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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履行法律监督职能
在公民中普及法律常识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需要。《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学习宣传和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决议,号召全市人民掀起一个认真学习、宣传宪法的热潮。各级机关、政党、组织、群众团体、部队、学校、街道、农村和厂矿企事业单位要认真组织干部群众学习宪法,充分认识宪法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重要作用。报刊、广播、影剧院等宣传舆论阵地要大张旗鼓地开展宪法宣传活动,要求人人维护宪法、模范地遵守和执行宪法,树立法制观念。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7、11、13次会议,分别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食品卫生法》、《经济合同法》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1984年法制宣传工作和普及法律常识五年规划的报告,并通过了《关于在全市公民中普及法律常识的决议》。市人大常委会及有关工作委员会还积极就当时颁布的《环保法》、《会计法》、《统计法》、《刑法》、《刑事诉讼法》、《安徽省普及初等义务教育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经常地进行视察、检查、座谈和了解。
立法工作是人大的重要职权,市人大常委会积极参与全国和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立法工作。先后组织省、市人大代表、各单位、各部门以及各方面代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国营工业法》、《合资企业法》、《矿产资源法》、《民法通则》、《安徽省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若干规定》和《安徽省普及初等义务教育若干规定》等12部法律、法规草案进行座谈,征求修改意见,如期将18条宪法草案修改意见及其他法律、法规草案修改意见汇总上报省人大常委会。
二、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讨论决定重大事项
市人民代表大会每年要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和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并作出决议。在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市人大常委会还经常就围绕党的中心工作、代表大会和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听取“一府两院”的报告。
1、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加强对政府工作的监督。随着党和国家工作重心的转移,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把改革、发展国民经济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9和第14次会议,先后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关于企业全面整顿工作、年度国民经济发展情况和经济形势的报告,要求市人民政府坚决贯彻中央经济调整的方针,抓紧企业整顿和企业内部改革,提高经济效益。不失时机地、有步骤地进行经济体制改革,在以城市为重点的经济体制改革中,逐步确立发展铜陵工业的新路子,发展横向经济联系,搞活商业流通。在农村,认真贯彻中共中央1984年和1985年关于发展农业方面的两个“一号”文件,调整农业结构,发展商品生产,进一步完善各种形式的经济责任制。同时依法加强财政监督,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2次会议、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10、13、15、16次会议,先后就批准1981年、1984年和1985年市有关国民经济、本级财政预算支出部分调整、变更和追加作出了决议。
2、监督司法机关,依法严厉打击严重经济和刑事犯罪活动,巩固和发展了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认真学习、坚决执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认真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罪犯的决定》的决议。动员全市人民牢牢掌握“决定”这个有力武器,同经济领域中违法犯罪活动作坚决斗争,政法机关要抓紧对经济大案、要案的侦察、起诉和审判工作,依法从严从速打击严重经济犯罪分子。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5和第8次会议先后两次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和市公安局关于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第一战役情况的报告。
3、督促政府深入开展全民文明礼貌活动,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为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全民文明礼貌月”活动的号召,综合治理“脏、乱、差”,大搞室内外环境卫生,大力整顿社会秩序,努力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深入开展全民文明礼貌活动,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决议》。要求市人民政府集中主要精力,在半年内建设两条文明路、两个文明市场、三个文明医院、一个文明商店、一个文明村。有计划、有步骤地整修道路、疏通水沟、清除垃圾、修建厕所、美化环境,全民学习雷锋,树立“五讲”、“四美”新风。市人大常委会不断视察、检查这项活动的开展情况,听取汇报,提出建议。经过一年的努力,全民文明礼貌活动开展取得了积极成果,城市“脏、乱、差”状况有了显著改善。
4、在对人民群众关心的有关重点议题,还先后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文化市场管理、近年来环境保护工作、城市整体规划修订、教育经费安排使用、机构改革和绿化工作等情况的报告。并在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6次会议和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10次会议上,讨论通过了《关于加强文化市场管理规定的决定》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议》。
三、办理议案和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从1957年3月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建立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到1985年底,人大代表在历届、历次代表会议上,对市政府及各方面工作提出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前统称提案)累计共5297件。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以后,代表建议、批评、意见经市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整理,交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办理。市人大常委会及有关工作委员会和办公室经常督促检查办理情况,并对一些重要建议开展调查研究,帮助落实办理措施。市人民政府每年向市人大常委会或主任会议报告代表建议、批评、意见的办理情况,办理质量逐年提高。
在1983年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3次会议上,市人民政府根据代表建议,提出了关于横港地区及新民圩防洪除涝工程任务分担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及时作出了《关于建设沿江防洪除涝工程的决定》。这是一项全市人民期待已久的、从根本上改变本市防洪除涝被动局面的积极措施。市政府加强领导,成立了工程领导小组,制定了从羊山矶至铜陵县笠帽山脚总体规划和分段实施方案,要求集资108万元。市人大常委会随即召开有关部门座谈会,就这个方案的总体规划、经济效益、工程概算、资金来源等主要问题进行调查论证和可行性研究,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深入沿江一带工厂企业征询意见。之后,市人大常委会及有关工作委员会还多次视察、检查工程进展情况。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16次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工程建设情况的报告,要求在1984年汛期到来之前,完成一部分主要险要地段工程。农林水利部门采取积极有力的措施,沿线各厂矿企事业单位、部队、学校、社队团结一致,多渠道集资,抢工期,求质量,仅半年多就建成防洪墙890米,扩建和增建了排涝设施,1984年内涝得以迅速排除,当年初见效益。
四、组织视察和开展调查研究活动
市人大常委会自设立以来,对本市的经济改革、企业整顿、重点工程、财政收支、农村经济、城市建设、环境保护、植树造林、教育科学、医疗卫生、法制宣传、精神文明建设等各方面工作,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和视察活动。仅1984年,市人大常委会及各工作委员会就深入全市70多个单位,进行143次调查研究和视察活动,形成32份调查报告,分别送交有关部门参阅和研究办理,为促进本市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1985年10月,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关于组织全省教育视察的通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有56名省、市人大代表参加的14个教育视察组,视察了42所中小学,1所师范,8所幼儿园。视察的重点是检查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和《安徽省普及初等义务教育的若干规定》的贯彻落实情况。市委、市人民政府、市政协、有色公司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都参加或陪同了视察,视察达到了掌握全市教育的基本状况、提高各级领导对教育战略地位的认识和帮助教育部门就地解决一些实际困难的预期目的。
五、充分发挥代表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作用
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和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先后制定通过了《关于联系人民代表几项制度的规定》和《市人大代表基本职责试行意见》。根据“有利生产、方便活动”的原则,市八届人大和九届人大代表分别划分63个代表小组和45个代表小组。确定每星期四为市人大常委会接待代表日,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有计划地接待代表来访,主动走访代表,邀请代表座谈,倾听代表意见。市人大常委会成员都以普通代表的身份,带头参加代表小组活动,常委会委员按分工联系2至3个代表小组。
1984年,市人大常委会先后召开9次代表座谈会,收到并办理代表来信50余件,代表们对城市建设、经济体制改革、教育经费安排使用等情况提出了积极的建议。1985年,人大常委会集体与个别走访了全市90多个单位的272名人大代表(占代表总数80%),就人大常委会工作、发挥代表作用、开展代表小组活动、发展经济、加强民主与法制建设等,征求代表意见、建议约53条。同时,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39件次,对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环境卫生、市场管理、社会治安、劳动就业等一些人们普遍关心的问题,也都积极采取专题调查的方法,及时转请有关部门办理。
六、及时进行市、县(区)、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
市人大常委会自设立时起,及时制定和建立了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意见、委员视察制度、联系人民代表制度、人事任免试行办法和各工作委员会职责范围,为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开展,在组织上、制度上奠定了基础。依法选举和任免国家工作人员,为本市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更好地履行各自的职能提供法制保障。
1983年8月,依照法律和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的部署,认真地进行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换届和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工作。按照《选举法》和代表类型比例要求,认真选举出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如期召开了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本市新的一届国家政权机构。按照干部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和专业化的要求,建立健全“一府两院”各部门领导班子,为本市“六五”计划的实现和“七五”计划的制订和实施,提供了重要的组织保障作用。1984年3月,市人大常委会又加强对县(区)、乡(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胜利完成县(区)、乡(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换届选举工作,建立了新的一届县(区)、乡(镇)两级政权。
市人大常委会历任主任、副主任名录

市第八届、第九届(截止1985年底)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决议、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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