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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以前,滨江市民多饮用长江水。城内居民多饮用塘水或井水,富庶家庭则购买挑运的江水。挑水夫最多时达200余人,城内水井最多时有127口。
清宣统二年(1910),士绅马伯瑶等集资筹办自来水厂。由于资金有限,仅敷设部分干管,购置一些简单设备,未能送水。民国16年(1927),市政府筹建水厂。17年,鉴于水厂筹办未果,市政府公务局在城北开凿自流井,次年竣工售水。配有5马力电动机和水泵各1台,人力压水机1部。而水厂至沦陷时仍未具备生产能力。27年(1938)日军侵占安庆后,拆除自流井,对水厂进行扩建,日供水能力500吨。实际日供水量17吨,供日军、日侨、洋行及伪政府机关使用。不久,日军将水电两厂合并,称华中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安庆营业所。34年日军投降,国民党政府接收水电厂,增敷供水管道,日供水能力增至1000吨。1949年1月水与电分开设厂,仍称自来水厂。
解放后,水厂与发电厂合并,称安庆水电厂。1957年,水电两厂分开经营。市自来水厂新建日产6000吨净化设备及附属设备投产。60年代后,市自来水厂先后4次进行大规模扩建和改建。1966年,日供水能力提高为3万吨,年售水217万吨,产值49.7万元,实现利润16.81万元。1973年,日供水能力提高为7万吨,年售水717.1万吨,产值107.56万元,实现利润58.75万元。1984年,市自来水公司成立。次年,日供水能力提高为9万吨,年售水2728万吨,产值372.53万元,实现利润117.11万元。1986年,自来水厂改称第一自来水厂,同时筹建第二自来水厂。1988年,两厂日供水能力共16万吨,年售水3437万吨,产值452万元,实现利润260.5万元。
市内另有石化总厂水厂,日供水能力10万吨,其中工业用水4万吨,生活用水6万吨。还有纺织厂、造纸厂、发电厂、化肥厂等自备水源13户,取水量和供水量一般较小,生产和生活用水基本自给。
市自来水公司隶属市公用事业局。下设机构为:第一自来水厂、第二自来水厂、机修车间、中心化验室、营业所、安装公司、车队。1988年,公司职工402人,其中一水厂90人,二水厂83人。全公司职工中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占45.14%,专业技术人员占18.2%。获高级职称者4人,中级职称10人。
【制水】
取水
市自来水厂水源为长江。民国31年(1942),水厂取水泵房为一临时搭盖的简易草棚。设备只有电机和水泵,马力和型号分别是:15马力电动机、150毫米水泵1套,75马力电动机、63毫米水泵1套,10马力电动机、63毫米水泵1套。1957年,将草棚改建成木质浮船式取水泵船,面积47.5平方米。配备有电动水泵2台,抽水量为236吨/时,配动力31千瓦。1968年,拆除泵船,在江岸8号闸门外建钢筋砼结构沉井泵房,面积80平方米。1973年,一级泵房装配自动控制系统,实现遥控。为解决电压和电力不足,另安装1台有载调压装置。日取水能力由3万吨提高到5万吨。1975年,扩建取水泵房,更换设备,取水量达到3150吨/时。1982年,增添钢丝水泥泵船1艘,以钢摇臂式活动引桥与岸边相接,桥上敷设直径500毫米输水管道。船上组装水泵4套,日取水量11万吨。至此,一水厂一级泵房由岸边式固定沉井泵房和浮船式取水泵房组成。
1988年,二水厂浮船式钢制取水泵房建成,设备有3套电机和水泵,日取水量5万吨。
石化水厂泵房为固定式沉井泵房。设备有28SA—10水泵4台。日取水量10万吨。
净水
在地下取水的市内自备水源户在同一构筑物内采用简单的混凝沉淀和消毒净化法净水。在地表取水的市自来水一厂、二厂和石化总厂水厂以及自备水源户采用混凝沉淀、过滤、消毒3段处理,并辅以折点加氯的净化工艺,以达到生活用水标准。净化设施和净化工艺发展分几个阶段。
民国31年(1942),水厂净化设施有1000立方米反应沉淀池1座,7.2立方米滤池1座,12立方米清水池1座。1957年,市自来水厂新建日产1万吨水平式沉淀池1座;新建快滤池2座,面积均为25平方米,出水量为150吨/时;新建清水池1座,容量176立方米。新建加药间,包括15平方米加矾间2间,砖砌结构8平方米加氯池2座。1966—1968年,改造原1万吨沉淀池为日产2万吨;新建日产1万吨平流式沉淀池1座。改造原滤池,使其能力达到日产2万吨;新建日产1万吨快滤池1组。新建800立方米圆形清水池和1700立方米矩形清水池各1座。1973—1980年,将报废的解放前沉淀池改建为日产1万吨斜管沉淀池;将原日产1万吨平流式沉淀池改建为日产4万吨斜管沉淀池,新建日产5万吨快滤池1座,内分为5组,每组30平方米。新建4500立方米清水池1座。新建4×9米加氯间1座,内设ZJ—2型转子加氯机2套。
至1988年,一水厂计有沉淀池4座,其中斜管式3座,日产分别为4万吨、4万吨、1万吨,平流式1座,日产2万吨;过滤池3座,日产分别为6万吨、2万吨、1万吨;清水池4座,其中4500立方米2座,1700立方米和800立方米各1座。建有70平方米二层加药间1座,192平方米二层加氯间1座,内设ZJ—2型转子加氯机3套。二水厂有日产2.5万吨斜管沉淀池2座,日产5万吨虹吸滤池1座,容量4500立方米的清水池1座,加氯间356平方米,内设ZJ—2型加氯机3套。石化总厂水厂有日产8万吨平流式沉淀池2座,日产6.7万吨快滤池2座,2000立方米清水池2座,2000立方米蓄水池2座。
制水工艺简单。首先在原水中投加混凝剂。市内使用的化学混凝剂为2大类:一是铝盐,常使用明矾、硫酸铝、碱式氯化铝(聚合氯化铝);二是铁盐,常使用三氧化铁、硫酸亚铁。投加混凝剂在源水管中段建造的加药间进行。继而在沉淀池前区用水泵、隔板、机械等方式进行搅拌混合。市一水厂采用旋回反应、往复反应、机械反应、折板反应等,石化水厂则采用往复反应。原水经投药、混合、反应后,进入沉淀池沉淀。为进一步去除从沉淀池出来的水中的细小悬浮物质和细菌,一水厂采用普通快滤池,滤料由单层发展为双层,分别为无烟煤粒和石英砂。二水厂采用虹吸滤池,石化水厂采用普通快滤池。接着作消毒处理。市内水厂均采用氧化剂消毒,在清水池中完成。然后经二级泵房压送至用户。
【给水】
二级泵房
原水净化后,由二级泵房从清水池中取水,输送至给水管网。民国31年(1942),有水泵2台,每小时供水量共38吨。1950年,增加1台每小时供水量20吨的水泵。1957年,新增1台40千瓦,每小时供水量70吨水泵。1960年再增1台44千瓦每小时供水量130吨水泵。1968年,市水厂二级泵房建成,面积120平方米,内装6台泵机,日供水量3万吨。1978年再建1座175平方米泵房,内装3台机组,其中1台备用,日供水量6.2万吨。80年代,市一水厂二级泵房多次扩建,机泵更新。至1988年,老泵房有水泵3台,型号分别为:10SH—9型1台,300S—58型2台。新泵房有14SH—13水泵4台。日供水量共11万吨。
二水厂二级泵房1988年建成,面积195平方米,半地下式,内装14SA—10水泵4台,其中1台备用,日供水量5万吨。
石化水厂二级泵房2座,分为生活用水和生产用水各1座。生活用水二级泵房有泵5台,型号分别为:14SA—10B型3台,10SH—13型1台,8SH—9型1台。生产用水二级泵房有水泵5台,型号分别为:24SH—13B型2台,14SA—10A型3台。日供水量10万吨。
管网
市一水厂供水区域为老城区及西北一带,面积10.23平方公里。二水厂供水区域为东门及肖坑一带,面积6.11平方公里。石化水厂供水区域为该厂生产和生活区,面积4平方公里。各自备水源户供水区域为各厂生产、生活区,面积计8.4平方公里。
给水管网呈环状网分布,1952年为1.28万米。至1988年底为17.8万米。管道直径在80毫米以上的有110条,共74356米。管道的管材以铸铁管为主。1972年以后,少量使用自应力水泥管。直径600毫米以上管道,用石棉水泥接口或纯水泥接口,直径400毫米以下采用膨胀水泥接口,临时性接口采用青铅,自应力水泥管采用橡胶圈柔性接口。
石化总厂水厂铺设管网9.83万米。
用户及收费
民国31年(1942),有自来水用户16户。1962年,市自来水厂营业所直接管理的用户(主表)为1061户。1966年为2700户,1986年5300户,1988年6186户。城区自来水使用普及率达99%。
用户要求供水,首先向自来水厂提出申请,由厂方勘察设计,编制预算,按规定收取勘察设计费。在给水管网未达地段或管网满负荷地段,用户需承担管网改造费用。高层建筑、局部高地、远离城区和对水压有特殊要求的用户需自备加压及储水设施。凡用户换管、改线、换表、移表等事项,同接水手续一样办理。用户水表外管道设施,一律由供水企业施工,表内管道由用户自行安装,经供水企业验收、收费后即可接水。用户一律装表计量,旧宅原则上一院或一个门牌一只主表,单元宿舍分楼或分单元装表。
每立方米水价:1949年为0.16元;1952年为0.205元;1962年为0.356元;1966年为0.115元;1986年工业用水为0.165元、生活用水0.115元;1988年工业用水为0.205元、生活用水0.115元、学校用水0.165元。
营业收费分建卡、抄表、开票、收费、复核5个程序,在用户接水安装验收后,首先建立用户抄表卡,全市分抄表区域24个,每月按用户地点分区域、定日期,实行上门抄表收费。
【管理】
水质管理
水源卫生防护境内长江干流水质符合国家二级标准。市自来水公司在一、二水厂水源地设立防护设施及加强水源信息工作标志和警戒线。取水点周围半径100米的水域严禁捕捞、停靠船只、游泳和从事可能污染水源的任何活动。中心化验室每月对各个水厂取水口源水进行一次全面分析,将化验结果与上月情况及历史同期进行比较,并提出处理措施报告。对各取水口除进行常规检验外还安排有专人监护,定时巡查与监测,并做记录。发现水质恶化,立即上报。同时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自来水公司还与上、下游城市(九江、南京)建立联系,发现水质异常时,及时报告主管部门及有关城市,以采取预防措施。如接到水质变化的通知,立即由中心化验室监测,了解水源变化情况,并与防疫部门联系,排除污染。
净水水质管理沉淀池、过滤池、清水池等净水设备建成后进行全面清洗、消毒。在运行过程中按规定定期排泥、清洗或更换滤料,并按规程消毒及测定运转参数。沉淀池重新进水运行时,混凝剂投放量加大2~3倍,池满后先澄清0.5~1小时后才正式投产。滤池翻修后,先加注每升含氧量不小于50毫克溶液度淀滤料24小时进行消毒,然后反复冲洗,直至水质合格,方可投入运行。清水池每次运行前,先放入15厘米深的50毫克/升含氯清水消毒,24小时后才正式使用。沉淀池每1小时排泥1次,半年放空清洗与检查1次。滤池每4小时排泥1次,2年翻滤料1次,检修配水系统,筛理承托卵石和更新滤料。清水库每隔1年清洗1次,除去污砂杂物。
市自来水公司生技科每年会同一水厂测定1次沉淀池的技术参数、反应池速度、沉淀池停留时间、澄清沉降比等,测定1次滤池技术参数、滤速、滤层膨胀率、滤料含泥量等,以作为制订运行指标或维修、改造的依据。为确保净水药剂不致污染水质,净水药剂入库前经中心化验室进行质量分析检验,入库要求对单验收,型号、规格、数量及检验结果必须清楚方能使用。有毒有害物质超标及不合格的产品不得使用。
管网水质管理为加强供水管网水质管理和监测,根据《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全市共设置10个管网取水采样点,分别在工具厂、化工建材厂、德宽路小学、渔业社小学、高花亭、肖坑乡、状元府宾馆、军分区、市政工程处、迎江路小学。由自来水公司中心化验室每月每点4次取水样,进行水质4大指标分析,1次全分析。新铺设管网口径在100毫米以上的,均按规定冲洗管内污物,使管内出水浊度在6度左右,然后加氯消毒,静止24小时后再冲洗并经中心化验室取水化验,鉴定浊度、细菌总数、大肠菌群指标均合格后,通水移交使用。对腐蚀、结垢严重的管道,及时进行刮管涂料或更换,以保证管道输水能力和管网水质。管网冲洗采用定期和突击相结合的方式,并建有信息登记制度和管网冲洗档案。
(表4—10)历年管网水合格率

水质化验
市自来水厂1957年建立化验室,有化验员3名。设备有分析天平、PH计、干燥箱、蒸馏水器以及其他玻璃器皿。对出厂水的浊度、余氯、源水浊度变化及沉淀池水浊度进行不定时抽测。1960—1965年,开展对源水及出厂水的常规分析,但项目不完整。1964年后,分析项目逐渐完善。1979年,恢复对水中细菌总数、大肠菌总数2个卫生学项目的分析,进入水质4大指标(管网水细菌、大肠细菌、浊度、余氯)分析的阶段。1975年逐步开展水质全分析。但到1983年尚未正常运行,或半年1次,或1季度1次。1984年,化验室扩建为自来水公司中心化验室,面积150平方米,化验人员增至7人。设备有2台分析天平、721分光光度计、汞测定仪、原子吸收仪、PHS—25型酸度计、高压消毒器、搅拌机、电热板、卧式高温炉、光电浊度仪、六联恒温水浴锅、电动离心机、蒸馏水器、余氯比色器、托盘天平、干燥箱、培养箱、电冰箱等。1986年,市自来水一厂成立化验室,有化验员6名。自来水二厂1988年成立化验室,有化验人员6名。
自1986年起,水质化验实行班组、厂部、公司中心3级检验制。分别不同范围负责对水源水、水厂水、管网水的水质检验。班组实行3班轮检制,负责水厂水质化验,对各沉淀池出水和出厂水的浊度、余氯实行每小时自检1次,及时掌握出厂水水质的好坏。厂级负责水源水质、水厂水质的化验。每日对源水、出厂水做1次常规分析,对细菌、大肠菌做1次分析,共有浊度、色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值、氯化物、总碱度、铁、耗氧量、氨氮、亚硝酸盐氮、余氯、细菌总数、大肠菌群数等15个项目。此外,对本厂出厂水的浊度、余氯及源水浊度每2小时抽测1次。中心化验室负责水源水质、水厂水质、管网水质的化验。化验项目有:①水的30项全分析项目(每月1次);②水的4大指标(每月40次);③对出厂水的浊度、余氯每日抽测1~2次,并对常规分析每周抽测1~2次。中心化验室另根据每年各水厂报来的水质资料和全分析资料,整理和分析全公司水质状况和改进措施,上报有关单位并存档。同时,进行水质科研和技术交流,开展最新化验技术的研究和推广工作。
市自来水公司水质管理制度以建立岗位责任制为中心,于1980年制订,1982、1988年2次修改。有《水质三级化验管理制度》、《净水工艺管理制度》、《管网水质管理制度》、《水源保护管理制度》、《中心化验室责任制》、《中心化验室主任职责》、《公司化验员职责》。对从事净水的工作人员建立健康档案,每年进行1次体格检查。查出传染病患者或带菌者立即调离工作岗位。公司每年组织水质管理和化验人员进行有关业务学习,并进行考核。新分配的化验人员首先进行培训,拿到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水表管理
市自来水公司营业所设有水表校验室开展水表管理工作。水表管理主要包括立户登记、校表、装表、换表、修表。用水户申请接水后,经勘察设计,作出预算,再予以安装。各种水表无论是新增的还是修复的,须经专人校验、编号、立卡、做详细记录。直径80毫米以上的大表,更换周期为2年;直径40~50毫米的周期为3年;直径15~25毫米的周期为5年。水表校验台的操作人员须持有校验合格证或有关学习班的结业证书。校后的水表误差不得超过正负3%。
节约用水
1986年,成立市节约用水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副市长兼任,成员由计委、经委、建委等部门派员组成。下设办公室,自来水公司经理兼主任,由自来水公司抽调4人办理具体工作。市内用水量较大的企业都建有节约用水组织,车间、工段设有专人负责节约用水工作。同年6月市政府颁发《安庆市计划、节约用自来水暂行规定》,对月用水量5000吨以上的单位实行计划供水。1987年,市政府颁发《安庆市节约用水奖励实施细则》。节约用水的措施主要是计划用水和循环用水。各用水单位耗水定额和用水计划由该单位制订,报市节约用水办公室核定。超计划用水加价收费,其中超用5~10%的部分加收1倍水费;超用11~30%的,加收2倍水费;超用31~50%的,加收3倍水费;超用51~80%的,加收5倍水费;超用81%以上的,加收10倍水费。对连续3个月超计划用水又无节水措施的单位,供水部门有权对其实行限供或停供。市曙光化工厂、染织总厂、纺织厂计划用水工作开展较好。市造纸厂、纺织厂、染织总厂、针织厂等单位的重复用水率为20%左右。
(表4—11)1988年市自来水公司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实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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