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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建设】
▲城池晋咸和初(326年左右)筑。自此以后,历经3次大筑、7次小修,范围有所变更。及至抗日战争前夕,城池范围为:东起东头湾,沿东门大河,经济川桥、凤凰桥至鳌峰龙首塔,再转向南门十字路,沿西门转至北门槐树巷。总长9里13步,高2.5丈、厚3丈。设有五门:东曰阳德门(俗称大东门);东偏曰泰和门(俗称小东门);南曰薰化门;西曰宝城门;北曰拱极门。五门均为双城门。民国28年(1939)初,为抗日所需,城墙被全部拆除。
1987年城区面积为9平方公里,房屋建筑面积179.5万平方米,主要街巷32条。老十字街向为商业活动中心;宣城地区及宣城县党政机关多设于南门;工业区设在北门外;汽车站、火车站、设于东门外;省属、地属厂矿分布于城区西南;中、小学校分布于南门和北门。整个城区沿宛溪河呈南北向条带式结构。
▲街道据清嘉庆二十年(1815)《宁国府志》载,本县城区旧有街巷88条,大街小巷纵横交错。至清末民初,演变为九街十八巷。九街为:迎恩街、奉公街、锦城街、镇前街、元宝街、福星街、木直街、阳德街和西直大街,多为条石路面。十八巷为:孙家巷、瓦碴巷、羊市巷、九曲巷、茶叶巷、豆腐巷、魁星巷、朱衣巷、槐树巷、里仁巷、王家巷、塔影巷、鹿巷、古秀才巷、低巷、姚家巷、王家巷和萱花巷,多为土石路面。抗日战争初期,县城遭日机多次轰炸,损毁惨重。直至解放前夕,城区街道弯曲起伏、高低不平,雨天泥泞遍地,晴天尘土飞扬。
民国31年(1942)国民党县政府曾成立城区市政建设委员会,并拟具建设规划,将城区分为东、南、西、北、中五区,拓宽街道。但仅为纸上谈兵,未予实施。
建国以后,城区街道曾多次作过整修和扩建。1954年将阳德街、迎恩街、锦城街和西直大街等几条主要街道由原来5米宽的石条路面,拓宽为6—8米的碎石路面;1972年—1979年,先后将各主要街道在原来的基础上拓宽至8—20米,并铺以柏油和水泥;1982年于城南新辟两条大街,一为东西向鳌峰路,长1600米,宽50米,分主街道、绿化带和行人道三部分,全系水泥路面;一为南北向状元路,长720米、宽30米,柏油路面。两街交汇处,建有街心花园。1987年末,城区修整和新建街巷共32条,总长3.13万米。混凝柏油路面1.36万米,水泥路面0.77万米,土石路面1万米。
附:1987年宣城城区路巷情况一览表

▲房屋解放前夕,城区商业用房多为砖木结构平房,楼房极少,最高为三层。
居民住宅以土坯草屋居多,散布于后街小巷,据1949年统计,城区商业及公用房屋面积为75949平方米,民用住房65309平方米,人均住居面积为3.86平方米。
建国以来,城区房屋建设日新月异。50年代至60年代由草房改建成瓦房,由土木结构演变为砖木结构。60年代末,城区房屋总面积达272086平方米,其中公房219655平方米,占80.69%;民房52531平方米,占19.31%。80年代起,城区个人自建、单位兴建、集资建房和统建联建等多种建房形式并举。3—5层的楼房成批涌现。
自1984年11月,县成立房屋开发公司,至1987年底的三年间,该公司共建房屋111幢,合计建筑面积为12.27万平方米。其中商业用房30幢2.54万平方米;厂房3幢0.42万平方米;住宅用房68幢7.72万平方米;教育及办公用房共10幢1.59万平方米。
1987年底,城区共有房屋面积179.5万平方米(平房130.1万平方米,楼房49.4万平方米)。1981—1987年的8年间,建房55.4万平方米,占建房总面积的30%。其中住宅房面积98.4万平方米,人均住居面积6.4平方米,分别是1949年的15倍和1.66倍。
1952—1987年城区主要房屋建筑工程一览表

▲供电民国13年(1924)城区商办耀宣电灯公司建成发电,供部分商户照明。至民国25年,城区有342家装用电灯。民国26年电厂机房被日机炸毁,城区照明仍用煤油灯直至解放。
1950年,城区工商界集资兴办光明电灯公司,厂址设于北门民生路。次年正式送电,供电范围为:北至杨泗庙,南至邮电局,东至济川桥,西至西林寺(现环城西路)。主要用户为党政机关、学校、部队和企事业单位共200余户600盏灯头。居民用户仅2家,每晚供电5小时。1955年每日下午增供工业用电2—3小时。1958年,县筹建2000千瓦火力发电厂与光明电灯公司合并为地方国营电厂,次年3月10日正式发电。供电范围由城区扩大到周王、孙埠、五星等乡镇。1965年起,全县并网用电。
建国初期,城区仅有4条主街道设置路灯59盏。至1982年有8条街道装置路灯100余盏,并将原白炽灯更换为琵琶灯。1987年末,城区有20条街道安置了路灯370盏。其中汞灯241盏,钠灯20盏,节能日光灯20盏,白炽灯89盏。合计功率为36570瓦。其中最大功率为250瓦,最小功率为15瓦。照明线路总长为15462米。
▲供水1964年以前,城区居民向以肩挑手提宛溪河水及城内井水饮用。
1964年10月,县成立自来水公司,于宛溪河畔南鳌峰山坡建立50吨水塔一座,日处理200吨平流沉淀池和一级泵房各一座,铺设150毫米铸铁管道1100米,日供水量200吨,1965年底正式供水。后经多次改造、扩建,至1987年,共投资53.7万元,先后建有一级泵房2座,二级泵房1座,日产5000吨快速沉淀池、日产500吨斜管沉淀池、600吨清水池和变电房各1座。两组无阀滤水池日处理水8000吨。铺设400毫米—100毫米的供水管道5500米,日供水量8000吨,是1965年的4倍。基本保证城区的生产和生活用水。
1967年以后,县酒厂、纺织厂、化肥厂、造纸厂、肉联厂和硫酸厂等先后自备水源,解决本厂生产和生活用水。至1987年,城区六家企业共建泵房(井口)21座。其中纯生活用水泵房9座,纯生产用水泵房6座,余为生活、生产两用泵房。水质多为二级,平均每小时生产能力近80吨。
▲排水本县城区地势呈龟背形,中间高四面低,可自然排水。建国前,仅有4条主街道铺设砖砌下水道总长4370米,大多积水从地面排泄。每逢暴雨,城内径流排泄不及,往往水浸街头。
1954年—1978年,在拓宽、改建街道的同时,增设下水道,由原来4条增至8条。1978年以后,排水设施得到进一步扩展。至1987年底,城区共有20条主街巷修建排水道总长10894米,均为单沟排水。其中明沟10条,暗沟17条,砖石砌排水道14条,涵管排水道8条,石砌沟壁、砼盖板的下水道5条。
▲绿化建国前,城区街道狭窄,两侧房屋檐口交错相抵,无法植树。1955年街道拓宽后,于主街道两侧及城郊广植树木。品种有柏枝、棕榈、白杨、梧桐和枫树等十多种,合计植树225450株,占地面积达162.2亩。此后,每年冬春,各单位均组织集体植树,居民在自家房屋前后栽树。至1987年,城区绿化覆盖面达7.16万平方米,人行道植树总数为3279株。此外,城区建风景公园和街心公园各3个。
▲集贸市场建设解放以后城区集贸市场,经过先后改造和新建,至1987年末,共有集中经营的专业市场10个。即:木直街、状元路、西头湾、凉亭塘4个蔬菜专业市场;民生路、江滨路2个小工业品专业市场;南市路农副产品专业市场;豆腐巷水果专业市场;交通路苗木专业市场、沟沿头柴草专业市场。其中规模较大,设施较全者有二:
1.木直街蔬菜市场——该场长200米,宽9—12米,水泥路面,两侧设置铁架玻璃钢瓦的简易售货棚,可供全天营业。2.宣州市场——位于东门南市路,1985年建成,占地面积8066平方米。其中商品营业楼建筑面积6400平方米,玻璃纤维瓦混凝大棚730平方米,石棉瓦大棚930平方米,内设竹木、粮食、禽蛋三个专业经营区以及国营、集体和个人设立的商业经营网点500余个。日均人流量1.5—2万人。
▲环卫设施建国前,城区4条街道的垃圾由沿街保甲负责安排人清扫。每条街安排1—2名清道夫,其经费由各保筹集。后街小巷的垃圾由各户自行清运。
1953年,环卫工作由城关镇政府接管,配备专职清洁工10人。清扫垃圾全靠肩挑筐运,1958年始用板车运送垃圾。1970年,成立环卫管理机构——清管所,1979年购置上海产130型2吨位垃圾车一辆,肩挑手推运送垃圾的历史方告结束。1986年6月购置5吨位自装自卸车一辆。至1987年,环卫工人已发展到47人,拥有垃圾运送车3辆、洒水车1辆。每日清扫面积可达14.9万平方米。城区主街道两侧设置垃圾桶145只,清运垃圾以机械装卸为主,人工装卸为辅。城区车站、码头及街道两侧由环卫部门设置旱厕12个,另有各单位、农村集体或个人设置的公厕近百处。1982年10月,交通路建成第1个水冲式公厕,面积53.8平方米。
附录
宣城县城区总体规划摘要
《宣城县城区总体规划》于1980年6月完成初稿,嗣后,作过4次修订。1985年,经县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由县政府报经宣城行署批准,于同年3月实施。
城区总体规划共分7章,连同附表、图纸共1.5万字。现摘要如下:
一、现状。用地功能分区不明、生产生活互相干扰,道路系统紊乱、路面狭窄,坡度大、弯道多,供水能力不足,排水系统不完善,缺少防洪设施,旧城区建筑密度达50%以上,公共绿地少,目前仅有占地1.2公顷的烈士陵园1处。
二、县城用地发展方向及形象。经省地专家咨询、论证,宣城城区规划遵循“借敬亭山之胜景、引宛溪河之风光”的原则,以老城为依托,积极地向西和西北开发新区。新区地形特点明显,由敬亭山东南派生5条山岗,指向旧城与新城,高楼错落,立交飞架,山城将尽括绿色之中。以县城为中心的四郊的巷口桥、夏渡、双桥、古泉为卫星镇的组团子母状的城市。
三、城市性质、规模。宣城是县政府及宣城行署所在地,为全区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经若干年建设,将可以恢复历史文化名城的风貌,成为皖东南的大门,建成以轻纺工业、农副产品加工业为主的中等城市。城市规模:近期(1985年)至199O年人口规模15万人,用地规模近期至1990年为15平方公里。远期至2000年人口规模20万人,用地规模为20平方公里。
四、城市用地功能分区。
1、工业用地:城北工业区,巷口桥工业区,昭亭路工业区。
2、对外交通用地:火车站、客运站在原地,火车货运站在巷口桥,长途汽车客运站在宣宁商场南梅溪路,老汽车站保留作县内农村短途客运站,货运码头在海棠湾,客运码头在杨泗庙附近处。
3、文化教育用地:现有中等学校布局较合理,大专院校沿响山路和扬子鳄研究中心靠近,体育中心在梅溪路与西林路交叉口附近处之西北。
4、生活居住用地:近期主要安排在南门322地质队以北,鳌峰公园以西,元宝街两侧及老城西门口至黄泥坎。
5、蔬菜生产用地:在济川办事处庆丰圩和双桥乡泥湾村新增3500亩蔬菜专业地。
6、园林绿化用地:敬亭山风景区12平方公里,梅溪公园10公顷,谢朓公园4公顷,鳌峰公园2公顷,另有景德寺游园,沿河游园,火车站广场游园。
7、市政工程规划:
(1)城市道路布局(略)。
(2)给水工程——改造老水厂和供水管网,供水能力达8000吨/日,取水阳江水。
(3)排水工程——根据地形,分区排水,远期规划在施村建立污水处理场。
(4)城市防洪——宛溪河以东增高加固防洪堤,河西从水厂开始到敬亭圩沿河设置防洪墙。
(5)电力工程——近期建设1座22万伏输变电所。
【乡镇建设】1949年,全县大小集镇20余个,至1987年,发展到36个。均为乡、镇政府所在地和周围物资集散场所,其中较大的集镇有孙埠、水阳、水东、周王、狸桥、雁翅、沈村、洪林等。分述如次:
孙埠镇原名孙家埠镇,民国32年(1943年)改名永宁镇,民国36年改称孙埠镇至今。该镇位于县东南15公里,地处水阳江上游,为本县最古老的集镇之一。解放以后,经过改造扩建,至1987年,建成区面积为0.4平方公里。共有大小街巷21条,长90—482米,宽2—6.2米。街道总长3499米(其中柏油路面4条,计长1290米,占36.9%;水泥路面3条,计长741米,占21.18%;土石路面1468米,占41.95%)。设有排污下水道4条,总长843.3米。1958年沿水阳江岸修筑块石护坡1500米,顶高程24.4米,顶宽6米。建防洪闸2处、涵洞1处、沿河码头8处。1979年起,居民饮用水改用自制人工压水井,使用率占居民户的30%。
民国18年(1929),曾创办永宁发电厂发电照明。民国20年全镇用电户320家,民国21年因管理混乱电厂停业。直至1958年由县城供电。全镇有20条街巷,装置照明路灯37盏,其中白炽灯23盏,水银灯14盏。
1982年起,配有专职清洁工3人,工具车3辆。主街巷设砖砌垃圾箱2处,铁质垃圾桶112只,公厕4个。
▲水东镇位于县城东南28公里,为本县古老集镇之一,距今有千余年历史。
解放以前,水东镇街道为青条石或卵石路面,街道两侧飞楼凌市,檐牙楼栏,具有徽派建筑特点。建国后,经过多次改造扩建,至1987年,全镇建城区面积0.4平方公里。有大小街巷16条,总长3765米,均为卵石路面。设有排污下水道5条,计长1663米,并保留一条长近500米的古建老街。
镇区有交通桥梁8座,其中单孔拱桥2座,条石桥6座,桥长2—5米,宽1—3米。镇西沿水阳江修建河堤1831.2米,块石护坡426米。
1965年开始用电。现今有9条街道设置照明路灯32盏,其中水银灯16盏、钠灯11盏,白炽灯5盏。最大功率125千瓦、最小功率50千瓦。
居民用水向以浅层地下水为主,现有提水井14口,水池井5口,自制人工手压机井150多口。1985年镇政府在水阳江与朝阳河交汇处置机井一口,井深12米,井底直径4米,井口直径2.5米,日出水量每小时50吨。经检测水质符合饮用水标准。
解放初期,有清洁工1人,现增至3人。镇区设有公厕8处。
▲水阳镇位于城北水阳江中游,距县城35公里。古名龙溪镇、又称双龙镇,形成于三国时期。东晋南迁时,曾为侨置的逡遒县治所。
解放后,经过多次改造扩建,至1987年建成区0.28平方公里。有街巷12条,总长2305米。其中主街道全长1500米,宽3.5米。1979年前为青条石路面,1980年—1985年先后拓宽为6米的水泥路面。其余街巷仍为条石或土石路面。无排水设施,全由地面自然排水入水阳江和金宝圩内沟渠。
1959年—1960年,街东建成浆砌块石护堤防洪墙长1620米,高12.8米,顶宽3.5—5米。同时建成石阶水运码头6处。
民国20年(1931),广东商人在镇东创办一座火力发电厂,供商店照明,抗日战争爆发,电厂停业。1962年利用下街头排灌站水力发电,供机关单位用电。1973年建变电所一座,电容3600千瓦,供全镇用电。街道设置路灯23盏,其中100千瓦钠灯8盏,250千瓦水银灯15盏。街道两侧设有垃圾桶10只,垃圾池10处,公厕4个。
1985年镇建一座小型自来水厂,挖掘直径65厘米、深35米的观察井一口,日出水量为800—900吨。
▲狸桥镇位于县城东北,距城40公里。街道原为块石路面,1982年—1983年,先后三次改建成混凝砼路面,长1000米,宽4—6米。浆砌块石下水道加活动盖板,共铺设混凝砼管100米。1965年,架通电缆,生产、生活开始用电。
▲周王镇位于县城南25公里。街道原为卵石路面,1982年修建成长980米,宽5.5米的砼面主街道,同时铺设40厘米的砼涵管排水道265米。
1959年10月开始用电。街道置有照明路灯15盏。
▲雁翅镇位于县城北45公里。原名雁翅陡门。街道原为狭窄的石板路面,1985年改建成长300米,宽4米的砼路面。排水由地面顺势入内圩沟渠。1965年开始用电。
▲沈村镇位于县境东部,距县城15公里。街道原为条石路面,1985年改建成长442米,宽5米的砼路面。同时建成长442米,宽0.8米,高0.9米的明沟盖板排水道。1965年开始用电。
▲洪林桥镇位于县城东部23公里。建国以后,经过多次改造扩建,至1987年,街道长500米,宽5—7米。浆砌沟壁下水道长约300米、宽0.4米、深0.8米。1984年沿河岸修建块石护坡400米。1985年乡建一个自来水厂,日供水量40吨,可供2000人生活用水。1965年开始用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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