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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聚落
县境处于中低山丘陵地带,层峦叠巘,溪流纵横。山地丘陵与平地面积之比为8.9比1.1。居民以山间盆地聚落为主,占85%;河岸(县境三条主要河流)聚落占15%。其形态特征:处于山间小盆地、田畈的村庄,民宅集中,呈块形,为块状聚落,胡家、伏岭、水村、大坑口、仁里、旺川、上庄、尚田、金沙等村皆此类;地处谷地的居民,沿溪筑宅,狭长伸展多为带状聚落,如扬溪、新桥、朱村培、半坑等;有的山坞村庄,人口繁衍,居宅扩建,形成以山间小盆地为中心,向周围山沟延伸为放射形聚落,如大源、水涯、北村等;住宅依山势而筑,形成的村庄为梯形聚落,如磡头、班肩坞、水浪头、仙川、校头等村;边远山区,地势跌宕,房舍择平基而建,居宅分散,为散落形聚落,如兵坑、西山、小源等村。
清涧洲(磡头)村图
清代宅坦村图

县境地形复杂,长期交通闭塞,造成自然村分布密度小。1981年每平方公里仅有聚落0.85个;聚落规模悬殊大,以小规模聚落为主。全县935个居民点,200人以下的715个,占76.47%。其中100~199人的210个,占总数的22.46%;百人以下的505个,占总数的54%。千人以上的村庄12个。伏岭下(2082人)、旺川(1933人)、上庄(1849人)、坦头(1798人)、瀛洲(1596人)、北村(1581人)、磡头(1546人)、上胡家(1312人)、宅坦(1225人)、湖村(1147)、余川(1121人)、大石门(1047人),占全县居民点总数的1.28%。北村原为北村、古塘里,湖村原为湖村、株树下,两村稍有间隔,60年代后民房增建连成一村。板桥上、中、下村于80年代后期连接成一村。
县境四分之一的村庄始建于明代以前,以后由平畈地带向山间盆地、山湾岗坳扩展,不断发展变迁。有的村落居民,为避战难或谋求生计,举家从大村庄迁徙于深山半岭聚族为村。也有的族居村落,因人丁不旺而改迁大村庄。清咸丰间战事频繁,民国时期血吸虫病侵害,城郊县南一带,有举村覆没的,如纹子、小纹、十里牌、油沥坦、草坦、张家店等村今仅存其名。
建国后生活安定,卫生水平提高。有的濒临湮没的村落(如高迁、临溪、金沙乡一带)常有外地人迁入定居。现今村民多以生产、生活、交通等条件好确立居宅地点,中心村庄建设扩展更快。过去封闭式村庄,逐渐改变为开放型的栖居环境。
二、街巷道路
县内大村都建有一两条街道和数条巷道。街道贯穿村落首尾,巷道与其相交,形成叶脉状街巷结构。巷道呈放射状通向村外,连接山野田畴。有的深山村落,以民居房舍间距形成弯曲巷道。部分村落,背山跨河,清溪流贯村中。沿溪筑街,溪上横架木桥、石拱桥或石梁桥。大坑口、磡头、胡家、西坑、旺川和冯村,各有数座或十数座小桥贯通两岸。有的村庄地势高低错落,街巷道路依势铺筑石阶。磡头村,民宅座落高低相差百级台阶,故有“磡头磡,上床三档磡”之谚。有些村庄街巷交叉路口设有门庭楼阁供人纳凉或歇脚。境内平地少,乡村房舍栉比,巷道宽一二米。路面多铺花岗岩石板或小卵石。70年代初有的村落街巷始建水泥路面。有的村内溪上木桥已改建成水泥板桥或石拱桥。
建国前村民为晾晒谷物、举行集会或娱乐活动,大部分村落设有露天地坦,面积有百、千平方米。祠堂前建祠坦,寺庙前建寺坦,万年台前建戏坦,有的村边开辟众用晒坦。场坦有石板坦、卵石坦,较大的都为泥草坦。建国后乡村公用地坦仍存。70年代后晒坦部分改成灰沙地坪或水泥地坪。
三、公共建筑
民国以前乡村公共建筑如祠庙、校舍、万年台等,有的属族有,有的属村有。大村有数座宗祠、支祠、庵堂、寺庙等建筑。民国期间全县有小学校舍和戏台30余幢。民国20年(1931)徽商捐资,伏岭下建成仿上海天蟾舞台的戏台,时有“徽州第一戏楼”之称,1979年拆除另建。
建国后农村宗族、宗教建筑多已拆建或改建。随着乡村经济的发展,乡镇行政机关、学校、商店、粮站增多,公用、民用建筑增加颇多。50至60年代公用房舍多设于祠庙或借租民房。60年代后期各生产队建有队址(屋)。70年代初乡镇陆续兴建办公楼、营业房、库房和卫生、教育、文化设施。至1987年全县28个乡政府先后兴建机关用房面积达1.38万平方米;中、小学校舍建筑面积34.24万平方米,医疗卫生设施建筑面积3.9万平方米,影剧院(场)等文化设施面积0.82万平方米;体育设施建筑面积9.8万平方米,财税金融机构设施面积1.05万平方米。1970年后,社队企业兴建了厂房。1987年全县乡村企业总建筑面积达54.7万平方米。
四、照明用具
民国以前乡村夜行用松明、葵花杆、竹篾火把或灯笼。家庭室内照明燃松明火,点灯盏或蜡烛。夜间街巷照明,于路口置木柱灯架,悬吊油灯或灯笼。村口及桥间建砖石结构的天灯(谐音“添丁”),装置青油灯盏。民国时期乡村大部分居民仍使用火篮、灯盏、烛台。30年代家庭及天灯始用煤油灯。演戏、集会则用吊式或台式汽油灯。
建国后乡村仍沿用民国时期的灯具照明。1957年孔灵村用3千瓦木制水轮机发电,农村首次用电照明。1958年兴建小水电站,少数乡村安装电灯。70年代小水电发展,五分之四村庄用电灯照明。70年代末县内高压电网延伸供给部分乡村用电。80年代后期城乡通电率达百分之百,行政村达98.4%,自然村达95%。
五、饮用水
溪塘水村庄多建于河边溪旁。建国前,乡村居民约70%饮用河溪水。远河村庄,筑渠圳引河溪水入村,水圳则沿街一侧而筑。登源一带有民居建暗水道,引河水入院落活水池或水坎。既方便洗涤,又寓意“细水长流”。旺川、冯村、磡头、胡家、和阳、大石门等村,河溪流贯村中,两旁围筑净水池。山村居民,饮用山溪水、泉水。大障、逍遥、金坑、兵坑、中坞等村的近溪山民,以竹枧将山泉引入厨房水缸,灶旁终年清泉流淌。部分大村,自清代始,筑一口或数口池塘(俗称火烛塘)用于洗涤、牲畜饮水或消防,有的水塘建于祠堂前,环护石栏杆。70年代后,部分火烛塘已填平改建民房。
井水地处平畈村庄,大都建有公用井,多者一村数十口,由用户开掘和疏理。登源河畔百余户的水村,清代有井72口。著名古井有旺川灵井、宅坦龙井、仁里四井、黄茂坦官灵泉井、湖里中井、浒里三眼井等。井水清彻甘甜,冬温夏凉,大旱不枯。
建国后,平畈村庄,村民宅院始建自用井。60年代末,华阳、临溪、高迁等血吸虫病流行区掘建水井,每口政府补助200至400元。至1987年,县政府拨打井费3.5万元,投工2.5万个,开掘水井212口,解决了3.8万人、3万头牲畜的饮用水。70年代后,近河乡村始建水压井,或筑封闭井,用电动水压机压水。今农村家用水压井和电泵抽水渐多。
自来水民国以前,山民常以竹枧引山溪水至厨旁灶边,70年代后多改用塑料水管,称“土自来水”。70年代初,上海“三线”企业为附近村庄安装公用自来水。80年代初,金沙乡汪洋坦、界水村由铁路部门供给自来水。山区村民,在山溪上游建水池,用镀锌管或塑料管装置自来水。1986年,国家拨款给和阳乡木料坪村建高位水池,安装自来水,结束了“三日不落雨,吃尽茅厕水;三日大天晴,干煞木料坪”的历史。80年代末,平畈乡村开始建水塔,装置自来水。水塔多为农户独建,也有全村合建的。全县13个乡共建自来水68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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