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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吸虫病防治】
▲疫情建国前,群众称为“大肚胀”和“烧箕鼓”的疾病与晚期腹水型血吸虫病基本一致。北乡月亮圩早在1895年前后便有人死于“大肚胀;雁翅乡光明村在民国35—37年(1946—1948)共有13人死于“大肚胀”,其中一汪姓人家11人有6人染病,2人死亡;洪林乡双沟村因有30%以上的人患“大肚胀”相断死亡,剩下的人不得不弃家迁徙……
1950年,本县首次被正式报道为血吸虫病疫区。1952年8月,县血吸虫病防治站开始在全县进行血吸虫病的调查摸底工作,当年共查出血吸虫病人259名,这是本县第一次正式检出血吸虫病;随即开展血吸虫病的防治工作。1952—1955年,县血防站在全县进行疫情摸底,全县初步划定1个镇72个乡为血吸虫病流行区、2个镇10个乡为可疑区。1956年1月,中共宣城县委成立5人血防小组;县人委成立“宣城县血防委员会”,副县长任主任委员并兼县血防站站长,委员会下设血防办公室;各区乡亦相应成立组织,并配备专职血防技术指导员。在加强血防领导工作的同时,血防专业队伍迅速壮大,1957年全县有血防专业人员137人;此外,还有安徽医学院医疗队、吉林省医疗队、合肥和宣城卫生学校师生、以及抽调本县联合诊所医生共400余人参加血吸虫病防治工作。经过这一时期大规模的群众性血防运动,在压缩有螺面积、降低钉螺密度、减少病人、控制感染等方面均起到积极作用。1955—1958年,先后有辽宁省医疗大队、安徽康复医院医疗队、吉林省医疗队、安徽医学院调查队共133人,支援本县血防工作累计时间22个月。1958年,限期消灭血吸虫病,1959年宣布全县已基本消灭血吸虫病;随之精简血防机构和人员,县血防领导小组亦改为除害灭病领导小组。由于血防工作的松懈,疫情回升;1962年朱桥公社魏村大队牛山冲生产队12名劳力集体感染血吸虫病,其中6人死亡。1963年《防治血吸虫病工作条例》下达后,县委重建了血防领导小组,并制定出《宣城县1964—1970年消灭血吸虫病规划(草案)》;同时恢复县血防站建置,加强血防队伍建设。1963年至1966年上半年,全县血防工作主要是赵桥、三元(今属芜湖县)、团山、峄山、溪口、洪林等公社的灭螺;以及针对南漪湖区不断发生急性血吸虫病的状况,设立朱桥血防试点组,大力开展防护等工作,使湖区大批集体血吸虫病急性感染得到有效控制。“文化大革命”初期,血防工作一度停顿,疫区的螺情、疫情再度回升;1969年,全县有170人发生急性血吸虫病,为建国后历年急性病人最多的一年。1970年后,县委血防领导小组几经调整,县血防办公室也被列入行政编制,并配备专职干部。1973年,县血防站调入17名专业医生和老血防人员,使血防专业队伍的技术素质得以改善;同时,随着“赤脚医生”的发展,全县逐步形成县、社、队三级血防队伍。这一时期的血防工作,主要是集中力量对南漪湖、华阳河、佟公坝3个水系结合农田水利建设开展灭螺;在查病治病方面逐步实现方法简化、疗程缩短、疗效提高。1977年后,本县加入6县血防联防组织,每年均与邻县毗连疫区按时开展联防查、灭螺活动,促进边缘疫区的血防工作。1970年—1978年,先后有安徽医学院、解放军安徽生产建设兵团、皖南医学院、芜湖地区医院、芜湖地区血防所、淮南市第一人民医院、芜湖地区第二人民医院派出医疗队共247人,支援本县血防工作累计时间3年6个月。1971—1978年,全县先后有21个公社、113个大队上报基本消灭血吸虫病。1980年后,县血防站将全县疫区初步划分为4类,其中一类疫区有7个公社、二类疫区有4个公社、三类疫区有10个公社、四类疫区有17个公社,同时还制定出逐年消灭血吸虫病规划。
经过30余年的积极防治,血吸虫病疫区的流行状况已发生变化:50年代血防工作初期,南漪湖、华阳河两大水系的流行情况严重,而佟公坝水系除个别乡村外,流行并不严重;至80年代初,南漪湖和华阳河两大水系的流行状况虽明显减轻,但有不少乡村的疫情出现回升趋势;佟公坝水系血吸虫病升高明显,1977—1983年连年发生急性血吸虫病感染,并出现钉螺密度高(最高达312只/尺2)、钉螺感染率高(有的沟渠达15.40%)、居民粪检阳性率高(个别自然村高达77.08%)等严重情况。
本县血吸虫病流行疫区分为山丘型、水网型和湖沼型;有的乡有2种疫区(山丘型和水网型、山丘型和湖沼型),有的乡3种疫区均有。据调查,耕牛和沟鼠是本县血吸虫的主要动物宿主。
至1987年,全县除棋盘乡和水阳镇外,其余各乡镇都有程度不同的血吸虫病流行;有244个行政村查出钉螺、占行政村总数的72.6%,3986个村民组查出钉螺、占村民组总数的73.8%,流行区人口461833人、占全县总人口的61.3%。其中:一类疫区有7个乡镇、30个行政村,二类疫区有12个乡镇、134个行政村,三类疫区有18个乡镇、79个行政村。由于人力、财力和物力等诸多原因,全县只在大约10个乡、30个行政村开展防治工作,而一、二类疫区基本上未开展防治工作,三类疫区亦有大约10多个乡、130多个行政村未开展防治工作;这些乡村均存在着血吸虫病回升的潜在危险。
▲查螺灭螺1952年8月至10月,县血防站首次在沈村区永合乡第七选区(今沈村乡杨星行政村张村村民组)查到钉螺。此后直至1956年,本县以血防专业人员为主,通过环境抽样设站(框)进行钉螺分布、密度和感染率的调查。1953年,在雁翅乡花津湖滩捕螺50余斤。1954年在双桥、孙埠、城关、寒亭4个区的18个乡发现钉螺;同年,县血防站在新田乡采用茶子饼、生石灰、火烧等方法进行灭螺试点工作。1955年,综合全县调查结果是:钉螺密度不一、阳性率不高,但分布范围很广、73个乡有螺、占全县乡总数的36.5%。1956年,县组成6个调查队全面查螺,发现55个乡镇有螺、占全县乡镇总数的87.3%;全县有螺总面积3205148平方米。同年起.全县发动群众117483人次,采取清沟、土埋、铲草堆肥、药杀、火烧、人工捕捉等综合措施,至1957年10月共反复灭螺224504平方米、基本消灭钉螺14969平方米。据1958年8月安徽医学院钉螺调查大队宣城小队调查和1959年9月县血防站调查结果,南漪湖有螺面积为14733217平方米,其中在本县境内有14332350平方米、占97.28%。至1959年,全县已基本查清有螺面积为21734894平方米。据1954—1959年调查,本县钉螺最高密度山丘型(新田乡)为150只/尺2、山丘型平原亚型(佟公乡)为300只/尺2、湖沼型(汪圩东埂外滩)为630只/尺2;钉螺平均密度山丘型为0.93只/尺2、山丘型平原亚型为2.06只/尺2、湖沼型为3.38只/尺2;钉螺感染率山丘型为1.07%、山丘型平原亚型为2.06%、湖沼型为3.38%。1958—1959年,开展更大规模的群众性灭螺运动,先以改变钉螺孳生环境为主、进行滩地垦植,1959年又提出以“水改旱”消灭钉螺。2年内共发动300余万人次,反复灭螺1700多万平方米、消灭钉螺124万平方米、人工捕捉钉螺1450公斤。1960年上半年,县血防站开始用五氯酚钠撒粉法在南漪湖滩进行防护性灭螺。1960—1962年,群众性灭螺停顿。1963—1966年上半年,对开展灭螺的地区进行边查边灭,采取“灭一块、清一块、巩固一块”的办法,先后在团山、洪林、溪口、峄山、湾沚、赵桥、三元等公社发动群众灭螺,垦植花津湖滩,继续在南漪湖滩实施防护性药物灭螺等,3年共发动175320人次,反复灭螺9567895平方米、实灭1539187平方米。“文化大革命”初期,查螺灭螺工作一度停顿。1970年,省委血防领导组派来安徽医学院师生199人,开展查螺工作,建图建帐;调查结果,全县共有钉螺面积24687140平方米,其中内陆有螺8906426平方米、占有螺总面积的36.1%(山丘区有螺7676379平方米、水网区有螺1230047平方米),湖(河)滩有螺15780714平方米、占有螺总面积的63.9%。此后,每年均开展春秋两季大规模的群众性灭螺工作,并组织不脱产的灭螺专业队,坚持常年灭;灭螺的方法主要是土埋和改变钉螺的孳生环境。1970—1977年,全县把灭螺与发展农业生产结合起来,分3大水系进行灭螺,围垦南漪湖(灭螺18516230平方米)、改造佟公坝(灭螺10万多平方米)、治理华阳河(灭螺280多万平方米)等,取得较好效果。1978年后,在开展血防工作的14个乡56个行政村,进行了钉螺普查、建图建帐工作。1980年后,县血防站根据分类指导原则,着重抓3大水系中三、四类疫区的灭螺工作,实行岗位责任制,坚持每年春秋两季3—4次五氯酚钠机喷灭螺,不断巩固和发展灭螺成果。据统计,1970—1987年全县共发动274万多人次,反复灭螺1.7亿平方米;建国后至1983年全县查灭螺共投入劳动力6046224个工日,消灭钉螺26031487平方米。1987年,全县钉螺主要分布在华阳河水系(包括溪口、新田、黄渡、向阳、峄山、夏渡、周王、杨柳、高桥、寒亭、文昌、金坝12个乡镇)、佟乡坝水系(包括双桥、建国、丁店、水东、孙埠5个乡镇和县农场)、南漪湖水系(包括南湖、朱桥、昝村、沈村、新河、南渔、卫东、狸桥、水阳、裘公、杨泗、雁翅、五星13个乡镇);3大水系之外,还有敬亭、团山、养贤、杨林、洪林5个乡和城关镇。其分布特点是分散、面广;大部分钉螺面积分布在山丘型和水网型疫区,这些疫区地形复杂,灭螺难度大,消灭钉螺所需的时间、人力、费用、药物、机械等都比以前大为增加。1987年底,全县尚有钉螺面积3573117平方米(内陆3083260平方米、湖滩489857平方米)。
钉螺的种类,据1978—1981年调查,主要为光壳钉螺和肋壳钉螺,两者均属湖北钉螺种。光壳钉螺呈深褐色,螺体较小,主要分布在华阳河水系的山丘型疫区;肋壳钉螺呈淡黄色,螺体较光壳钉螺大,主要分布在佟公坝水网型疫区、南漪湖周围山丘型疫区以及花津湖、南漪湖、河滩等湖沼型疫区。
▲查病治病1952年8月,县血防站在沈村区永合乡第七选区(今沈村乡杨星行政村张村村民组)查到病人,遂用锑剂20天疗法治疗9例,是为本县血吸虫病防治的最早纪录。是年,全县重点抽样粪检2410人,检出阳性259例、阳性检出率为10.7%;当年治疗16例病人。1952—1955年,县血防站主要以粪便沉淀镜检普查病人、用锑剂静脉注射20天疗法治疗病人。并对锑剂3天和7天疗法进行临床观察。1952—1956年,分期分批对14个区73个乡镇进行粪检普查,共有184350人受检、阳性8260人、阳性检出率4.48%。在粪检的基础上,1956年下半年又对部分区、乡、镇进行了血吸虫抗原皮区试验,总计检查221013人,阳性36656人、阳性率为16.59%;其中:检查男性125985人、阳性25261人、阳性率20.05%,检查女性94184人、阳性11261人、阳性率11.96%。1956年后,锑剂3日疗法逐步推广使用,并在此后较长时间内成为治疗血吸虫病的主要方法;同时,对晚期病人开始采用中医中药消退腹水、缩小肝脾、改善体质。1958年,为了血防“大跃进”,一年粪检34万多人,但检出质量差、阳性检出率仅2.4%;治疗上出现锑剂2夜疗法、24小时疗法、4小时疗法等,均达不到治疗目的。3年困难时期,全县血防人员大批下放,粪检工作大为减少;1963年后有所增加。60年代初、中期,对在县血防站住院治疗的病人多采用锑剂20天疗法,血防小组在基层集中治疗时多采用锑剂3天疗法。1964年,县血防站对锑剂3天疗法治疗的104例血吸虫病人,用沉淀镜检法做9个月疗效考试,转阴率65.3%。“文化大革命”初期,查治工作陷于瘫痪。1968—1972年,相继采用血防846麻油剂、血防846糖果、血防846片剂等10天疗法治疗血吸虫病,但疗效不理想。
六、七十年代,对于晚期巨脾型病人,主要是用中西医结合疗法改善症状。1972年,安徽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医院组成医疗队,在水阳镇和县血防站为晚期巨脾型病人作切脾手术24例;1973—1974年,芜湖地区血防所组成医疗队在本县作切脾手术30余例;不少患者手术后症状改善,体质恢复,回到原工作岗位。
在药物治疗方面,1973年应用T—273中速片10天疗法;1978年应用硝硫氰胺3天疗法;1981年使用吡喹酮2天疗法。其中吡喹酮疗效高、毒性低、疗程短、服用方便,1982年后已在全县推广使用。
1983年春,县血防站在全县推广尼龙绢集卵法,以加快粪检速度、提高粪检质量。是年,全县查病65940人,查出病人3159名,用吡喹酮2天疗法的治疗2749人。1984年,开展2种剂量吡喹酮治疗慢性早期血吸虫病疗效的研究,得出一天疗法疗效明显、疗程短、用药少等结果。是年,县血防站在全县推广改良加藤法4张涂片查病,当年共检查血吸虫病92725人、查出病人4773例、治疗5067人(全部采用吡喹酮总剂量45mg/kg一天疗法)。1985年,全县检查血吸虫病146302人、查出病人3460例、治疗4183人;此外,县血防站还引进了塑料管环卵试验血清学方法诊断血吸虫病,当年共检查3914人、查出治疗对象343人。1986年,县血防站通过对吡喹酮治疗儿童血吸虫病2种疗法的比较观察,在国内首先提出吡喹酮治疗儿童血吸虫病的疗效确实较成人稍差、增加剂量不能提高疗效的研究结果;此外,还在全县推广了塑料管环卵试验检查血吸虫病。是年,全县共检查110083人、查出病人4768人(加藤法检查91888人、查出病人1890例,塑管环卵法检查18195人、查出阳性2874人)、治疗4634人。1987年,县血防站在东、西、南、北境域各选1—2个村,用加藤法首次对农村居民肠道蠕虫感染进行调查,共检查3979人,蛔虫、钩虫、鞭虫、血吸虫、姜片虫和华枝睾吸虫的感染率依次为85.07%、22.87%、22.49%、7.48%、3.79%和1.33%;其中:感染一种蠕虫者为87,74%(儿童高达91.76%),2—4种蠕虫感染分别为25.16%、3.86%和0.14%。是年,全县共检查血吸虫病108790人、查出病人2454人(加藤法检查81443人、查出病人1361例,塑管环卵法检查27347人、查出阳性1093人)、治病2552人。
急性血吸虫病感染,据统计,1962—1983年共发生652例,其中除1967、1968和1971年无资料可查外,每年均有急性血吸虫病发生。由于1982年后加强了对易感地点的反复灭螺工作,急性感染逐渐减少。1981—1984年全县共发生急性感染122例;1985—1987年仅发生5例。急性感染有明显的季节性,5—8月期间,雨水增多、气候温和,钉螺活跃、释放尾蚴增多,人们接触疫水机会频繁,是发生急性感染的高峰季节。70年代以后,佟公坝灌区的急性感染病人明显增加。1977—1987年全县共发生急性感染180例,其中佟公坝灌区有168例。
据统计,1952—1987年,全县累计有3695828人受检,累计查出血吸虫病人32491名,治疗32270人,总共治疗105117人次(含1968—1971年皮试阳性送药上门治疗39998人次)。在647名晚期血吸虫病人中,125人已作切脾手术、403人进行了病原治疗,其中已有357人死亡、290人尚存活。1987年全县流行区人口46.2万人,1430名病人接受治疗(其中历年遗留未治213人)、受治率99.32%。
【疟疾防治】疟疾又称脾寒、摆子,境内流行甚广。1952年,西河(今属芜湖县)卫生所确诊疟疾83人(恶性疟68人、间日疟15人),有10人死亡、死亡率12.04%;同时,是所门诊病人血液检验317例,查出有疟原虫者144例、阳性检出率45.43%。1962—1963年,全县疟疾暴发流行;1962年有24267人发病,是上年疟疾发病人数的6.89倍,发病率467.2/1万,有44人死亡、病死率0.18%;1963年疟疾发病骤增为203674人,发病率高达3577.2/1万,有194人死亡、病死率0.10%;这次大流行为恶性疟、间日疟混合存在,以恶性疟为主。传播媒介主要是中华按蚊与雷氏按蚊嗜人亚种,恶性疟的传播以后者为主。
1956年后,采取“一预防、二根治,大力灭蚊”的综合性措施,积极开展疟疾防治工作,疟疾发病率下降。1959—1961年防治工作停顿,以致后两年疟疾暴发流行。60年代后,开始采用乙胺嘧啶预防服药、氯化喹宁和伯氨喹宁休止期根治的办法防治疟疾。1972年后,在疟疾重点流行区实行全民预防服药和全民休止期根治的办法,统一部署行动,在每年7—10月预防服药、翌年1—3月进行休止期根治,坚持“送药到手、看服入口、不服不走”,从而控制了疟疾流行,发病率逐年下降。至1980年,停止使用“两全”防治方法,调整为重点人群服药、加强现症病人管理等,并在新河、溪口、洪林、寒亭4个公社卫生院建立发热病人血液检查观察站(即疟疾镜检站)。据1986年统计,4个镜检站共检查发热病人2868人,查见疟原虫者81人、阳性率2.82%。1986年,全县疟疾发病1030人、发病率14/1万。1987年全县疟疾发病469例,发病率62.8/10万。
【丝虫病防治】俗称火流腿,早有流行。从1956年开始实施以普查和治疗病人、控制传染源为主的防治工作。1956—1960年全县开展了首次大查大治工作,1956、1957、1958和1960年反复进行全民血液检查共计1964983人次,其中查出微丝蚴阳性51082人;人群平均微丝蚴阳性率,1956年为2.80%、1957年为5.20%、1958年为3.00%、1960年为1.85%;1960年,对微丝蚴阳性而又有症状体征的病人,采用海群生2.1克7日疗法(3个疗程)治疗9056人。70年代开展第2次大查大治工作,1971、1972、1973和1975年共进行人群血检普查820902人次,查出微丝蚴阳性66666人;人群平均微丝蚴阳性率,1971年为3.64%、1972年为10.07%、1973年为4.31%、1975年为11.98%;1975年,对微丝蚴阳性而又有症状体征的病人,采用海群生3克5天疗法(3个疗程)治疗45800人。1981年,按境内东、西、南、北、中5个方位选择孙埠、寒亭、周王、新河、敬亭5个公社,进行人群随机抽样调查,共血检7148人,查出微丝蚴阳性109人、阳性率1.52%。1985年,按各乡、镇总人口1/3、行政村1/3的范围进行有计划、有步骤地整群抽样调查;全县共调查36个乡镇、139个行政村,血检192739人,查出微丝蚴阳性961人、阳性率0.50%;34个乡镇有微丝蚴阳性病人分布,其中:阳性率在1%以下的有30个乡镇、1%以上的有4个乡镇(水东镇的阳性率为2.78%、居全县之首);108个行政村查出有微丝蚴阳性病人,其中:阳性率在1%以下的有87个行政村、1%以上的有21个行政村(水东镇南阳村的阳性率为4.39%,居全县之首)。微丝蚴感染平均密度为9.72条/人、最高一例为230条;微丝蚴阳性者的感染指数为22.12%,总人群的感染指数为0.11%;属于斑氏和马来丝虫兼有的低度丝虫病流行区,山区主要为斑氏丝虫流行、圩区主要为马来丝虫流行、丘陵区主要为混合流行。1981—1986年采用海群生3克5天疗法(3个疗程)共治疗1070人。1987年起,在所有病区实施2—3‰海群生药化食盐全民服食的治疗措施,当年全县共免费投放海群生1.25吨。
【地方性甲状腺肿防治】俗称粗脖子病。1965年在溪口、华阳2个公社选点调查,患病率分别为41.38%和44.83%。随后在病区开展加碘食盐供应工作,建立健全食盐含碘量的经常性监测制度;同时,对病区内7—14岁在校学生和查出的病人给予口服碘油丸治疗达38845人次,凡已婚女青年及准生二胎的妇女均注射碘油针。1982年,经对全县7—14岁中小学生的调查,确定溪口、华阳、新田、周王、水东、杨柳、文昌7个公社为地方性甲状腺肿病区,病区总人口128930人,居民平均患病率为10.13%。其中华阳和溪口为重病区、文昌为中等病区、余皆为轻病区。1985年,以乡为单位按人口的5%进行整群抽样调查,金宝圩内4个乡镇被确定为地方性甲状腺肿新的轻病区,病因仍为缺碘所致。1987年5月,宣城地区对本县地方性甲状腺肿病防治效果进行正式考核验收,经抽查:新田乡学生甲状腺肿大率为11.17%、居民甲状腺肿大率为1.33%;华阳乡学生甲状腺肿大率为7.79%、居民甲状腺肿大率为2.83%;患者尿样检验结果,尿碘均在正常值范围内;县盐业公司食盐含碘检测,合格率为94.12%;新田、华阳2个乡食盐供销点的食盐含碘合格率为97.15%;102户居民的食盐含碘合格率为93.44%;各项考核结果均达到省有关指标要求。
【头癣防治】1952年开始对头癣患者进行调查登记工作,至1957年全县共查出1142名病人。1958年后广泛采用中草药防治头癣;1958—1961年全县共查出头癣患者4214人,经使用醋酸铊脱发,结合外用木榴油膏或雄黄、硫磺等进行治疗,大部分患者被治愈。70年代以来,普遍使用灰黄霉素治疗头癣,取得良好效果。1979年,全县抽调78名医务人员组成8个专业队,深入乡村开展头癣的普查普治工作,共查出病人1827人,治疗1658人,治愈1418人、治愈率77.65%。1980年,又以4个月时间进行查漏补治工作,共查出新病人141人,加上上年漏治病人196人和未治病人240人,全部给予治疗,治愈495人、治愈率90%。1982年,对已治头癣病人进行个案随访,再次查出未治愈及新病人150人,经过补治,治愈146人,治愈率97.33%。同年9月,宣城行署有关部门抽查敬亭、新河、金坝3个公社6个大队原有头癣患者63人中的57人,诊断已治愈者为51人、误诊者4人,治愈率96.23%;随机抽样检查当地在校中小学生992人、自然人群1696人,均未发现头癣患者;确认本县头癣病已达到国家规定的治愈率在95%以上、年发病率在万分之一以下的基本消灭标准。
【其他寄生虫病防治】钩虫、蛔虫、鞭虫、蛲虫、姜片虫等肠道寄生虫在境内人群中感染较普遍,尤以农村感染率更高。50年代末,钩虫病曾与血吸虫病、疟疾、丝虫病一起被列为本县农村的4大疾病,作为防治工作的重点。建国以来,在查治血吸虫病的同时,经粪检发现钩虫、蛔虫等感染者,都结合治疗血吸虫病一并予以治疗,一般未作完整的记录统计。
1984年10月,县血防站以改良加藤氏法作粪检时,首次发现1例中华分枝睾吸虫病人(系家住孙埠镇永洲村的一名一岁半幼儿);后又在孙埠、丁店和双桥的5个自然村粪检926人,查出33名中华分枝睾吸虫病人、感染率3.56%,均予以及时治疗。通过进一步调查发现,该病的传播主要存在2个中间宿主,即纹沼螺、麦穗鱼和棒花鱼;猪、猫、鼠等哺乳小动物都可以是保虫宿主;人的感染方式主要是常食晒干小鱼以及生鱼污染砧板等。至1987年,是病尚未在全县范围内进行普查普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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