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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度
抗日战争前,本县市场交易计量使用的度、量、衡器具沿用清制。器具种类复杂,常用容器有斗、升、合、提(半斤、1斤、4两、2两、1两)等;量器有:天平、杆秤(有2刀1纽、1刀1纽和3纽手秤等)、台秤、戥秤等;度器有木尺、篾尺、铁皮尺、弓尺(丈量田亩用)等。旧制老秤每斤为16两,每两10钱;老尺每10寸为1尺,10尺为1丈;老斗每斗10升(每斗重量合14.9斤)。但市场使用度量衡器更为复杂、“大秤小斗”屡见不鲜,即使官制衡器亦不完全标准。工匠用尺,每尺比营造尺短2分,通用量地尺比匠尺长3分。集市用斗有每斗计重27斤,比官府大斗还大;杆种有用20两大秤购进,有用14两小秤秤出。
民国28年,本县根据国民政府颁令,开始改革旧制为市制计量。市制100市斤合旧制85.25斤;1市尺合旧制0.85尺。其它斗、升、合,油、酒提(俗称“端子”)均改市制。在市场交易中,旧制和市制并存,标准混乱不一。
50年代全县沿用旧市制。1960年2月10日起,全县按照国务院1959年颁布的《关于统一全国计量制度的命令》,衡器实行10进位制(10市两为1市斤),废除16两制,停止使用旧杂市制衡器。同时开始推行公制。工业、交通运输业普遍以吨、公斤、公里计程计重。1979年,医药业计量改戥秤“分、钱”制为公制“克”。1985年,遵照国务院发布《关于在全国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命令》,全县正式实行公制,停止使用市制。
80年代始,现代标准计量器具不断进入泾县电业、工业、交通邮电、医药卫生、金融、商业贸易等各行业。有表式地中衡、地上衡、油库流量表、手压售油器、万能测长仪、锅炉自动液位控制仪、衡湿检测仪、酒精仪、评茧仪、比色计、密度计、酸度计、电阻测控仪、水度表、电度表、分析天平、测微仪、卡量器、游标卡尺、磅秤、台秤、案秤、人体秤、婴儿秤等等。此外,工农业生产中安装使用有各类电工、力学(压力硬度)计量、长度计量、化学计量和射线计量等各种标准仪表器具。
二、计量管理
民国时期,县政府建设科管理市场各类度量衡器。本县制作度量衡工匠以县城、茂林、黄村、丁桥等地较为集中,有制秤店和修理摊,少数零散工匠走村串乡。建设科对制秤行业和工匠登记颁证。由商会进行监督检查。
民国28年,国民政府颁令废除旧杂制,规定划一实行市制,县政府设临时检定机构,并在县城、茂林、章渡等地确定4家秤店为指定制换单位。市面正规商铺普遍改用市制,少数小商小贩和民间仍有使用旧杂制杆秤、木尺。
建国初,县人民政府工商科兼管度量衡检定工作,结合市场检查进行计量管理,并规定市场贸易及簿记帐册一律实行市制。
1958年,成立泾县计量检定所,与商业局商政股合署办公,同时,集中原有制作工匠成立城关镇度量衡修配小组。是年,对全县主要集镇市场各行业经营用的度量衡器统一检定,取缔度毫三四面星老式旧杂制用秤,废止不合规格的杂制木尺,全面换用统一规格的市制杆秤和木尺。1960年,县人民委员会执行国务院命令,实行秤改10进制,废除16两制秤,改制新市制用秤,并一律经县计量检定所检定合格打印后使用。由于管理力量不足,秤改工作未全面展开。1963年,县人委重新成立秤改工作委员会,抽调专人普查检定。至1965年底,全县秤改工作基本完成。并先后在城关、茂林、章渡、陈村、榔桥等集镇设立公共校秤点52处,校尺点9处,销毁一批旧杂制杆秤。后又多次配合工商行政、物价管理部门开展市场计量检查活动。1975年,原计量检定所改为县标准计量管理所,加强管理工作,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条例》,开展度量衡器大检查,取缔并销毁了一批残存杂制和自制杆秤等不合格计量器具。
1980年,城关衡器小组改为县标准计量所衡器生产检修厂,开展对衡器、天平、长度、压力、血压表(计)等检修业务。1982年成立泾县标准计量管理局,开始建立计量器具记录卡片和计量技术资料档案,协助县电机、农机、宣纸、水泥等厂建立管理机构,完善本企业计量装备。1982年9月,对全县制秤工人进行统一考核,合格者登记发证准予营业制作,不合格者停止其修制业务。1984年,县计量局与县工业经济委员会配合,对钢铁厂万吨能耗的计时器具配备与管理,按国家、省规定的标准和要求进行验收检查核评。同时指导帮助县化肥、造纸等企业健全计量管理。是年,县政府还专门开会向全县乡镇、机关、工商企业,贯彻国务院《关于在全国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命令》。1985年,全县为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先后举办培训班3期。1986年,全县开展强制检查监督,废除原市制尺、秤度量衡器。至1987年底,共强制检定计量结算器具14000余件(台)。计量标准器具20台(套),医疗卫生检测器具3000台(件),安全防护和环境检测器具4000余件(台)。是年,销毁不合格计量器具200件,受理违反计量管理条例案3件,罚款200余元。
同时,结合计量物价大检查活动,在全县商业企业中开展“计量、物价信得过”评比活动。
三、标准化推广与质量监督
全县1979年始开展标准化与质量监督工作。是年,对县农业科学研究所、国营潘村农场开展磁化测试工作,配有磁化器3台,进行磁化水浸种、滋化水润田播种实验,以粮、油、棉、麻、茶等为试验项目,推广标准化良种。1980年,广泛宣传贯彻国家标准化管理条例,组织厂矿企事业单位产品标准计量工作人员学习,以增强标准化意识,提高标准化管理水平。1981年对全县产品质量普查摸底,受检产品有宣纸、宣笔、纸袋纸、火柴、化肥、水泥、预制板块、石棉瓦、砖、瓦、电动机、整流器、电器插座、味精、米醋、酱油、糕点、酒、大米、面粉、冷饮制品等30余类,对质量低劣产品提出具体改进要求与措施。1983年推广标准化管理,县标准计量监督部门先后制订了宣笔、竹车制笔筒标准、涌溪火青茶叶采制标准、特级尖茶收购质量标准、湿地松种子标准等。对县皖南电机厂产品进行了全面质量检验,指导宣纸厂成立TQC小组,提高产品质量管理水平。
1984年,全县开展企业产品标准化执行情况复核,两次组织技术人员对县属36个工业企业75个产品进行检查。检查结果,采用国家标准的产品21个;符合部颁标准的17个;符合企业标准的24个;缺乏标准的14个。核查乡镇工业企业14个产品45个品种,其中执行部颁标准1个,采用企业标准3个,有41个缺乏标准。县管理部门从9个企业抽样31个品种,送合肥、芜湖两地检测,18个产品基本合格。其余不合格产品,管理部门按不同情况采取限期达标或停产、转产、停止销售等措施。是年,章渡酱制厂产品“红个辣椒”制订了企业标准,加强质量管理。1985年,县管理部门重点调查乡镇企业产品70种,对计量检测手段、生产工艺质量标准全面调查登记,帮助企业制订改进生产提高质量实施方案,建立标准文书档案,并帮助制订锦面宣纸册页本、香辣萝卜条、酱制什锦菜、腌制红个辣椒、泾川辣菜、兰花萝卜,玉带糕等7种产品企业标准规格。
1985年,全县开展市场食品检查,重点检查县内调味品质量,分别对30个酿制和经营单位与12个个体户食品生产质量进行检测,有14个食品门类质量达标。
此外,自1982年始,每年入夏后对季节性冷饮食品进行市场检查。对酿制冷饮产品从感观指标、理化指标逐项检测,并将检查情况通报全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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