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日期:

目录

马鞍山解放初期,社会情况复杂。为搞清居民身份,马鞍山矿务局人事科对职工、家属进行了户口登记。1953年,当涂县公安局在马鞍山建立公安派出所,开始在矿区调查户口,整顿门牌号码,建立户口籍册。1954年10月,马鞍山派出所对马鞍山镇、马鞍山铁厂、马鞍山发电厂的居民、职工进行全面登记,统一颁发户口簿,建立健全了常注、暂住、迁入、迁出、出生、死亡和变更等居民户口申报登记制度。此后,户口管理一直是公安派出所的中心任务。1964年,马鞍山市按全国统一时间,开展第二次人口普查。“文革”开始后,户口管理工作受到冲击。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户口管理重新走上正轨。1981年后,随着城市经济改革的发展,加强了对外来做工、经商的暂住人口管理。1982年,全市进行第三次人口普查。1986年,开始实行公民身份证制度,户口管理制度更加完善。
[城镇户口管理]
马鞍山城镇户口管理,主要是在城区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集镇居民中进行。此类户口由所在公安派出所直接登记、实行户口管辖区管理制,管理中根据居民情况和自然条件,划分户籍段,每个户籍段配备1名户籍民警,进行户口管理工作。1957年3月,全市管理在册城镇人口为7821户,共36608人;至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时,全市管理在册城镇的人口已达67800户,共248942人。
[农村户口管理])
马鞍山农村户口管理,1985年以前以乡政府为登记机关,在此之后以农村公安派出所为户籍登记机关。马鞍山解放后,在较长一段时间内没有完善农村户口申报制度,1964年第二次全国人口普查后,始建立7项农村户口登记制度。1956年马鞍山建市初期,全市管理的在册农村人口为6321户,共26582人;至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时,全市管理的在册农村人口已达27966户,共108032人。
[集体户口管理]
马鞍山集体户口管理,主要是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集体宿舍的单身职工中进行,这类户口一般均由户口单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负责管理。管理中根据集体户单位居住人员的多少和户口变动的大小,由公安派出所与单位协商建立专职或兼职户口员,协助公安派出所管理本单位的集体户口。据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统计,全市管理的在册集体户口为282户,集体户人口为27203人。
[暂住人口管理]
马鞍山暂住人口管理,是在非城市常往户口来市暂住3日以上的人中进行。由暂往户的户主或本人在3日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暂住登记,离开前申报注销。暂住在旅馆饭店的,由旅店设置的旅客登记簿随时登记。随着城市经济的开放搞活,从1985年起,开始实行“暂住证”制度,对外来市区务工、经商的人员,凭有关部门证明,办理户口登记(口粮自理),领取暂住证,至当年底,发放暂住证6037件。
[水上户口管理]
马鞍山水上户口管理,主要是在常年以船舶从事生产、运输和以船舶为家的人口中进行。设在采石和江边的2个派出所,为水上户口管理机关。管理中除坚持7项变动登记制度外,还统一发给水上户口证件。凡在陆上有户口的船民、渔民,分别发给船民证或渔民证,船舶户以户口簿证明公民身份。
平台声明

平台收录的姓氏家族文化资料、名人介绍,各地方志文献,历史文献、农业科技、公共特产、旅游等相关文章信息、图片均来自历史文献资料、用户提供以及网络采集。如有侵权或争议,请将所属内容正确修改方案及版权归属证明等相关资料发送至平台邮箱zuxun100@163.com。平台客服在证实确切情况后第一时间修改、纠正或移除所争议的文章链接。

族讯首页

姓氏文化

家谱搜索

个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