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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科技机构
(一)科学技术委员会
县科学技术委员会始建于1959年初,是县人民政府主管科技事业的职能机构。1961年科委与科普协会合署办公。“文化大革命”初期机构解体。1973年8月县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组下设科技小组,负责全县科技工作。1978年恢复县科委,仍与科协合署办公。1982年科委与科协分设,1984年科委内设干秘科、科技业务科、科技情报科、农村能源科。1987年,有8个乡设立了乡科委,负责本乡的科技工作。
(二)科普协会
1.县科协
1956年5月,县科学技术普及协会成立,分设农、林、医、理4个学组。同年底发展协会会员170人,科普宣传员17人,并建立了14个乡的科普工作组。1961年与县科委合并,同时建立了25个基层科技领导小组、35个技术推广小组,发展科普会员65人。1963年11月,旌德县科学技术协会正式成立,“文革”期间,科协停止活动。1978年科协恢复活动,仍与科委合署办公,直到1982年4月迁至县委,始独立办公。自1978年县科协恢复以来,先后组建了各种专业学会、协会。详见下表。
全县各学术团体简况表

2.乡镇科协
1966年县科协在全县17个公社建立科普工作组,在旌阳镇建立科协工作委员会。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为适应农民迫切需要科技的新形势,1981年8月,首建云乐公社科普协会。之后,全县各乡镇相继组建了科普协会。乡镇科协下设宣传、农林、多种经营、文教卫生、企业等共95个专业小组。1986年乡镇科协会员总人数1060人,基本形成了乡镇有科协、行政村有科普小组、自然村有科普宣传员的科技普及网。
乡镇科学技术普及协会简况表

(三)农业科技推广组织
1.旌德县农林场
民国32年(1943)6月,县政府在瑞市桥跑马场建立了旌德县农林场,内设农作物、园艺、畜牧3个部,置田地40亩。农林场有技佐l人,开展蚕种、畜禽、各种农作物以及林木树苗等试验、栽培和推广工作。1946年停办。
2.农业科技推广所
1977年农业科技研究所成立。1981年改为农业科技推广所,归属县农业局,是县二级机构。推广所主要承担良种推广、栽培、植保、土壤、肥料等新技术的试验与示范工作,并配合各专业站和区(片)农技站开展科技实验和科技成果的推广工作。该所于1982年获国家农牧渔业部授予的农业技术推广奖和安徽省农牧渔业厅授予的农技推广三等奖。所址在双河乡霍家桥。1984年有试验、示范耕地70亩,手扶拖拉机2台、抽水机3台、电动打稻机2台以及电冰箱、恒温箱、显微镜等农业机械和仪器设备,年产值达17万元。
3.区(片)农业技术推广站
区农业技术推广站是县农业局派出的事业单位,业务上属县局领导。1955年,庙首、三溪两个区农技站建立,每站配技术干部四人,行政干部一人。1962年4月,增设旌阳、乔亭、俞村三个区(片)农技站。1972年,区(片)农技站撤销,全县以公社为单位建立公社农技站,由公社革委会主任兼站长,每个公社有1~3名技术干部。1979年根据省农业厅的意见原五个区(片)农技站恢复,每站有技术干部5~8人。1985年以来,增加到8~10人。
4.基层农技普及推广组织
1972年县农水局根据县革委会意见开始筹建公社农科站,22个大队建立了农科队。各农科站、队,选配栽培技术员、种子员、植保员,并配拨试验田,进行农业科技的试验和示范。各社、队农科普及推广组织,与县农科所、区(片)农技站构成了四级农科网。1979年后,实行家庭联产承包,社、队农科组织解体,各行政村以原先农科队的“三员”为主体,建立了300多个农业科技示范户,推广应用农业、牧业、多种经营、水产等方面的新技术。1985年以来,各技术推广组织由单纯技术服务,转为三项服务(技术服务、信息服务、经营服务)一起抓。到1987年,全县有11个乡由驻乡农业技干、乡植保员等人建立了公办民助的农业技术服务站(公司)。
二、科技队伍
建国前,本县科技人员寥寥无几。建国后,随着教育与科技事业的发展,各类知识分子越来越多,逐渐形成了一支专业科技队伍。到1973年,农村共有农民技术员1500多人,基本上队队有“三员”(种子员、育秧员、植保员)。1978年,对在职科技人员的使用情况进行了普查。在全县535名科技人员中,专职科研人员3人,专业对口和基本对口的480人,用非所学的52人。1981~1983年底,全县通过考核,分别给410名工程技术、农业、卫生专业人员评定和晋升专业技术职称,其中中级职称48人,初级职称150人,技术员级职称212人。1987年5月至年底,以科委为主,人事局配合,组织进行了全县事业单位主要系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和首次聘任工作。全县共评定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称1857人,其中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32人,具有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的558人(全民单位544人,集体单位14人),大多分聘在卫生、农业、工程教育等系统中工作;有初级职务任职资格的1267人,分别聘任在各系统所属单位工作。
1978年,遵照国家科委、民政部《关于调查农村、城镇闲散自然科技人员的通知》,县科委和科协对全县闲散的科技人员进行了调查,结果有35人作了适当安排,其中6人分配了正式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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