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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古代人民生活状况,清嘉庆《泾县志》风俗一章略见辑载:明初,新离兵革,地广人稀,丈夫力耕稼,给徭役。生活尚俭,衣不过土布,非达官不用纻丝,女勤纺绩事蚕桑,居室 无大厅。成化、弘治间, 生养日久,轻役省费,人民生活渐趋丰裕,此后渐侈。民居僭效品官第宅。男子衣文绣,女子服五彩,衣珠翠,饰金银,务华靡。商贾亦远出他境。嫁娶奢靡,靡费 以葬。明末,人民生活因战乱而又明显降低。清乾隆间,人民生活仍为俭啬。加之户口日繁,人满为虞,谋业艰难,于是操奇赢走四方谋 生者甚多。记载说明,泾县因地处山区,交通闭塞,在古代尽管男勤于耕,女勤于织,而人民经济文化 生活随 战乱承平,年丰岁歉而时兴时衰,普遍状况仍是艰于谋食。迨至清末,商务略有起色。民国初期 ,学者胡朴安著《泾县乡土记》记述,县内矿产虽略有开采,桑麻生产约有发展出口,但山林既未开辟利源,交通亦不发达。人众田少,艰于谋食,于是远去他乡,各图生计。计算全县农田约为总面积一百六十分之一,人口每方里约为30人。产米不敷口粮。全县产品外销收入不敷所需,全赖在外经商者接济。其时,泾县南乡茂林、铜山、南容 、凤村;西乡查村、厚岸 、翟村;下西乡之章渡、小岭;东乡之黄田、溪头等地,在外经商者十有三四。故上述地方一般人家衣、食、住、行生活水平高于其它乡村,与北乡农业地区和边远山区贫困农民生活差异尤为明显。这些贫脊乡村每遇大灾之年,农民饥寒交迫,流离失所, 甚至卖儿卖女以维生计。民国23年(1934)大旱,全县受灾人口19万之众,蕨根、葛根、榔树皮等野生植物掘食殆尽,更有甚者有的饥民掘土(俗称“观音土”)作饼充饥,哽噎致死。
抗日战争爆发,在外经商者有的家破人亡,有的逃难回乡,因而原来靠在外经商接济的人家, 生活水平急剧下降。抗日战争胜利后又因通货膨胀,商业萧条,农业凋蔽,劳动人民生活更趋贫困。
建国后,消灭封建土地剥削制度, 建立起以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为主体 的社会主义经济体系,生产力得到解放,工农业生产和文化、教育事业不断发展,城乡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不断提高。1959年至1961年三年困难时期,人民生活明显下降。1961年后经济复苏,人民生活有所好转。十年“文化大革命”期间,全县工农业生产受到严重干扰,物资紧缺,人民生活水平随之降低。80年代始,实行“改革、开放”方针,全县工农业生产发展迅速,经济繁荣,呈现百业俱兴景象。1982年,粮食生产创历史最高记录,由缺粮县跃为余粮县。人民生活普遍改善和提高。
一、职工、农民收入
民国期间,全县职工、农民收入与官吏人家,豪绅富商,悬 殊甚大。富者万金不止,贫者度日维艰,赤贫者家徒四壁,衣不蔽体,食不果腹。民国16年以前,县政府机关科(局)长、科员、录事、自卫队兵月工资收入约在5—50元,年平均工资收入为240元;教员年工资收入平均在150元左右。民国16年后至抗日战争爆发前,公教人员年工资收入增长约75%。当时木、瓦、缝纫等工匠以及商店朝奉(店员)年工资收入平均100元左右(工匠由雇主供膳),因物价不断上涨,一般只能勉强维持三口之家的清苦生活。
抗战后期至1949年解放前夕,通货膨胀、物价飞涨。1948年生活指数比抗战前提高14.8万倍。公教人员工资虽大幅度增长,但因货币严重贬值,物价一日数涨,基本生活无法保障。是年,县城公教职员游行示威、请愿、罢教、罢工多次。
建国后,城镇居民广泛就业,按劳取酬,收入相对稳定,并随经济增长,职工工资多次调整,收入逐渐增加。1955年,全民所有制职工年人均工资收入379.72元,1965年588.1元,1975年570.3元。1979年始,先后3次调整工资,1985年工资改革,职工收入有了很大增加。1985年职工年人均工资比1978年增长49.2%,1987年比1985年增长44.7%。
在农村,农民收入随农业生产发展,逐年增长。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的富民政策使全县多数农民摆脱贫困达到温饱水平。专业户收入猛增,有的成为万元户以至数万元户。
全县全民所有制企业职工、机关干部几个年份人均工资收入情况


二、生活条件
居宅:解放前,本县城乡民居悬殊甚大,富者高梁大屋,宽敞有余;贫者窝居茅屋难以容身,一般农户人畜杂居,拥挤不堪。50年代中期,集镇居民和农村社员已有少数人家建造新宅。一般是平房三间,穿架四列, 有砖瓦结构,也有土墙盖瓦,装饰简单,另建畜禽厩舍,改变了人畜混居现象。70年代后期,农村新建住宅逐年增加。其间,县城机关单位,企业厂矿新建职工宿舍逐渐增多,一般都是砖瓦结构平房。80年代初,农民建造砖木结构的平房已遍及四乡,城区近郊农民开始建造楼房。钢筋水泥结构,光线充足,空气流通,装饰华美。丁桥乡李园村发展宣纸生产致富,统一建造新式楼房居宅,成为本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榜样。1987年抽样调查,全县农民住房面积人均已达15.43平方米。县城集镇厂矿、单位大部分干部、职工住上了单位新盖的住宅楼房,一般为4~5层。县城在1985年和1987年还分别建造三批商品楼房出售,建筑面积约10万平方米。1987年,全县城乡居民人均住房面积达7.3平方米,基本上解决了生活用房。
城乡人民家庭生活设备近年也大为改观。较为富裕的家庭已有沙发、大衣厨、五屉厨、食品厨、床头柜、写字台、梳妆台、高低床等家俱。款式有法式、捷克式、凹凸式等,有的室内铺设地毯。“席梦思”床也进入职工、农民家中。中、高档家用电气,如洗衣机、电冰箱、彩色电视机,收录机等也较普遍。缝纫机、手表、自行车这昔日颇难置齐的三大件”也早已普及。1987年对9个乡、90户耐用物品拥有量进行抽样调查,统计为:

行旅:建国前,本县城乡普通人家出门旅行都是手提肩挑、赤足草履、徒步跋涉。官宦富商亦只坐轿或骑骡马。50年代,泾~宣、泾~芜公路通车,人们远出乘汽车代步。70年代县城至各乡镇公路陆续通车, 进城或外出均乘汽车往返。80年代,自行车在城乡基本普及,部分职工和富裕农民,个体工商户已拥有摩托车, 城乡交通明显改观。
衣着:解放以前,城乡百姓衣着水平普遍低下。“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为一般人家所习见,衣料多为土布(家庭纺织的棉布)、平布,较为富裕户则着府绸、直贡呢、士林布、竹布等。官绅富商穿着讲究,有绸缎、呢绒,皮裘等衣料。鞋袜,一般以布鞋、纱袜(或是布袜)为主,雨鞋以自制为主。少数官绅富商人家则穿皮鞋、羊毛袜、丝袜等。
80年代以来,普通家庭男女老幼四季衣服基本齐全,衣着水平明显改观。高档衣料如绸缎、呢绒、化纤、毛料、皮裘成衣已是普通职工和大部分农民所拥有。青年男女讲求款式新颖的流行服装,西装革履已成时尚。
饮食:解放前,劳苦大众谋食艰难,一般人家仅粗菜淡饭,贫苦农民“家无隔夜粮”。少数官绅豪富之家餐鱼顿肉,酒食奢靡。
建国后城乡人民饮食水平不断改善,但粮食仍不充裕,部分农村缺粮,依靠国家调剂。1982年始成为余粮县,人均占有粮食400公斤。城乡人民饮食结构大为改善。1987年对潘村、孤峰、丁桥、蔡村、厚岸、安吴、中村、西阳、浙溪等9个乡90户农民家庭常年主副食情况调查,其结果为:常住人口478人,人均粮食352.8公斤。人均副食品:肉15公斤,鱼2.14公斤,蛋3.6公斤,水果1.9公斤,糖1.6公斤、茶叶0.8公斤、羔点1.94公斤、酒4.1公斤、卷烟45.6合。
全县城乡人民在改善物质生活的同时,文化生活水平也大为提高。80年代始,全县各乡镇普遍建造了影剧院,经常放映电影和演出戏剧。厂矿单位还不时举办舞会和体育比赛,文体生活丰富多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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