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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体育比赛
县级比赛民国9年(1920)6月劝学所于新建县体育场举办全县高等小学校首届运动会,设跳高、跳远、赛跑、哑铃、国技(武术)和兵式操等项。县立一小、县立女校、公立临溪小学、私立胡氏小学、私立民雍小学、私立燃藜小学和私立萃升小学共100名运动员参加。县知事任总指挥,省立二师体操教员应邀任裁判长和裁判员。县立一小获团体冠军,优胜者获金、银牌。民国25年6月举行第2届全县小学运动会,设赛跑、跳高、跳远、铅球、篮球、掷远和徒手操等项。19所公、私立小学400多名运动员参加。明伦堂、同文(伏岭)、云庄(冯村)小学分获团体总分前3名。民国33年5月县立绩溪初级中学举行首届春季运动会,设田径、球类、拔河等项,邀请城区各小学表演团体操。
1951年6月举行建国后首届全县小学运动会,22所完全小学712名运动员参加。设团体操、田径、篮球、乒乓球、腰鼓等项。1960年春节举办全县运动会,参赛单位有华阳、扬溪、伏岭、旌阳、三溪和庙首公社,财贸、文化、政法、工交系统,绩溪中学、旌阳中学、绩溪农校、旌阳农校和绩溪初师,运动员480人,设田径、乒乓球、射击、举重4大项。1972年7月举行全县第1次游泳比赛,赛场设在浩寨公社杨滩村头石桥下河段。运动员76人,其中女性16人。赛后选拔男、女各8名赴地区参赛。1976年2月举办全县农民篮球赛,17个男队和15个女队参加。预赛后,8个男队和5个女队分赴伏岭、上源和胡家决赛。北村、华阳男队和尚田女队分获3个赛区的第1名。5月,举行全县小学生篮球赛,44个男、女队参加。男篮前3名是华阳、伏岭、家朋小学,女篮为华阳、石门外、梅()小学。1978年11月全县中学生田径运动会,6所完全中学和16所初级中学361名运动员(其中女144人)参加。伏岭中学获高中组团体总分第1名,高村初级中学获初中组第1名,寺后小学初中班为同类组别的第1名。37人破27项1977年中学生田径最高记录。1979至1987年,每年举行单项比赛,参赛者有中小学生、农民、职工,项目有田径、篮球、排球、乒乓球、游泳、射击、棋类和长跑。比赛次数,每年至多8次少则5次。
参加地区比赛民国36年(1947)5月皖南行署第七行政督察区主办全区田径运动会,省立徽州农校5名学生和县立绩溪初中1名学生赴屯溪参赛。余景华标枪35.95米,破皖南高中组33.72米记录,获冠军,并获男子铁饼第4名。王宝珊万米竞走45′36″,获冠军,又夺1500米亚军。高耀铸获800米第3名。绩溪队以人数最少而成绩良好为观众瞩目。王宝珊、余景华被选入区代表队参加省运动会。
建国后参加专区(地区)综合性运动会6次,老年人运动会2次,单项体育竞赛58次。单项赛中,田径10次,篮球17次,乒乓球12次,游泳6次,足球3次,排球3次,棋类4次,射击2次,自行车1次。其中职工女篮和小学女篮3次获全区冠军;少年足球和男排3次名列全区第2;女子乙组跳远和男子手榴弹破地区1972年纪录。1978至1986年棋类比赛连续9年名列前茅。1981年8月在绩溪游泳池举行的全区少儿游泳比赛中,绩溪运动员获6项冠军,12项亚军,15项第3名。
参加省比赛1960至1979年先后有94名男女运动员选入徽州地区代表队,参加省乒乓球、游泳、田径、篮球、排球、足球、射击和小学生篮球8个项目47次比赛。1980至1986年194人次进入地区队或代表地区参加全省比赛29次。钱逸康代表地区两届蝉联全省中国象棋冠军。
历次参加全省游泳赛,县运动员获金牌2枚,银牌13枚,铜牌32枚。全省老年人长跑赛,邵培禾为地区代表队两次获得5000米冠军。
绩溪县运动员历次参加省级比赛成绩表


参加全国比赛70年代起至1987年县优秀运动员6人先后4次参加全国比赛。1971年夏陈湘莺调省队,赴厦门参加全国南方11省(市)游泳赛,获女子少年组100米、200米蛙泳第6名。1982年7月,蒋向龙、刘长芳参加在河北保定举行的全国业余体校少儿游泳赛,因不适应北方气候,未获名次。1985年5月全国“黄山杯”马拉松赛,方飞虎获少年男组5公里第2名,何巧玲获少年女组3公里第2名。1986年11月张波调省体工大队游泳队,赴成都集训,翌年8月在当地参加全国中学生游泳赛。
二、承办赛事
1959年首次承办芜湖专区中学生篮球赛。1959至1987年共承办地区各项比赛22次,其中篮球8次,排球2次,乒乓球6次,游泳3次。1973年11月徽州地区首届运动会排球赛,8县1镇17个男女队180名运动员参加,历经9天72场。1986年4月徽州地区第4届运动会棋类比赛,7县1市104名棋手云集,赛场设县影剧院二楼大厅,52张棋台同时展开,历时4天。每次赛事和生活后勤工作由县体育运动委员会受托承担。
1982年6月承办全省少年儿童游泳达标赛,1984年8月承办全省业余体校游泳赛,有7地(市)代表队141名运动员和8地(市)128名运动员参加。县体委受托选聘24名裁判和百名工作人员。
1984年8月承办全国儿童游泳邀请赛,南方片12省、市参加,运动员80名,分男女组14个单项,赛期2天。县体委选派25人参加裁判工作。
三、人才培养
业余体育学校1972年县体委在伏岭中学、绩溪中学筹建业余体校,各选拔20名学生进行田径训练。并在华阳小学高年级组班,进行乒乓球、小篮球训练。1976年绩中增设排球班,上庄中学组建排球队,北村石门外小学和上庄小学组建武术队,延师训练。1979年县体委从城区中、小学选拔学员成立游泳班,1982年交华阳第二小学主办。1986年成立县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隶属县体委,至1987年,业余体校有田径、游泳、乒乓球、小篮球、排球、武术、棋类和射击8个项目,学员1370人。其中70人被地区选拔参加全省比赛,6人被省选拔参加全国比赛。
短期培训班1971年始,县体委和教育局联办或分办游泳、篮球、乒乓球、广播体操等骨干训练班,体育教师轮训班和裁判员学习班共9期367人。并选派12人参加地区、18人参加省体育骨干训练班。
人才输出1987年前全县有3人选送省体工队和省体校深造,11人选调地区体校训练,15人考入体育院校。
1985年12月县业余体校学员胡艳调省体育学校,接受女子撑竿跳高训练。1987年2月14日在省室内比赛中,越过3.22米,比日本选手创造的亚洲最好成绩高21厘米,比全国最好成绩高35厘米。同年7月参加在广东汕头举行的全国女子撑竿跳高赛,飞越3.60米,创世界女子撑竿跳高最高成绩。赛后,胡艳返里,县科委赠给“胡艳同志腾飞”匾额,县人民政府举行表彰会,授予奖状、奖金。
四、体工队伍建设
民国初期体育工作由劝学所分管。23年(1934)由民众教育馆兼管。1950年秋县人民教育馆(文化馆),负责全县体育工作,专职干部1人。1956年成立县体育运动委员会,干事1人。1959年起县长或副县长兼体委主任。配备专职副主任1人,干事2人。1984年配备球类、田径、游泳等项目专职教练员,另聘中、小学教师和企事业单位人员为兼职教练员。裁判员队伍逐年扩大,1985年国家体委授予县体委罗时超“国家级篮球裁判员”职称和“全国体育优秀裁判员”证书、证章。体育干部章洪俊,连续从事县体育工作30多年,国家体委授予“新中国体育开拓者”荣誉称号。1986年县委设专职副主任,教练员4人。1987年全县有国家等级裁判员30人,其中,国家级裁判1人,一级1人,二级12人,三级1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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