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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宰相叶衡

 发布时间:2021-11-21 19:01:04
绍兴十八年(1148年)进士,授宁德县主簿兼摄县尉。调任於潜知县。任间,整顿户籍、赋税,查征富户隐漏,减轻贫户负担,而库入增加。考绩第一。升常州知州。适遇水灾,发常平仓米烧粥赈饥。有人劝说常平仓不可轻发,叶衡说:“ 储蓄正备缓急,民饥怎可不救?”灾后疫病流行,率医生携药品遍问疾苦,救活甚众。升太府少卿, 奏请将合肥40里圩田募民耕作,年收谷数十万斛,初免租赋,后官私各收其半。
乾道六年(1170)任户部侍郎、枢密院都承旨,于盐政、马政、兵籍诸多革新。历知荆南、成都、建康府。 淳熙元年(1174),任户部尚书参知政事、权知枢密院事。后任右丞相兼枢密使, 将库存金、银及铜钱换“会子”(纸币),以稳定流通。对外,力主抗金。三年,朝议遣使者至金求河南地,衡以司谏汤邦彦有辩才,荐以使金。汤邦彦误以为衡蓄意排挤自己,挟恨上奏言衡诽谤朝廷,孝宗遂罢衡右丞相职,责授安德军节度副使郴州安置。及邦彦出使辱命,被流放岭南,衡复官,遂归故里。卒,赠资政殿学士。金华城北隅人名其所居为衮绣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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