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日期:

目录

一、公路养护
50年代,县内公路段南雄线建湖冲、下坊、榔桥道班3处;泾宣线建琴溪道班1处;泾水线建董村、花林、水口道班3处,配有专职养路工,每班5~8人不等。全县共有养路工40余人。道班由县交通科和地区公路交通部门管理,每处道班建有房舍,固定路段工人驻班劳动,建立“一长四员”制,即班长,安全宣传员、质量检查员、工具保管员、生活管理员。道班之间开展优胜循环红旗竞赛,定期检查评比。全县养护公路里程114公里。1958年始,掀起大修公路、大办交通热潮,实行“道群共养”。重点转移到修筑公路基础工程方面,放松养护,路况日下。1964年设公路管理站加强养路管理。1970年,各地新修支线公路实行自养公助。农民养护工由公路管理站按国家规定给予补助到公社或生产大队,再由生产队记工,参加年终分配。1976年全县新修支线公路20条,共227.8公里,常年由所在地段公社派农民工驻道班,按照国家规定的“养护十四条”要求,继续坚持“道群共养”。专职道班担负南雄、泾宣、泾水3条干线共138公里养护任务。是年,全县道班发展到29个,养路工200多人(包括正式工)。干线、支线路况平整,好路率达70%以上。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农民养路工改为养路合同工,户口性质不变,工资国家支付。每个道班实行“四固定”,即定人员、定住地、定路段、定机具。至1987年,全县公路通车里程870.3公里,铺设油路100公里,设道班32个,油路道班配有油用浇灌手车和手扶拖机等工具。泥结碎石公路配有洒水、运土板车、铁锹、扫帚等工具。此外,县公路站有工程汽车2辆、运输汽车5辆、小四轮拖车1辆、压路机车2辆,辅助各地道班施工。全县公路养护完好率明显提高,油路有56.77公里达国家二级标准,40.4公里达三级标准,其余泥石路都达到四级标准。
泾县公路管理站自1970年起按章对机动车辆征收养路费,实行“应征不漏,应免不征”政策,坚持上路检查。1970~1977年,全县共实征养路费445万余元。1978~1987年征收1063万余元。
此外,县交通运输管理站自1983年起,对农用车、三轮车、四轮车、手扶拖拉机等开始征收“小机养路费”,30%缴宣城地区交通局,15%缴县财政局,其余由县交通局留用发展县乡公路建设和养护。
二、车辆管理
50年代初本县公路交通车由专区交通部门进行监理。1956年始,县交通科设专职路政员1人。1962年,路政交通监理划归县公路管理站兼管。至1973年,全县社会机动车辆增多,县交通局、公安局联合成立车辆验审办公室,是年10月对全县机动车辆进行检验和驾驶员审验,举办了有345名驾驶员参加的学习班考核验证。1974年,又成立有机械局在内的车辆年检审领导小组,除考核验证、检测车辆外,并贯彻公安部、交通部关于交通安全十项措施和交通规则。1975年12月建立泾县车辆监理站,全县开展交通安全大检查,实行“路查”,坚持“年审”,核发车辆牌号和行车驾驶证,按章处理无证驾驶和违章行车以及交通事故,建立车籍档案,办理变动转籍和车辆报废注销手续。1977年成立农机监理站专门监理农用机动车辆。建站以来每年由公安、交通部门配合,发证验证,定期“年审”,进行技术考核。
1984年12月,泾县车辆监理站改为泾县交通监理所。1987年交通监理所划归县公安局领导,改为泾县公安交通警察队,监理机动车辆职能不变,同时管理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农用机动车辆仍由县农机监理站实行监理。
泾县部分年度公路交通事故统计表

三、航运管理
1953年,县建设科下设航运管理组,专门管理水路运输船只,对全县船只、乌筏逐一检测登记,核定运载吨位,核发营运证,规定航运线和运输价格,制订作业规章。并有马头、水东(今陈村镇)两处水上公安派出所配合管理,出入港验证签证。1954年起,全县船舶、乌筏业建立合作社、队,开始实行集体运输,由航管部门进行政策管理。1956年由县交通科管理。1958年改航管组为泾县航运管理所,同时在水东、章渡、赤滩建立航运管理站加强港舶检查。陈村水库建成后,上游水运业务减少。1965年撤销水东、章渡两站,增设黄村航管站。此后,全县船舶进入长江内河开展运输业务,统由县航管所与赤滩航管站管理。“文化大革命”发生,管理工作受到干扰。1971年起,航道所恢复管理职能,县联运指挥部成立后,实行统一管理。
1973年始,县交通、公安、劳动等部门加强渡运和农运船只管理,至1987年曾3次联合举办渡船、农用船船工安全运载训练班。同时制订渡运规章,核发渡运证,此间,每年还定期和不定期深入渡口检测船况。
泾县部分年度航运事故统计

上一篇:第三节 运输
下一篇:没有了
平台声明

平台收录的姓氏家族文化资料、名人介绍,各地方志文献,历史文献、农业科技、公共特产、旅游等相关文章信息、图片均来自历史文献资料、用户提供以及网络采集。如有侵权或争议,请将所属内容正确修改方案及版权归属证明等相关资料发送至平台邮箱zuxun100@163.com。平台客服在证实确切情况后第一时间修改、纠正或移除所争议的文章链接。

族讯首页

姓氏文化

家谱搜索

个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