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日期:

目录

一、简况
建国初,人民政府就在铜官山矿区投资45万元建造职工住宅。当时,矿区住宅竣工面积3.3万平方米,占矿区基本建设总竣工面积的58.1%。“一五”、“二五”期间,市发展住宅的投资共1206万元,住宅竣工面积26.8万平方米。
50年代的住宅有三种结构:一是土坯隔墙,平顶天花,平瓦屋面;二是毛竹骨架黄泥抹灰隔墙,顺水芦席天花,平瓦屋面;三是“一玻一纱”,平顶天花,砖木结构,平瓦屋面。第三种是当时档次最高的住宅。直到60年代前夕,市区尚无一栋住宅楼。
60年代初,国家增加住宅建设投资。1962~1964三年中,全市用于住宅建设的资金为642万元,占同期投资总额的12.9%,住宅竣工面积9.9万平方米。1966—1970年“文化大革命”中,国家对住宅建设基本没有投资。1971~1975年,住宅建设投资1585万元,住宅竣工面积18.3万平方米。由于住宅建设跟不上需要,住房紧张状况未能得到缓和。据1977年统计,全市无房户达4566户,拥挤户达4314户。为缓解这一矛盾,大部分住户都采取公建、私建办法,在正房前后、左右搭建披厦、披屋。到1985年底,全市搭盖的披厦等简易房屋计有30.18万平方米。
1981~1985年间,全市住宅建设总投资达5982万元,占同期基建总投资的23.5%,共建住宅49.38万平方米。
到1985年底,全市各类住宅共有221.71万平方米。住宅楼房有450幢,最高为七层,建筑面积63.8万平方米,共住有10800户居民。
二、住宅区的形成
铜陵市最早的居民区在现长江路东端一带和扫把沟地区。50年代末开始向四周发展,形成若干个住宅区。
〔市中心住宅区〕建国初,铜官山西北麓有日本人遗留的70所破旧住房。矿务局利用这70所房子修复宿舍1610平方米。1952~1953年,矿务局在原自然村上何村一带兴建平房住宅69栋,取名“解放新村”。在现友好新村等处建平房9栋。在其他地段建造了13.2万平方米住宅。此为铜陵历史上第一次大规模住宅建设。“一五”期间,矿务局在矿区周围建造小片住宅群,五年中共建房10.6万平方米。这期间,为弥补建房资金不足,矿务局提倡住宅民建公助,1954年有1000多户居民自建了草房住宅。此后,公建砖瓦结构住房不断扩大,草房逐步被折除,到1985年底,此住宅区共建住宅755栋,面积18.3万平方米,分布在11个居民村。
长江中路一带以前是中何村,北侧岗峦起伏。日本侵占时曾沿此筑小铁路,在村边设道班房,故又称道班房村。建市后,逐渐成为市中心区。1959年,市人民代表大会决定拆除此地段所有4211平方米草房。次年,市人民委员会、铜陵铁矿等单位在此建造住宅44栋,共1.06万平方米。这就是最初的人民新村。此后,人民新村陆续发展,到1985年底,共有住宅96幢,其中楼房12幢。
长江西路北侧以前是下何村,又称五松墩村,是一片起伏的丘陵。1959年,铜陵有色金属公司在此征地150亩,于60年代初建成一幢办公楼和17幢平房住宅、12幢简易楼房住宅,总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01万平方米。此后,一些单位陆续在此建造住宅。1964年,市人民委员会将这片住宅定名为五松东村和五松西村。到1985年底,两村共有住宅232幢。
〔杨家山住宅区〕杨家山原名为杨家村,是一片凸凹不平的山地。1956年,铜官山矿务局在此建造职工住宅。一年后,建成平房住宅125栋,建筑面积2.9万平方米。此后,各类住宅不断增加,并分成爱国东村和爱国西村两片。到1985年底,杨家山住宅区共有住宅382幢,建筑面积9.17万平方米。
〔扫把沟住宅区〕扫把沟原名兴隆镇,位于长江边。日本侵略者曾在此建造船泊码头和20千瓦柴油发电所,建有房屋36所。建国后,这一地区逐步成为工业、居住混合区域。
1952年,铜官山矿务局在此建造宿舍21幢,共4558平方米。
1955年,有色一冶在厂附近铁头山荒地上首次征地4亩建设居民住宅。1962年以后,有色机械总厂、化工总厂、有色动力厂和市建公司等单位先后在铁头山一带建造厂房和住宅,到1985年底,扫把沟住宅区共有422幢,形成8个居民村。
此外,随着市区外围厂矿的建设和发展,形成若干外围住宅区,主要有横港住宅区、狮子山住宅区、新庙住宅区、凤凰山住宅区、新桥矿住宅区、七O一厂住宅区和铜山矿住宅区。
三、住宅统建
住宅统建是指对住宅建设实行统一投资、统一规划、统一设计和统一施工。
1979年,市革命委员会批准成立市房地产管理公司,负责住宅统建工作。1979年至1984年上半年,由省投资190.5万元,市投资486.12万元,统建住宅1401套,共8.56万平方米。
统建住宅比较典型的是五松新村小区。该小区地处长江西路南侧,以前是一片芦苇荡,后来因铜矿尾砂在此倾倒,逐渐成为黑沙滩。1980~1984年,市房产部门在黑沙滩上进行五松新村小区建设。五年中共建混合结构的3~4层住宅楼29幢,540套,面积2.9万平方米。住宅分大、中、小号三类。室内有厨房、卫生间、储藏室等设施,楼上有阳台、底层砌有花格围墙,水、电、煤气三通。小区内设有幼儿园、自行车存放处等;水泥路贯通各幢,是铜陵市第一个文明住宅小区。
四、旧区改造
1984到1985年,中国房屋开发公司安徽省铜陵市分公司和市房地产公司的房屋土地开发公司先后对市区三个旧住宅区进行了全部或部分改造,共拆除旧房2.34万平方米,拆迁居民681户;新建高层住宅10.65万平方米,迁进居民1814户。
〔长江新村小区改造〕长江新村位于有色公司铁路专用线南侧、义安南路以西地段。这里原是一片低洼地。1958年,有色公司等单位先后在此兴建低标准平房住宅63栋,面积1.06万平方米,住459户居民,并取名“长江新村”。因这里地势低,排水设施简陋,一遇暴雨即成内涝。为改善居住条件,市政府决定改造长江新村。1984年,中国房屋开发公司安徽省铜陵市分公司筹集资金1506万元,委托武汉地质勘探队进行了工程地质勘探,市规划设计院进行了小区规划设计,接着市第一、二、三建筑工程公司、有色建工部和江苏南通七建公司等单位通过投标承包了小区改造工程。整个改造工程自拆除旧房、加高地基到竣工验收,仅用一年时间。
改造后的长江新村小区占地4.68公顷,建筑面积6.67万平方米,建有点式七层住宅楼8幢,条式六层住宅楼22幢,大、中、小号三类居室共1022套,平均每户建筑面积65.28平方米。卫生间内增设了浴缸、坐式马桶。走廊有垃圾筒。小区内有娱乐活动室、商店、粮店、幼儿园、自行车停放室和垃圾转运场。各类配套设施建筑面积为2438平方米,占小区总建筑面积的3.6%。
小区住宅布局合理,生活设施配套齐全,楼房外形美观、色彩协调,是继五松新村后的又一个文明居民村。
〔爱国东村小区组团改造〕该小区组团原有平房住宅21幢,面积8790平方米,居民116户。1985年,市房屋土地开发公司筹建资金336万元(其中自筹96万元,购房预付款240万元),计划拆除旧房后兴建住宅792套。当年,竣工6000平方米住宅楼。
爱国东村的住宅设计别具一格。厨房、卫生间与卧室分离,沿走廊相通,阳台为走廊式,宽敞适用,建筑面积从47.7~78平方米分为八种。这批住宅楼普遍受到住户的好评。
〔人民新村小区改造〕中国房屋开发公司安徽省铜陵市分公司于1985年10月开始对人民新村小区进行改造。第一期工程投资250万元,拟建住宅楼12幢,建筑面积为1.74万平方米,计有住宅283套,平均每套建筑面积64.9平方米。住宅分大、中、小号三类。中、小号室内增设大壁橱,大号为双阳台。计划1986年7月,第一期工程竣工交付使用。此外,1985年,铜陵有色公司房屋开发公司对天桥北路西侧五松西村住宅区进行改造。到年底,已拆旧房1.70万平方米。这里拟建新式住宅楼25幢,总建筑面积3.90万平方米,可住居民492户。
五、披屋建造
铜陵市的披屋建造始于50年代末,起初是私人为扩大居住面积而建造,后来各企事业单位也为职工们搭建披屋。70年代后,住房紧张状况日益加剧,同时为安全使用煤气,市区几乎所有的平房住宅都建造了披屋。据1982年房屋普查资料表明,全市的披屋面积有28.5万平方米。
披屋建造成公建、私建和民建公助三种形式,产权归建造者。市区披屋多为公建。
披屋建筑可分成单披、顺披和合披三种类型。单披建筑在正房幢间空隙地,依正房走向排列。顺披是依附于正房前墙或后墙搭建的半边披水的小屋。合披是在正房山墙一端接建的披屋。市区披屋大多为单披。
1979年以前,建造披屋需经批准。1982年进行市容整顿,对影响市容和交通的违章建筑披屋作出了限期拆除的处理。目前,随着城市旧住宅的改造和生活设施的配套建设,披屋数量日趋减少。
六、住宅建设标准
日本侵略者在铜官山矿区建造的住宅大致可分成四种:砖墙木架瓦顶、木板墙铁皮顶、土墙竹架草顶和粉灰席墙席顶。第一种为日本官员居住;后两种较多,大部分是“苦力宿舍。”
1952年,华东工业部根据“先生产,后生活”的方针,规定每户建筑面积为26平方米。1958年国家有关部门规定住宅建设标准为:家属宿舍人均4平方米;单身宿舍人均3平方米。铜官山矿务局和后来的铜陵有色公司在住宅建设中采用低于国家规定的标准,每户建筑面积只有20~22平方米,并规定每平方米造价分别为51、39、31、22元的四级建筑标准。1962年,全市住宅面积为28.9万平方米,其中草房有4.77万平方米,占总面积的16.5%。1958年在杨家山建造的10栋甲级平房为当时最高标准的建筑,每栋两户,砖木结构,板条平顶天花,卧室配三开窗,一层玻璃,一层窗纱。
60年代,市区住宅建设人均面积标准仍按50年代的规定执行,但这时砖木结构的住宅增多,并开始建造住宅楼房。1962年,在五松西村建造了市区最早的住宅楼房。“文化大革命”中,住宅建设推行空心砖异型结构,据查,现有这类房屋7500平方米。因建造质量不过关,有不少进行了改建或加固处理。
70年代以前,平房住宅地面一般为黄土地平,少数为水泥或三合土地平。此后,建造住房都为水泥地面。楼房开始使用钢结构门窗。
1979年以后,建筑面积达到每户50平方米以上,建筑造价除去原材料价格上涨因素外,仍有大幅度提高。五松新村住宅建筑造价每平方米为156元;长江新村、爱国东村建筑造价达到每平方米239~294元。
七、住宅经营管理
〔住宅出售〕1979年以后,在实行住宅统建的同时,开始试行住宅商品化。1981年,市政府批转了市统建办公室《关于铜陵市住宅商品化出售暂行办法》。规定:拟出售的住宅,可整幢出售,也可分单元、分户出售。企事业单位买房价格超过2万元的,需上级下达计划指标;居民持有本市常住房口的,可以不受数量限制。1981年~1985年,全市共售出商品住宅房2560套,计14.56万平方米,收回资金3325万元。
〔住宅出售价格〕商品住宅房的价格是根据建筑材料价格浮动情况和配套设施完善的程度而逐年进行调整的。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售价:1981年为120元,1982年为160元,1983年为220元,1984年为300元。1985年11月20日,市房管公司决定对商品住宅增收楼层费,即各幢楼第三层住宅按原售价增收5%,其余楼层增收3%。居民私人购买住宅,按单位面积售价九折优惠。
〔建房资金管理和产权〕商品住宅建设的资金来源:一是购房单位交纳的预付款;二是国家投资;三是银行信贷。目前,住宅经营实行独立核算,不上缴利税。回收的资金仍用于住宅建设,再建面积不得少于已售面积。所需建材由计划、物资部门统一安排,不受计划指标的控制。
商品住宅房的产权归购买者所有。房管部门不负责分配、维修和管理,但可以进行监督指导。商品房的所有权者有房屋的处置权,包括赠送、继承和变卖,但如变卖,其价格不得超过原购进价格。房管部门应向购房的单位或个人核发产权证书。
下一篇:没有了
平台声明

平台收录的姓氏家族文化资料、名人介绍,各地方志文献,历史文献、农业科技、公共特产、旅游等相关文章信息、图片均来自历史文献资料、用户提供以及网络采集。如有侵权或争议,请将所属内容正确修改方案及版权归属证明等相关资料发送至平台邮箱zuxun100@163.com。平台客服在证实确切情况后第一时间修改、纠正或移除所争议的文章链接。

族讯首页

姓氏文化

家谱搜索

个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