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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前,专业渔民集中在郎川河下游及南漪湖畔,全县共有渔民2100多人(农民兼营渔业的未作统计)。1949年专业渔民有210户,1500多人。建国后,不少渔民分到土地,实行渔农兼作。1956年专业渔民仅存48户,258人,而沿湖农渔业兼作户则增至540户,2500多人。他们都有渔船、渔具,具备捕捞手段和技术。农业合作化期间,沿湖地区和郎川河下游的渔民和善渔不善农的兼作户组成3个渔业生产合作社(东夏乡1个、幸福乡两个),其他各乡镇渔民都转为以农业为主,渔业为副。人民公社化以后,渔业社改为公社的专业队。在“大跃进”“大办粮食”期间,渔业专业队又逐渐向种粮方面转移,渔业生产由公社统一经营。1969年全县专业渔民共220人,其中国营荡南湖养殖场119人,散居各地的101人,分属于13个队办的养鱼塘。
1982年进行渔业“三定”工作。1983年全县共有专业渔民72户,291人,其中从事渔业的劳动者125人。到1987年,除国营鱼场69户,189人系专业渔民外,尚有11户102人散住在沿湖一带,从事个体渔业。此外还有农渔业兼作的22户114人。
(一)水产资源
一、水域
全县20.1万亩水域,占全县总面积的11.7%,除南漪湖10.4万亩和河流1.75万亩较难控制利用外,其余塘坝,水库、沟渠均能利用,并有较好的养殖前景。据1983~1984年调查,全县自然水域中,具备人工放养条件的5.52万亩,占总水域的27.44%。县境内郎川河、钟桥河、长溪河、飞鲤河和新郎川河,均属山区河性质,水量的季节差较大,又缺拦河设施,尚不具备放养条件。12.1万亩湖泊水域,常年水位变动较大,缺乏水位控制设施,且南漪湖又系与宣州共有,放养与管理都有困难。但这些水域水产资源与铒料资源丰富,是天然增殖、捕捞的良好场所。塘坝、水库、沟渠总面积6.27万亩,可养殖水面5.22万亩,利用率达81.8%。
水库和塘坝多集中在丘陵与岗地,河流、湖泊、沟渠多集中在圩区,形成资源人工利用率的不平衡。圩区人工利用率为54.3%左右,丘岗地区为80.6%。
郎溪县水域资源状况统计表
(表6-1)

郎溪的水域利用可划分为3个渔区:
一是南漪湖与郎川河下游大型天然水域资源增殖区,约12万亩,平均每亩产量约5公斤。
二是沿河圩区,塘坝、沟渠约5万亩,是全县的河网地段,平均每亩产量15公斤。
三是南部、北部丘陵岗坡区,冲塘、坝、水库约4万亩,平均亩产10公斤左右。
二、水生动植物
(1)鱼类全县鱼类共66种,多为鲤科。按生态特点分为3类:定居性鱼类主要有鲤、鲫、鲂、鲳、花鱼骨、鲶、乌鳢、鳜、蒙古鱼白、翘咀鱼白、红鳍鱼白、银鱼、湖鲚、黄鱼桑、鲦、鱼旁鱼皮、鳝、鳅等。湖河洄游性鱼类,主要有鲢、鳙、草鱼、青鱼、鱼感、鳊、赤眼鳟、细鳞斜额鲴等,这些鱼在河湖中摄食、成长,但必须到江河中产卵、繁殖。还有少量山溪鱼类,主要有月鳢、塘鳢、马口、小鲵等。
(2)虾贝类多为定居性,总计有22种。
虾类主要有日本沼虾(青虾)、秀丽白虾、中华新半虾(又名草虾)、中华小长臂虾(统称糠虾等)。
贝类(包括螺类)主要有三角帆蚌、河蚌、长壳蚌、蚬、蛤等;螺类有田螺、泥螺、普通塘螺等。
(3)特种水产动物和引进的品种有甲鱼(鳖)、龟、河蟹、牛蛙、非洲鲫(罗非鱼)、日本白鲫、团头鲂等7种。
(4)水生植物约有38种,主要是席草、芦苇、蒲草、芹、芡实、野生菱、家菱、藕、茭白、湖草等。作饲料和肥料用的有水葫芦、水浮莲、水花生、红萍、紫萍、细绿萍,还有沉水植物如苦草、轮叶黑藻、聚草、马来眼子菜等。1985年县水产部门从湖南省引进湘莲(采莲子用),在东夏镇大圻村培植成功。
(5)资源分布建国前至70年代,洄游性鱼类多分布在生态条件优越的南漪湖和几条主要河流,且季节性强,多见于汛期。但圩区和山丘地带也有分布,主要来源于沿河流溯水而上和人工放养。定居性鱼类则分布在全县各地。山溪鱼类已不多见,都分布在一些河流、溪涧的源头,如伍牙山下的九道河,姚村鸦山岭下的山涧等地。
70年代末,由于南漪湖通向长江河道的马山埠硫铁矿开采污染,几乎完全切断了长江和南漪湖的鱼群洄游通道。因此,湖内和流向湖内的河流里的原属洄游性鱼类已无法再到长江去产卵繁殖后代。不论性成熟与否,它们都已逐渐习惯于常年生活在内陆水域,演变为定居性鱼类。
虾贝类各地均有分布,但砂蚬、长铁砂蚬等原只产于郎川河、长溪河等滩地,现已不复存在。三角帆蚌仅产于南漪湖,荡南湖也有少量分布。但由于70年代初养蚌育珠业蓬勃兴起,大肆捕捞,到70年代中后期,幸存者极少。日本沼虾(青虾)则分布于南漪湖和入湖河口一带。
水生植物分布很广,郎川河和其他河流的下游直至湖区极为丰富,常占全县水生植物80%左右。70年代开始,由于养殖业的发展,为了解决饵料和饲料之不足,内地池塘、沟渠引种移植,培育了水浮莲、浮萍、水葫芦等品种。圩区不少农民栽培菱、藕、茭白等水生蔬菜类植物。圩区和山丘地带的一些水库水底沉水植物相当丰富。如龙须湖水库上游,苦草和黑叶轮藻铺满库底,聚草和马来眼子菜也很茂盛。
(二)养殖饵料
一、养殖
建国前的水产养殖全属自生自养,只有富裕户有一些粗放养殖,通常是每亩放养20~50尾鲢、鳙、草鱼,没有专业养殖户。
建国以来,逐渐重视水产养殖,并注意对资源和环境的保护。50年代后期,农村水域归公社所有,开始规模经营,由公社统一规划,统一管理。1958年成立县鱼禽养殖场,对荡南湖3000亩大水面进行专业养殖。到70年代中后期,生产队和一些联户水产养殖业开始兴起。1978年春,县水产管理站成立,翌年11月改设为县水产局。配备技术干部,组织鱼苗、鱼种的生产和供应,并注重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和推广。到80年代,每年鱼苗生产5000万尾以上,投放鱼种1100万尾。1984年后,由于水面承包责任制和渔政管理逐步完善,年养殖产量达1200吨以上,以后则一直稳定在1300~2100吨之间。同时出现了河蟹、甲鱼、黄鳝、牛蛙、珍珠蚌等特种水产养殖。
(1)成鱼养殖建国前后,绝大部分水面任其自然增殖,靠天收。50~70年代,是自然增殖至养殖、捕捞的过渡时期,也是粗养至半精养的发展时期。70年代中后期,县养殖场解决了鲢、鳙、草鱼、青鱼四大家鱼的人工繁殖技术难关,年产鱼苗5000余万尾。当时水面由生产队经营管理,饲养人员每日投放草料和精饲料。县养殖场精养鱼塘和少数养鱼户开始种植青饲料养鱼。山丘地带和边远区多为粗放养殖。
80年代起,国营养殖场、集体鱼场、养鱼专业户开始精养,但规模都不大,亩产一般在200~400公斤。1984年梅渚李家庄有一养鱼户,7分面积鱼塘年产鲜鱼375公斤,亩产超半吨。
1986年天子门水库开始用两只网箱养鱼。1987年增至14只。养殖大规格鲤鱼,平均亩产1500公斤。养殖水平不高,推广较慢。精养鱼塘投放大规格鱼种或斤两鱼,重点是吃食性鱼类。由于投入大,推广慢,1987年全县精养面积只有5600亩。
80年代初推广稻田养鱼。1984年在东夏、幸福、建平3乡镇进行示范性推广,共30亩,放养鲤、鲫、鳊、草鱼。后又引进罗非鱼、团头鲂等品种。1986年从湖南引进呆鲤,在幸福乡塘埂村试养成功。稻田养鱼,产量较低,亩产仅20~30公斤。且操作困难,同时受水稻病虫害防治制约,放养受到影响,发展缓慢。
(2)特种水产养殖
70年代前,水产资源虽遭破坏,但不甚严重。甲鱼、乌龟、蟹、黄鳝、鳜鱼、乌鳢等水产品,经常上市,且价格便宜,是群众餐桌上的家常菜。后来由于大量捕捞,加上水稻施用农药的影响,产量锐减,价格猛涨,已从普通老百姓的餐桌上消失。80年代开始人工养殖,产量很低,供不应求,价格仍然只涨不跌,成为席上稀有珍肴。
1、河蟹养殖过去没有人工养殖。1973年县水产部门从崇明、常熟引进蟹苗(大眼幼体),放流到荡南湖、大水库和沟渠,放流成功。此后,每年蟹苗汛期都引进投放,效果明显。70年代中期,年产量2~7吨,后期上升到10吨,80年代多在15吨以上。1985年钟桥乡邢家湾首次在池塘养蟹成功,随之在全县铺开。1986年4月份县养殖场在荡南湖放流幼蟹190公斤,当年收获成蟹1075公斤。80年代后期,成蟹年产量达20吨。
2、黄鳝养殖黄鳝自然产区多在南漪湖浅滩地带和稻田、沟渠,后因稻田防治病虫害用药,加上人为严酷捕捉,产量大减。70年代后期,市场紧俏,80年代初,农村开始专业饲养。1986年全县建池800多平方米,饲养产量达2000多公斤。
3、珍珠蚌养殖1971年幸福乡开始养殖河蚌育珠。此后圩区农村也有些小量养殖。80年代中后期发展到丘陵地区,如下湖乡杨村水库放养面积15亩,年产珍珠2公斤。另有一些具备养蚌育珠条件的水面,由于资金困难,多数租赁给苏、浙外来客户经营。
4、其他1987年从江苏、浙江引进牛蛙,涛城、飞鲤等乡镇有一些专业户养殖。甲鱼、青虾、泥鳅、蛇等也都有一些农民专业饲养。
(3)鱼苗鱼种生产50~60年代末,农村社队鱼种场鱼苗来源必须至芜湖、当涂等地采购。每年需鱼种200~400万尾。1972年县养殖场解决了四大家鱼人工繁殖的技术难关,县内鱼苗可以自繁,供应状况稳定。1976~1983年,年产鱼苗5000~6000万尾,年出口东北各省及其他省市达2000万尾左右。1983~1984两年特大洪水灾害,使人工繁殖用的亲鱼逃亡一空,到1986年才逐渐恢复生产,1987年鱼苗产量回升到6000万尾。
在鱼种生产上,60年代前后比较单纯,大部分为鲢、鳙两个品种,少数为青鱼、草鱼。县养殖场鱼种比集体鱼苗场品种较多,除上述品种外,还有鲤、鳊、鲫等鱼种。1972年人工繁殖鱼苗成功后,青、草鱼种比例提高20%以上。80年代初,养殖水平提高,注重优质鱼的放养。1984年先后引进团头鲂、罗非鱼新品种。罗非鱼在涛城镇长乐村温泉越冬繁殖成功,并在全县推广,获宣城地区科技进步奖。
郎溪县若干年份鱼苗鱼种生产与投放统计表
(表6-2)

二、饵料
建国前后,家鱼养殖,除少数水面投放“火片”(较大鱼苗)外,大部分都属粗养,任其自然,不投铒,不施肥,靠天收,50~70年代初,是粗养与半精养的发展阶段,投饵和施肥逐渐被养鱼户重视。70年代中期,少数农户开始种草养鱼,并投放饵料。县水产管理部门每年均下达饵料供应指标,如黄豆、细米糠、菜籽饼、稻谷类等。80年代初还下达少量化肥供应指标,以弥补有机肥之不足。
80年代中期,为了增加优质鱼和吃食鱼的放养比例,天然饵料和农副产品加工后的副产品已不能满足养鱼生产的需要,县水产部门开始组织供应配(混)合饵料。其主要成份为鱼粉、粗蛋白、粗纤维、矿物元素以及防病药物。各种专用饵料有:青鱼、草鱼、鲤、鲫等各种不同类型的配合饲料。
(三)鱼病防治
建国前,水面鱼苗放养量小,水体中鱼的密度小,水质无污染,很少发现有鱼病发生。60年代前后,个别鱼苗场发现鱼种阶段细菌性草鱼白头白咀病和锚头蚤、中华鱼蚤等寄生虫病。70~80年代初,成鱼放养密度不断提高,农田农药、化肥施用量不断增加,水质受到污染,鱼病逐渐发生,引起人们重视。1980~1983年春季,县养殖场的部分黄白鲢亲鱼患“打印病”,大部分草鱼亲鱼患赤皮病。发病原因主要是人工繁殖操作不慎造成鱼体外伤和水质污染。采用漂白粉全池泼洒和过锰酸钾浸洗鱼体等措施,使病情得到控制,没有影响产卵和繁殖。1986年部分鱼塘草鱼发生出血病、肠炎、烂鳃等症。经过防治,避免了蔓延与重大损失。
对鱼病的防治主要是采取“防重于治”的方针。60年代初,社队鱼苗场每年定期清塘、消毒,杀灭致病菌和寄生虫卵,消除鱼病隐患。成鱼精养塘还对鱼种、饵料、工具、食场等进行全面消毒。发病季节每半月进行一次鱼池消毒,杀灭病菌,预防出血病及其他病的发生。1986年春,县水产技术人员在天子门水库进行草鱼亲鱼免疫,注射疫苗。同年,县水产站设立鱼病诊所,开展技术咨询和鱼药供应。
(四)捕捞加工
建国前至50年代,渔民在河、湖等大型水面都是自由捕捉,量力而渔,捕大留小。冬季结合兴修水利,挖塘泥清塘捕尽,干旱时“竭泽而渔”。60~70年代,除国营养殖场和集体鱼场能做到捕捞与养殖兼顾外,酷捕滥捞的现象时有发生。特别是利用剧毒农药毒杀,1960年冬,南漪湖一次被人毒杀野鸭200多只,1978年10月一次被人毒杀鱼虾贝类达2000多公斤。1949~1958年,捕捞量为196~371吨左右。1959年的大量捕捞,总产量上升为1100吨。1961年下降为147吨,1962年以后至1975年总产量徘徊在300~900吨之间。1976~1984年保持在1100~1500吨左右。1987年达3050吨。
80年代由于水面养殖承包责任制的推行,渔政管理日趋完善,水产养殖业发展较快,改变了以自然捕捞为主的局面,转变为以养殖为主。国营养殖场加快建设,集体渔场和专业户养殖水平不断提高,捕捞日趋合理,养殖与捕捞兼顾,并注意保护生态环境。一些灭绝性的渔具和捕捞方法被禁止,炸鱼、毒鱼等现象基本上消失。
郎溪渔具品种较多,据1983年调查共39种。其中网具23种,主要有围网、刺网、拖网、地曳网、撒网、罾网(扳罾)、跳网、手抄网、银鱼网、虾网等。在池塘沟渠等小水面捕捞,一般使用刺网、拖网、撒网。1976年县养殖场用大巴网(围网)在南漪湖一网捕获鲜鱼7850公斤。栅箔类主要有5种,都是定置渔具,如“迷魂阵”、拦箔、蟹笼、虾笼、黄鳝笼、鳜鱼筒等,这些渔具原用竹篾编织而成,80年代改用塑料编制。金属渔具主要有鱼叉、鱼钩、滚钩、王字镣等。特种渔具有渔鹰、卡子、鳖枪、电击等。此外,还有一种古老的办法,即穿潜水胶衣摸鱼。1984年全县有鱼船90艘,其中机动船10艘、120马力、96吨位,各种渔具共6100多件。大部分大型网具和机动船都集中在国营养殖场。其他小划子、鱼鹰船、渔盆等未作统计。
建国前至60年代,鱼行和渔业社,除经营鲜品外,也进行部分粗制加工,主要是腌制盐卤鱼。1964年县水产经营处接受对罗马尼亚出口的任务,到1976年共出口卤鱼300多吨。此间还加工南漪湖扎箔捕获的小杂鱼淡干制品销往湖南,每年5~10吨。1973年嘉山、凤阳渔民进入南漪湖,从此银鱼资源被开发,加工晒制成矾条、淡干条、油条等干制品,经汉口中转出口,1973~1987年共出口干银鱼90多吨。1985年县水产公司冷冻厂建成,每年加工出口冻鲜银鱼5~7吨。此外尚出口一定数量的芡仁、莲子、菱米等干制品。
郎溪县若干年份鲜鱼产量统计表
(表6-3)

(五)渔政管理
建国前,南漪湖设有水上警察机构,管理宣、郎两县水上交通与渔业。建国后,渔政由当地政府或公社管理,较大事件则由两县行政领导处理。由于未设专门渔政机构,酷捕滥捞现象严重,湖内水产资源得不到保护。50年代初,宣、郎两县水产(特别是湖草)纠纷时起。1953年两县沿湖农、渔民因湖草纠纷发生械斗,400多人参加,造成流血事件。
县农业局于1955年确定1名干部专管水产工作,但渔事纠纷仍需通过行政部门协调处理。“文化大革命”期间,社会混乱,一些“乡规民约”被破坏,渔政管理松弛,毒鱼、炸鱼、偷鱼、抢鱼时有发生,每年多达几十起。1974年东夏、下湖等4个公社的上千名农民,哄抢县养殖场荡南湖成鱼1.5万公斤,场长被打伤。农村社队此类事件更是经常发生。由于渔政管理混乱,阻碍了水产业生产的发展,水产品产量下降。1965年全县鲜鱼产量为1045吨,而相隔10年之后,到1975年仅829吨,下降了近21%。
1979年11月县水产局成立后,对农村的水产生产采取资金扶持和技术指导。1984年撤销县水产局并入农牧渔业局,成立县水产站,乡镇设立渔业管理站,进一步加强渔政管理工作。县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加强水产资源保护等一系列文件,稳定了水产秩序,促进了水产业的发展。
1986年国家颁布《渔业法》,使渔政管理进入有法可依时期。1987年县水产管理站确定4名干部专门负责渔政管理工作,并与公安,工商等部门密切协作,实行经常化、规范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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