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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
民国时期,本县交通事项由宣城县政府建设科(有时又称第四科)统一管理。
解放以后,初由宣城县人民政府建设科管理。1956年4月,建设科改设交通科(后改为工交科)负责全县交通工作。1959年6月,县人民政府设立交通局(后又改为工交局、交通管理站,1969年9月恢复交通局),管理全县交通工作。延续到1987年。
【路政管理】1949年7月起;本县境内公路路政工作先后由宣城公路工务段、宣城公路总段、宣城公路工区、第二公路管理站、宣城公路汽车管理站(所)管理。1963年以后归宣城县公路管理站管理。1987年底,全站下属25个公路养护道班,职工281人(正式职工168人,代表工69人,大集体及合同工44人)。路政专用监理吉普车2辆。宣城县公路管理站的工作职能:负责境内公路的新建、改建、大修;桥、涵、路基的维护及水毁修复;公路绿化;征收养路费;清除路障;维护公路安全畅通。
▲公路养护本县境内的公路养护分为道班养护(道班为专职养护)、乡村包养(乡镇村承包养护,分常年和季节性)、道群共养(专业道班工人与农民代表工共同养护)三种形式。1987年底,境内干线公路道班有14个,道工157名,养护里程164.9公里;支线公路道班11个,道工98名(包括代表工),养护里程125公里。解放前,道班工人修路只有扁担、竹筐、扫帚、铁锹等工具。解放以后,养护工具先后有人力胶轮小板车、牛拉板车、铁制刮砂钯、铲、人力洒水桶(车)。1963年起,始用自卸装料汽车、用油手摇洒播车、拖拉机、半自动洒水车、压路机、装料机等。1987年底,除各道班配备的养护工具外,公路管理站用于各道班养护使用的工具有4吨解放牌汽车5辆、8—12吨压路机2辆、0.5立方米装料机1辆。
▲养路费征收养路费征收,是由公路主管部门下达征收指标,县站按规定标准征收。详见下表。
宣城县1970年—1987年养路费征收情况统计表

【港航码头管理】1951年8月起,本县辖区内港航码头由宣城县航运管理站(曾改为航运办事处、航运管理所)管理。1965年1月起,先后下设油榨、新河、水阳、雁翅、黄家墩、海棠湾、文昌7处基层航运管理站(点),管理各港区事项。宣城港区由县站兼理。宣城县航运管理站的工作职能:宣传、执行航政法规;监督境内航运船舶的遵章航驶和违章处理;清除航道障碍和设置航标;疏通航道;检查船只。培训驾驶、核发牌证及征收各项规费等。1987年底,全站工作人员26名(包括基层站),航政监督汽艇2艘。
▲港口管理1951年8月,始由宣城县航运管理站进行统一管理。1952年,航管、公安、税务、保险等部门联合在新河港设立“水上检查站”,加强对船舶的安全、遵章航行的合法运输管理。1953年8月,宣城港设“港口理货员”,负责港口管理工作。1982年10月,于新河港恢复设立“水上安全检查站”。1986年规定各港挂机船必须配备救生圈等救生设备,以防落水伤亡事故的发生。
▲码头管理解放以前,本县辖区内的码头均被帮会、封建把头势力所割据。解放以后,码头回到人民手中共同使用。1950年起,各级航运管理部门投资,在本县辖区内通航河流上建修码头及部分码头附属设备工程(详见前节)。但码头管理体制不健全,除有若干企业的“三自”(自建、自用、自管)专用码头外,其余码头是“国家投资建修,船舶免费使用”,或为民间洗涤之用。
▲航道管理
航道疏通1976年10月起,各级航运管理部门投资,先后对本县辖区内的宛溪河(三岔河至凤凰桥下)、水阳江下游的滩头(鲤鱼滩至和尚滩、关门滩至新河的石头沟、水阳至雁翅)、汪联河(马湾至浑水)、南漪湖(东西湖口)、成沟潭(老河口)至江苏陡门等航道进行人工和机械疏通。疏通航道共长33.5公里,清挖泥砂石合计84.71万立方米。
航道清障1958年,县航运管理站清除了宣城港区内的北门三岔河口航道下淹埋的废铁路桥木桩314根。1981年起,航管、公安、水产、保险等部门联合对各主要航道上捕鱼网具进行清障工作。1987年,在南漪湖、水阳江、汪联河的航道上清障4次,清除捕鱼网具20道件。
航标设置1968年8月起,县航运管理站先后分别在南漪湖的南姥嘴、东湖口、西湖口、新沟嘴等处设置灯塔、河口岸标、接岸标、水中发光鼓浮标、不发光鼓浮标、发光雕形浮标等航标。
▲规费征收1981年起,县航运管理部门根据上级规定,对本县辖区内河流通航的所有船舶进行规费征收工作。详见下表。
宣城县1981年—1987年航管规费征收表

【运输管理】解放以后,陆路运输初由县人民政府建设科管理,后改设交通科(局)管理。1963年,全县设立城关、双桥、孙埠、油榨、水阳、湾沚、周王、寒亭8个区交通管理站,每站职工4人,负责本辖区内的交通运输管理事项。1979年后,除成立宣城县城关交通运输管理站(延续到1987年)外。其余区交通管理站相继撤销(并)。1985年7月设立宣城县郊公路交通检查站(延续到1987年),全站职工27人。负责宣传公路交通法规;取缔机动车辆违章行驶;检查机动车辆的“行车、驾驶、缴费”三证及漏交养路费和运输管理费;办理三轮车登记发证及征收其养路费等。
水上运输的专门管理机构是县航运管理站。详见前目【港航码头管理】。
▲运输市场管理
陆路民国时期,由私营运输商行承揽运输,自定运价。少量的人力、畜力民间运输是自行招揽,互定运价,自劳自酬。解放以后,初由县人民政府领导,统一运价,统一运输,征收养路费。1958年后,汽车运输市场的工具、运价、管理等均为国营专业汽车运输企业所“三统一”。少量个人的非机动车辆运输的运价由地方交通部门管理。1963年后,各区交通管理站负责本辖区的交通运输市场管理,执行统一运价,使用统一票证。1983年后,从事社会运输的个体车辆增多,运输市场始由交通、公安、工商、税务、物价等部门协同全面统一管理。1985年7月后,宣城县城郊公路交通检查站会同公路管理部门上路检查车辆户籍、验证、运输票证、处理偷漏规费的违章行为。
水上民国时期,本县辖区内的水上运输是由帮会和封建把头势力把持,垄断货源,行会安排。解放以后,初是剿匪反霸,宁靖水域,确保水运安全。1951年8月,始由县航运管理站对水上运输船只实行“统一货源、统一调度、统一运价”的管理。1958年4月,水上运输是独家经营、无需市场管理。1966—1976年期间,水上运输秩序比较混乱。1980年起,个体4—6匹马力的小型挂浆机船以及乡镇水运队,从事社会运输渐增,水上运输市场繁忙,航运管理部门遂变管理型为服务型。并配合公安、工商、税务、水产、保险等部门,取缔打击破坏水上运输市场安全的违法运输,保障合法经营。
▲渡运管理1958年起,县交通部门集管了县内常年运载的槐荫、码头口、新村、庙埠、仁村湾、新河、水阳、雁翅、乌溪、裘公、两水庵、马山埠、沈村等主要渡口。1963年对已集管的渡船和尚未集管的渡船规定了渡运费,加强渡运管理。1985年后,县交通部门把集管的渡口全部下放给所在地的乡镇就地管理。
【交通监理】解放初期,机动车辆的交通安全监理工作由宣城公路站经办。1976年3月,始设宣城县交通监理站(1985年1月改名为县交通监理所),经办交通监理工作。工作职能:宣传、执行国家各项交通法规;对本县境内公路行驶的各类大小机动车辆的安全监督以及违章肇事处理;对境内的政、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的大小机动车辆与驾驶员进行检验、考核与核发牌证等。工作人员14人,交通监理车3辆。
水上交通监理,1951年8月(延续到1987年),始由宣城县航运管理站航监股负责港务监督。1965年1月起,除宣城港区监理由县站兼理外,在油榨、新河、水阳、雁翅、黄家墩5处港口分设航监站(后增设文昌、海棠湾2个监理港)。其工作职能详见前日县航运管理站职能。
▲车辆监理由县交通监理部门对境内的政、企、事业单位行驶于公路的机动车辆(军车除外)及其驾驶员进行检审、处理交通事故、安全教育宣传。
▲船舶监理由县航运监理部门对本县辖区内通航河流行驶的挂机与非挂机船舶(包括渡船)及驾驶员进行检审、培训驾驶、处理海损事故、安全航行和遵章运输教育的宣传。
附:建国后宣城县重大交通事故纪略
陆路1966年3月12日,宣城汽车三队超载货车行驶在慈张公路东溪桥上,将15米长钢架便桥压塌,连车带钢架从11米高度坠于河里,未造成人员伤亡。1983年10月8日,宣城汽车三队80吨带挂货车,在慈张公路东溪桥压死2人;是年10月13日下午1时,宣城汽车三队驾驶员赵敏大的大货车,在慈张公路与下坡的人力三轮车交会相撞,死亡2人,重伤1人。1984年4月6日上午9时,宣城县水东乡高梅村个体驾驶员吴学友的带挂车大轮拖拉机,在慈张公路下坡时挂车脱勾滑下坡,撞翻机动三轮车1辆,死亡4人;是年11月30日,芜湖市汽车一队驾驶员董小村货车,在慈张公路与机动三轮车交会相撞,死亡4人,重伤3人。1985年6月8日下午1时40分,在慈张公路上,凌溪人民银行汽车与芜湖汽车运输一队汽车交会相撞,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1万余元(人员伤亡无考)。
水上1971年10月20日上午8时20分,宣城县14号拖轮在芜湖内河驶往油库加油途中,机仓着火,烧毁台阁及天棚,损失人民币7500元。1976年6月14日夜10时,宣城县68号机驳船运石灰180吨,航至长江南京西霞山下撞上灯柱,船与石灰全部沉没,损失人民币2300元;是年12月31日零时15分,宣城县水东船队胡大旺在长江载瓦航经南京列山与武汉港中字号轮相撞,船翻瓦沉,船民胡大旺及子女4人淹死,武汉港务局赔偿及抚恤费人民币8700元。1984年4月13日下午1时30分,宣城县新河港35号船队由上海运百货450吨至马鞍山,航经黄浦江,碰上浮筒,撞通拖驳,船底货物受水,赔偿货损人民币9200元;是年9月19日下午7时33分,安徽省航道局疏浚队402号艇航经宣城县新河马湾,将水阳乡陆在宏、程有木两艘载货船浪沉,淹死陆在宏妻子和2个女孩,省航局赔偿修理及抚恤费人民币6000元;是年10月,宣城县水阳船队胡明珠船,在长江运货至无为县,航经芜湖4号码头,撞趸船桥梁,造成货损人民币3900元。1985年4月12日上午9时,宣城县水阳个体船民刁家科小挂机船运生猪10头,航至水阳江新河化工厂处与当涂大陇乡载货船相撞,淹死货主徐家根及其5头生猪,赔偿货损及抚恤费人民币3200元;是年6月24日上午11时30分,宣城县新河乡幸福村小挂机客船、卫东乡水运队小挂机货船、南湖乡西觉村小挂机货船,三船在汪联河魏家坝处同时相撞,淹死乘客2人,重伤1人,赔偿安葬、抚恤、医疗等费用计人民币4900元;是年9月9日下午4时30分,当涂县水运公司李元华船航至水阳江新河庄,因调头将新河乡水运队船撞断沉没,赔偿损失人民币4152元。
宣城县1969—1987年公路交通事故统计

建国后宣城县若干年份航运船舶事故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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