出57人的工作队进驻染织厂、大通煤矿等12个单位分类指导。9月,市委再次召开农村、城市三级干部会议,市委书记代表市委就3年来发展工业的指导思想、农业的基础地位、过早地向全民所有制过渡、群众观念不强、民主作风淡化等问题作检查报告。报告中提出调查研究和改进工作的方法。10月,财贸系统的整风转入反对商品“走后门”的斗争。1962年1月24日,市委成立整风整社办公室,领导整风整社工作。2月中旬整风整社运动全面铺开。通过揭盖子、摆问题、清帐目、议干部,落实农业政策,退赔平调资产,整顿干部作风,改选基层组织。3月中旬,整风整社基本结束。
在农村和城市整风中,全市有432人受到错误处理。1962年5月,市委贯彻中央《关于加快进行党员、干部甄别平反工作的通知》,设立甄别平反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是年底,在1959年以来“反右倾”和反“五风”中受到处分的党员干部全部甄别平反。
【国民经济调整】
60年代初,根据上级指示,全市进行为期3年的经济调整。
工业经济调整
1961年2月,市委召开工业会议,按照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八字”方针调整工业结构。第一,压缩过快增长的重工业,加强轻手工业,停建计划外项目和楼堂馆所等非生产性建设工程;第二,继续发展为农业服务的企业;第三,扩大生产“三小”(小五金、小百货、小农具)产品。8月底,全市全民工业企业单位由209个减少到161个,手工业厂(社)由63个增加到93个,“三小”产品由53种扩大到700多种。1962年1月,市委派工作队进驻机床厂、火柴厂、化肥厂,试行中央《关于讨论和试行国营工业企业工作条例(草案)的指示》(即工业七十条),继而在全市工业企业全面推行。据34个工厂统计,1962年亏损企业减亏167万元,盈利企业增盈126万元。全市工业可比产品成本也略有下降。
农业经济调整
1961年春,市委强调把农业放在第一位,动员各行各业支援农业。市直各部门支援郊区建电灌站18座,装机1347千瓦,保收面积6万多亩。同时落实政策,退赔在1958年“大跃进”中平调郊区的物资折款41万多元。当年虽遇旱灾,农业生产仍获得较好收成。1962年,粮食、油料产量又分别比上年增长36.4%、94.7%,棉花单位面积产量也比上年有所增长。
压缩城市人口
1961年6月22日,市委根据中央《关于精减职工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召开会议研究精简职工和压缩城市人口问题,计划压缩城市人口7000人。年底,实际压缩17033人。1962年,计划压缩城市人口19000人,实际压缩30330人。当年减少工资支出488万元,减销商品粮478.5万公斤。市财政基本实现中央提出的“当年平衡,略有回笼”的收支任务。
【“四清”运动】
农村“四清”运动
1963年2月,根据中央决定,市委组织在郊区农村开展以清理帐目、清理仓库、清理财物、清理工分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1964年,驻郊区“四清”工作队被抽调至全椒县参加华东局“四清”试点工作。1965年1月,中央《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目前提出的一些问题》(简称二十三条)规定,城市和乡村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一律称为“四清”(清政治、清经济、清组织、清思想)运动。7月,市委成立“四清”工作团郊区分团,组成387人的工作队。9月,工作队进驻郊区社队和郊区机关。首先宣讲政策,培养积极分子,帮助干部“洗澡下楼”(检查思想,放下包袱),组成各级领导核心。接着转入清经济、清思想和对敌斗争。在此基础上,以党的建设为重点,审查、整顿、发展党群组织。郊区农村“四清”运动中,揭露贪污盗窃、投机倒把分子317人,共查出贪污盗窃资金4.7万元、粮食1.2万公斤,投机倒把获暴利1.24万元,借支挪用公款4.84万元;清出蜕化变质分子5人,补划地主13人、富农30人,审查“四类分子”260人。
城市“四清”运动
1963年1月,市委成立社会主义教育领导小组及业余政治学校总校。当时主要在城市进行社会主义正面教育。5月在安庆电厂试点。1964年,从市直机关抽调一批干部到合肥针织厂参加省委统一领导的城市“四清”工作试点。同年9月起,城区“四清”运动分3批展开。第一批同年10月结束。第二批1966年5月结束。7月,省委批复成立中共安庆市“四清”工作团委员会。安庆地委与工作团党委召开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关于安庆市文化革命和“四清”运动部署意见》。第三批“四清”刚开始,受到“文化大革命”冲击而中断。
【“文化大革命”】
1966年5月20日,根据中央五一六通知,市委成立文化革命领导小组,部署清查全市近期创作的文艺作品和理论文章,并抽调317名干部组成工作组进驻艺校、卫校、一中、二中、三中等学校。同时发动群众开展“四大”(大鸣、大放、大辩论、大字报)。7月,全市小学教职员集中整训。8月,市委撤出学校工作组,设代理书记、校长或联络员、观察员,“文化大革命”全面发动。
红卫兵与“大串连”
1966年6月后,全市各中学在鸣放和大字报高潮中基本停课,学生纷纷加入红卫兵组织,外出串连。8月23日红卫兵抄砸天主堂,开始掀起破“四旧”浪潮,基督教堂、古松庵、清真寺等教器被砸,名册被夺,经书被毁。市委根据华东局指示,采取防范措施保护文物。26日晨,红卫兵与工人造反组织强入迎江寺,砸毁佛像,抢走房产图等文物,改迎江寺为工农兵文化馆。随着横扫“四旧”范围扩大,凡古籍字画、文物藏品及古剧服装、剧本等均遭毁坏,一些受到错误批判的人被抄家、没收财物,不少街道也被改换名称。9月,全市性的学生组织中等学校红卫兵总部成立。10月初,第一个学生造反组织毛泽东思想红卫兵成立。到10月底,外地84所高等院校数百名学生抵宜串连,安庆往外地串连学生达1875人,其中赴京的有800多人。11月,安庆最大的造反组织工人革命造反司令部成立。全市党政机关、团体基本陷于瘫痪。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大多数被当作“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当时又称作“走资派”)而被批判斗争。
造反派夺权与“三支两军”
1967年1月16日,在上海“一月风暴”的影响下,安庆部分造反派成立安庆地区造反委员会,夺取安庆地、市党政大权。市委、市人委停止工作。同月,安庆驻军奉命介入,实行“三支两军”(支左、支工、支农和军管、军训),夺权被制止。3月15日,安庆地、市37个造反派组织在安庆军分区支持下夺权(简称三一五夺权),成立安庆地区革命委员会,有4万人在人民广场参加成立大会。
派性斗争与大联合
安庆造反派在形成初期,都自称为“革命派”,但由于在“革”与“保”的问题上观点不同而分成两大派,一派被称为“造反派”,一派被称为“保守派”。三一五夺权后,围绕对刚成立的安庆地区革命委员会的态度,安庆造反派又分解组合为两大派组织——安庆红色造反革命到底联合委员会,即“红造会”;毛泽东思想安庆地区无产阶级革命派联合委员会,即“联委会”。前者称“屁(P)派”,后者称“好(G)派”。一派认为夺权“好极了”,一派认为夺权“好个屁”,派战大字报、标语贴满街头,大辩论发展到通过有线喇叭互相攻击,矛盾日益激化。1967年7月6日,发生第一次大规模武斗。8月,省军管会派解放军南字一三一部队进驻安庆,执行“三支两军”任务。10月,安庆实行军事管制。1968年1月和7月,先后发生第二、第三次大规模武斗。3次大规模武斗使国家财产受到严重损失,人民生命安全受到严重威胁。7月23日,两派头头到合肥谈判,省革命委员会派专机在安庆上空散发中央布告。7月30日,安庆支左部队发出《给安庆两大派一封信》,责令解散武斗组织,禁止打砸抢,实行“大联合”。到8月18日,全市有135个单位成立革命委员会或革命领导小组。各单位开始清查坏分子,收缴枪支等武器。以南字一三一部队为主的支左部队开始控制局势。8月23日,安庆市革命委员会成立。1969年1月,全市有200人参加省万人学习班。继之,市举办万人学习班。学习班主要是清查武斗事件及首恶分子。8—9月间,市革委会举行全委扩大会议,召开5万人参加的誓师大会,重点围剿资产阶级派性,反对无政府主义思潮。同时普遍开展设“宝书台”、跳“忠字舞”活动。
“斗批改”与清理阶级队伍
1968年8月,安庆地、市革委会召开联席会议,部署“斗批改”(斗垮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批判资产阶级的反动学术权威,批判资产阶级和一切剥削阶级的意识形态,改革教育,改革文艺,改革一切不适应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上层建筑)任务。随即成立市斗批改办公室,组成由军代表、工人、贫下中农参加的毛泽东思想宣传队,进驻上层建筑各部门和“老大难”单位领导“斗批改”。同月,市革委会执行中央《公安六条》,在全市干部、教师、职工中开展清理阶级队伍的斗争,清理的重点是“叛徒、特务、死不改悔的走资派和现行反革命”。9月,市革委会先在肉联厂、东风袜厂、蔬菜公社进行以“清队”为重点的“斗批改”。随后基层单位的“斗批改”全面展开。9—10月,教育、文艺、卫生系统进入“改革”阶段。全市1966—1968年初高中毕业生,除未满16周岁或残疾者外全部上山下乡“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医务人员下乡巡回医疗。同时,市革委会撤销原市委、市人委35个部委办局,组建15个管理站(组),部分单位下放到县(区)。11月3日,市革委会召开干部下放动员大会。地、市机关第一批干部、文艺工作者等1000多人前往黄湖五七干校、怀宁县小市和三桥、郊区茅岭农场插队落户。1969年1月,城区参照外地经验,改小学、初中、高中分段制为一贯制学校,在17所小学附设初中班。5月,城区中小学按坐落区域由工厂接办、街委协管,郊区公办小学由生产大队接办、贫下中农管理。6月初,全市已下放8715人,其中各类干部1080人,学生5541人,居民2094人。
整党建党与“一打三反”
1968年11月,市革委会举办整党建党学习班,实行开门整党,“吐故纳新”。1969年2月中共安庆市革委会核心领导小组成立,组织整党建党试点,恢复发展新党员的工作。全市整顿基层支部330个,改选基层支部262个。参加整党的党员中,恢复组织生活的5132人,缓期登记的515人,取消预备期的13人,劝其退党的11人,清洗出党的11人。还有些党员干部因尚在审查之中,没有被“解放”恢复组织生活或被清除出党。
1970年2月8日,召开“一打三反”(打击现行反革命、反贪污盗窃、反投机倒把、反铺张浪费)动员大会后,市革委会党的核心领导小组派出由152名干部组成的24个宣传队,进驻工商、文艺等系统,发动群众检举揭发。至1971年8月,认定反动组织3个,定为敌我矛盾性质144人,其中79人按人民内部矛盾处理。1972年11月开始复查“一打三反”案件。
“批林批孔”与“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
1971年5月,市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成立批修整风领导小组和联络组,组织开展批陈(伯达)整风运动,举办2期学习班。10月,市委传达中央关于林彪事件的文件。1972年1月至1973年4月,组织干部群众举办学习班,学习中央印发的《毛主席在外地巡视期间同沿途各地负责同志的谈话纪要》,批判林彪《“571”工程纪要》,清除林彪手迹、文字、图画等。1974年4月17日,市委批林整风办公室改为批林批孔办公室,在全市掀起“批林批孔”运动高潮。根据中央部署,市委召开动员会、报告会、现场会,批判孔子的“克己复礼”和林彪的罪行。当时,社会上流传“第二次文化大革命开始”的言论,街头重新出现大字报,接着成立安庆工人革命造反串联委员会(简称安工串联会),冲击市委机关,并以“批儒”、“反潮流”为由,提出“打倒当代的孔丘”,公开反对周恩来总理。全市出现部分工厂停工、学校停课的局面。7月12日,市政法机关根据中央指示,取缔安工串联会,局势逐步稳定。
1976年1月,市委常委传达贯彻中央《打招呼的讲话要点》,先是组织批判教育战线的“奇谈怪论”,进而“评《水浒》”及“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4月,对悼念周恩来活动的人和事进行追查和处理。6—8月份,部署各级领导班子层层办学习班,揪“走资派”,批所谓“复辟”、“回潮”,并学习“肥东经验”,在基层结合进行党的基本路线教育,又造成一批冤假错案。7月17—27日,市委召开“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和党的基本路线教育工作会议。9月22日市委常委集中整风,批“党内资产阶级”。在整风期间,成立市临时党的核心小组,负责处理市委日常工作。
【揭批查运动与处理打砸抢问题】
1976年10月粉碎“四人帮”。11月市委常委整风自行结束。市临时党的核心小组遵照中央和省委部署,开展揭批“四人帮”篡党夺权运动,主要是组织干部和职工群众阅读中央印发的“四人帮”反党集团罪证材料,肃清其在各方面的流毒。
1977年5月前,因受当时省委主要负责人捂盖子的影响,揭批运动一直冷冷清清;同时在基层单位仍继续批“走资派”,并以肉类联合加工厂为典型,以点带面,开展党的基本路线教育,打击所谓“党内外新老资产阶级”。6月下旬,市委传达中央领导人关于解决安徽省委领导问题的重要指示。同时,“文化大革命”期间留在党政领导机关的军队干部全部撤回部队。地、市联合召开6万人群众大会,再次动员。市委部署在全市广泛深入开展揭批林彪、“四人帮”,联系实际,肃清流毒,清查有关的人和事,先后设立揭批、清查和案件复查办公室。11月,转入清查阶段。1978年3月,重点清查“三突出”(即反对周恩来总理突出、“批林批孔”中闹事突出和打砸抢突出)问题。基本查清此类问题者95人。11月24日,地、市联合召开万人大会,逮捕“文化大革命”中打砸抢首恶分子4人。同时查明,“文化大革命”中3次武斗参加人员4000余人次,死伤500多人(含解放军),炸毁、焚烧建筑物12起,直接损失国家财产135万元,动用和抢占的物资现金达946万元、粮(票)308万公斤,有帐可查贪占千元以上者70多人。
市委先后在全市党员和干部大会上宣布,对“文化大革命”前17年全市的工作应作出肯定的估价,推倒一切污蔑不实之词;对重大的历史遗留问题,特别是“文化大革命”中的冤假错案,进行复查平反;对因悼念周恩来、反对“四人帮”而受到错误处理的人和事,一律平反,恢复名誉;对受“文化大革命”冲击而被搞乱了的工作和秩序,全面拨乱反正。到1982年底,认真处理了建国以来历史遗留问题,摘掉地主、富农分子的帽子,为国民党起义、投诚人员落实政策,落实港、澳、台亲属和侨务政策,落实知识分子以及宗教政策,支持各民主党派恢复组织和活动,对1957年以后被错划的右派分子全部改正。
【平反冤假错案】
1978年底,市委传达省委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先近后远,先易后难,先急后缓”的方针,组织力量复查“文化大革命”中审干案件和“文化大革命”前历史遗留案件。
到1984年止,复查“文化大革命”前历史遗留案件342件,结案338件,其中全错全平153件,部分错部分平135件,定性处理基本不错的50件。改正错划右派案件522件。复查“文化大革命”中审干案件559件,其中全错全平424件,部分错部分平24件,基本不错111件。“文化大革命”中受批判而未做文字结论的175人,也都在各种会议上口头宣布平反,恢复名誉。因受到刘少奇案件株连的82件(干部28件,工人、农民、城市居民54件)全部复查平反,恢复名誉。在复查老案中,还对历史上受限制使用的154人进行复查,结果解除限制81人。
【农村经济体制改革】
推行农业生产责任制
1961年3月,根据中央《关于推行包产到队、定产到田、责任到人的办法意见》(简称责任田办法,又称新办法),市委决定在郊区没有包产到户的生产大队推行新办法。渔业大队实行包产到队、定产到船、超产奖励办法。超产部分20%上交大队作为公共积累,80%归个人。6月,市委又召开农村三级干部会议,印发大渡口公社党委《关于新办法地区当前情况的调查报告》,提出结合实行包产包工包成本和超产奖励的“三包一奖”制。当年,郊区1079个生产队,实行包产责任制的931个,其中包得彻底的占37%,一般的占38%,“走样子的”占25%。1962年3月,贯彻省委《关于改正责任田办法的决议》,开始改正责任田。1963年春,已实行的包产责任田全部改过来,仍由生产队组织集体劳动。
1979年1月,市委召开农村三级干部会议,决定郊区农村本着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群众自愿、分类指导的原则,建立农业生产责任制。1980年10月,召开农村四级干部会议,贯彻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几个问题》。接着抽调50多名市直机关干部分赴郊区8个公社,推广专业承包、联产计酬责任制。1981年3月召开的农村四级干部会议,确定试行家庭联产承包制。1982年春,郊区94%的农户与所在生产队签订承包合同。以后,市委根据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等文件,采取措施稳定家庭联产承包制,发展乡镇工业,加快小集镇建设等促进农村经济逐步由自给半自给经济向较大规模的商品生产转化,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化。1984年,延长土地承包期,稳定和完善联产承包责任制,引导农民向土地投资投劳。同年2月和8月,先后召开农村工作会议和小城镇建设工作会议,作出具体部署。
调整农村产业结构
1985年3月,市委召开农村工作会议,确定调整农村产业结构,进一步发展商品生产。8月,市委、市政府召开乡镇企业工作会议,确定发动乡、村、组、联户和家庭这“五个轮子”,大力发展乡镇企业。11月又作出关于加快发展渔业的决定,实行以养为主,养殖、捕捞、加工并举,国家、集体、个人一起上,产供销、渔工商、内外贸综合经营。经过调整,是年郊区总产值中,工业的比重由上年的30%上升到37%,建筑、运输、商业、服务业的比重也由上年的24%上升到29%。全区有3.6万多名劳力转到乡镇企业,占农村劳动力总数的39%。乡镇企业成为郊区经济的重要支柱。1986年3月,市委、市政府召开农村工作会议,提出发展城郊型商品经济的指导思想。是年郊区大办与城市工业协作、配套的乡镇企业,新建乡镇骨干企业37个,实施技改项目29个,同时与市属33个工业企业挂钩结对,开展多种形式的经济联合。
简政放权
1987年5月,市委、市政府根据中央和省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简政放权、理顺关系的要求,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郊区工作的若干规定》。当年市有关部门向郊区移交部分规划权、经营权和管理权,郊区着手健全、完善区财政体制,并成立信用合作联社,初步建立资金融通网络。1988年3月,市委五届四次全会原则通过《关于放开搞活乡镇、区街企业若干问题的决定》等政策规定。此后,组织市直有关部门和企业采取分口包干的办法,定点扶持郊区乡镇企业和“两水”(水产、水果)生产。是年,为乡镇企业筹措资金1070万元,供应钢材、油料、煤炭等物资6000多吨,引进技术人员128人。
【城市经济体制改革】
城市经济体制改革主要包括扩大企业自主权、推行经济责任制、整顿企业、推行厂长(经理)负责制、企业承包、发展新型集体经济(见卷三十二·民办集体经济)等方面。
1979年11月初,市委、市革委会将市纺织厂、染织厂、东风袜厂、皮革厂、帆布厂5个国营工业企业定为扩大企业自主权试点单位。后试点单位增至11个。1981年,全市国营工业企业普遍推行扩大企业经营自主权。同年8月,抽调330多名机关干部分赴40多个工商企业,检查落实推行经济责任制、整顿企业、民主管理“三位一体”工作。1982年3月,市委批转市经委党组《关于对国营工业企业进行全面整顿的意见》,并要求集体工业企业也按此精神进行整顿。整顿重点是改革企业内部分配制度,普遍建立对上以承包为主、对内以联利计酬为主的经济责任制。1984年4月,市委、市政府作出关于进一步完善企业经济责任制的12条政策性规定。当年初步形成上下结合、包保配套、形式多样的经济责任制体系。9月,在国营工商企业中进行厂长(经理)负责制试点工作。12月,市被单厂、电器开关厂、农药厂、余良卿制药厂、百货公司等试点单位基本结束试点工作。同时,全市企业整顿工作也基本结束,列入省整顿规划的61个国营企业全部验收合格。整顿后的企业经济效益有所好转。
1985年1月,市委四届十次全委(扩大)会议提出当年3项改革措施:全面推行厂长(经理)负责制;把“包”字引向工厂、车间乃至个人,并确保承包合同兑现;企业主管部门进一步简政放权,为基层服务。4月,市委、市政府召开推行厂长(经理)负责制动员大会。全市分3批推行厂长(经理)负责制。1986年,已有114个工商企业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1987年初,在全市国营企业实行多种形式的经营承包责任制,试行租赁制和股份制;对骨干企业实行计划单列,进一步扩大企业自主权;改革企业领导体制;国营小型企业全面放开,通过“改、转、租、让”等形式,交由集体或个人经营。
1988年3月,市委召开五届四次会议,研究落实以承包经营为主的各种形式的经营责任制。会后,市经委、财办、财政局、税务局及有关主管公司作为发包方,工交、财贸系统的企业作为承包方,分批签订企业承包经营合同,全面实行为期3~5年的工商企业第一轮承包经营。根据合同规定,承包人既有充分的经营自主权、生产指挥权,又有履行保证企业资产安全、增值和完成利润等各项承包指标的义务。上半年,实行第一轮承包的预算内工业企业有44个完成年利润承包任务的67%,13个商业企业完成75%。
【机构改革】
1979年11月4日,安庆市改为省辖市。次年,市委开始组建和调整市直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机构,配备领导班子。1982年10月,市委成立3个工作组,以加强对机构体制改革、人事安排和制订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工作的领导。
1983年,机构改革工作全面展开。是年5月市委召开市直各部门及基层单位党委(组)主要负责人会议,部署市直机关机构改革工作。9月,召开市直机关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宣布经省委批准的市直机关机构改革方案。同时组织6个考察组,考察干部,协助配备领导班子。当年市直机关机构由原来的81个减至45个。领导班子平均年龄46.3岁,比原班子平均年龄下降7.2岁,45岁以下的占41.7%,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占37.5%,各类专业技术干部(助理工程师以上)占28%,正副职总数由原来的268人减少到100人。部门领导班子组建后,又分别进行内设机构的改革和中层干部的调整配备。
1984年1月7日,市委召开区、局以上党员负责干部大会,民主推荐省、市两级领导班子第三梯队人选名单。3、4月间,市委决定撤销郊区11个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建立11个乡。至此,全市城乡机构改革工作告一段落。1987年底,市委成立政治体制改革调研小组,起草政治体制改革方案,重点是党政分开,提高效率。次年初公布,并在部分企业进行党组织属地方管理试点(不久又改回)。
【精神文明建设】
1982年2月,市委、市政府发出通知,在3月份开展以讲文明、讲礼貌、讲道德、讲秩序、讲卫生和心灵美、语言美、行为美、环境美(“五讲四美”)为内容的文明礼貌月活动。首次文明礼貌月活动的重点是治理“脏、乱、差”的街道,整顿公共交通、社会秩序。1983年1月,市委制订《关于深入进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五讲四美”活动的意见》。3月开展第二个文明礼貌月活动。活动中,“五讲四美”与“三热爱”(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中国共产党)相结合,与学雷锋相结合,重点是搞好优质服务,建立优良秩序,创造优美环境,绿化安庆城,创建“文明街、文明厂(店)、文明村”。1984年3月开展第三个文明礼貌月活动,重点是加强爱国主义和共产主义教育,以实现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1985年5月,市委常委扩大会议研究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确定把文明单位建设任务分解到各部门、单位乃至个人,建立分级分工管理责任制。7月,召开“五讲四美三热爱”(简称“五四三”)活动工作会议和总结命名表彰大会,提出5年建成文明城市的总目标。1986年12月,成立市军民共建精神文明活动领导小组。
1987年,市委、市政府把抓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建设和教育、科技、文化方面工作作为当年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主要任务。同年2月,将市“五四三”活动委员会改为市创建文明城市委员会。4月7日,召开创建文明城市动员大会,部署创建文明城市任务,要求重点抓好“五根柱子”(职业道德建设、城市卫生管理、交通安全管理、城建管理、军民共建活动)和“三块牌子”(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振兴中华读书活动、绿化)。20日,市委五届三次全委(扩大)会议研究制订《中共安庆市委关于“七五”期间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规划》。根据《规划》要求,市有关部门分别制订以职业道德建设为中心内容的《振风计划》,以城建管理为中心内容的《宜城计划》,以卫生管理为中心内容的《绿色计划》,以交通安全为中心内容的《安全岛计划》和军民共建精神文明的《红星计划》。1988年3月,评出市文明单位50个、文明楼院10个、绿化红旗单位6个、花园式单位9个、绿化先进集体7个和125名先进个人、271个“五好”家庭。
在全省1987—1988年度读书活动专项评比中,安庆市获第一名,并被评为全国读书活动先进城市。
【整党】
1982年底,市委在市税务局、迎江区孝肃路街道、郊区十里铺公社等单位的党组织开展整党试点。1983年3月,成立市委整党办公室。10月20日,市委发出组织党员学习《中共中央关于整党的决定》的通知。市委宣传部举办整党骨干培训班。
1984年1月,市委制订《关于学习整党文件,开展党员轮训工作的意见》,成立市整党指导委员会。11月22日,召开市直机关整党动员大会。全市整党分为4批进行,于1987年7月结束。整党工作分为学习动员、专题教育,检查对照、深入整改,组织处理、党员登记,检查总结、巩固成果4个阶段。参加整党的共有党组48个、党委111个、党总支70个、党支部1353个,党员21919人,其中正式党员20538人、预备党员1381人。整党期间,全市党员学习整党文件,认真对照检查,开展彻底否定“文化大革命”的教育,党的宗旨、纪律教育和共产主义理想教育。同时清理“三种人”(即追随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造反起家的人,帮派思想严重的人,打、砸、抢分子)。重点整顿49个后进支部,调整96个党组织领导班子,评选表彰383个先进支部。各级党委于1985、1986年评出优秀党员2447人,其中7人受到省委表彰。同时处理极少数犯有严重错误的党员,全市受到各种党纪处分的166人,缓期登记的98人,不予登记(含开除党籍)的24人,清除出党人员占全市党员总数1‰。
1987年7—9月,市委组织党风大检查,重点查处县以上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违反政治纪律、严重官僚主义、以权谋私、自由主义和违反财经纪律5个方面的问题。经过检查和组织党内外群众民主评议,确认党风好的单位有64个,党风有明显好转的单位68个,党风略有好转的单位9个。
1988年6月,市委作出《关于命名、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基层党组织书记的决定》,召开命名表彰大会,共命名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39个,优秀党员、基层党组织书记246人。8月,市委常委会议作出《市委常委保持自身廉洁的暂行规定》,同时组织开展反腐蚀教育,加强党员队伍建设。
【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
1983年11月,市委根据中共十二届二中全会精神和省委要求,开展思想战线清除精神污染的工作。全市各系统、各单位集中5天时间查禁、收缴淫书、淫画和反动、黄色的音像制品。1985年5月21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宣传、广播电视、文化、公安、工商等部门负责人会议,研究制定整顿电视录像放映措施,决定成立文化市场领导小组。
1987年1月11日,市委发出通知,要求全市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学习中央[1987]1号文件,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此后,各级党委组织党员、干部群众进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正面教育。3月,市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通报前一段市委常委学习、贯彻中央关于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文件的情况,对下一步如何开展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斗争作出部署。6月,市委制订《关于坚决妥善地做好全市报刊整顿工作的意见》,成立报刊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落实整顿工作。这次报刊整顿的范围主要是公开发行的《安庆日报》、《法制文学选刊》、《满江红》、《黄梅戏艺术》。整顿工作从7月初开始,于8月底结束。各报刊经检查验收,重新登记注册。9月,市委、市政府部署全市严厉打击非法出版活动,重点查处大量委印、承印、翻录、销售非法出版物,获利数额大的单位和个人,对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作了严肃处理。
【扩大对外开放】
1984年7月,市委工作会议作出加快对外开放,开发长江“黄金水道”,振兴安庆经济的战略部署。10月起,市委、市政府先后组织考察团赴日本茨木市、丹麦王国、联邦德国、瑞士及香港作技术考察,还与安庆地区、江西省九江市加强经济协作。至1986年,签订经济协作方面的意向性协议达400多个,其中签订正式合同144个。1984—1987年,全市共引进设备54项,用汇2406万美元,其中直接利用外资689万美元。1987年,外贸收购值跃居全省16个地市之首,出口种类由1978年的25个增至100多个。安庆市成为上海经济协作区、皖南经济协作区、长江沿岸经济协调会、南京区域经济协调会的主要成员之一。
1988年3月,市委五届四次全会通过《关于扩大对外开放,发展外向型经济的决定》。当年,市印染色织总厂粗厚织物工程和毛毯厂拉舍尔毛毯工程正式列入政府间贷款的利用外资项目,共利用日本国政府“黑字还流”贷款455万美元。
组织建设
【基层组织】
组织结构
1950年10月至1951年12月,市委在全市建党支部12个、党总支1个。1952年,市直机关党支部增加到15个,财贸系统新建党支部7个。1953年,设市政府、政法党组和工厂党委。全市党支部29个、党委(党组)3个。
1956年,设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计委、劳动局、工业局、手工业局、总工会、妇联党组。次年,设手工业、建筑、港务局党委。
1958年5月,设商业局、粮食局党组。1959年4月相继恢复和成立商业局、粮食局、轻工业局、文教、卫生、交通、建筑党委和检察院、公安局、妇联党组。同年,改选基层支部20个,党组织数为支部333个、总支33个、党委(党组)15个。
1960年8月,地、市工交系统合并。是年,恢复妇联党组,调整合并计委、总工会党组,重新建立化学工业局、机械工业局、交通局党委和煤碳工业局、农业机械局、公社工业局党组。1961年,设市人民武装部、食品局、手工业局、供销合作社(安庆办事处)党委和财政局党组。
1962年,基层党组织开始换届改选工作。农村生产大队,除党员50人左右的少数分散地区建立总支外,其余建立支部。是年,新设重工业局、城市建设局党委和民政局、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安庆支行党组。次年卫生党委改为卫生局党委。1964年,市委调整政权机构中的党组织,成立财贸办公室、房产管理局、科学技术委员会党组和文化局、教育局、交通局、工业局党委。1965年,设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安庆支行党组。1966年1—3月,先后设电业局、房管局党委和农林水党组。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全市各级党组织陷于瘫痪。1969年2月后,市革委会领导的11个站有8个站成立党的核心小组。1970年9月,市革委会各站改局后,14个局有11个局成立党的核心小组。1971年2月后,撤销部分局党的核心小组,成立局党委、党组19个,并在市革委会政治工作组、人民保卫组、生产指挥组设立党的核心小组。1973年12月和1974年9月先后恢复市总工会、妇联党组。
1977年4月,撤销市革委会政治工作组、生产指挥组党的核心小组。市政府各部门党委、党组相继恢复和建立。1980年9月成立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市政协党组。12月成立市政府党组。同年,各级党组织相继换届选举,改选基层党支部和党的委员会,新增支部327个、总支2个、党委21个,除因扩郊增加124个支部、9个党委外,新建支部最多的是工业系统。1981年,按照党章规定,全市改选党委30个,其中县级以上的党委24个;改选党总支26个、党支部688个。1983年,结合区局机构改革,调整局党委、党组19个,撤并工业系统14个党支部。1984年,健全党组织8个,新建党组3个。1985年,改选36个基层党委。
1983—1986年,全市新型集体企业建立党委1个,独立党总支1个,独立党支部35个,联合党支部111个。
1987年,全市整党结束,调整党组织设置,新建党委4个、党总支3个、党支部55个。是年党组织数为支部1528个、总支106个、党委(党组)174个。
1988年5月,按照中共十三大提出的政治体制改革的要求,市委组织部对企业党组织属地管理和撤销政府职能部门党组进行试点。市委批准余良卿制药厂、帆布厂、人民印刷厂、水泥制品厂、光泰实业总公司、湖滨实业总公司、环球实业总公司7个企业党组织划归大观区委管理,毛巾厂、化工原料厂、特种橡胶制品厂、第二汽车运输公司、开源实业总公司、供销服务总公司、东华实业总公司7个企业党组织划归迎江区委管理,同时撤销人事局、统计局、审计局、司法局、财政局、计划生育委员会、人民防空办公室7个单位党组。是年,全市政权、军事、统战、群团系统党委、党组55个。
组织生活
1952年,全市各级党组织开始把“三会一课”(党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大会、党小组会及党课)作为组织生活的主要形式。1961年,基层党组织通过树典型、树红旗,定期开展支部与支部、党员与党员的评比竞赛活动,激励先进,鞭策后进。1964年,基层支部建立毛泽东著作学习制度、联系群众制度、批评与自我批评制度。
1969年前后,党的基层组织陆续恢复组织生活。这期间主要是围绕“斗批改”、清理阶级队伍、整党等一系列政治运动开展组织活动,主要形式是组织党员政治学习,“斗私批修”。
从1980年开始,市委组织部要求各区局党委定期上报组织生活会记录,以后各年度均按此规定执行。同时,为保证县以上党委(党组)民主生活会和基层党组织生活会的质量,市委组织部部长、副部长或组织员参加各区局党委的民主生活会,各区局党委也派人参加所属单位党组织生活会。1981年,各级党组织集中召开3次生活会,主要内容分别是检查贯彻执行中央《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情况;严格党组织生活;加强政治思想工作,克服涣散软弱状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1982年,各级党组织以学习中共第十二次代表大会文件为主要内容,相继召开组织生活会,谈体会、找差距、定措施,统一广大党员的思想。1983年,全市县以上党委(党组)围绕学习中纪委《必须坚决制止党员、干部在建房、分房中的歪风——致全国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级领导干部的公开信》召开生活会,按照《公开信》所提出的五类问题检查对照,有11人主动纠正自己的错误,6人主动退出多占住房217平方米,5人按规定补交房租。同年,通报全市68个区局以上党委(党组)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情况。在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的64个单位中,开得好的和比较好的24个占37.5%,会议质量较差、效果不明显的6个占9.4%;未按时召开生活会的4个单位受到通报批评。此后,市委组织部对县以上党委(党组)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情况每年通报1~2次。全市企事业和郊区基层党组织一般都能坚持每月或每季度给党员上1次党课,半个月开1次小组会,1个月开1次支部大会。1984年起,全市基层党组织生活基本做到年初有计划,半年一检查,年终总考评。一些企业党组织把“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情况列为工作指标,月报季查,并把考评结果同经济利益挂钩。1987年市委组织部制发《党组织活动季度表》、《农村支部党员参加会议统计表》和《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表》,把基层党组织生活纳入经常化、制度化管理。
(表36—3)全市党组织发展情况

【党员】
发展党员
1950年,全市党组织开始在工人及机关干部中个别吸收党员。1951年没有发展党员。1952年7月,在部分单位开展建党试点,当年发展党员33人。1953年继续进行建党试点工作,先后在工厂、机关、学校发展党员83人。1954年,全面开展发展党员的工作,共发展党员326人,其中机关干部110人占33.7%。1955年注意发展农村互助合作运动中涌现出的积极分子入党,发展农民党员107人,占当年入党人数的32.9%。1956年发展党员772人,并开始注意在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
1957年基本停止发展党员工作,为到期的预备党员396人办理手续,其中转为正式党员的333人,延长预备期的50人,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13人。1958年,发展党员186人,重点是老工人和高级知识分子。1959年,有计划地在党的基础薄弱单位接收党员289人,办理预备党员转正72人。1960年,接收党员3045人;预备党员中,按期转正970人,取消预备资格66人,延长预备期116人。1961年,发展党员241人。是年9月,从1958年以来入党的到期和超期预备党员未及时办理转正手续的共2729人。当年各级党组织为到期的预备党员2124人办理手续,其中转为正式党员的1749人,延长预备期的249人,取消预备党员资格126人。1962—1964年,基本停止党员发展工作。1962年为到期的预备党员1440人办理手续,其中转为正式党员1262人,延长预备期82人,取消预备党员资格96人。1964年为到期的预备党员116人办理手续,其中转为正式党员37人,延长预备期71人,取消预备党员资格8人。
“文化大革命”初期,发展党员工作中断。1969年6月,根据毛泽东“五十字”建党纲领,在安庆供电局、东方红公社菱湖大队进行发展党员试点,先后在产业工人和农民中发展党员6人。1970年试点单位扩大到21个,发展党员25人;结合整建党,清洗党员11人。1972年,发展的重点在空白班组和党的力量薄弱的单位,共发展党员352人。1973年受“突击入党”的影响,全市发展一大批党员,其中1—7月为1052人。这一阶段发展党员规定,直系亲属有关、管、杀的一般不予接收。“文化大革命”期间发展的党员没有预备期。
1979年以后,纠正“文化大革命”中在发展党员工作上的一些做法,加强发展工作的计划性和对建党积极分子的严格要求与培养,发展党员的重点对象是生产第一线的技术骨干、劳动模范、先进生产者、三八红旗手、新长征突击手等。1981年开始,加强在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工作。1980—1982年全市平均每年发展党员378人。1983—1985年,注意培养和发展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入党,并把发展知识分子入党作为改善党员队伍结构,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来组织实施。1985年发展知识分子入党683人,占当年发展党员总数的43%。同时开始注意在青年工人、中专学生和农村“两户一体”优秀分子中发展党员。1986年市委组织部总结、分析前3年发展党员工作,把党员质量放在首位,加强宏观控制与计划性,强调没有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的不发展;没有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对党的认识模糊的不发展;表现一般化,没有群众威信的不发展;群众有反映,问题没搞清楚的不发展;入党材料不齐全的不发展;拉关系、走后门,搞歪门邪道的坚决不发展。是年发展党员1377人。1987年发展党员1344人。
党员教育
1952—1955年,全市各级党组织结合组织整顿和各项政治运动,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并根据中共七届四中全会《关于增强党的团结的决议》,加强党的团结教育和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以及粮食统购统销政策的教育。1958年,各级党组织紧密结合“大跃进”、整风运动和中心工作,开展增产节约和国内外重大时事教育。
1959年,全市共创办基层党校123所、红专学校69所,利用这些新建教育阵地,结合整风,对党员普遍开展一次反对不良倾向、批判资产阶级思想和严重个人主义的教育。1961年,针对不少党员缺乏系统教育的情况,各级党组织利用夜党校,对新党员进行形势、党的基本知识和优良传统的教育。1962年全市建立和恢复业余党校150所,共举办短期党训班11期,训练党员6422人,占党员总数79%。
1963年对党员进行形势、阶级斗争、社会主义方向和党的方针政策以及“做一个好的共产党员”的教育,党员受教育面约95%。
1964年,中央提出培养革命接班人的问题,全市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共中央“九评”苏共中央公开信。
1969年,基层党组织相继恢复组织生活。1972年,已有70%基层党组织恢复党课教育制度,进行“无产阶级先进分子”的教育,举办各种类型党员学习班502期,培训党员12110人次。
1978年以后,党员教育的重点是围绕党的基本路线,对党员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础理论、党的基本知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坚持改革开放、经济理论、业务知识方面的教育,提高党员队伍素质。
1979年,通过举办党员领导干部读书班和党员培训班,对党员干部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党规党纪、“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和不搞官僚主义、不搞派性、不搞特殊化的“三不主义”教育。其中读书班训练党员374人,培训班训练党员5886人。
1980年,各级党组织举办读书班或轮训班,学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邓小平《目前的形势和任务》的讲话,以及党章修改草案、毛泽东《整顿党的作风》、刘少奇《论共产党员的修养》、陈云《共产党员的标准》等著作,分期分批轮训党员13200余人,占党员总数的79%。
1981年,全市共轮训党员干部15463人,其中县级以上领导干部381人。主要学习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是年,全市共评出先进党支部44个,优秀党员338人。
1982年上半年,市委传达贯彻中央《关于打击经济领域中严重犯罪活动的决定》,对全市党员进行“坚持共产主义纯洁性,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腐化变质”的思想教育。10—12月,市委组织部配合宣传部举办4期学习中共十二大文件的党员干部培训班,参加学习的市委管理的党员干部以及部分代管的党员负责干部共400余人。各基层党组织也组织党员群众学习和讨论,统一思想认识。是年,全市共评出先进党支部30个,优秀共产党员199人。
1983—1986年,围绕整党进行党员教育。1983年为做好全面整党准备,组织党员学习党章和中共中央《关于整党的决定》,分期分批轮训党员干部14199人。1984年,轮训县级以上党员干部500余人。1985年,市委组织部协同市整党指导工作委员会组织“优秀党员党性教育报告团”巡回演讲。中共十三大召开后,全市各级党组织集中一段时间,对党员进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党的基本路线教育。在广大党员中进一步确定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思想。1986年开始,郊区农村普遍建立村级党员活动室和乡级业余党校。部分大中型企业党委、迎江和大观区委、市直机关党委也陆续创办业余党校。是年,由省委表彰的先进党组织为:纺织厂党委、燎原化工厂党总支、石化总厂水汽车间党支部、肖坑乡圣埠村党支部;命名的优秀党员为:许健、杨诗金、芦义国;表彰的优秀党员为:杨凤珍(女)、袁文光、陈官宝、陈余能。
1987年,市委成立党员电化教育中心,并拍摄出第一部电教片《在改革开放中加强党的建设》,在全市基层党组织巡回播放。随后,市委组织部为迎江区、大观区、郊区、市直机关党委和郊区几个乡配备录放像设备,电化教育开始成为党员教育的一种重要形式。1988年,各级党组织共筹集电教经费50多万元。是年,市委授予纺织厂党委、郊区十里铺乡五里村党支部、公安局交警支队二中队党支部、大观区强力弹簧厂党支部、造纸厂白版纸车间党支部、果品公司四季香商店党支部为先进党组织称号,授予许健、陈余能、杨凤珍(女)、杨诗金、芦义国、吴兰英(女)、黄桂生、吴业宏、汪秀春(女)为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全市共表彰先进党支部33个,优秀党员222人,优秀基层党组织书记15人。
(表36—4)全市党员基本情况

【干部】
干部选拔与使用
1952年,全市各级党组织结合“三反”运动考察和培养干部,选拔各级各类干部470人,其中越级提拔10人,市外调入74人。1953年,按照德才兼备标准选拔干部381人,其中市级4人、县级36人、区级165人、一般干部176人。1954年,根据大胆大量提拔干部的精神,选拔干部130人,其中市级7人、县级29人、区级94人。同时向上级部门输送干部36人,调整调配干部550人。1955年肃反运动中,干部选拔使用工作主要是巩固提高,全市仅提拔干部89人,其中市级5人、县级19人、区级65人。市内调配干部457人,选调干部到省有关部门16人。1956年,提拔干部296人,其中市级10人、县级44人、区级242人,知识分子54人、妇女22人、非党干部61人、技术干部8人。提拔干部原则上就地取材,然后按照调查了解、摸底排队、考察培养程序选用提拔。是年调整干部514人,其中县级36人、区级109人、一般干部369人。1957年,从稳定干部职务、提高干部工作能力入手,重点加强干部考察培养。市委副部长以上干部与各单位建立分工谈话制度,每年谈话1~3次。市委组织部与各单位建立联系制度,每星期用两个半天到基层了解干部情况,并根据掌握的情况对干部进行排队,适合现任职务的,在原定岗位上稳定不动;不胜任本职工作的,结合整编适当调整或下放到基层。共调整干部246人,下放干部563人。1959年,主要考察区以上干部191人。提拔各级各类干部91人,其中县级14人、区级77人。同时结合生产需要,选配干部和工程师917人。1960年,选拔使用各类干部1124人,其中市级7人、县级49人、区级627人、一般干部369人、技术干部72人。调整调配干部1331人。
1961年国民经济调整,市内各行业机构精简撤并,共调整调配干部1139人,其中调往农村96人、城市公社66人、工交系统283人、财贸系统299人、文教系统341人、其他部门54人。1963年开始的“四清”运动中,市委组织部和有关部门党委集中力量考察省管干部20人(占省管干部的39.2%)、市管干部15人(占市管干部的6.53%)和部、委、局党委自管干部35人。1964年继续进行干部考察工作,考察省管干部40人,市管干部30人,市委各部管理的干部183人。在考察的基础上,调整56个单位的领导成员90人,调配科级以下干部129人。
“文化大革命”期间,一大批领导干部被批斗打倒或“靠边站”,一些造反起家的人物被结合安排到各级领导班子,并受到派性的干扰和影响,强调所谓“一碗水端平”的做法,因派选人。后期实行“老、中、青”三结合,但又一度以“培养接班人”为名,推行所谓“老鸡带小鸡”的做法,出现突击提干的现象。
1977—1978年,干部培养、提拔工作逐步拨乱反正,走向正常化。提拔干部情况:1977年54人,1978年67人。1979年,市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对工交、财贸、宣传、党群等口重点单位逐个考察,本着“多换思想少换人”的原则,妥善处理提拔不当的干部45人,调整98个领导班子,提拔55岁以下干部61人,任用科技业务干部23人,工程师25人。
1980年,根据中央提出的“看干部要重在现实表现,要从经济效果来考察、衡量领导班子,配备使用干部”的精神,采取组织部门考察和群众推荐相结合的方法,并结合换届选举,调整充实116个单位领导班子,调整干部239人。其中部、委、办级班子8个,干部17人;区、局班子33个,干部84人;企事业班子75个,干部138人。市委组织部还派出4个考察组,深入基层,在19个区局建立后备干部名单209人,其中市级14人、县级34人、区级161人。在后备干部队伍中,当年有81人被提拔使用,9人安排担任市重点中学或区局以上主要领导职务。是年全市配备和调整干部332人,提拔干部141人(省管干部14人、市管干部27人),其中,提拔青年干部81人,占57%。
1981年,各级党组织加强培养和选拔中青年干部参加各级领导班子。市委组织部调查50多个单位领导班子,考察县以上干部250人。全市充实调整96个领导班子,调整干部167人,选拔进入各级领导班子的中青年干部338人,其中进入县级以上领导班子102人。
(表36—5)全市国家行政干部基本情况

1982年,市委根据中央关于要积极培养选拔优秀中青年干部,实行新老交替的精神,有重点地把培养对象放在第一线锻炼,请工作经验比较丰富的老干部传、帮、带。当年选拔87人进入县以上领导班子。
1983年11月起,根据中组部关于干部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的具体要求,在省干部考察工作领导小组帮助指导下,对市直局级机构进行改革,组建局机构45个,调整干部1545人次,提拔一大批中青年干部,并妥善安排退到二线的干部。
1984年,市委组织部遵照关于选拔干部要全面把好质量关的要求,在上年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经过考核和选拔,形成后备干部124人(市级15人、县级109人)。
1985年,结合整党,调整充实宣传部、财办、团市委、妇联、审计局、信访办等19个单位的领导班子。继续加强对后备干部的培养,其方法是上送下派,如派往浙江省海宁县、省直机关任职2人;抽调干部参加中心工作,经受锻炼;对未达到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后备干部优先安排报考专修科等。当年召开的市第五次党代会的“两委”(市委委员、市纪委委员)人选中,启用的市级后备干部达60%。后备县级干部有5人进入县级领导班子。与此同时,100多个基层党组织也建立第三梯队,后备干部人选194人。
1986年,在干部制度改革上进行一些探索。在推行厂长(经理)负责制的同时,组织科技卫生部门的院长、所长、站长负责制试点;乡镇干部试行聘任制,郊区10个乡共聘任41人(其中乡长、副乡长7人);选拔干部注意民主推荐和科学考察,分别考察县级以上班子29个和干部专修科毕业生104人。及时调整有一技之长,但不善于行政管理的领导干部。
1987年,市委组织部和委、办、局(区)党委(党组)按照“滚动优化”的原则,对后备干部进行充实调整。一方面把后备干部放到各项中心工作中去考验,或安排到基层挂职锻炼,跟踪考察,另一方面积极建立以市委组织部为中心、各区局(公司)组宣部门为网点的全市人才信息网络,拓宽知人渠道。
1988年,市委组织部本着相对稳定、局部调整、改善结构、提高素质的原则,协助市人大考察各委、办、局主要领导人,为3区区委换届推荐候选人,组建监察局班子,充实调整24个县级领导班子。并对23个县级单位干部进行民主考评,考评面占43%。考评办法是“三评、二述、一反馈”,即领导评议、同级评议、群众评议,口头述职、书面述职,将考评结果反馈给本人。考评内容是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
干部培训
1952—1955年,全市共培训各级各类干部1029人,其中在中央、华东和安徽省各种学校训练班学习的145人,由市委党训班培训884人。学习的主要内容是:社会发展史、革命人生观、中央关于农业互助合作的决议、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要文件以及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政策。1956年,选拔77人进中央、省各专业学校学习政治理论和文化业务知识,其中市级干部2人,县级干部18人,区级干部22人,一般干部35人。配合文教部门轮训初中文化水平以下人员1184人,其中初中班672人,高小班442人,扫盲班70人。1957年,全市有74人到中央、省委党校和省专业学校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92人到市干部政治学校学习政治理论。
1960年,选调干部272人到外地学习政治理论和专业知识。1961年,结合整风运动举办专业干部培训班,训练干部700多人。1962年,根据中央关于轮训干部的决定,对属市党校轮训范围的干部1300多人,分期分批于次年底普遍轮训一次。1963年,全市举办3期短训班,学习中共八届十中全会文件,参训干部465人。
“文化大革命”期间,干部培训主要是学习马列、毛泽东著作,中央有关文件和“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1976年1—3月举办理论骨干学习班,系统学习毛泽东《实践论》、《矛盾论》,训练理论骨干255人。12月举办领导干部理论骨干学习班,批判“四人帮”,训练干部200人。
1979年,共有183人到省、地、市党校学习政治经济理论。1980年,选送44人到中央党校和省委党校学习,700多人进市党校学习。学习的主要内容是《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党章修改草案、经济管理理论、企业管理及有关专业知识。1981年,市委组织部举办4期领导干部轮训班,轮训县级以上领导干部461人。同时,轮训党员干部8356人。中共中央《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发表后,市委举办4期短训班,轮训县以上干部381人。各口、各区局党委以及基层党委也相继举办轮训班,轮训党员干部15463人。
1982年,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在市委统一部署下,层层举办干部轮训班,轮训17246人。此外,选送到中央党校学习1人,到省委党校学习14人,到省委干部专修科学习8人,到皖南农学院农干班学习2人,到市委党校学习584人。
1983年,经过上级有关部门考试、批准,有35人到各类院校进修。1984年,129人到各类高校学习。1985年全市参加自修大学、夜大学、职工大学、函授大学、业余大学“五大”学习的达1700多人,其中经过市委组织部推荐和有关部门考核,进省高校干部专修科、市委党校理论培训班脱产学习的77人。当年市委组织部还对全市干部的年龄、文化程度状况作了一次系统调查,制订出培训计划。
1986年,干部培训工作带有针对性。其中进高校干部专修科学习的62人,到市委党校学习中共十二届六中全会决议和“七五”规划的县级干部640人,参加“领导科学决策”电视班学习的400人,参加老干部工作业务学习和1985年度军队转业干部培训班的287人,参加中心工作接受锻炼的干部253人。
1987年的干部培训采取“三结合、三为主”,即长短结合,以短为主;脱产与业余结合,以业余为主;大专与中专结合,以中专为主。全市共选送到省委党校学习的县级以上干部13人,到高校干部专修科对口学习的年轻干部53人。还举办政工培训班3期,轮训干部166人,学习《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厂长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1988年,到中央党校和省委党校学习的市、县级领导干部5人,到省政法专修班和妇女干部管理专修班学习的10人,到市委党校学习的179人。全市干部达到中专以上学历的超过61%。
干部下放劳动
1956年底,开始动员干部上山下乡。1957年1月,全市首批下放干部122人到农村参加劳动,其中县级干部3人,区级干部26人,一般干部88人,其他人员5人。1958年2次下放干部150人,其中县级干部3人,区级干部26人,一般干部121人。1959年下放干部379人,其中到农村当社员的81人,到工厂当工人的286人,到商店当营业员的12人。
1960年,配合精简机构,全市下放干部1558人,其中到农村500人,到厂矿企业1036人,到其他单位22人。下放到基层的干部,坚持与工农群众“同吃、同往、同劳动、同学习”。特别是下放到农村的干部,不仅参加生产劳动,还帮助领导生产,安排社员生活,给农村干部群众上政治和文化课。
干部精简
1957年,全市精简干部857人。1958年,本着“精简上层、精简行政管理人员,加强生产和基层单位”的原则,对基层组织进行整编,精简人员1121人,其中财贸系统665人,占精简总人数的59%。1960年8月,按照中央和省委、地委指示精神,将市委6部、2委、29科室撤并为6部、1委、11科室,精简干部907人。1961年精简干部759人,其中国家机关213人,事业单位323人,企业单位215人,其他单位8人。精简人员除调往农业生产岗位外,大部分充实到税务、商业、供销、手工业系统和城市公社等缺额单位。1962年精简干部1225人,其中回农村245人,退职109人,退休6人,调往外地12人,当工人460人,当营业员34人,当基层干部10人,转集体所有制工作岗位42人,离职学习54人,编外供给1人,调整242人,其他10人。
落实干部政策
1961年10月,遵照中央关于“要对最近几年来受过批判和处分的干部和党员实事求是地加以甄别”的指示,在1960年以前审干对象中甄别结案193人。1962年4月,中央发出《关于加速进行党员干部甄别的通知》后,市委抽出6名副部长以上干部和469名其他干部参加甄别平反工作,并组织专案小组负责重大、疑难案件。是年甄别结案940人,其中省管干部8人,省委委托市委及市委管理的干部46人,区以下干部886人。甄别结案中需要重新安排工作的45人,安排42人。
1978年,根据中央关于“有反必肃,有错必纠”的方针,及“全错全平,部分错部分平,不错不平”的要求,对“文化大革命”以前积案184件(干部案件66件、群众案件118件)处理84件(干部案件35件、群众案件49件);对“文化大革命”以后需要复查的441件案件(干部案件237件、群众案件204件)复查结论242件(干部案件152件、群众案件90件)。1979年,审理“文化大革命”中案件583件,其中省管干部15件,地管干部23件,市管干部63件,其他干部312件,知识分子170件。1981年,市委组织部对市属错案纠正工作复查验收,复查“文化大革命”前历史老案31件。对清出的“文化大革命”干部审查材料335份,按政策规定,有的退还给本人,有的予以销毁,有的重作结论再归入本人档案。1982年,组织力量补查审理过的“文化大革命”中的案件,查阅案卷421卷(件)。重新复查1958年以后上升的历史老案41件。
1983年,全市复查“文化大革命”中审干案件的工作基本结束。共复查案件559件,其中属于政治案件430件,违纪案件129件。政治案件全错全平400件,部分错部分平6件,基本不错24件。违纪案件全错全平24件,部分错部分平18件,基本不错87件。同年6月,已复查提出申诉的历史老案294件。经落实政策,回收安排83人(其中历史老案64人),回收作离休安置54人(其中历史老案37人),恢复中共党籍32人(其中历史老案14人)。此外还为41人查实更改参加革命工作时间。1984年,“文化大革命”前的历史老案全部复查完毕。同时审查了38人历史上受限制使用的问题,其中解除限制16人,撤销处理22人。并为6名老同志查实更改了伍龄。1985年为10人查实更改参加革命工作时间。继续处理历史上一些干部受限制使用问题,解除限制使用65人,注销限制使用13人,撤销限制使用38人。
1986年市委组织部调查花山乡、罗塘乡一带解放前地下党的情况,对1978年后复查纠正的案件逐人登记,进一步组织落实检查工作。同年,为15人更改伍龄,8人恢复党籍。为落实政策的84人补发工资24万多元。清退“文化大革命”中被查抄的30户财物,其中折价赔款1618元。妥善处理“文化大革命”中批判审查干部所形成的材料21150件。复查完成“文化大革命”前的历史遗留案件342件,结案338件。在复查反右派斗争和“四清”运动的冤假错案中,改正错划右派案件522件,复查“四清”案件24件。1988年,审查20人要求更改参加革命工作时间的报告,其中7人按条件予以更改。复查历史政治案件1件。
老干部安置与管理
1980年,全市共有到离退休年龄的老干部1893人。其中老红军6人,抗日战争期间干部369人,解放战争期间干部1518人。当年安排到市人大、政协担任领导工作的55人,安排到局级领导班子当顾问的12人。每逢重大节日,市委和区局党委的领导都主动看望离退休老干部。平时,由工作人员登门了解情况,征求意见。老干部生病住院,市委领导及工作人员及时到院看望。此外,还对他们定期进行保健检查,建立健康档案,存医院保管。专门为老干部制发《离休、退休老干部优待证》,供老干部在市内就诊、购买商品和影剧票时享受优先待遇。1981年,妥善安排新增离休干部124人,为8户老干部优先分配住房,组织离休老干部到江西南昌、庐山等地参观游览。
1982年,中央和国务院放宽老干部离休条件,市委组织部为符合条件的131人改办离休手续。组织部直接组织部分党员老干部参加4个党小组,19个区局也成立老干部党小组,使老干部过好组织生活。市委和有关区局领导在“七一”和春节前,登门走访部分离休老干部,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帮助解决老干部遗属减免房租30户,安排住房26户。各级党组织还组织部分离休老干部撰写回忆录,到工厂、学校、街道对青少年进行革命传统教育。
1983年,全市各级党组织把老干部工作重点放在逐步落实提高政治生活待遇上。离休老干部单独成立支部11个、党小组24个,组织生活规范化。市第一人民医院和中医医院为老干部设置门诊室和病房,安置30张病床。当年老干部有167人参加各种协会、学会等社会学术团体,15人参加整党、检查落实知识分子政策等工作。
1984年,各级组织部门注意做好上年机构改革退居二线的老干部工作安排,重视发挥50多岁干部的积极性。对全市50~59岁年龄段的干部192人,分别采取任顾问、“三员”(巡视员、督导员、调研员)等职,发挥他们在各自岗位上的作用。1985年初,市委召开全市老干部工作会议,进一步要求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加强老干部工作。7月下旬到8月上旬,全市开展老干部工作大检查。为使老干部有更多的活动场所,市委成立老龄大学,组建老干部合唱团。区局也增设6所老干部活动室。1987年,市委组织部提出《进一步加强“三员”工作的意见》,组织人员进行专门调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落实知识分子政策
1982年市委组织部复查全市科技人员冤假错案369件,其中错划右派分子的122人全部予以改正。同年,各级党组织从知识分子中吸收66人入党,占当年发展党员总数的17.55%;为知识分子解决家属“农转非”37户128人,解决夫妻两地分居570人。1981、1982年提拔知识分子干部338人,其中担任县以上领导班子成员32人。1983年,市、县两级机构改革,一大批中青年知识分子被提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1984年,市委组织部再次全面检查知识分子政策落实情况,对发现的问题逐个落实。其中对口调整城建系统学非所用的科技人员7人。同时,市委组织部转发中央组织部《关于印发优秀知识分子入党难几个典型的通知》,加快发展知识分子入党的工作。1985年,市委组织部就落实知识分子政策制订三年规划,对需要落实的问题逐人逐单位登记。解决了一部分知识分子家属“农转非”问题。复查更改教师中“文化大革命”案件定性不当和历史老案定性错误各2人。帮助一部分知识分子解决了住房困难,其中教育、卫生系统为33户。1986年,经省委落实知识分子政策检查组检查验收,全市已基本完成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任务。1987年,市委组织部对落实知识分子政策进行查漏补缺,办理知识分子来信、来访75件次。并根据中组部和省委组织部关于“组织部门要掌握和管理优秀专业技术人才”的要求,对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全面调查、考察、审定,上报1名国家级优秀中青年专家人选,考察94名市级优秀专业技术人才。
宣传教育
【时政宣传】
解放初至1950年间,着重宣传解放战争的胜利,宣传《将革命进行到底》,宣传《共同纲领》。1949年10月2日,全市举行“保卫世界和平”、“庆祝中央人民政府成立”、“庆祝中苏友好”游行示威大会,参加游行的干部、群众达2.5万余人。
1950年11月至1951年底,开展抗美援朝宣传教育运动。运动分以仇美、鄙美、蔑美为内容的宣传活动,控诉日本侵略者罪行及缔结和平公约签名活动,开展群众性的爱国增产捐献活动3个阶段。
1952年1月,开展“三反”、“五反”宣传活动。
1953年春开展《婚姻法》宣传活动。
1953年冬至1957年,大张旗鼓地宣传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推动工业化建设和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
1958—1961年,主要进行“三面红旗”(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大跃进、人民公社)的宣传教育活动。
1963年举办阶级教育展览会,全市70%以上的干部、群众参观了展览。1964年,全市各单位请老红军、老干部、老工人讲革命斗争史、厂史和家史,组织访贫问苦,进行自我教育。
1964、1965年,主要开展群众性的学习毛主席著作运动和城乡社会主义教育宣传活动。
“文化大革命”初期,主要由市革委会组织学习《毛主席语录》,贯彻最新指示,开展阶级斗争、路线斗争教育。到处贴制毛泽东语录,设置毛泽东著作“宝书台”,组织“早请示、晚汇报”,跳“忠字舞”等“献忠心”活动。不论何种会议,开始时都必须由主持人带领,集体朗读毛泽东有关语录,并“敬祝毛主席万寿无疆、敬祝林副主席身体健康”。
1977年8月中共十一大召开,全市举行10余万人的庆祝游行,召开8万人参加的庆祝大会。47个基层单位的业余文艺宣传队轮流上街演出,并组织1000余人的宣传队伍,深入工厂、农村,宣传十一大精神。11月,开展揭批“四人帮”罪行的宣传教育活动,全市共组织大批判队762个,出大批判专栏5056期,演出节目537个。
1983年11月,开展清除精神污染活动,清理黄色或内容不健康的音像制品、书画及非法出版物、迷信物品等。
1984年开始,大力宣传改革、开放。市委从各区、局抽调50名机关干部,组成中央1号文件演讲团,经过培训,分赴郊区,培训农民骨干2325人,再以这批人为骨干,在群众中进行广泛宣传。
1987年4月,开展“社会主义好”宣传教育活动,形式有演讲、征文、歌咏比赛等。全市26个系统、近5000人参加演讲活动,共演讲327场(次),听众达10万余人。征文4000余篇,评选出一等奖10篇、二等奖10篇、三等奖20篇,并将获一、二等奖的作品汇编成《“社会主义好”优秀征文选》。参加歌咏活动的职工5万余人,最后由各系统推荐2个优秀节目向全市汇演,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部分领导也登台歌唱。
【基层宣传队伍】
1951年4月组建党的宣传网。到年底,全市19个党支部有15个建网,64个团支部有34个建网,共发展宣传员175人。同年,还聘请市委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21人为市委报告员。1952年上半年,宣传网处于自流状态。下半年,市委宣传部整顿宣传网组织,使之恢复正常,同时制订宣传网工作的会议、计划、检查、汇报、支书负责5项制度。年底,全市有宣传员374人,报告员52人。1954年底,全市宣传员增加到577人。1955年5月,市委宣传部在城中、城西2区举办宣传员培训班,共培训152人。1957年,宣传网处于自流状态。1963年3月,市委宣传部在火柴厂、百货公司、第一中学以及大观区、迎江区、郊区各选1个党支部进行试点,恢复和整顿宣传网组织,历时2个月。
“文化大革命”中,宣传网建设遭破坏。
1980年,市委决定重新恢复党的报告员制度,市、区(局)两级分开管理,市级报告员由各部委办提名报市委批准,区(局)级报告员由区(局)党委和基层党委提名报市委宣传部批准。各级报告员由市委宣传部统一发给聘书。1984年,适应改革的需要,市委宣传部重新组建200人的市级宣传员队伍。宣传员的选拔采取个人报名(干部、工人、知识青年不限)、基层党委批准、市委宣传部审批并发给聘书。1985年底,全市有宣传员600人。
【思想政治教育】
解放初期,对干部群众主要是进行社会发展史、中国革命史教育,爱党、爱祖国、爱共产主义教育,坚持社会主义道路教育,贯彻总路线教育等。方式是举办培训班、报告会,发动群众学习讨论,忆苦思甜。目的在于培养职工群众的集体主义思想,批判个人主义;培养劳动观点,批判奢侈享乐和轻视劳动人民的思想;培养为人民服务的革命人生观,批判雇佣观点。
1957年在干部群众中开展工农联盟教育,组织工农代表座谈和互访。1959年春节前后,全市举行几次较大规模的工农联欢活动。是年还组织农民代表参观工厂、学校,工人为农村送肥料、农具、日用品和书籍,工农代表座谈和城乡慰问演出。1960年春节,组织120人的工人代表团前往江南大渡口和北郊十里铺,访问农户,给农民拜年。
1958年整风反右斗争中,对干部群众进行“三面红旗”的教育,学习毛泽东《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宣传人民公社的优越性和按劳分配的积极作用,以及“大跃进”的“伟大成就”。教育中运用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等形式。
1961年,结合整风运动进行社会主义教育。主要采取上课作报告、讲故事、学文件、座谈讨论、回忆对比、现身说法等方式,并规定不许开斗争会、辩论会,不搞典型批判,不贴大字报,允许保留意见。1963年,教育的内容转为阶级教育。先后举办“增产节约”、“学雷锋”、“学好八连”、“阶级教育”等内容的展览会203次,共接待各界群众5万多人。1964年先后组织阶级教育报告会39场(次),听众3万人(次)。
“文化大革命”期间,对职工群众思想教育的主要内容是“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路线斗争”和“斗私批修”。主要是由工人、农民组成的毛泽东思想宣传队进驻学校和机关搞“斗批改”,召开批判会、斗争会,办学习班。
1978—1979年,对干部群众进行拨乱反正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教育。组织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同时开展革命理想和前途教育,爱国主义和革命英雄主义教育,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教育,共产主义道德品质和艰苦奋斗、献身四化教育。市委宣传部编印《认清形势,加快社会主义建设步伐》的教育材料,发到基层独立支部。邀请对越自卫反击战英模报告团和云南边防部队负责人作报告。基层党委和工会举办各种类型读书班、党训班百余个。教育方法主要是正面灌输,上课,分组讨论,举行报告会、演讲会等。
1982年3月,在全市职工群众中开展“五讲四美”教育,发动职工治理“脏、乱、差”。全市90%以上职工参加公共场所打扫卫生、清脏治乱活动。1983年发展为“五讲四美三热爱”教育。
1983年11月至1984年4月,组织党员学习邓小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一书,共举办轮训班157期,轮训党员干部15679人,占应训人数的91%。
1984年5月,按照《国营企业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纲要》要求,由市委宣传部牵头,组织35岁以下的青年工人分批脱产轮训,学习《中国近代史》、《科学社会主义常识》、《中国工人阶级》3本书。每年学1本。
1985年,在全市职工群众中开展理想纪律教育。在基层单位开展演讲活动,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同年7月,邀请“皖籍赴云南前线英模报告团”来市作4场报告,直接听众达5万余人。《安庆新闻报》和安庆广播电台、电视台联合举办“四有”(有理想、有道德、有纪律、有文化)智力竞赛。市委宣传部编印5期《理想纪律教育》材料,发至基层单位。
1986年4月,市委宣传部召开全市思想政治工作交流会。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王树勤作《务实求新,保证改革》的工作报告。市教委、化学工业公司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公安局、大观区委宣传部、第一人民医院党委、纺织厂党委、干鲜果品公司、石化总厂第一中学、燎原化工厂党总支、迎江区天台里居委会、市跃进化工厂党支部11单位和代表在会上交流经验。
【干部理论学习】
解放初期至1951年,主要是组织干部学习时事政治,如《将革命进行到底》、《论人民民主专政》,以及有关土地改革和抗美援朝等文献。
1951年下半年,开始组织在职干部有计划地学习中共党史。学习人员按文化程度分为甲、乙、丙3个学习组。甲组由具有自学能力的县团级以上干部或具有一定政治水平的老区级干部组成;一般区以下干部有一定文化政治水平和自学能力的编为乙组,上政治夜校;无自学能力、文化水平低的编为丙组,进文化学校。1952年,甲、乙、丙3组改为高、中、初级3组。高、中级组继续学习中共党史,学员728人;初级组学习政治常识读本,学员448人。同年11月,市业余政治学校(后称第一政治学校)成立。
1953年4月,干部理论学习以反对官僚主义、反对命令主义、反对违法乱纪的文件为主要内容,参加学习的在职干部2093人,其中高级组5人,中级组74人,初级组2014人。
1954年8月,成立市第二政治学校。参加第一政治学校学习的有市委、市政府、公安局、工联会、团市委、劳动局、税务局、法院、妇联等单位的干部;参加第二政治学校学习的有工商局、交通银行、百货商店、花纱布公司、专卖公司、木材公司、煤建公司等单位的干部。
1954—1956年,干部理论学习中心组(原称高级组)、中级组学习《联共(布)党史简明教程》,初级组学习《经济建设常识读本》。编入中心组15人,中级组181人,初级组1789人。另外,学习理论有困难的840人进文化学校继续学习文化。1956年7月成立市委讲师组(后改为讲师团)。
1958年开展全民学哲学活动。
1959年上半年,学习中共八届六中全会《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议》、中共安徽省委六级干部会议精神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二届一次会议文件。
1960年,成立市委理论学习办公室(设在宣传部内),统一管理全市干部理论学习。各口以基层党委为单位编成学习小组集中学习。每周星期六为机关干部学习日。学习内容是《哲学》、《政治经济学(社会主义部分)》和毛泽东的《实践论》、《矛盾论》、《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等。中心组还阅读马列著作《费尔巴哈与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反杜林论》、《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哲学笔记》等。同年4月,县级以下干部3267人参加《政治经济学》测验,平均分数为70.5分。10月1日起,学习《毛泽东选集》第四卷,重点学习《抗日战争胜利后的时局和我们的方针》、《目前形势和我们的任务》、《在中国共产党第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报告》、《论人民民主专政》等。
1961年,学习《中共中央紧急指示信》、《中国共产党八届九中全会公报》、《人民日报》社论,以及《大兴调查研究之风》、《从实际出发》、《毛泽东同志论调查研究》、《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等。
1962年上半年学习《社会主义建设的几个问题》、《党的生活的几个问题》、《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几个问题》、《加强学习、克服主观主义》等文件。
1963年11月至1964年1月,学习《关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总路线的建议》、中共中央评苏共中央公开信和党的方针政策。
1964年5月至1965年上半年,学习《实践论》、《矛盾论》、《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共产党宣言》、《论马克思、恩格斯及马克思主义》。举办学习会2期,抽调各单位负责干部离职集中学习。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正规的干部理论学习被打乱。
1970年下半年,组织全市干部在“天天读”和每周政治学习时间内学习毛泽东哲学著作。
1972年下半年,市革委会举办3期读书班,每期40天,参加学习271人。重点学习《哥达纲领批判》、《国家与革命》、《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等。
1975年2月,组织干部学习毛泽东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理论和马、恩、列、斯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的部分论述,举办3期“无产阶级专政理论”学习班,对象为市革委会委员、市革委会内设各组组长及区局、厂革委会主任。学习班每期15天,参加学习450人。
1976—1977年,干部集中学习毛泽东关于批判“四人帮”的一系列讲话、《论十大关系》等。层层举办学习班,全市共举办926期,培训29289人次。
1978—1979年,分3个阶段组织在职干部开展真理标准讨论。1978年9—12月,为开展讨论做准备工作,重点学习毛泽东在七千人大会上的讲话、全军政工会议文件。1979年2—3月,针对讨论中出现的问题,组织学习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和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文件。1979年10月,以叶剑英国庆讲话为教材,进行真理标准讨论的补课工作。
1980年4—7月,举办全市党委以上领导班子学习《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培训班,参加学习的有市委常委、部委办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以及区、局党委(组)和基层党委负责人共526人。培训班上逐条逐段学习《准则》,还结合学习、讨论党章修改草案,学习毛泽东《整顿党的作风》和《中国共产党在民族战争中的地位》、刘少奇《论共产党员的修养》、邓小平《目前的形势和任务》、陈云《共产党员标准》等。10月开始,学习省委宣传部编印的《社会主义经济若干问题》和斯大林《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市委宣传部举办社会主义经济理论学习辅导员读书班,学员74人,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学习,每星期三、五下午为学习时间。
1981年7月至1982年1月,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市委宣传部举办全市宣讲员训练班,参训416人。1982年初,又一次组织干部学习经济理论。以《陈云同志文稿选编》和马克思再生产理论为主,结合学习经济管理知识。学习以脱产轮训为主,采取分级办学方法,属市委常委和市委组织部直接管理的干部,由市委党校负责轮训,其他在职干部以系统为单位,分期分批集中轮训。每期学习15~20天。
1983年学习《邓小平文选》,举办学习骨干培训班,培训125人。
1984年4月,学习《政治经济学(资本主义部分)》。采取脱产小轮训,县级以上干部集中上课,县级以下干部按口分组上课。11月学习结束举行闭卷统考,参加考试的县级以上干部193人,县级以下干部2000多人。
1985年下半年,根据省委要求,组织全市大专以下、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男60岁以下、女55岁以下的干部1449人学哲学。市党政领导干部和部委负责人共58人参加中心组学习。学习结束后,举行考试。
1986年下半年,重点学习商品经济理论。县以上干部集中到党校分期分批脱产轮训,每期20天,共举办5期,轮训372人(占应训干部的61.5%)。县以下干部采取小集中脱产轮训,参加学习共1.1万余人。
1987年,学习《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举办理论骨干培训班,培训140人。同年11月,全市干部集中学习中共十三大文件。市五大班子成员和副县级以上党员干部分4期到市委党校学习,每期10天。1988年1月底轮训结束,共轮训干部495人。党政机关科级干部和基层单位负责人由各系统分期分批轮训。3月,围绕“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心任务是发展生产力”这个专题,在市五大班子中心组和县以上干部学习中心组开展关于生产力标准的讨论。10月,市委宣传部、讲师团举办“生产力标准理论”研讨班,参加研讨班学习的有各部委办和各区局(公司)、党委级企事业单位宣传、理论骨干120人。
【党校培训】
1952年市委党校(初为党训班)创办后,以举办短期培训班为主。1983年,中共中央《关于实现党校正规化办学的决定》下达后,党校教育逐步转向正规化培训,办学形式多样化,教学方法与教学质量也不断提高。
短期轮训班
短期轮训班时间最长的1年,最短的10天左右。
50年代,党校共办党训班7期,培训学员897人,学习对象包括工人积极分子、建党对象及一般干部。学习内容主要有:共产党和共产主义常识、党员标准等,并学习党的过渡时期总路线等方面的文献。1952年举办工人积极分子党训班,有61名学员被推荐进入市级党政机关工作。
60年代,党校先后举办党员干部训练班9期,政治工作干部训练班1期,共培训学员1378人,学习对象为党政机关、企业以及郊区生产队长以上党员干部。学习内容主要有:《党的生活几个问题》、《社会主义建设几个问题》、中央会议文件、《中国共产党章程》、毛泽东有关著作、刘少奇《论共产党员的修养》及“反对现代修正主义”等有关文件。
“文化大革命”中,共举办毛泽东思想学习短训班21期,培训学员3593人,学习对象主要为基层领导干部、一般干部、农村基层干部、理论骨干、团干等。学习内容主要有:有关阶级斗争和无产阶级专政的理论文章、列宁《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毛泽东的哲学著作等。
1978—1988年,共举办各种轮训班47期,培训学员4056人,学习对象包括各级各类干部。学习内容主要有: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基础知识,企业管理常识,党在新时期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代表大会文件等。
大专班
大专班脱产学习2年,是党校正规化办学后的主要班次,1984年9月至1988年7月共举办4期,培训学员200人。学员经考试合格毕业,发给市委党校和省委党校验印的大学专科毕业证书,多数回原单位工作,部分选调进上级机关,少数选派下基层锻炼培养。大专班的招生由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党校共同负责,党校招生办公室具体承办。招生对象为具有高中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历、5年以上工龄、35周岁以下的党员干部,经所在单位党组织推荐,参加党校举办的短期文化补习班,然后参加成人高考,根据全省统一确定的分数线,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党政管理大专班1984—1986年共招收学员127人。学制2年。课程设置:八四级大专班开设课程16门,其中必修课12门,进行考试;选修课4门,进行考查。课程内容分为3类。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课6门: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中共党史、党的建设学说、社会学;领导干部必备的业务知识课4门:科学的领导方法和工作方法、法学基础、中国经济地理、国民经济管理;科学文化知识课6门:现代科学技术基础知识、语文基础知识、中国历史、形式逻辑、数学、文学概况。八五、八六级的课程设置减少考试课,增加考查课,同时增设马克思主义哲学史、伦理学、管理数学、社会经济统计学、管理心理学、文艺理论和党的文艺政策、形势与政策等讲座。
思想政治工作大专班1986年7月设置,培训基层思想政治工作者和宣传工作干部。学制2年。招生对象为具有高中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干部。经参加全国成人高考,择优录取学员26人。开设课程24门,其中必修课11门,选修课9门,讲座课4门。课程内容分为3类。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课5门: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哲学原著选读、马克思主义哲学史;业务知识课14门:中共党史、党的建设、法学、社会学、伦理学、国际政治、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社会主义经济管理原理、世界经济、领导科学、中国近代史、管理心理学、形势与政策、思想政治工作概论;文化知识课5门:汉语与文选、写作、形式逻辑、现代科学技术基础知识、文艺理论和党的文艺政策。
经济管理大专班1987年7月设置,为企事业单位培训管理人才。学制2年。招生对象为具有高中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历、3年以上工龄、35周岁以下,在企事业单位从事管理工作的干部。经参加全国成人高考,党校择优录取学员47人。开设课程23门,其中必修课12门,选修课8门,讲座课2门,并安排调查实习课(时间为6周)。课程内容分为4类。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课5门: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中共党史、科学社会主义、执政党建设;业务知识课15门:经济法、社会主义经济管理原理、国民经济计划、工业经济与工业企业管理、商业经济与商业经济管理、会计学、统计学、市场学、财政与信贷、管理数学、管理心理学、中国经济地理、思想政治工作概论、系统论控制论信息论、形势与政策;文化知识课2门:法学知识、应用文写作;调查实习课1门。
进修班
1984年9月至1985年7月、1985年9月至1986年2月,先后举办2期政工干部进修班,学员由市委组织部选派,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县级领导干部及其后备干部,县级以上机关、单位从事政治工作的干部和文化、宣传工作的专业人员。进修班采取单科独进的学习方式。第一期进修班开设11门课程: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中国革命史、执政党建设基本原理、语文基础知识、社会主义经济原理、社会学常识、自然科学概要、法学常识、形式逻辑等。学员经考试合格,34人领取单科结业证书。第二期进修班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革命史、科学社会主义等课程。学员经考试合格,37人领取单科结业证书。
函授班
中专函授班1987年9月举办在职干部中专函授班,学制一年半。培训对象为年龄45岁以下、初中毕业文化程度的国家干部。按照岗位专业培训和文化补习的双重要求,入学实行本人报名,单位推荐,并经文化测试。设政工和经济管理2个专业。政工专业招收学员394人,经济管理专业招收学员383人。考试全部合格者,经省教委验印,由党校颁发中专结业证书。教学采取单科独进,分散自学,集中面授、辅导方式进行。政工专业开设哲学、语文、政治经济学、经济管理、党建、法学、行政管理学7门课程;经济管理专业开设哲学、语文、政治经济学、经济管理、企业管理学、统计学、经济法7门课。另设专题讲座课。
大专函授班根据中共中央关于重点抓好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培训的要求,有计划有系统地提高县以上领导干部的科学文化水平和专业能力,党校于1987年9月与省委党校联合举办大专函授班,设党政管理和经济管理2个专业,分别招收学员46人和19人。学制3年。培训对象为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历的县级以上干部,经本人申请,市委组织部同意,方可入学。学习经考核全部合格者,发给省委党校大专毕业文凭。函授班由省委党校负责教学计划、教学大纲、考试和发证工作,市委党校负责面授和教学管理。教学采取分散自学、集中面授的方式进行。党政管理专业开设哲学、中共党史、写作、政治经济学、新时期党的思想政治工作、邓小平著作选读、社会主义经济管理、统一战线概论、执政党建设的基本问题、法学概论、行政管理学、科学社会主义、政治学、领导科学14门课程;经济管理专业开设哲学、统计原理与分析、政治经济学、中国财政与金融、社会主义经济管理学、市场学、经济学、工业企业管理、世界经济、科学社会主义、行政管理学、中国乡镇经济学、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社会主义建设的基本方针和政策、领导科学14门课程。
校外班
1980年3月,党校与市造纸厂联合在该厂创办校外班,以解决工学之间的矛盾。党校教员每周3个下午到造纸厂面授辅导。参加学习的第一批学员有厂级和中层干部84人。学习内容主要有党政管理专业有关课程,共3大类13门课。1988年2月,该班已有学员70人通过全部课程考试,获得党校颁发的结业证书。1987年9月,党校与造纸厂联合开办经济管理专业校外班。培训对象主要是该厂科室干部和生产第一线的班组长。学员50人。课程设置基本上与校内87级经济管理专业大专班一致,教材由党校统一订购。每周3个下午由党校教师面授辅导,教学上采取一门主课、一门副课交错进行的方式。
同期,党校还与石化总厂热电厂联合举办企业管理单科校外班,该厂学员26人参加《工业企业管理》学习,获得党校颁发的单科结业证书。
统一战线
【多党派合作】
解放前夕,民盟安庆小组和农工党安庆市临时工作委员会在人民解放军皖西军区第二军分区的指导下,相互联系合作,团结进步力量,为安庆解放做了许多有益的工作。解放后,先后建立民主党派市级组织。1966年,民革、民盟、民建、农工党市级组织共有成员265人。1981年和1984年新增九三学社、民进市级组织。1988年,全市共有民主党派6个,成员839人。6个民主党派机关均定为正县级机构,专职人员39人,民主党派成员享有与所在单位职级相称的同等待遇,专职人员享有国家行政人员同等待遇。
政治协商
1949年9月至1953年7月,共召开10届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在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闭幕期间设立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代表均占一定比例。1954年8月召开的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代表共90人,占代表总数的45%。1955年4月市政协组织成立后,每届市政协委员中,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委员都占60%以上。1983年12月举行的市政协七届一次会议,包括民主党派在内的党外人士占委员总数的79%。他们参政议政,提出各种建设性的提案和意见,并与其他委员一起列席市人大会议。他们中有的被推荐和安排为市人大代表或省政协委员、省人大代表、全国人大代表,有的当选为市政协副主席或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民主党派委员除被安排参加市政协组织的活动外,平时还被邀请参加市委统战部和所在区的区委统战部召开的有关会议,以了解中共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讨论有关重大问题。
民主监督及其他
解放初期,市中共党组织与民主党派及无党派民主人士的关系融洽。1957年整风运动,民主党派成员被划为“右派分子”的106人。“文化大革命”中,民主党派成员受到批判,有些被列为“专政对象”。1979年后,对民主党派成员中被错划的右派分子和反革命分子给予复查平反,落实政策。1980年初,撤出原派驻民主党派组织中的中共党员。对民主党派提出的批评意见持欢迎态度。1982年中共十二大以后,贯彻“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市委统战部经常与民主党派人士研讨、座谈及开展征询、慰问等活动,积极支持民主党派开展工作。1985年,市委统战部专门召开会议,邀请民主党派帮助中共各级组织整顿党风,所提意见,属于全局性问题,上报市委;属于局部性问题,由统战部转达有关部门;属于统战部工作的,由统战部研究落实。
1979年后,民主党派和党外人士就市政建设提出各种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和付诸实施的有200多条。各民主党派在现代化建设中积极发挥自身优势。1983年,民革市委成立对台湾宣传联络工作组(后改为祖国统一工作委员会),发动其成员做在台亲属工作。1986年成立黄埔同学会市级组织,与在台的同学和校友沟通联系。1982—1988年,民主党派创办各种专业人才培训班和职业学校,如民革的中山学校,民盟的育才学校,民革和民建、工商联联合举办的求实职业中学,农工党的卫生职业学校等。共培训各类专业技术人才7000多人,社会录用率达80%以上。
【工商业者教育】
1950年1月成立市工商联筹备委员会,1953年1月成立市工商业联合会,组织对工商业者进行爱国守法教育。在“三反”、“五反”运动中,帮助工商业者自我检查,相互监督,争作守法户和基本守法户。在抗美援朝运动中,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发起爱国捐献活动,爱国工商业者踊跃捐款捐物,认购公债,送子女参军,保家卫国。1956年,对公私合营企业原在职私方人员,根据“量材使用、适当照顾”的原则,安排他们的工作职务。1957年,市工商联先后成立22个学习委员会,组织学习和轮训工作,贯彻“以政治为统帅,以劳动和实践为基础,以企业为基地”和“自己提出问题,自己分析问题,自己解决问题”的“三以”、“三自”方针。1979年后,落实统战政策,原工商业者的组织和活动得到恢复和发展。(详见卷三十九·社会团体·安庆市工商业联合会)
【宗教事务】
1951年9月,市军管会将利用宗教从事违法活动的外籍传教士7人驱逐出境。50年代初先后成立市天主教爱国会、基督教三自(自传、自养、自办)爱国会和回民联合会3个爱国宗教组织。市政府及宗教事务机构采取一系列措施,割断市内天主教、基督教与梵蒂冈罗马教廷的联系,废除伊斯兰教封建世袭制度和宗教封建土地所有制,禁止宗教干预国家司法、教育和家庭婚姻事务,禁止宗教搞封建迷信活动,使各宗教组织依法开展宗教活动。1957年以后,特别是“文化大革命”中,全市爱国宗教组织受到冲击,寺庙、教堂被占用,正常的爱国宗教活动一度被迫停止。
1979年后,恢复和落实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爱国宗教组织得以恢复并开展活动。1980年国家投资120万元整修迎江寺。1981年成立市伊斯兰教协会筹备小组。1983年,梵蒂冈罗马教廷和基督教“呼喊派”在国际上掀起一股反华浪潮,市内天主、基督两教发表《声讨书》予以回击。同年成立市佛教协会筹备组。各教组织订立学习制度,坚持每周学习1~2次,进行爱国守法教育,倡导宗教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1985、1986年,大观区大南门穆斯林回民聚居区建设街道和皖河农场三益回民大队分别被评为市“文明街”和“文明村”。1988年,全市天主教、基督教、伊斯兰教和佛教共有职业人员72人,公开信教群众4500余人,其中回民信伊斯兰教者占80%左右。
【对台宣传联络工作】
1980年10月,成立市委对台湾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归宣传口,后划归统战口。1981年4月成立市委对台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1980—1988年,市委对台办公室通过组织报告会、座谈会及举办讲座等形式,宣传对台方针政策。发动群众为报纸、电台撰稿2596篇,宣传大陆及家乡的建设成就。被采用的有文字稿2013篇,各种黑白、彩色照片201幅,电视连续剧剧本1部。同时拍摄电视风光片、艺术片、专题片、戏曲片8部。其中许多报道和作品被香港《晶报》、《新晚报》、《文汇报》和日本的《赤旗报》转载,有些则被《人民日报》海外版、中国新闻社、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海峡之声电台、金陵之声电台等刊用和播放。《安庆新貌》画页、《古城安庆》画册先后于1983、1985年获全国对台宣传品优秀作品奖。1986年,电视风光片《宜人之城——安庆》获省首创奖,专稿《故土难离,骨肉难分》获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第二届“海峡情”征文优秀奖。
1986年市台胞联谊会成立后,配合有关部门宣传对台政策,反映台胞台属的要求和意见,协助做好台胞回大陆探亲、定居、投资创业、沟通联系等服务工作,并帮助台胞台属互寻亲属。
1980—1988年,共接待去台人员探亲旅游500多人次,安置定居2人,办理台属去港会亲25人,去台定居2人。1986年协助台归人员兴办江南天源副食品工厂。同年12月召开市台胞台属先进个人表彰大会,表彰137人。1988年,台湾凌跃龙先生与迎江寺迎江楼合作,成立三菱饮料公司,生产三菱可乐。是年,全市有台湾同胞10户58人,去台人员亲属1053户5108人。他们中当选为省、市、区级人民代表的11人,安排为省、市、区级政协委员的30人,担任领导职务的15人。
【落实统战政策】
民族团结
50年代初,市政府专门拨款,帮助回民在新宜路(今人民路)开设国营清真柏兆记糕饼店,在西门开办一处牛羊屠宰加工厂。帮助回民扩建清真寺小学(有学生700多人),并解决师资缺乏的困难。尊重回民风俗,特别注意不干涉回民土葬。
1957年后,特别是“文化大革命”中,正常的民族关系遭到破坏,少数民族中一些人士受到不公正处理。1979年后,民族政策得以落实,民族关系得到恢复与改善。
1979年9月,市委将统战部民族事务科上升为民族宗教事务处(对内仍称科),受市委统战部和市政府双重领导。同年重申民族节日放假等规定:每年开斋节,回族职工放假1天;回族职工吃汉族食堂的,给予适当伙食补贴;不许在回民生产队派购、定购生猪。1979年后,共拨教育经费10万元帮助回民办学。1980年,在郊区增拨5亩土地给回民作丧葬地,拨款为回民维修净身房。回族代表马轶尘(解放初期担任副市长职务),同年9月被推荐当选为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且数次被选为省人大代表。1981年后扩大清真柏兆记糕点店和清真屠宰加工厂,并在郊区十里铺新建自动化屠宰车间和能储藏百万吨牛羊肉的冷库。1985年省、市政府拨款支援皖河农场三益回民大队建成顺济闸水利工程,发展渔业和农副产品加工业。同年,市政府拨款支持郊区茅岭回民小队合办年产50万块砖的砖瓦厂。据1986年建设街道614户回民家庭调查,2054人中,1129人有正式工作,就业面达59.8%。
1988年,全市共有国营、集体和个人办的清真饮食店、肉食店、糕点店等36个。皖河农场三益大队回民年人均收入655元,超过郊区年人均收入110元。已有99%的回民子弟达到初中文化水平。少数民族学生升学考试,在同等考分条件下,给予优先录取。少数民族干部270人,其中县级以上11人。少数民族先后当选为省、市、区级人大代表和安排为省、市、区级政协委员共50多人。
“右派”改正
1978年10月,市委成立摘掉右派分子帽子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精神,下放审批权限,边改正边安置,从宽结案,由市委统战部具体负责这项工作。1957年以后全市划为“右派分子”(含“中右”、“右倾”、“疑似分子”和“反社会主义分子”4种人)522人,其中死亡145人;因开除、劳教、判刑而失去工作的274人全部得到改正安置;被降职、降级的248人,除个别人外,大都恢复相当职务和原级别;失去干部身份的88人恢复干部身份。1983年改正工作基本完成。1984年下半年,对留有问题的109人重新修正。其中,恢复党籍或预备党员转正的13人,单身丧失劳力得到生活安置的5人,退赔“文化大革命”中被查抄财物的20人,落实私有房产的27人。此外,对1962年甄别遗留问题和有关案件25件,亦全部得到解决。改正人员的困难补助、死亡抚恤,从1978年10月起计发的工资,补发“文化大革命”中扣发的工资及赔偿被查抄物件等,共29.26万元。1986年底改正工作结束。
恢复起义投诚人员身份
1979年3月,成立市委落实起义投诚人员领导小组。全市原有起义投诚人员80人,在历次政治运动中被错误处理的44人,经调查核实,问题全部得到落实;其余36人亦全部恢复身份,享受起义投诚人员待遇。其中安置工作6人,恢复干部身份5人,给予生活安置10人,死亡抚恤9人,退赔查抄物10人,发还原私人房产8人。此外还落实与起义投诚有关的事项12起。共补发死亡抚恤、困难补助、工资和退赔查抄财物等2.7万多元。
区别原工商业者成分
1956年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时,把小商、小贩、小手工业者(简称“三小”)划入资产阶级工商业者的行列。1980年1月起,市委成立区别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着手对这些错划为资产阶级工商业者的“三小”人员进行区分工作。先在市医药公司和蔬菜公司试点,接着在全市展开,历时半年多。全市“三小”人员,除1969、1972年2次区别290人外,其余957人(含死亡35人)经过重新区别,全部定为“三小”。原划为资本家成分的140人仍维持其成分。区别人员中,市委统战部协助市私房落实政策办公室先后发还私房5030平方米。对死亡及“文化大革命”中被查抄、停发定息的原工商业者,抚恤、退赔和补发计4.1万多元。
落实台胞台属政策
1979年后,对因所谓“港台关系”受到影响的117户予以落实政策,其中恢复干部身份2人,恢复中共党籍2人,安置工作27人,安顿常年生活3人,退赔“文化大革命”查抄财物3人,死亡抚恤3人。
其他
市民主党派、工商联原有办公用房5处、1440平方米,“文化大革命”中被有关单位占用,1980年开始逐步归还。1987年10月投资新建1座1617平方米的民主党派大楼,供民主党派办公。宗教团体原有房产512处、3.82万平方米,亦先后陆续发还原房产权。市委统战部依照“谁占谁退”的原则,协助双方协商,于1988年全部落实完毕。占用户所欠宗教团体历年房租24.68万元,分期分批偿还。
政法、信访工作
【政法】
指导协调
1954年,市政法党组着重讨论政法中心工作计划及判刑3年以上的案件,重大问题报市委讨论。1955年,在开展镇反运动及新人民币发行、粮食统购统销工作中,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采取联合办公的形式,集中力量,统一行动。1956年,省委政法部提出《关于党委政法工作部工作职责范围的初步意见》,市委政法部在检查党的决议、政策的执行情况时,审查办理须经党委审批的带有重大政策性和原则性、或在政策上没有把握的案件;同时,管理干部工作和党的基层组织工作,指导政法部门的政治机关工作。同年,成立清案办公室,在市委政法部的领导下,负责检查清理从1955年镇反运动以来捕判的案件。1957年,审查肃反案卷,补办一些法律手续。政法各部门需报请市委解决和批准的有关问题,均先报送市委政法党组决定,或由其报请市委决定。
1960年7月,市直政法各部门的干部有半数以上被抽调下放农村劳动锻炼和参加郊区“双抢”(抢种抢收)。市委政法部将留在机关的干部集中起来,按侦破、政治清理、批捕预审起诉判刑、民政、秘书等业务划分5组,联合办公。12月,市委政法部对逮捕和审判案件党内审批权限提出具体执行意见,并指出各类案件仍按原规定的法律程序办理。1962年,整顿政法干部的思想作风,初步检查总结自1958年“大跃进”后政法工作的经验教训,恢复政法部门内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关系,纠正“一长代三长”、“联合办案”等做法,对几年中错处分、错批判的干部甄别平反。1963年5月,市委政法领导小组在《关于复查判刑案件、清理劳教案件的审批权限》中重新规定:凡属错案、冤案,原判10年以上徒刑(包括10年),经复查属于畸重畸轻,需要改判的案件,其他案件中因有分歧意见,无把握作出决定的,均提交市委审批委员会决定;凡属错劳教的,原单位与公安局或公安局本身有分歧意见的案件,均提交市委清理三类人领导小组研究。1966年3月,市委政法小组就摘戴反坏分子帽子的批准权限、在开展“四清”运动单位开斗争会的批准权限和捕人范围等问题请示省委政法领导小组,以解决执行政策不够明确之处。
“文化大革命”中,由市革委会人保组指导公检法军管会进行群众专政工作,审批重大案件和清查敌伪档案。1972年3月以后,由市革委会党的核心小组研究、决定案件等重大问题。
1979年3月,市委政法小组以市委名义召开市公检法机关受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迫害人员的平反大会,为41名无辜蒙受各种罪名的政法干警恢复名誉,彻底平反。同时,布置做好政法干警归队工作。9月,按照中共中央“取消各级党委审批案件的制度”的指示,市委和政法小组不再审批现行案件,一律按法律程序办事,由司法机关独立审理。属于复查案件,市委和政法小组一般也不审批。原经市委或市委各领导小组研究,由法院判刑的,一律由法院复查审批。对于其中有异议或无把握的案件,可报政法小组或市委审批;原中级法院审批判刑需要复查的案件,由市法院研究后直接报中级法院审批。市委政法小组的职能转入指导公安、司法机关党组织分析一定时期的敌情、社情,协调公、检、法工作和加强对政法机关中党员干部的教育等方面。1982年后,市委政法委员会在指导协调过程中,协助市委和组织部门考察政法系统的领导班子状况,开展政策、法律调查研究,组织讨论同级公、检、法之间或公、检、法与下级党委之间有争议的少数影响较大的疑难案件,推动落实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1983年8月至1987年1月,全市开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的斗争,公、检、法机关协同,各司其职,依法办事。为加快办案进度,保证办案质量,由市委政法委员会牵头,实行党内联合办公制度。重大疑难案件和有争议的案件提交党内联合办公会议讨论,政法各机关按照法定程序办理法律手续。对会议形成的《纪要》不列入案卷,不作为法律依据。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1979年12月,根据中央关于“整顿城市社会治安”的指示,市委成立市整顿治安领导小组(后改称市整顿社会治安领导小组)。1982年2月,市委提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7项措施,即坚持不懈地抓党风带民风;落实党的政策,消除不安定因素;广开就业门路,安置待业青年;加强青少年教育,挽救失足青少年;推广适合各种情况的安全保卫责任制;充分发挥政法机关职能作用等。1985年5月,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制定17个成员单位主要职责。1986年4月召开市政法工作会议,市委、市政府表彰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47个、先进个人217人。10月,省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委员会授予安庆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城市称号。1987年4月,市委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明确政法部门在综合治理中的地位和作用,规定社会各部门在综合治理中的职责,推动此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1988年6月,补充完善综合治理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安置待业青年1979年10月,市委作出“利用社会条件,大力发展城镇集体经济,多层次、多渠道安置闲散人员就业,减少社会不安定因素,为社会创造财富”的决策。群众称赞这种做法是“五子登科”(办起了厂子、安置了孩子、安定了老子、增加了票子、减少了乱子)。(详见卷三十二·民办集体经济)
教育青少年1980年,市委支持各行各业创建青少年活动场所,组织青少年开展各种有益的科技、文体活动。1981年基层调解组织参与对违法青少年的帮教工作。1982年,将帮教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范围,以公安派出所、居委会和基层调解组织为主,建立帮教小组。1983年5月,由市委政法委牵头,会同有关部门调查企业青年职工犯罪和青少年违法犯罪情况,分析原因、特点,提出措施。市委批转各单位执行。7月,对全市9万多名中、小学生实行“三棒接力赛”教育,即以学校为“第一棒”,上好法律常识和道德品质课,加强遵纪守法教育;以社会为“第二棒”,在寒暑假期间,由街道和父母单位担负起管理教育学生的责任,开展有益的假期活动;以家庭为“第三棒”,加强与学校、街道的联系和配合。由于环环紧扣,取得积极效果。1986年6月,市委宣传部、政法委和市教委等11个单位联合发出《关于认真做好今年中、小学生暑假工作的通知》。7月,再次调查青少年违法犯罪情况。1987年6月设立市暑假青少年学生教育领导小组。对青少年按年龄、文化程度实行分层次教育,采取由团市委包大学生,工厂企业包中学生,街道、乡村包小学生,调动全社会力量。是年暑假无学生犯罪。7月,对专项斗争中逮捕、劳教的违法犯罪青少年99人联合组织调查,提出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的几条建议。
安置和帮教“两劳”回归人员1986年8月,市委批转市委政法委《关于做好“两劳”回归人员安置和接茬教育工作报告》,强调要为“两劳”(劳改、劳教)回归人员创造自食其力的生活工作条件,巩固改造成果。1987年,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与市政法等单位安置42名“两劳”回归人员。市检察院、法院对监外执行人员和免诉、免刑人员建立定期回访制度。1988年2月,组成市帮教工作团前往劳改、劳教场所,对安庆籍服刑、在教人员进行现场帮教。
调解民间纠纷1982年7月,由市委政法委牵头,会同有关单位组成调查组,对全市城乡因矛盾激化引起非正常死亡问题作专题调查。在调查的基础上,市委政法委提出《关于处理民间纠纷若干问题的规定》,经市委批转试行。各部门和基层单位重视民间纠纷的调解工作,建立调解组织,改变工作作风和注意工作方法,建立处理民事纠纷工作责任制,加强民间纠纷的调解。其后,非正常死亡数字大幅度下降,但在一些地方和单位非正常死亡现象仍时有发生。1983年6月,市委再次批转政法委《关于进一步落实措施,防止非正常死亡的报告》。
推行治安责任制1979年,全市恢复和建立基层治安组织。1981年,推广石化总厂、氮肥厂与周围社、队联防的经验。一些工厂、学校建立保卫科或护厂(校)队,街道组织退休职工和治保人员看门守院。1982年,一些部门和企业把治安责任制与生产责任制、经济责任制、工作责任制有机地结合起来,并同每个单位、每个人的政治荣誉、经济利益紧密联系起来。同时,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和城区居委会的建设,在郊区普订《乡规民约》,着手解决调解、治保主要干部的经济补贴。一些党委和部门设立法制报告员和宣传员。1983年,市委政法委肯定人民路派出所与旅店签订治安合同和市公安局大观分局实行治安承包责任制的做法。此后,在全市推行各种形式的治安责任制。1988年5月,全市内部单位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推行“双奖双罚”办法,进一步完善治安责任制。
【来信来访】
1951年12月,市长郭任向皖北行政公署报告处理人民来信工作,全市已建立来信收发、登记、谈话记录等制度。1952年,市委决定由市监察委员会负责处理人民来信,城区共设7个意见箱。其后,检举、揭发来信占来信总数的比重逐渐上升,1952年为27%,1953年为28%,1955年为71%。1956年,信访内容中反映个人要求的约占总数的74%。
1957年1月,市人委通过《关于市长按期接见人民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规定》,定每月15日为市长接见人民代表日,30日为接见人民群众日;非接见日的群众来访由市人委办公室接待处理。各区也建立区长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市长接见日制度实行4个月,共接待人民代表、来访群众110人次。1959年10月,市委批转《关于清理人民来信积案情况和今后工作意见》。次年4月,各口、区委组织第一季度信访工作大检查。不久,由于干部下放劳动锻炼和参加整风整社运动,信访工作未有实际进展,信访数量锐减。
1962年,市委书记陈硕峰主持处理信访中重大疑难案件,引起各级党政领导对信访工作的重视。市轻工业局党委将历年未决的230件疑难信访案件全部处理完毕。1963年上半年,领导阅批来信、接见来访达1759件(次)。是年3月,市委信访办公室就信访中突出反映要求就业的问题,会同大观区委办公室在清河分社广济街委会调查后,写出专题报告。有关方面组建区、街劳动服务队,使这部分闲散劳力得以安置。全年清理积案5759件(次)。以后几年,信访部门直接受理信访量逐年增加,积案减少,出现活跃的信访工作局面。
“文化大革命”中,民事纠纷和要求解决生活困难的信访增多,原精简职工要求复职的信访数约占信访总数的70%。在左倾思想指导下,将信访反映的问题提到“实际上是政治领域里的阶级斗争”的高度,并提出“把信访工作当成阶级斗争工具”。1973年后,信访工作一度有起色。在“批林批孔”、“反击右倾翻案风”期间,信访工作又一次受到干扰,对群众信访提出的要求,以“等运动后期处理”答复之。
1977年底开始,直接受理和上级交办的信访数量逐年上升。1976年1334件(次);1977年第一、二、三季度1648件(次),第四季度1152件(次);1978年8435件(次);1979年9807件(次)。反映的问题多数是申诉“文化大革命”中的案件和历史老案,其次是精简、辞退职工要求复职和下放农村落户的居民要求回城。1978年7月,市委常委实行轮流接待日制度,每月定期接待群众来访1次,每次由2名常委分别接待,涉及有关区、局的,由其负责人到场议定解决办法。3个月内共接待处理重大疑难信访48人次。
1979年后,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加强对重要信访的处理工作。1981年底,经清理信访老户积案,平反纠正冤、假、错案,回收1968年下放的居民和被辞退的计划内临时工、集体所有制单位正式工,同时做好精简职工按国家政策不能复职的宣传工作,信访数量大减。1984年起,涉及住房、落实房产政策、干部作风、劳动工资、环境保护、改革开放问题的信访逐渐上升。1984—1987年,市委召开全市信访工作会议6次,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共发出信访文件26件。截止1986年11月,市委、市政府领导批阅来信1698件,分管领导召开解决信访问题会议150多次。信访部门查办11795件(次)来信来访,为12335人解决各类实际问题,并提供有价值的信息近百条。1981—1988年,市信访办公室直接复查冤、假、错案943件,经过调查、审理、汇报、批复等,为871人平反和落实有关政策。1983—1988年,对省以上机关交办的信访案件,均按期办理,查报结果,实现连续5年年终无积案。
(表36—6)全市受理来信来访情况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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