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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 多前锋

 作者:闲斋氏
前锋多某,行二。未得前锋时,与所亲同往东直门外城门下,习骑射,坠马昏绝。所亲扶掖以归,归家即苏,一无所损,但神痴不复解言笑,与食则食,不与亦不食也;与饮则饮,不与亦不饮也。越半月弗瘥,家人莫不闷闷。

会有服役老妪,出外市菜归,忽瞠目视。其主母问之,不答,良久,乃大言曰:“半月前,汝家多二爷,因坠马不能行动,汝等则弃之去,令多二爷踽踽城下,盼望家中人,两眼欲穿,屡次浼我寄信,未得其便,今日始得到此,可即令人去接,幸勿更缓。”家人闻之,大骇,同声唯诺。或问:“我家二爷,今在城下乎?”曰:“现在东直门外角楼下。”曰:“然则子为谁也?”曰:“我旧营房南门口开小铺之王老四也。缘去年与掌柜者算帐不平,呕气自缢死,冥中怜我冤,命协同溺死鬼那三,管理角楼下城湾河沿一带地方。前生亦曾蒙多二爷下交者。”家人闻之,愈错愕,应之曰:“知之矣,深劳尊驾,第请回,即刻使人去接也。”遂取冥镪焚之。老妪踣地,逾时方醒,叩之,悉不自知耳。

家人不敢视为荒诞也,群扶多至坠马处,呼其名而招之,往返三四。多忽发一寒噤,即时清白,向家人涕泣而道之曰:“汝辈一何忍心弃我于此,半月之久,不来一顾。苟非王二哥寄信,再十余日,我不复见汝辈矣!”家人环而谢之,无不先悲而后喜。多有少弟,亦童心而选事者,乘间访王老四及那三事,果不诬也。多今年已三十,为前锋且十年矣。每逢令节,必具香楮鸡酒于城湾,呼王二哥、那三哥而祭之,谓报其施,期于终身不哀云。

兰岩曰:

受恩必报,不欺于鬼,多亦厚德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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