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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队伍
幼儿教师队伍民国时期幼儿教师均系小学教师代用。民国20年(1931年)仅有幼儿教师4人。1952年下半年3名池州师范幼师班毕业生分配来本县任教。这是本县建国后首批经过专业训练的幼儿教师。是年,全县有幼儿教师4人。1956年有幼儿教师15人。1960年增至86人,但多为村办幼儿园教师。经过整顿,1965年幼儿教师减为26人。“文革”开始后幼儿园(班)停办,幼儿教师均被调入小学任教。1970年幼儿教育恢复后,有幼儿教师21人。1975年农村大办“红儿班”,幼儿教师增至54人。1976年增至102人。1980年起铜陵师范开办幼师班,本县逐年有初中毕业生考入幼师班,毕业后大多数回县任教。1985年起市招生委员决定,幼师招生指标市、县切块。本县幼师招生指标每年一般为15名左右。经过中考按计划输送初中毕业生到幼师班学习,毕业后全部回县任教。1990年本县幼儿园(班)有教职工130人(含民办教师58人,占44.62%),其中专任教师116人,学历合格率为50%。
小学教师队伍清光绪三十~三十三年(1904~1907年)小学教师均由各学堂堂长(校长)延聘。民国初年小学教师多为塾师代用。民国32年(1943年)全县有小学教师106人,其中师范学校毕业的27人,短期师范毕业的4人,专科以上学校毕业的6人,中学毕业的9人,试验检定及格8人,其他42人。
1949年全县有小学教师79人,师生比例为1∶28。翌年成立皖南区救济失业教师失业学生委员会池州分会铜陵办事处,吸收一批社会闲散知识分子充实教师队伍。1951年农村兴办民办公助小学,有教师306人,其中民办教师181人,翌年民办教师全部转为公办教师。1953年县初师速成班停办后,有7名学员分配工作,加入小学教师队伍。翌年安庆专署分配初师毕业生25人、中师毕业生8人来本县任教。是年,全县有小学教师493人。1955年起每年都有一批初师、中师毕业生分配至本县任教。1957年8月,全县教师集中在城关进行整风反右斗争学习,有127人被划为“右派”,受到不公正待遇。1965年全县有小学教师786人。“文革”期间许多教师遭受冲击、批斗,有的被打成“反革命”,有的被调离学校,教师队伍呈混乱状态。1970年起一些小学教师被“拔高”到小学附设初中班任教,小学民办教师逐年增多。1979年全县2054名小学教师有民办教师1505人,占73.27%。1978年后县教育系统改正错划右派,复查冤、假、错案,有107人得到改正、平反恢复工作。1978年和1979年根据市下达的指标,从民办(代课)教师中选招94人为公办教师。1984年起根据市招生委员会下达的指标,通过中考,逐年从1978年底前任教的民办教师中选送一批人到铜陵师范民师班学习,毕业后转为公办教师回县任教。1978年根据市下达的指标,通过从德、能、勤、绩等方面的量化评定,从1978年底前任教的民办教师中选招78人为公办教师。1985~1990年本县小学教师队伍共补充358名中师毕业生。1990年本县小学有教师职工1655人(含民办师680人,占41.08%),其中专任教师1438人,学历合格率为69.1%,师生比例为1∶20。
中学教师队伍1949年全县有初中教师17人,其中,专任教师7人,师生比例为1∶11。1959年有初中教师84人,其中专任教师45人;高中教师3人,师生比例为1∶14。1965年有初中教师81人,有高中教师9人。“文革”期间中学教师中的许多人同样遭受冲击、批斗。1970年起一些小学教师被“拔高”到初中任教,初中教师中也增加一些民办教师。
1976年全县843名中学教师中有民办教师108人,占12.81%。1978年和1979年的两次民师转正,中学民办教师中的优秀者也转为公办教师。铜陵师范民师班开办后,逐年有中学民师通过中考考入民师班,毕业后转为公办教师,多数分配至小学任教。1985年起按照省、市招生委员会下达的指标,通过高考,逐年输送一批高中毕业生到师范院校学习,同时委托高等师范院校代培一批高中毕业生,毕业后定向分配至农村中学任教。1985~1990年本县中学教师队伍共补充265名高等师范院校毕业生。1978年县教委在电大开设政史班和英语班,通过高考,招收高中毕业生73人,1989年全部毕业,分配至农村中学任教。1990年全县中学有教职工967人(含民师24人,占2.48%),其中专任教师802人(初中648人,高中154人),初中教师学历合格率为56.5%,高中教师学历合格率为54.5%,师生比例为1∶17。
专业、职业技术教师队伍1952年起,本县相继开办师范、卫生、农林等中等专业学校。1981年仅存教师进修学校。时中等专业学校的教师多由中小学抽调而来,队伍不够稳定,校办师聚,校停师散,仍回到中小学。1984年本县改革单一的中等教育结构,有计划地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初步形成一支专兼结合的职业技术教师队伍。是年,全县4所高、初级职业中学共配备教师13人。各校还根据所开设的职业技术课,在市、县、乡镇有关部门和单位聘请专业技术干部和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技术工人为兼职教师。据统计,1985~1990年职业中学和技工班共聘请兼职教师69人次。1990年全县高、初级职业中学有教职工42人,其中专任教师24人,学历合格率为30%,师生比例为1∶19。
进修培训
建国后,人民政府重视教师进修培训。1951年8月县文教科举办教师暑期学习班,为期15天,参加学习的教师有163人,学习内容为政治时事、教育方针政策、老区办学经验和教学法等。1952年下半年成立教育界学习委员会,各区也先后成立学习委员会分会,并设立辅导站,组织教师在职学习政治、文化、业务。同时在城关区试办了一所“星期日学校”,组织教师学习。1953年组织教师学习《凯洛夫教育学》。1955年选送7名小学教师到安庆专署小学行政干部轮训,选送6名小学教师到中等师范进修。1956年利用寒暑假举办了两期北京语音训练班,参加学习的小学教师375人。1957年成立函授师范分校,有144名不及初师学历的小学教师参加语文、算术函授学习。1958年有10余名初中语文教师参加合肥师范学院中文系函授部学习。1961年选送104名教师到各级师范学校脱产进修。同年安庆师范中师函授学校在本县招生,有318名不及中师学历的小学教师参加语文、数学函授学习。“文革”期间教师进修培训工作中断。1978年铜陵师范学校成立培训机构,采取短期培训的方式培训小学教师。同年设安庆师范中师函授学校分校,开设语文、数学两科,配备辅导教师3人,有300余名不及中师学历的小学教师参加函授学习。同年起,陆续有部分中学教师参加了安徽师范大学、安徽教育学院、安徽大学等高等院校的函授学习。县教研室多次组织中小学教师学习教材教法。1983~1988年县教育局(教委)4次组织中小学教师参加教材教法考试。1987~1990年又4次组织中小学教师参加专业合格证书考试。1985年起,县教师进修学校每年开设两个班,培训小学公民办教师,至1990年共培训323人。1986年中央教育电视中师开学,有500名小学教师参加电视学习。1987年起,县教委逐年选送部分中学教师到省教育学院和师范院校脱产进修。县教研室以城关、大通、顺安幼儿园为基地,举办3期幼儿教师暑期培训班,共培训幼儿教师320人次。县教委与县体委联合举办中小学体育教师培训班4期,参加培训的中小学体育教师达180人次。1990年县教委和县教育工会联合举办一年教龄教师评教活动。全县178名一年教龄的教师经乡镇初评推荐48人参加县级评教活动,通过从思想表现、工作态度和教学水平三个方面的考察评比,评比优秀10人、良好31人。同年县教育研究培训中心举办了首批小学校长培训班,有学员35人,通过专题讲座、讨论、看录相、现场考察等形式,普及教育管理科学知识,提高管理水平。
待遇
政治待遇建国前,教师政治地位低下。建国后,教师编入国家干部系列,授予“人民教师”称号。1950年5月本县举行第二次各界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界有8名代表参加。以后历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有教师代表参加,有的被选为人民代表,有的担任人民政协委员,参与国家大事。1990年被选为县人大常委的有1人,被选为市人大常委的有1人,担任县政协委员的有16人,担任县政协常委的有3人。1951年开始在教师中发展中国共产党党员。1990年全县教师中有中国共产党党员504人。1961年成立县教育工会。1990年全县有教育工会会员1818人。“文革”期间知识分子被“四人帮”诬为“臭老九”,受到不公正的待遇。1978年后知识分子真正成为工人阶级的一部分,广大教师的政治地位有了很大提高。1984年有230名从教25年以上的教师获得“园丁”荣誉奖章。1985年9月10日教师节,县、乡镇分别举行隆重的庆祝大会,1983~1990年叶菊华(女)、章为芳(女)、江孝明、朱玲(女)、程春元等5位教师受国家表彰,有一大批教师受省、市、县表彰,并有3人走上县级领导岗位。1987年成立县离、退休教师协会,组织离、退休教师开展时事政治学习、教育咨询、教育视导、文娱体育等活动,使离、退休教师“老有所养、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
经济待遇民国初年高小学堂教员年俸平均约为180千文,民国12年(1923年)小学教员的薪津由年俸改为月俸。据《安徽年鉴》记载,民国23年本县小学教员月薪为20元(银元)。建国前,物价飞涨,教师入不敷出,生活窘迫。1949年2月省立铜陵中学全体教员向省教育厅发出呼吁电要求“迅拨济急”。
1949年4月县境解放后,县政府规定教师实行薪粮制。完小校长每月大米220市斤,高小教师每月180市斤,初小教师每月160市斤,中学教师每月310市斤。1952年薪改粮制为工资分制。1955年7月废除工资分制,实行货币工资制。1956年进行第二次工资改革,按当时职务、学历、教龄、工作量和工作能力,分别评定工资级别。工改后教师月平均工资为36.91元。1985年进行第三次工资改革,改行以职务工资为主要内容的结构工资制,并开始给教师发放教龄津贴。除进行工资改革外,1959~1990年,本县遵循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先后9次给教师调整了工资。1987年按照国家教委和省教委有关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文件精神,开展公办教师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经过评审并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全县公办教师有30人获得高级职称、376人获得中级职称、1046人获得初级职称,并从任命之日起开始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是年10起,公办教师提高工资标准10%。1990年公办教师的月工资平均为169.81元。公办教师除享受工资待遇外,还享受教龄津贴、班主任津贴、工龄津贴、粮价补贴、副食品价格补贴、猪肉价格补贴、冬季取暖补贴、防暑降温补贴、菜蓝子补贴、洗理费、书报费、岗位责任制津贴、奖金等多种生活福利补贴。
1952年10月公办教师开始享受公费医疗。1978年后对公办教师的婚、丧、病假、女教师产假、离退休等都作了新规定。1983年根据省劳动局,人事局的通知精神,给183名于1981年底以前离退休的教职工提高离退休工资标准。1984年为44名中教五级、小教三级享受讲师待遇的教师中的6户16个农村户口的家属办理“农转非”手续。嗣后,逐年为公办教师的农村户口的家属“农转非”。
1956年后,本县民办教师工资按不低于同等劳动力标准,由社队记工分,国家适当补贴。1978年调整民师工资补贴标准,小学民师每月7元、小学附设初中班民师每月10元、中学民师每月13元。同时按每个民师每年2元的标准发放困难补助费,由学区统一掌握使用。1979年小学民师补助费增加到每月12.5元,中学民师增加到每月15.5元。同年中小学民师与公办教师同样开始享受班主任津贴,标准为公办教师的一半。1983年对于1978年底前从教的民师每人每月补助50元,从1981年10月1日算起,同时提取5%作为民师福利基金。1984年民师工资实行乡镇统筹,国家补助,月工资标准小学一般为28元,中学一般为30元。1987年县政府作出决定,提高民办教师工资,小学民师每月52元,中学民师每月56元,县、乡镇各负担一半,按月发给。对于年老体弱不能从教的民师离职后给予一次性补助。1989年为1978年前从教的民师评定技术职称,全县有8人获得中级职称,749人获得初级职称,自任命之日起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1990年,1978年前从教的民师月平均工资为80元。此外,民办教师还享受副食品补助、洗理费、书报费、奖金等生活福利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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