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日期:

目录

清代及民国初,本县山林权有公堂所有和个体所有2种形式。民国7年(1918年)后演变为国有、氏族、个体3种所有形式。国有山林集中于国营林场,面积万余亩。氏族山林(即公堂山),占山林总面积80%。个体山林面积较少,大部分为地主、富农所占有。
1950年土地改革,将大面积成片的有林山、荒山或跨区乡的山林收归国有;小片分散的有林山归乡农会所有;村庄附近的荒山、柴山归村农会所有;少量分散的山林分给无山户农民,以山抵田,大多是以5分荒山或2分柴山抵作1分田,得山不得田。其时,山林权属有国家(包括乡农会的山林)、集体(村农会)、个体(土改中分得的和自有的)3种所有形式。1952年,全县国有山场10.33万亩,占山场总面积21.3%;集体、个体山场38.22万亩,占78.7%。1955~1957年,成立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农民将原分得的山林随耕地折价入股,由高级社统一管理,生产出的林产品统一加工或出售,收入于年终分配。1957年,国有山场10.74万亩,占山场总面积20.6%;集体(合作社)山场41.31万亩,占79.4%。当年林业总产值380万元。
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除国有山林外,余皆收归人民公社集体所有。此期及以后一段时间,因行政区划变更频繁,造成山林权属混乱。1961年6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确保林权、保护山林和发展林业若干政策规定(试行草案)》后,开始落实山林权属,至1965年底,落实山林权属的有57个大队,占应落实大队数的75%。其时,山林权属有国有、集体所有和社员自留山3种形式。集体山林的权属有公社、大队、生产队、几个大队联合经营等4种形式,一般为生产队集体所有。划给社员的自留山,一般人均0.2~0.4亩。社员房前屋后的零星植树权属未定。1966年“文革”开始,落实山林权属工作停止。“文革”中,自留山皆收归集体所有,社员房前屋后的零星树木则被当作“资本主义尾巴”割掉。
1981年,开始林业“三定”。7月,在金榔公社徐冲大队试点。10月,成立县林业“三定”领导小组,10个山丘区公社亦都成立相应机构,全县共抽调5889人组成“三定”工作队。11月,“三定”在10个山丘区公社的113个大队、1716个生产队铺开,翌年4月结束。其间,通过丈量山场,搞清资源,调处山林纠纷,明确山林所有权;划分自留山、责任山,明确零星树木的归属;颁发两证(国营、集体山林权所有证,社员自留山使用证)。共发国营、集体山林权所有证2800份。划分自留山面积12.54万亩,户均4.8亩,占宜林山场总面积32.9%;核发自留山使用证4.28万份。未划作自留山的集体山林(一般是成片的木竹林),作为责任山而建立林业生产责任制,共落实责任山20.93万亩,占宜林山场的55%。责任制的主要形式有专业承包、包到组、包到户(含联户)3种。专业承包7.48万亩,占35.8%;包到组10.59万亩,占50.6%;包到户2.85万亩,占13.6%。
1990年底,全县山场所有权分为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2种。山场经营权分为国营、集体责任山和社员自留山3种。国有山场(包括县叶山林场、林科所和委托金榔、董店乡经营的部分山场)1.27万亩,占山场总面积3.2%;集体山场37.95万亩,占96.8%,归属乡(镇)、村、村民小组三级所有(其中社员自留山5.54万亩)。
附:山林权属纠纷
本县与铜陵市、南陵县、青阳县等相连,山林交错分布,有3处山林权属(与南陵县2处,与铜陵市国营林场1处)不清,曾引起纠纷。县内国营与集体、乡与村、村与村等之间的山林,由于权属经常变动,也时有纠纷发生。1981~1982年开展林业“三定”期间,全县共发生山林纠纷798起,协商得到解决的有791起。1986年成立铜陵县林政管理领导小组,主要进行山林纠纷的调处。1988年该组织撤销,1989年10月复置。嗣后,彻底解决了国营叶山林场与附近2镇5乡15个村相邻山场的林权纠纷。叶山林场与山界村签订协议书15份,埋设界碑63块,县政府核发了叶山林场山林权证。同时调处了一批其它山林权纠纷。兹录3例林权纠纷案如下:
安平乡杨林村与太平乡老观村就安平乡“江心洲”的一片沙洲发生林权争执。1966年,县人民法院对长江天然形成的沙洲权属作出裁决:面积1/3归属安平乡杨林村,2/3归太平乡老观村。
新桥乡瑶山村境内一面积982亩的山场。新桥乡占用办黑涝林场,与瑶山村发生林权争执。1990年7月,县林政领导小组提出意见:黑涝林场的山林权属归新桥乡集体所有,由新桥乡政府一次性付给瑶山村山场补助费6000元。
铜陵县新桥乡瑶山村与南陵县丫山乡龙山村的交界山场“朝阳柏”和“华家柏”(面积200亩),双方多次争执,权属尚未明确。


平台声明

平台收录的姓氏家族文化资料、名人介绍,各地方志文献,历史文献、农业科技、公共特产、旅游等相关文章信息、图片均来自历史文献资料、用户提供以及网络采集。如有侵权或争议,请将所属内容正确修改方案及版权归属证明等相关资料发送至平台邮箱zuxun100@163.com。平台客服在证实确切情况后第一时间修改、纠正或移除所争议的文章链接。

族讯首页

姓氏文化

家谱搜索

个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