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日期:

目录

【流行剧种】自晚清以来,境内先后流行的剧种有:目莲戏、徽调(解放后改称徽剧)、京剧(解放前俗称大戏)、皮影戏、花鼓戏(解放后改称皖南花鼓戏)、黄梅调(解放后改称黄梅戏)、倒七戏(解放后改称庐剧)、绍兴戏(解放后改称越剧)等。解放前,京剧、徽调多流行于城镇,其余剧种多流行于农村。尤以花鼓戏流行最广,为境内主要剧种,解放以后,除建有专业剧团外,业余演出团体遍及城乡。皖南花鼓戏有大小传统剧目100多个,内容大多为反映农民及手工业者生活,朴实、亲切、通俗、活泼,喜剧色彩浓,尤为农民喜爱,曾有“花鼓一来,洗脚穿鞋”的谣谚。其唱腔分主腔和花腔,计有数十种之多。解放前无伴奏用帮腔,解放后改用乐器伴奏。其表演特色有文武冷热之分:文演细腻优美,武演泼辣火爆,冷演沉着稳健,热演风趣活泼。
【职业剧团】
▲孙彪戏班民国初期北乡水阳人孙彪组创。此为本县最早的京剧职业班社,时称“孙彪班”,建班初期在县内城镇售票演出或应邀赴庙会演出,盛极一时。并经常流动至上海、南京等城市演出。民国20年前后,演员多流入其他班社,孙彪班遂告解体。
▲怡社票房民国29年(1930)由宣人俞稚舲为首创建。成员多系文教界人士,先后延聘常州京剧艺人张毓林、芜湖著名票友高士林等传授技艺,排练剧目。怡社票房一般不经常售票演出,多应邀赴堂会作清唱,有时也赴邻县串演。抗战以后,曾一度改称为“宣城京剧研究社”,两年后自行解散。
▲花鼓戏班多系艺人以家庭成员或师徒关系临时组班演出,一般为“农闲组班,农忙散摊”。解放以前在本县境内影响较大的花鼓戏班有“蔡瓜班”、“陈咬金班”、“响铃班”等。
▲宣城县大众京剧团宣城解放不久(1949年6月中旬),外地京剧艺人王曼英(女)等20余人组合的京剧班社流动来本县城关民乐剧场演出。1950年初,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定居本地正式建团(团长黄玲童)。1951年下半年,县文化部门通过举办艺人讲习班,组织演职员学习党和人民政府关于戏剧改革的方针、政策,帮助剧团建立新的规章制度,废除“家班制”,实行民选团长(首任团长为张铁声)。并对京剧传统剧目进行清理,停演了一批封建糟粕较多、一时无法改好的剧目,排演了一批新编的历史剧目和现代剧目,如《陈胜吴广》、《逼上梁山》、《白毛女》、《台湾来的女客》等。在此期间,剧团每周义演一天,票房收入全部捐献给国家购置飞机大炮,支援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
1956年,老艺人徐月亭根据京剧传统剧目《尉迟恭》整理改编的《置田庄》,赴合肥参加全省第一届戏曲汇演,女演员马春良、刘剑云获表演二等奖。1960年剧团集体改编的《六部大审》赴芜湖参加地区戏曲会演获剧目奖、演出奖。自1956年起,剧团先后多次流动至外县、外省和部队巡回演出。截止1960年,全团拥有4万余元的固定资产。同年5月13日,经县政府批准,剧团改为“地方国营”。10月,根据国家文化部“一县一团”的调整政策,经县政府决定撤销大众京剧团建制,调派37名演员充实芜湖地区京剧团,其余人员分配至县花鼓戏剧团和其他单位工作。
▲群艺剧团1951年春节前,由花鼓戏艺人钟响铃,陈宗美、彭玉华等十多人在东乡双桥组织成立。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售票演出,后因行当不全、人员不足、营业不佳,半年后自行解散。
▲大众花鼓戏剧团1952年6月,花鼓戏艺人杜庆荣在郎溪县境内组织宣、郎两地流散艺人创立。始名“大众楚剧团”(因该剧种系以湖北花鼓调为基础演变而成,故名“楚剧”,不久正式改称为皖南花鼓戏),1953年春流动来本县城关胜利剧场演出,经县文教科批准,该剧团以胜利剧场作为长期演出基地。县文化部门派出干部帮助剧团在管理体制、经济分配、演出剧目、唱腔表演等方面进行一系列改革和提高,并公开招收女学员,充实演员阵营。1954年,由县文化干部挖掘整理的传统小戏《打瓜园》排演后,被省文化局选赴上海参加华东地区第一届戏曲观摩会演获得好评,女演员陈兰英(饰文姐)获演员三等奖,男演员胡兰庭(饰费大娘)获演出奖。此为皖南花鼓戏有史以来首次登上城市大舞台。
1955年春,剧团流动至郎溪县城演出,经宣郎两县党政有关部门协议和行署文教科批准,剧团大部份演职员留在郎溪组成“郎溪县花鼓戏剧团”,少数演职员回到宣城重新建团。
▲宣城县花鼓戏剧团1955年秋组建,团长杜庆荣,全团演职员30余人。1956年夏,组排县文化馆干部刘永濂新创作的现代戏《真实的爱情》和整理的传统小戏《当茶园》,代表芜湖地区参加安徽省第一届戏曲会演,获剧本奖、演出奖,演员刘国栋、徐风呜、张运荣均获演员奖。
1959年秋,经县文教局批准,从宣城师范选招一批学员进团培训,时全团演职员合计50余人,并经常流动至本县乡镇和外县城镇演出。1960年3月2日,经县政府批准,剧团转为地方国营,称“宣城县皖南花鼓戏剧团”。1961年初,根据“一县一团”的建制,县文教局从撤销的县文工团、县京剧团选调一批演员充实花鼓戏剧团,时全团合计80余人。这一时期,剧团曾组织“文艺轻骑小分队”,排练小型多样的节目,深入农村巡回宣传、慰问演出(不售票),《安徽日报》和省电台,曾以题为《一支乌兰牧骑式的演出队》予以报导。
1965年3月,芜湖地区花鼓戏剧团下放到宣城,称“宣城县皖南花鼓戏一团”,原县团改称“二团”。同年秋,一、二团联合排演自编大型现代剧《焦裕禄赞歌》(剧团剧目干部刘永濂执笔),同年11月赴合肥汇报演出,由省电台、电视台作实况转播和录像播放。
1966年6月起,本地文化大革命开始,剧团编导人员连遭批斗,所有剧目一律禁演,服装行头多被焚毁,剧团演职员工资全靠地方财政拨款,一团每年4万元,二团每年2万5千元。1971年10月,县革委会决定两团合并,调出一部份人员,新招一部份学员。这一期间,排演部份“样板戏”和新编现代戏《艳阳天》、《盘石湾》等剧目,在当地作宣传慰问演出(一般不售票)。
自1977年起,剧目重新开放,剧团出现生机。1978年春节,排演《白蛇传》、《小刀会》等剧目,观众露宿排队购票,连续演出百余场,场场客满,创剧团演出场次、票房收入最高记录。
1979年9月,经中共宣城地委、行署决定,原“一团”人员调回恢复地区花鼓剧团,原县花鼓戏剧团再次重新组建。1982年小型现代花鼓戏《春嫂》,被选调晋京为党的十二大代表作汇报演出。1984年大型现代花鼓戏《柯老二入党》(本县创作干部张亚编剧),赴合肥参加安徽省首届戏剧节,分获创作、演出二等奖。
1953年至1985年间,县花鼓戏剧团先后上演的剧目合计100余个。其中现代戏占三分之二;由本县整理改编和新创作的大型、小型、古装、现代剧目占三分之一。
1985年9月,根据中央关于艺术表演团体体制改革的精神,经宣城地委、行署及宣城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撤销宣城县花鼓戏剧团建制,人员去向有三:1、部份调入地区花鼓戏剧团;2、部份组成“艺术辅导组”(隶属县文化局),负责全县民间职业剧团和业余剧团的业务辅导工作;3、部份分配至其他单位。
▲宣城县劳动越剧团1952年初,浙江越剧艺人刘慧芳(女)等20余人组成的“慧芳越剧团”流动来本县城关演出,并要求地方政府接管。5月,经县文教科批准,正式改名“宣城县劳动越剧团”,团长刘慧芳。在县文化部门的帮助下,剧团建立了各项新规章,废弃“打幕表”、“放水词”,改演正规剧本戏。1953年春节期间,西门解放剧场突遭火灾,剧团所有服装、导具全被烧尽。县委、县政府及时发动县直机关团体和社会各界募捐援助,使剧团在一个月内即恢复正常演出。
建团初期多在宣、郎、广三县乡镇演出,1954年以后,多在本县及周围县城剧场演出。1958年以后,常至上海、南京、苏州、马鞍山等城市剧场巡回演出。1959年6月,剧团由县下放给城关镇管理。1960年初,全团集体下放至城南张锦大队劳动,同年10月起,演职员各自另谋生路,剧团遂自行解体。
▲宣城县文艺工作团建立于1959年初,隶属县委宣传部,团址设于县城西郊王家庄。初建时全团人员合计18人,由编导组长吴效朋负责,后发展至40余人。同年10月正式任命周传琏为团长,成员多系文教系统干部、教师和青少年学生。主要任务是配合中心工作编演节目,为县里各种会议演出或进行街头宣传。其次是发掘整理本县民歌民舞,移植、创作音乐、舞蹈、戏曲等节目,深入到境内工厂、农村、驻军单位进行宣传慰问演出。极少作营业性售票演出,所需经费由县文教经费中列支。1960年10月奉命撤销,其人员分别调配至县文化馆、县花鼓戏剧团或国营工厂商店,少数年幼者,发给一定经费,回家继续入学读书。
【民间半职业演出团体】60年代初,县内一些职业文艺团体被精简,人员改从他业,许多以从艺为生的艺人,生活依赖社、队和亲友接济。有的迫于生计,逢年过节三五一伙,串连行艺,贴补生活。“文革”时期,被扣上“黑艺人、黑剧团、演黑戏”的帽子,受到追查、取缔。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县文化局经过调查研究,于1979年6月开始,用了近三个月的时间,将流散在全县的150多名民间艺人进行普查、登记、考核,发放“民间艺人证”,制定各种规章制度,组建起周王、五星、建国3个皖南花鼓戏剧团,1个黄渡越剧团,5个皮影戏的“担子”,6个杂技魔术演出小组。不仅在境内农村演出,还出省出县巡回演出。通过演出,剧团自身建设也得到巩固和发展,每个剧团所拥有的服装、道具、灯光、布景等固定资产均在5万元左右,每团都有保留剧目15至20个。1982年11月份,由本县作者创作、民间剧团排练演出的《两家春》、《瞎操心》、《巧退礼金》三个小型现代花鼓戏,在宣城地区举办的农村文艺调演中,分获一、二、三等奖。1983年初在全省会演中,《两家春》获创作、表演优秀奖。
宣城县的民间半职业剧团受到省、地宣传、文化部门的极大重视,曾多次印发材料,介绍经验。1980年2月11日,《光明日报》在头版头条以《安徽省宣城县组织流散的民间艺人在农村演出受到欢迎》为题作了报导。
1985年以后,随着农村电视的普及,民间剧团和其他艺术表演团体的活动渐趋低落,有的时演时停、有的自行解散,不少演职员转入本地乡镇企业工作。
【戏台剧场】清时,境内城乡凡较大的庙宇门前均建有楼阁式的舞台,时称“戏楼”、又称“宇台”、“万年台”,供戏曲演出之用。有的台下置有围墙和门窗,可作艺人食宿之地。水东镇小胡村“万年台”,始建于明代,现今仍基本完好,被列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民国初期,境内庙宇有的废毁,有的被改造利用。庙前戏楼存者不多,能供演出的有城区北门杨泗庙宇台,南门木直街陵阳庙宇台以及水东方村祖师庙宇台、沈村镇大王庙宇台、雁翅镇观音庙宇台等。农村邀班唱戏,多用4至6根木柱、10余块长跳板,在斜坡空地搭置简易戏台(俗称草台)。
民国14年(1925)春,宣人谭素云等邀股筹资将城内陵阳庙宇台加以修葺改建,取名“宣舞台”(位于今东门粮站上首),供戏剧团体售票演出,此为境内有现代剧场之始。抗日战争胜利初期,国民党驻宣部队某旅政治处和县社会服务处联合募捐集资,于北门王家巷内(今县电影院处)建“同乐剧场”一座,竹木结构、茅草盖顶,竹条长凳,可容观众700人左右。1946年底,孙埠镇孙植夫、章平等邀股集资在该镇中南旅社广场建“永乐剧场”一座(仅有舞台,没有座位)。
解放以后,本县城乡剧场不断建设、更新、完善,并在布局上形成网络。
▲城区剧场自1951年起至1955年止,城区曾先后建有4座剧场:“大华戏院”—1951年春由刘永泰等合股集资筹建,地址北门城内朱衣巷口,为县大众京剧团演出基地;“解放剧场”—1952年春由王柏森等合股集资筹建,地址西门城内沟沿头(今法制路口西侧),为县劳动越剧团演出基地。1953年春节期间失火烧毁;“胜利剧场”—1953年夏,由杨万才等邀股集资在解放剧场原址重建,为县大众花鼓戏剧团演出基地,1959拆除;“人民大戏院”—1951年秋,由原“大华戏院”股东筹建,地址东门大街(今宛陵影剧院处)。上述剧场均为土墙、草屋、竹凳、舞台设备也较简易。
1956年初,县人民政府拨款6万余元,在“人民大戏院”原址,新建一座正规化剧场,定名“宛陵剧场”。砖木结构、设有门厅、观众厅、舞台、乐池、化妆室、售票处和楼厢,置有可容观众1200人的连架木椅座位,1958年元月1日开场营业。1966年改名“工农兵剧场”,1971年更名“工农兵影剧院”兼放电影。1979年进行较大的内部改造,将观众厅地面由平面改为斜面(面积589平方米),新制铁架翻板单座椅1222座,舞台面积266平方米,化妆室面积95平方米,演员宿舍面积164.5平方米。同时改善了照明、通风、遮光等配套设施,共耗资7万元。1980年更名“宛陵影剧院”,当年放映电影1123场,收入93274元;演出戏剧325场,收入79854元。被评为全省文化系统先进单位。1985年被县、地、省分别授予“文明单位”称号。
1958年,城关镇人民政府于东门城内宝塔山建砖木结构剧场一座,始名“城关镇俱乐部”。1979年更名“宣州影剧院”,观众厅面积400平方米,舞台面积200平方米,铁架翻板单座椅1020张,化妆室面积40平方米,演员宿舍面积170平方米,长年接待剧团演出和电影放映。
此外,南门县工人文化宫剧场,北门县文化馆剧场,舞台、灯光、座位等设备齐全(文化宫剧场可容观众600余人,文化馆剧场可容观众达400人)。均能接待专业剧团演出和电影放映。
▲乡镇剧场建国初期,孙埠、水东、水阳、湾沚4个较大集镇各建有一座简易剧场,能经常接待专业剧团演出。自1958年起,部份公社建成一批以开会为主、演出为辅的简易剧场(有舞台和木架竹条长椅座位)。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全县各乡镇相继扩建、改建和新建成一批较为正规的影剧场。
1980年,县文化局建立了“剧场管理委员会”,制订乡镇剧场管理办法,统一组织、安排剧团巡回演出。1981年,乡镇剧场接待县内外专业剧团50余团次,(最多时有11个专业剧团同时在境内营业演出),全年演出场次达4200场,观众达270余万人次。放电影1200余场,观众达650余万人次。剧场收入合计32.6万元,其中戏剧演出收入达12.6万元。
1983年元月27日,《安徽日报》发表题为《建设农村精神文明的重要阵地—宣城县发展和管理乡镇影剧院》的文章,向省内外介绍推广。
1987年,全县共有乡镇影剧院40个,总座位33071个。
上一篇:第五节 歌舞
下一篇:第七节 电影
平台声明

平台收录的姓氏家族文化资料、名人介绍,各地方志文献,历史文献、农业科技、公共特产、旅游等相关文章信息、图片均来自历史文献资料、用户提供以及网络采集。如有侵权或争议,请将所属内容正确修改方案及版权归属证明等相关资料发送至平台邮箱zuxun100@163.com。平台客服在证实确切情况后第一时间修改、纠正或移除所争议的文章链接。

族讯首页

姓氏文化

家谱搜索

个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