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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业用电
1960年,郎溪印刷厂试用2台1千瓦电动机,带动2台脚踏圆盘印刷机运转,生产效率提高,工人劳动强度减轻,创县工业用电先例。1969年,光明电厂换用300马力、150千瓦机组发电后,县印刷厂、棉织厂、针织厂等开始利用电力生产,装机功率很小。1970年接通江苏电网电源后,县酒厂率先安装100千瓦厂用配电变压器1台。1971年,城关工业用配变增至6台,总容量770千伏安,有56台电动机投产,总功率387.5千瓦。当年工业用电量为28.2万千瓦时,占全县年用电量的41.98%。1974年,全县工业用配电变压器增加到15台(包括制茶、制砖、轻纺、粮油加工等用电),总容量2875千伏安,装电动机194台,总功率为1374.8千瓦,工业用电量达58.69万千瓦时,占年用电量的43.24%。1975年接用省电网电源后,建平、钟桥、城南、毕桥等公社相继通电,社办企业开始用电。1979年后,国民经济发展迅速,工业用电量剧增,1980年全县工业配变增至73台,总容量达7655千伏安,共有电动机1371台,总功率11515千瓦,工业用电量达461.6万千瓦时。1986年工业配变增加到133台,总容量为14870千伏安,电动机增至2482台,总功率19757千瓦,工业用电1216.8万千瓦时,占年用电量的43.65%,比1971年增加43倍多。1987年工业用电量1456万千瓦时,工业配变138台,容量15900千伏安,装机容量20957千瓦。
(二)农业用电
1970年,定埠公社接用江苏电源,建成一、二级电力灌溉站,各装容量100千伏安配电变压器1台,分别以40千瓦电动机2台、50千瓦电动机1台带动水泵运转,县内首次利用电力灌溉农田。同年10月,祥村变电所建成后,建平、钟桥、城南等公社部分大队先后接通电源,农田排灌、谷物脱粒、农副产品加工等开始利用电力。1972年,钟桥、钱浒两电力排灌站相继建成,共装农用配变3台,总容量380千伏安。当年全县农业用电17.47万千瓦时,占县年用电量的26%。1975年接用本省电网电源后,10千伏配电线路很快向农村延伸,农业用电量迅速上升,1976年全县农业用电100万千瓦时,比1972年增加5.7倍。
1978年郎溪遭受特大旱灾,当年县内最大的电力排灌站——磨盘山翻水站建成。安装配变7台,总容量1970千伏安,装机16台共1460千瓦,其中80千瓦10台、100千瓦6台。梅渚建成临时抗旱站1座,安装配变320千伏安1台、100千伏安2台。东夏吼儿桥建成临时抗旱站1座。梅渚、定埠同时改接郎溪电网,电力在抗灾夺丰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1980年,全县共有87个大队、610个生产队接通电源,装有农用配电变压器88台,总容量9980千伏安,农业用电量达580.2万千瓦时,占县年用电量的46.71%。
1983年郎溪遭百年不遇的洪水灾害,全县14个大型电力排灌站开机排涝。排涝用电共141.4万千瓦时。
1984年郎溪又遭特大洪水灾害,幸福圩全部被淹。为排除圩内积水,一面堵口复堤,一面抢修电力排灌站投入排涝。同时建立临时排涝电站1座,安装配变4台,总容量1140千伏安,安装55千瓦电机14台,排涝用电225.7万千瓦时。
1984年全县174个村通电的有99个村,占57%;通电的村民小组1138个,占2206个村民组的39.35%。年农用电量922.1万千瓦时,占全县年用电量的39.35%。
1985年,县委、县政府为了鼓励农村筹集资金办电,对未通电的村民委每村补助3000元。当年又有50个村通电,全县农村通电率达85.63%。
1986年,省电力局两次派工作队来县,采取支援现金、平价调拨器材等措施,促成22个村民委接通电源,全县通电率达98.27%,全县农用配变增至194台,总容量20110千伏安,农业用电1102.4万千瓦时,占县年用电量的39.55%,是1972年用电量的63倍。1987年农业用电量1119万千瓦时,农业用配电变压器198台,容量20510千伏安,农业装机总容量22757千瓦。
郎溪县电力排灌站机电设备一览表
(表11—4)

(三)生活用电
民国9年(1920年)至民国20年(1931年),梅渚耀梅电灯公司的电力全部用于镇区少数居民照明,总共装灯不过460余盏。
民国15年(1926年)至民国26年(1937年)冬,郎溪明星电灯公司的电力也只限于夜晚照明,用户仅206家,装灯共1320多盏,日最高负荷25千瓦。
民国36年(1947年)至民国38年(1949年),郎溪电厂发电主要用于机关及少数居民照明,共装灯300多盏。 1954年10月1日起,至1970年止,前后17年中,县光明电厂累计发电量为157.11万千瓦时,其中除1969年后有少量工业用电外,其余大部用于城区机关、学校、商店及部分居民夜晚照明。1970年接用电网电源后,农村开始装用电灯。1971年全县生活照明用电21.49万千瓦时。1978年后,农村电力网迅速扩展,城乡居民家用电器不断增多,家庭生活用电量急剧上升。1980年全县生活照明用电200.3万千瓦时,1986年增加到468.2万千瓦时,是光明电厂自始至终总发电量的2.9倍多。1987年,城乡电视机、电风扇、电饭煲、电冰箱、洗衣机等家用电器用电增长很快,全县生活用电达673.2万千瓦时。
郎溪县1954~1987年照明电价调整表
(表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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