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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间储粮
户仓农民储粮备荒少者留“年内粮”,多者留“年外粮”,余粮户储备1年半以上口粮。板格、板仓、麦瓮,自古为农户必备储具。
板格(卧柜状),高米余。3格或4格木框叠楔而成,顶置掀翻盖,拆、移皆便。置放过厢、阁堂前或楼上。可储谷2000至4000斤。板仓分立仓、吊仓。立仓高2米许,正面中部自下而上叠楔装卸木板,便于取谷,仓底离地尺许,置放下堂过厢,或照壁后。仓容大者万余斤,小者数千斤。吊仓置过厢顶楼板下,箱状,楼板为盖,约可储谷2000斤。储麦用土瓮,称“麦瓮”。“4斗瓮”为常见,可储60斤。也有大至能储150斤的。储麦经年取出日晒,存数年质亦良(俗称“烂麦”)。另有篾织谷屯,农户和粮商用于短期收储。
祠仓民间地方义仓俗称祠仓、社仓,祠堂为储粮点。积谷每年五、六月粜贷本祠族众,秋后加一归还。清光绪二十三年(1897)旺川宗祠积谷120石;曹诚教堂积谷400石。二十五年坦川前汪积谷4000斤、后汪积谷5000斤,各储支祠内;南汪积谷3400斤,储绳祖祠;吕氏积谷2400斤,储族祠。民国36年县政府清理祠仓,积谷充军、公粮。
二、常平仓
唐设义仓积谷,公、私田每亩纳谷1升。
宋建常平仓以官府财力籴谷收储,并劝募或课税积谷以应急需。放陈收新,灾荒粜贷。义仓每都设1所,共16所,皆建正厅置薄案,两楹设仓藏储,周封院墙,委社长管理,年收谷3281石7斗4升。
明永乐三年(1405)建预备仓于四境,积谷袭宋常平仓制。南仓2所,屋7间,设城南;东仓1所,设十一都仁里;西仓1所,屋6间,设三都上(尚)田;北仓1所,屋9间,设一都扬溪口。成化年间增设镇头仓,屋3间。正德十二年(1517)知府张芹买寺田建廉惠仓于城南下三里,仓房12间,门屋1间。嘉靖初知县建仁济仓,于四十年(1561)并入廉惠仓,更名宏济仓。嘉靖间预备仓南仓房设总督府,仓迁建城西孔家庙。万历四年(1576)知县陈嘉策在登源庙设常奉仓、镇头设常盈仓。万历五年至六年重建四境义仓,荒年赈济。十二年(1584)重修孔家庙预备仓,5间仓房内装木壁,另建门屋2间。明末废常丰、常盈仓。
清顺治十一年(1654)重建县治堂预备仓,两次扩建,仓房24间。康熙二十二年(1683)核实宏济仓寺产田租2956石,折银征收,编入正供。雍正五年(1727)至十年增建县治堂预备仓15间。乾隆元年(1736)知县王锡蕃建扬溪、孔灵、北村、杨滩社仓,各贮谷300石,委社长掌管,缺粮农民可春贷秋还(贷一石扣耗一升),加一计息。二年,建永丰仓于治堂东察院故址,屋10间。九年,北村社仓水毁,迁石()。二十四年(1759)建裕丰仓于射圃右西察院故址。嘉庆间社仓仅存杨滩仓,余圯。宏济仓迄光绪三十四年(1908)仍有8名仓书征收寺产田官租。
民国初沿用旧仓积贮,20年(1931)县政府废旧仓建乡、保仓于社仓旧址或宗祠。24年后每亩派8斤(出租田,主佃各半);商户资金不足千元派10斤、逾千元20斤。强派各乡仓积谷须年逾50石,以储足全县人均1月口粮,折谷36870石。储谷实多拨用军粮。24年10至12月城内县积谷仓(县仓)建成。仓容5000余石。27年建鱼川、上胡家、坦头3座县分仓,集储乡仓积谷。是年9月实行积谷新法,农户年产20石起派,每石1升。年产50至100石、100至300石、300至500石、500至1000石,每石累加1升,四级累进。年产逾1500石,每石派1斗。商户以年营业税额500元起派,每百元1升。税额每增500元,每百元累加1升,至百元派储1斗止。县设劝募积谷委员会,印发捐簿劝募。是年水灾,积谷仍近3000石。25年省令人均年产不足2石的农户免派,县呈请降低未准。9月组设建仓积谷监察委员会,仍据上年标准派募。是年底县仓、乡仓共存积谷1630石、谷款国币5749元。迄31年共有县仓1所、分仓3所、乡仓9所、保仓130所,存谷款2.3万元。33年奉令免募历年农户所欠积谷,当年积谷仍派募归仓。34年县以各级仓廒无积谷储备,勒令补募前2年未募谷、款。35年积谷充入县级公粮。36年清收各乡地方义仓积谷,仓储失赈民作用。
三、粮站、库
网点1949年5月县人民政府财粮科先后建城厢、扬溪、镇头、临溪粮站,设城厢县直属库、扬溪分库。1950年5月县粮食局增设胡家、尚田、旺川区代库。1951年,设冯村分库、伏岭下、磡头区代库,分片收储公粮。
1954年1月县建立城厢、扬溪、旺川、尚田、伏岭、胡家、磡头等7个区粮管站,5月“统购统销”,以站设库,站、库合一。1955年5月县、区站粮油合并经营,更名粮油管理站,入库量骤增。1956年12月为减少迂回调拨,撤尚田、扬溪、胡家区站,设华阳、周坑、仁里、临溪、孔灵、东村、扬溪、丛山、坑口、瀛洲(隶城厢区站)、镇头、浩寨、坦头、旺川、上庄、大谷、尚田、蜀马、蜀水、龙丛、板桥(隶镇头区站)、伏岭、大石门、北村、鱼川(隶伏岭区站)、磡头、和阳、荆州、胡家(隶磡头区站)29个粮油分站。区站、分站及其属库分片负责粮油收、储、调、销业务。1957年恢复扬溪区站,分站撤并为22个。1961年增设大源、金沙分站。撤非公社所在地的12个分站,改设10个长期收购点、2个储粮点。1965年增设城关分站(后改为第二门市部),常设孔灵、冯村、大谷、上村、蜀马、蜀水、龙丛、西溪、金沙储粮点,长期收购点撤销。1981年增设逍遥分站,火车站县直属库升为徽州地区粮食中转库。
建仓1950年县直属库、分库与储粮点,利用祠、庙建仓,仓容为367万斤。8月县人民政府设建仓委员会,修葺旧仓、建筑新仓。年底以大仓隔小仓、加盖仓顶、开通风窗、添换木板、设人行梯及仓门等法,修葺仓容127万斤。1952年县有长期仓仓容达590万斤,另有短期仓143万斤,临时仓77万斤。储粮主要分布于城区、冯村、扬溪、伏岭下、尚田、镇头、旺川等7粮仓。
1953年县局于浩寨新建仓容为120万斤粮仓1幢,1954年总仓容906万斤,其中新建仓容661万斤。1955年县建3个油料仓库,仓容28万斤,秋粮入库仍借民房43家,3处储粮用麻袋打包、露天堆存,储粮分散,保管耗损大。1956年新建仓容400万斤,改装祠庙仓21处。
1968年执行“分散、隐蔽、靠山、机动”建仓方针,祠庙仓渐次淘汰,建成孔灵50万斤简易仓。1969年北村、扬溪又各建1幢简易仓,尚田、磡头、38号桥各建1幢100万斤战备仓。1971年2月北村胜利园“506”战备库建成使用,仓容300万斤,储藏“甲”字粮。1975年在胡家建成100万斤储备仓并建水泥晒场、汽车跑道、防火池等设施。1976年火车站县直属库钢筋水泥密制屋架结构仓房建成,仓容200万斤。1978年全县仓库建筑面积共1.43万平方米,总仓容内,永久仓2136万斤,简易仓1628万斤,民房仓119万斤,待报废仓111万斤。需大修仓3幢309万斤。有消防池8口、消防井19眼、储药室1间、水泥晒场13处。1982至1987年总仓容6105万斤,其中永久仓43幢4442万斤,简易仓29幢1618万斤,待报废祠庙仓45万斤,仓容利用率51%,最高储粮量3100万斤。
储粮保管建国初建立查粮制度,入库新粮普查后,分类储存。保管员每周抽查2次。虫害、高水份、发热、轻度霉变粮及时处理。1955年施行“四无”(无虫、无霉、无鼠雀、无事故)管理。用气笼、探管、鼓风机排气通风,用清洁、消毒、隔离等法防治虫害,用风筛、沸水浇汤、季节性冷冻和药剂熏蒸、低药量杀虫器埋藏等法辅治虫害。县局每年组织春、冬普查,定时抽查检验,发现虫、霉、湿粮及时治理。70年代初,春季整晒、降水;夏季防潮隔热,防霉保质;秋季通风降温,处理虫粮;冬季防湿降温,冷冻杀虫。据历年比较凡储粮高的年份,虫害粮比例也高。最高年虫害粮比例占库存总数36%。1973年经地区粮食局验收,县“四无”仓占总仓容49%。此后逐年提高,迄1977年“四无”仓库21幢,占总仓容98%。1987年实现保粮科学化,虫害粮最高比例为5.5%(地区控制指标为10%),粮质提高,粮耗下降,工作强度减轻。
建国后部分年度绩溪县粮油仓储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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