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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卫生防疫机构
民国时期,卫生防疫工作由县府民政科、民教馆兼管。21年成立城厢防疫所,县府设卫生警察2名,监督城内公共卫生。22年成立临溪防疫所。30年成立县卫生所,担负全县卫生防疫业务。
1949年县公立医院设卫生防疫股,司理全县公共卫生防疫工作。1951年10月,成立县卫生防疫委员会。1953年改称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简称爱委会)。1959年改立中共绩溪县委除害灭病领导组,设办公室和除害灭病指挥部。1968年并归县革委会卫生小组。1971年恢复爱委会,配专职干部。
县卫生防疫站1956年8月,由县卫生院卫生防疫股改设防疫站,干部4人。1958年与血防站合署办公,1959年4月分设,人员增至12名。1987年29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25人,有“冷链”系统装置和显微镜、分析天平、水质、空气测定、细菌分离培养等设备。1970年,乡(镇)中心卫生院配防疫医生,农村医疗室医生兼负防疫任务。
二、公共卫生
饮水卫生建国前城乡居民多饮用河、溪、沟、池塘水。县城及大村庄少数居民饮用井水。水质污染严重,常导致时疫流行。50年代提倡饮用井水。卫生工作人员负责春夏检查,放药消毒。70年代后集体为主,国家补助,挖建新井,改造旧井。80年代防疫部门定期检查测定各类水源的水质,获取348个数据,对不洁水源进行改造和消毒处理。1987年全县共有饮用水井9490口,水压井2384眼,泉水370处,塘水17处,土井162口,河溪水430处。国家为农村投资10万元,群众自筹资金30万元,建成多种形式自来水设备55座(处),城郊厂矿自来水10座。全县饮用自来水3.2万人,占17.6%;饮用石砌井水6.4万人,占35.8%;饮用手压机井水2万余人,占11.4%;饮用泉水1.6万余人,占8.2%;饮用塘水1274人,占0.7%;饮用土井水3930人,占4.4%;饮用河溪水3.9万人,占21.9%。80年代以来,城区工厂增多,污水排入河道,扬之河部分河段受污染。
食品卫生民国时期,食品卫生纳入防疫卫生内容之一。尤重视开展夏令卫生工作,检查监督摊贩、店馆的饮食卫生。24年县府令城镇饮食、水果店摊设置纱罩、蝇拍。禁止奸商售病猪肉。28年县政府规定城区卫生制度,定期举行卫生大扫除及检查饮食店、菜馆卫生工作。30年后由县府卫生警察巡回检查。
1951年县卫生部门制定饮食业卫生管理规则,饮食店置防蝇设备,店堂设痰盂。摊贩不准卖切开瓜果及腐臭食品。1954年后,每年夏秋举办城镇饮食服务行业从业人员、炊事员卫生知识训练班。1956年5月成立县行业卫生管理委员会,修订饮食服务行业的卫生管理规则。1958年颁发卫生许可证,设3个卫生检查组,不定期普检和抽检。1961年11月贯彻《安徽省食品卫生鉴定暂行标准》,始行食品卫生检验。厂家生产的食品,未经防疫部门检验合格,不准出厂销售。食品供应、运输、贮藏过程,由防疫、商业部门共同负责卫生检查。1963年城镇20个饮食服务单位,经卫生检查,修订行业卫生制度,换发卫生许可证。是年开办卫生知识培训班,613人参加学习。1972年抽样检查,纠正糕点和冷饮、白酒等7个厂家滥用食品着色剂。1974年县爱委会、防疫站召开行业卫生学习会、座谈会、总结会29次;放映食品、饮食服务行业卫生科学教育电影7场,受教育5000余人;印发宣传材料1100张,文字画刊3期;有线广播5次;印发“卫生五四制”宣传画104张。是年成立县食物中毒调查急救常备小组。1978年全县建立食品卫生监督岗。抽样调查砂糖78.4吨和5种冷饮食品。1979年抽查肉、鱼、水果、酱菜等罐头31份,均符合卫生标准。是年发现白酒含铅量高于国家标准,厂方即改进生产,产品达标;夏令冷饮、食品,冰棒、绿豆糕等8种产品,4次检查23份样品,卫生要求接近国家标准。全县糕点、冷饮从业人员112人,体检合格,发给卫生许可证。是年,家朋、上庄公社居民误食毒蕈、腐肉,14人中毒,及时抢救脱险。1980年检验县内生产的酱油、醋等调味品和调查酒类生产、贮藏、销售环节的卫生质量,不合格率7.8%。对检验合格的164家生产、销售单位发给卫生许可证。1981年县人民政府颁发城镇饮食、食品卫生许可证,对5个县、乡冷饮生产单位进行隔月抽样检验,处理其不合格产品,并发放消毒药剂。1983年7月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县内食品卫生始行法制管理。9月,依法检查城区25个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产品合格率28%;处罚违法单位6个。对饮食业从业人员751人作健康检查,检出患传染病者9人,发出调离工作通知书。饮食、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开业前,经3次抽样检查后,产品合格才准销售。1984年县政府颁发《食品生产经营行业卫生管理暂行条例》,县卫生防疫站设食品卫生科,配执法监督人员3名。食品生产单位建立卫生档案和食品中毒月报制度。是年,县防疫站抽检冷饮产品8次,又会同县爱委会等单位检查93个单位及集市贸易市场的食品卫生10次。违反食品卫生法的3个单位罚款130元。月饼、白酒、黄酒、麻油等抽样检测71份,合格22份,占31%。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健康检查8次计1123人,疾患检出率3.56%。1985年,在乡、镇卫生院,场、厂、学校医务室防疫医生中培训食品卫生检查员,经县卫生局考核,发证30人。1986年举办广播、讲座、培训班和印发宣传材料,普及食品卫生知识。抽查冷饮单位11个,共246份,合格195份,占79.3%。从业人员健康检查23次计1397人,疾患检出率3.72%。食品卫生检查9次,单位98个。20个单位受警告和限期改进,18个单位受到经济制裁,罚款806元,销毁变质食品1193公斤。1987年发生食物中毒1起,中毒7人,死亡1人。总体发病人数和发病率在控制线之内。
环境卫生本县自古城乡环境卫生依靠乡规民约。住户有洒扫屋前屋后巷路之传统,逢年过节、迎神赛会,皆自发打扫街坊垃圾,清除污物,洗晒厨具。端午节民间有洒雄黄酒,燃苍术、艾草、柏枝,灭“五毒”(蜈蚣、蝎、蚊、蝇、虱)的传统习惯。民国时期,县政府倡导、整理城镇环境卫生。24年县设“新生活运动促进会”,开展夏季卫生运动。县城设骡马场,进城骡马备置粪袋,禁止停系街道。疏竣阴沟、水圳。街道商店、住户分段每日打扫。卫生警察督导。扬溪镇地保定期鸣锣,集体扫除垃圾。28年县动委会制定夏季卫生运动办法,由区、镇、保督行。农家儿童夏令身挂沉香袋、大蒜袋防疫消灾。饮水投放管仲、雄黄精消毒。腊八节扫屋尘,除夕打扫环境垃圾,住户尤为自觉、细致。
建国后,环境卫生列为防疫卫生之重点内容。1951年成立县卫生防疫委员会,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城镇设置垃圾箱,配备清洁工。1952年全县7个区和150个行政村成立卫生组织,每月5至7日为清洁运动突击周。是年至1979年,群众性的除四害(苍蝇、蚊子、老鼠、麻雀)、讲卫生成绩斐然。疏通城乡水圳、沟渠457公里。1953年,县城、扬溪镇增添自动开关垃圾箱10只,垃圾车1架,饮用井水消毒310口。1954年后,民间传统节日发动群众大搞环境卫生。1961年后,以除“四害”为中心,发动群众5万人,结合积肥,清除垃圾5345吨。全县划为24个卫生区。设卫生检查组28个,112人。并提倡城乡群众养猫灭鼠。1958至1977年,开展“两管”、“五改”(管水、粪,改水井、炉灶、厕所、畜圈、环境)。1977年底完成“一改”的101个大队,“二改”的58个大队,“三改”的11个大队。全县31560农户,改灶25332户,占80%。是年10月华阳镇成立环境卫生管理站,清洁工10名。1983年“文明礼貌月”,城镇清除垃圾150万担。南门外建立街心花园。县城执行“门前三包”制度。是年4月和11月突击灭犬、灭鼠,共灭犬6772条,下毒饵1万多公斤灭鼠40万余只。1985年,“门前三包”检查验收,207个单位达标。其中27个单位获得“文明卫生单位”称号。
三、防疫
概况清迄民国县内疫病流行,缺医少药,乡民多求神拜佛,巫婆神汉乘机诈钱害命。每年夏秋,农村皆有成批儿童、青年染疾而亡。民国21年夏临溪村民传染时疫,死40余人。俗谓“放竹排”。25年春夏间磡头、梅()、霞川、石门口发生麻疹,死亡70余人。26年春扬溪一带脑膜炎流行,两个月死50人。32年2月上庄村一带时疫流行,月死八九人。35年“疫疠流行,城区及乡村十家九病,呻吟床榻。甚至一家数口,因病亡绝。城北之赤坑、登源之猫儿岱等村落已无人烟”(士绅胡运中向县参议会报告)。社会知识人士呼吁政府施诊施药,县政府成立防疫委员会。当时所谓施诊只注射防疫针,仅城镇范围,施药仅万金油、十滴水之类。有些个体开业医生视传染病流行为发财时机,注射1支普通药水要价几担米,贫苦农民得病,只好听天由命。
建国后全县建立传染病防疫网,县、乡卫生机构划片包干,发动群众查灭疫源、疫菌。传染病流行,及时抢救,隔离病人,对病家进行消毒。从1950年起,根据传染病疫情监测和人群免疫水平,划片进行预防接种。1979年实施计划免疫,全县有19个公社(乡)卫生院建立免疫卡。1983年进行7项生物制品接种,以村为单位分年龄组建计划免疫卡,城镇1人1卡。并防治以副霍乱为重点的肠道传染病,医院设肠道门诊或肠道门诊登记。1985年县防疫站装置“冷链”系统,“四苗”覆盖率提高。麻疹、乙脑、疟疾、钩端、痢疾、流脑发病率逐年下降。1987年计划免疫建卡率为100%。
预防接种清末、民国时期儿童预防天花由乡村医生采用“痘疤”吹鼻接种,俗称“飘苗”。接种处溃烂留有疤痕,亦有致死者。民国初期县内始有牛痘苗接种和注射防疫针。28年县政府发痘苗7打,接种儿童800多人。乡村儿童仍土法接种,直至建国初废除。
建国后,1950年始全面预防、控制天花、霍乱等各种传染病。1951年接种牛痘1.77万余人次。1952年接种鼠疫干燥活菌疫苗1.88万余人次,霍乱、伤寒混合疫苗1.56万余人次,霍乱、伤寒副伤寒混合菌苗1.97万余人次。1955年接种伤寒疫苗1.49万余人次。截至1958年接种牛痘16.3万余人次,霍乱、伤寒副伤寒菌苗7.3万余人次。并对小儿麻痹、麻疹、百日咳和钩端、乙脑、痢疾、白喉、流感等传染病的易感人群,分别作预防注射菌苗或口服药物。至1987年,注射卡介苗12.97万人次,伤寒甲、乙三联菌苗5.16万余人次,精制白喉类毒素9.44万余人次,麻疹弧毒活疫苗9.2万人次,伤寒、霍乱、破伤风类毒素混合制剂2.47万余人次,多价钩端螺旋体菌苗34.42万人次,流行性脑膜炎菌苗13万余人次,百日咳类毒素2.13万人次,百白破三联类毒素混合菌苗2万余人次,流行性乙型脑炎疫苗16.25万余人次;儿童口服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27.21万余人次,有效地防止了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
传染病、地方病防治清迄民国县内常见传染病、地方病有白喉、百日咳、麻疹、天花、流行性脑膜炎、流行性乙型脑炎、肺结核、肝炎(黄疸病)、流感、霍乱、伤寒、痢疾、疟疾、头癣、疥疮和血吸虫病、甲状腺病、血丝虫病,梅毒亦有散在发生。由于防治乏力,每年都有不少人死亡。建国后,全面防治。1959年消灭天花、霍乱、鼠疫、梅毒。后基本消灭疟疾、血吸虫病、血丝虫病、头癣、甲状腺病。并控制10多种疾病流行。1986年国家规定防治的10种传染病发病率为708.8/10万,死亡率为0.16%。1987年无死亡。
【天花】清末县内普遍流行天花,民国时期尤为严重,仅有少数中医和个体西医参与防治。民国25年12月祝山、岱下天花猖獗,病孩死亡10余人。1950年开始对城乡儿童全面防治,免费接种牛痘苗,仅1956年发现天花病人1名。自1950年至1958年,共接种牛痘16万余人次。1959年天花在县内灭迹。1950至1981年全县共接种牛痘55万余人次。1982年后县内无牛痘接种任务。
【麻疹】境内普遍流行麻疹儿童极易感染。民国19年全县麻疹大发,儿童死亡甚众,城区死一百几十人。1952年胡家区、磡头区流行猖獗,次年蔓延到3个区19个乡,发病人数上升,县抽调医务人员至病区抢救。1955年后发病人数呈隔年上升、下降2至3倍规律。1964年后,易感儿童普遍注射麻疹弧毒活疫苗或用中草药紫草根预防,发病率下降。此后至1987年仅散在性发生,死亡1人。
1952~1982年绩溪县麻疹病患表

【白喉】建国前县内多在春季流行,死亡率30~50%。以中医或中草药、贴壁蜘蛛治疗。1952年始用白喉类毒素和百白破三联制剂接种预防。1974年后白喉病得到控制。至1987年累计接种13.65万余人次。
【钩端螺旋体病】简称钩端病。多为伏天接触疫水感染。县内以往没有病例记载,1972年6月北村公社芷白大队发现首例病人,至9月12个公社53个大队,发现257病例,死亡5人,得病者多为青壮年农民。采取中西医随症论治,治疗及时,均能脱险。1974年至1987年累计施行多价钩端螺旋体菌苗接种34.42万人次,发病率下降。累计发现病人968人(女性434人),死亡27人。
【疟疾】俗称打半昼。境内有间日疟、三日疟和恶性疟,多在秋季流行。清末迄建国初期,疫情猖獗。以中医或单方、土法治疗,无控制疫病措施。1952年全县发病445人,1954年990人,皆得到治疗。1955年秋全县发病486人,孔灵村发病率51%。徽州专署防治组驻村防治,控制流行。1956年至1964年全县患疟疾万余人,防治1.5万人次,其中根治服药占92.8%。1958年防治7228人次。1973年发病率最高。采取休止期疟史屋全人口根治、流行期现症根治措施,推广乙胺嘧啶治疗间日疟,发病率由1975年544/万下降到1978年的28.4/万,1980年再下降至13.2/万。1984年发病率5.8/万。1952至1987年,全县累计患疟疾病5.18万余人,休止期根治4.35万人,现症根治8300余人,流行期预防服药12.51万余人次。1978年全县无疟村13个,1980年无疟乡1个,无疟村72个,1984年无疟乡5个,无疟村123个。1987年全县发病率0.89/万;无疟乡13个,无疟村166个,占全县建制村总数的91%,达到国务院卫生部的基本消灭标准。
【头癣】俗称癞痢。建国前是县内农村少年儿童的常见病。有黄癣、白癣、黑点癣。贫苦农家内部传染较多,男性多于女性。世有“传代癞痢头”、“癞痢坟水”之迷信说法,不重防治。有用柿果汁、竹烟筒乳涂抹治疗。1956年全县有1475名患者。1958年全面查治1979人。后多次复查防治。1979年后,县办防治训练班3期,培养防治骨干,再次全面普查,共查出漏治患者223人。其中黄癣159人,白癣55人,黑点癣9人。男性占56.5%,1至12岁儿童占70%。患病率12.5/万。分布20个公社(荆州和胡家公社无病例),85个大队,150个自然村或生产队。1981年发病率0.29/万,治愈率98.2%。1986年经上级考核验收宣布消灭。
【甲状腺肿】俗称葫芦病。县内主要流行于磡头、胡家、荆州、浩寨等山区,因山水缺碘致病。建国前无防治。1952年调查有1323病例。1955年调查有患者7299人,治疗1530人。1956年调查共8850人,治疗4424人。1957年和1958年普查治疗1万余人次。1964年始在食盐中加碘防治。1982年检查全县7至14岁在校学生2.7万人,肿大率占23%。荆州、瀛洲、校头、扬溪和上庄公社调查社会人群1.65万人,患病率3.65%。有8个公社、镇为中等病区,4个为重病区,共有病人1690人。1984年8月县委成立地方病防治执行小组,基层供销社定专人监测碘盐。1985年后,全部病患者及生理性增大者口服碘油丸,女子婚前检查注射碘油针剂。1986年10月调查考核全县社会人群和7至14岁在校学生发病率为0.7%和7.43%,未发现新增病人。1987年5月考核验收,各项控制标准在3%以下,成为基本控制甲状腺肿病县。
【血丝虫病】俗称流火、橡皮腿。蚊子媒介得病。建国前金沙、临溪、孔灵等地,田地荒芜,多外来人口,环境卫生差,蚊子孳生,血丝虫病流行。1952年调查全县有病人1036名。1957年始行防治。1958年全面调查防治,全县有患者7825人,治疗2151人,查明县境有蚊媒作用的8属61种(亚种)蚊虫。经历年查治,患血丝虫病25.7万人次。1986年10月经省、地两级考核验收,县境基本消灭血丝虫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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