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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轻工业
第二轻工业,即县属大集体工业,始于1952年的城镇手工业合作社。是年试办手工业合作社,11月成立棉织社,职工12人。后个体手工业自愿互助联营。1954年组建铁器、木器和缝纫生产合作社,共80人。乡村有生产组13个,46人。自发成立生产组6个,70人。1955年全县共组织生产合作社、组52个,1410人。占手工业工人总数的93%。1956年手工业生产合作社32个,合作组4个,社员1557人,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是年完成产值159.8万元,比1951年手工业总产值增长1.14倍。
1958年大办地方工业,手工业“升级合并”。县城15个社(组),竹、棕、钟表、缝纫手工业合作社(组)划归华阳公社,其它手工业生产合作社改为全民所有制工业。乡村的21个社(组)划交公社管理。手工业社转为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后,生产水平低下,经营管理不善,连年亏损。1959年五金、徽墨、木器、棉织、造纸、被服、农具等厂社恢复集体所有制,自负盈亏。全县手工业产值121万元,较1957年下降42%。是年冬重建县手工业管理局,将1958年分别划给县轻工业局和下放人民公社的手工业社,收回管理。
1959年至1961年全县手工业工人精简下放农村539人,占从业人数32%。1963年实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方针,手工业生产回升。1965年总产值143.5万元,利润10.5万元,34个单位均有盈利,企业自有资金增至23.1万元。
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手工业管理工作受到冲击,1966年至1968年未完成生产计划。1968年8月手工业管理局并入工交站,城区的手工业社合并为手工业综合厂。1971年2月撤站恢复手工业管理局和手工业社(厂)。1979年1月农村手工业划归人民公社管理,为社办企业,隶属县社队企业管理局。1981年1月县手管局更名为第二轻工业局,辖14个直属企业。工业总产值1977年418.5万元,1978年增加到465万元,利润13.3万元。1979年体改后,城镇二轻工业仍保持发展势头,1979年总产值259.7万元,1982年增加到274.1万元。1983年建县木器家具厂和县凯达皮鞋厂。1984年建县包装装潢厂。县徽墨厂于1983年与上海胡开文墨厂联营,产品销往东南亚国家。1987年二轻工业系统共有14个企业,其中重点企业有:胡开文墨厂、轻工机械厂、木器家具厂、凯达皮鞋厂、包装装潢厂、竹编工艺厂、棉织厂、标牌厂、服装厂,共有职工602人,年产值414万元,利润16.07万元,税金21.9万元,销售总额363.7万元。
二、县直部门工业
建国后县直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兴办集体所有制工业为县直部门工业。粮油加工业起于50年代粮油加工合作社,年加工油脂180吨。70年代初县工业局接收手工业部门造纸厂和城建局的砖瓦厂。80年代县供销社有食品厂8家,经委有皮革厂,计委下属华安公司有建材、纺织机械厂、县缫丝厂及附属缫丝分厂,至1987年共有部门直属企业15家,职工830名,年产值874万元。其中缫丝分厂、皮革厂、水泥预制构件厂产值百万元以上。
三、乡村工业
1958年农村手工业社下放人民公社管理,时值全民大炼钢铁,农村劳力参加采矿、烧木炭、运输和炼钢铁,持续3个月,高潮时达3万人以上。全县共建炼铁厂18个,炼钢炉130余座,土高炉1500余座;组建翚溪、下溪、荆州木炭生产团,产木炭13078吨。采铁矿石2710吨,产土铁862吨,土钢146吨。是年人民公社工业产值262.5万元,占全县工业产值37%。
1959年至1961年三年困难时期,工业劳动力向农业转移,工业生产下降。1961年比1958年下降60%以上。是年冬公社手工业社划回县手管局管理,1968年又划交农村人民公社管理,1971年又收回县手管局管理,农村手工业社几度折腾,生产受挫,生产总值仅600万元。
1970年后发展农业机械,1974年瀛洲、旺川、伏岭、镇头、扬溪和临溪公社建立农机修配厂。1977年全县人民公社企业共16个,除修理农机具外,生产齿合套、摇手柄、电动打稻机、米筛等农机具和配件。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社队企业蓬勃发展,1978年至1986年共增加乡镇工业88家。华阳、上庄、伏岭镇和瀛洲、浩寨、北村乡工业年产值均超百万元。1987年乡镇(村)工业企业共230个,从业3410人,产值1151.6万元,占全县工业产值14.6%。年利润总额15.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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