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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建市前夕,雇佣清洁工沿街收垃圾,人力运至低洼处倾倒,无指定倾倒地点。从建市到1970年间,在城建部门的统一规划下,各区垃圾开始在指定地点倾倒,用以填塘平沟。70年代以后,市区的一些沟、塘和凹地逐渐填平,垃圾开始运往郊外。垃圾的处理,长期使用填埋和堆积的方法,少量垃圾供作农业肥料。1984年,着手研究垃圾无害化处理。1985年,在向山征地75亩建成垃圾堆放处理场。
[垃圾收集]
马鞍山建市后,市区主、次干道、居民区道路和车站、码头等公共场所清扫的垃圾,一直由清扫人员负责收集运送。居民区的生活垃圾,1978年前由雇佣的临时清洁工负责收集运送,1978年后改由三级清扫网的环卫工人负责。居民卫生费的收取,1985年前,每户每月五分,1985年起,改为每户每月一角。机关、工厂、团体所产垃圾,由二三级清扫网的人员收集运送。至1983年,代运垃圾的单位有259个。机关和工厂团体卫生费的收取,根据单位垃圾产量的多少确定。
[垃圾转运]
1970年以前,马鞍山市区各种垃圾收集后即用人力直接运往倾倒地点。进入70年代,市区设立垃圾转运点,使用垃圾运输车。1976年,市区垃圾转运站投入使用,垃圾运输由机械代替人力。但人工装卸垃圾的笨重体力劳动依然存在,各主、次干道和居民区清扫、收集的垃圾全靠人力送往各转运站。80年代初,垃圾运输开始使用自卸汽车,建立垃圾机械化转运站,实现了垃圾转运的装、卸、运输机械化作业。
[垃圾处理]
1970年以前,马鞍山市的垃圾处理主要靠填埋。建市初,根据当时的城市发展,规定垃圾填埋在金家庄区范围内的洼地、沟、塘等处。1964年以后,逐步向花山地区的沟塘填埋,至1968年共填平水塘14个。直到1979年,才改变以往垃圾靠填埋的处理方法,逐步采用堆积和用作农肥处理的办法。1981~1982年,用作农肥的垃圾由市环境卫生管理处承包送到农村,只收取运输费。1983年后,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负责制,农民不再使用垃圾做肥料。随着城市垃圾的大量增加,垃圾处理日益成为突出的问题。市郊设立的两个垃圾堆放场,供全市的垃圾集中堆放,用以减少污染场地,提高肥效,便于消毒,但仍未从根本上解决垃圾处理的出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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