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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物价检查
建国后,区内对物价监督主要采取审价方式。物价检查是以业务主管部门为主对下属企业进行检查,或组织企业之间互查。集贸市场上的日常商品价格,则由工商部门监督检查。
“文化大革命”初期,物价检查工作停顿。1971年,地区革委会生产指挥组发出《关于开展审价工作的通知》,恢复了这项工作。
1977年,全区抽调34人组成4个组,进行物价大检查。当时检查了4558种商品107625个价格,发现价格有差错的达3162个,占检查总数的2.94%。自1979年后,区内每年均开展不定期的市场物价大检查。1980年除地、县商业、供销等部门进行物价自查、互查外,行署还抽调143人组成物价检查团,分赴各县进行物价检查,共检查了446个单位。
1983年,全区共抽调115名干部组成26个检查组,对生产资料价格进行了检查。查出钢材、生铁、水泥、木材、煤炭等物资乱涨价的情况严重,多收款231380元。1984年,全区物价部门共检查出物价违纪事件75件,共没收非法收入4172元,罚款125元。1985年,全区再次开展物价大检查,共检查1360个单位,审查价格67012笔,查处物价违纪546件,没收非法收入574353元,罚款6034元。
1987年,全区地、县物价部门与有关单位配合,对工、农业生产资料价格进行大检查,并将石油、电力、化肥、种籽作为重点。与此同时,又对棉纱、棉布价格及教育、卫生等收费进行了专项检查,共查处物价违纪案件304件,没收和罚款129.6万元。
二、物价调查
区内物价调查工作的重点,是对农产品的成本(简称“农本”)调查。1979年,全区开展了“农本”调查工作。调查以县为单位,用选点调查和一次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984年省确定东至、太湖两县为“农本”调查重点,两县物价局均成立“农本”调查队,并配有专职人员进行工作。按省规定的调查品种,东至县有桐籽、油菜籽、毛竹、杉原木、桑蚕茧、棉花、祁红茶、杉树、松原木、活鸭、淡水鱼、松树、杉原条等,太湖县有早稻、粳稻、油菜籽、生猪、中籼稻、棉花、桑蚕茧、鸡蛋、晚籼稻、板栗、生漆等。在取得点上的调查经验后,1987年全区又进行了一次“农本”调查。
表811979~1987年农产品生产成本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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