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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地区铜采冶历史悠久,有“中国古铜都”之称。据出土文物考证和文献记载,至少从商代早中期起,铜陵就有了采铜生产,现凤凰山铜矿就有“金牛洞古采矿遗址”,并遗存了大量的古代冶炼铜的炉渣及部分工具。
西汉元封二年(109),在今铜官山设置“铜官”,负责这一带的铜矿开采冶炼。东汉时在铜陵地区设有炼铜场。三国时期(220—265),吴国在铜官山设置炼铜场——梅根冶。南齐建元二年(480),在铜官山下复设“梅根冶”。唐朝开元年间(731—741),朝廷特派铜官来铜官山监督开采铜矿,并将铜官山封为利国山。唐天宝十三年(754)、上元二年(761)大诗人李白两次来到铜官山,写下诗篇十余首,在天宝十三年游秋浦(今贵池)时,写下了“炉火照天地,红星乱紫烟。赧郎明月夜,歌曲动寒川”的诗篇,描绘了当时冶炼场(现铜陵有色金属公司铜山铜矿)采炼铜的盛景。北宋开宝七年(974),朝廷在铜官山下设置采铜管理机构—利国监,著名诗人梅尧臣曾写下《铜官山》一诗:“碧矿不出土,青山凿不休。青山凿不休,坐令鬼神愁。”写出了当时矿工的伟大与艰辛。元、明、清代也均有采冶铜的记载,清中叶后,曾一度荒废。
清光绪二十七年(1901)十月十一日,安徽洋务局代表与英国驻华领事霍毕兰及英商凯约翰在上海秘密签订勘探歙县、铜陵、大通、宁国等6处矿山的合同草约。次年5月,安徽巡抚聂辑规木授命藩司汤寿铭与英商凯约翰在安庆重新签订勘矿合同23条。合同载明凯约翰开采歙县、铜陵、大通、宁国等地的矿藏,矿区面积共38.4万亩,租期100年;英方成立《华伦公司》,由凯约翰任总董事。华伦公司先集资5万两白银作为开办费,于8个月内着手开办,并声明本合同只作勘矿的凭据。10月,英华伦公司将开采铜官山矿机器运至大通,并派出矿师来铜官山进行勘验。
清光绪三十年(1904)六月,清政府外务部函告安徽省巡抚诚勋,对光绪二十八年(1902)与英商签订的勘矿合同进行修改,将歙县等处的矿区全部删除,独留铜官山一处,铜官山的矿区以原老矿洞为中心,总面积约20平方公里,并将期限由100年改为60年。随函附来矿图一张。安徽省商务局对矿图进行核对后,发现光绪三十年的矿图上虽标明矿区面积38.4万亩,经勘察实为46.6万亩;而外务部这次寄来的矿图,又把半个铜陵县县城圈入矿区。消息传开后,安徽绅商群起反对,巡抚诚勋向清廷力请废除铜官山矿约。同期,英商撇开安徽地方政府,直接与清外务部签订开办铜官山铜矿合同,由中、英双方签字生效,并于6月27日正式通知安徽省。英国这次签订合同,是以“安裕公司”名义,凯约翰为该公司总董事,专事经营铜官山矿务。这次合同的矿图,不是以老矿洞为中心,而是东移5公里,南移3公里,将铜陵县城全圈在内。英商为此攫取了铜官山矿的开采权。次年5月初,英华伦公司驻沪代理派矿师、翻译来铜陵,履行勘察铜官山矿区事宜。翻译将勘察图纸送交皖省商务局,扬言马上要动工开矿,安徽绅商要求废约的声浪又起。农历四月十二日,本省商界、学界代表数百人在铜陵县城明伦堂召开“铜官山矿抵制正式大会”,开始夺取矿权的斗争。
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二月,安徽旅沪同乡会路矿公会组织“铜官山公司”,并派人赴铜官山矿区驻守,保护矿山主权。同年六月,英商凯约翰秘密与日本三井洋行签订合同,由英、日双方共办铜官山矿。清政府外务部分别致函英驻华公使和日驻华代理公使表示抗议。次年5月29日,铜陵县绅、商、学界400余人在县城明伦堂召开“抵制外商开办铜官山矿,谋求自办”大会,集资6千余股(每股龙洋5元),共3万余元。6月6日,由安徽旅沪路矿公会发起的“铜官山矿案特别大会”在上海均益里商办铁路公会堂召开,各省均派有代表参加,江苏、浙江、福建、河南等省代表在会上发了言。他们一致认为,铜官山是中国的矿山,不容外人侵占。河南旅沪同乡会会长王搏沙倡议组织“铜官山矿共济会”,与会者一致赞同,并当场推选王搏沙等23人为筹备委员。6月17日,“铜官山矿共济会”筹委会召开第一次筹备会,订立《简章》8条,决定待“铜官山矿约”废止后,再改名为“中国路矿共济会”。至此,围绕收回铜官山矿利权的斗争,发展到越出一省范围,成为全国收回利权运动的一部分。该年年底 ,清政府与英商议定,拿出5.2万英镑作为赔偿费,收回铜官山矿权。由安徽省藩库于1910年3月初垫白银45万两赎回。5月18日,英矿师同英领事互立清单,与清政府交接签字。英商凯约翰谋办铜官山矿一案了结,铜官山矿权正式收回。
清宣统二年(1910)3月,皖省官矿局成立华股组成的泾铜公司,由新进翰林方履中负责组织。该公司额定资本为220万银元,除政府垫付45万元作为官股外,以一半开采铜官山铁矿(当时勘察认为是铁矿,实为铜矿),一半开采泾县煤矿,每股10元,年利8厘,由农工商部颁给执照,准予注册。6月3日,皖矿总理方履中在南京宣布收回铜官山矿实行自办,同时成立泾铜矿务股份公司。旅宁皖绅商各界40余人共集资8700余股,每股龙洋10元。
民国元年(1912)7月25日,安徽省政府为开办铜官山矿,同日本三井洋行签订借债款20万元作为订购矿砂之款,并以铜官山矿作抵押的合同。次年皖南商人程源铨自愿出资200万元,呈请试办铜官山铁矿。民国6年(1917)2月,北洋政府农工商部矿业顾问丁格兰(瑞典人),对铜官山铁矿作过比较详细的勘测,认为老山铁矿(铜官山矿区)含铜甚高,要注意是铜矿而不是铁矿。
抗日战争时期,日本侵略军占领铜陵后,对铜官山铜矿进行了掠夺性开采。1938年12月,日本侵略者成立华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下设铜官山矿业所,从日本运来了大量开采设备,包括汽车、机车、采矿机械等。原拟开采铁矿,试产450吨,后因发现高品位铜矿而转开铜矿。他们在老庙基山先开出65米中段,打了200米平巷,继通斜井,并从矿区修建了一条通往扫把沟江边码头约8公里的小铁路,攫取含铜1.4%以上品位的富矿石,运往日本,运出多少矿石已无从考证。在日本投降后,仅遗留下未运出的手选铜矿石达14172吨,普通铜矿石465吨,精铜矿370吨。
1945年12月,中华民国政府经济部战时生产局苏浙皖区特派员办公处派员来铜官山矿,接收原日本人经营的华中矿业公司铜官山矿业所。当时矿区规模为:占地2250亩,日军遗留房屋189所,1500千瓦和2500千瓦发电机各1台(均末开箱使用),小型发电机,变压器、开关、马达等电机及采矿机械380余种。火车头4台,汽车4辆(货车2辆,客车、装水车各1辆),铺设铁轨10公里,运矿货车46辆;码头浮船1只,小火轮1艘,驳船、起重船各1艘,帆船3艘,木船7艘;机床20余台,起重机一台;炸药几十箱,雷管几千只。另外还有近千只(件)火车及汽车配件,几百种医疗器械、医药、日用品、家具等,由此可见当时日本侵略军的开采规模。但是,国民党政府接管矿山之后,不仅没有恢复开采,而且还大量盗卖矿山设备,至1949年解放前夕,铜官山矿区一片荒凉,仅留有巷道400余米(多数已倒塌),简易铁路8.7公里,连同房屋、设备在内,全部价值仅有9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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