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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地区有道教、佛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道教自东汉至民国初年,先后传入广德、郎溪、宣城、泾县、宁国;佛教自东汉末至梁天监四年(505)先后传入广德、宁国、宣城、泾县、郎溪;伊斯兰教自清同治四年(1865)由湖北、河南的移民传入宣城,初期集中在宣城沈村,建国后散居于宣城城关和水阳镇;天主教、基督教于清同治至光绪年间(1862~1908)先后传入全区各县。
道教和佛教传入后,自唐至民国年间历经盛衰,各县历代都建造相当数量的寺庵、庙观、道院,名僧也不乏其人。据《安徽年鉴》记载,民国23年(1934)仅宣城、广德、泾县三县就有寺302座,庵119座,再加嗣后宁国、郎溪两县的统计,区内共有寺460座,庵286座。
天主教和基督教是伴随帝国主义势力的入侵而传入的。建国前区内建有天主教、基督教总堂分堂113所;天主教徒18650人,基督教徒7434人。外国传教土有的披着宗教外衣,通过传教和办教育的形式和手段,对中国人民进行崇洋和奴化教育;有的借传教为名,进行搜集情报等间谍活动;有的吸收地方上的无赖和地痞流氓入教,这些人依仗外国教会势力,横行乡里,无恶不作,广大群众极为愤恨。清光绪二年(1876)七月,以监生胡秀山为首的建平(今郎溪)县十字欧村湾人民掀起了反教会斗争,捣毁教堂,处死无赖教民。宣城、广德、宁国也纷纷响应,燃起了皖南地区反帝爱国的烈火,震动了清廷。这就是有名的“建平教案”。
建国后,党和人民政府制定了正确的宗教政策,遵循信仰自由的原则,正当的宗教活动受到保护。但由于时代的进步,无神论思想逐渐深入人心,因而信仰宗教者日少,区内各种宗教活动日趋衰微。“文化大革命”期间,正当的宗教活动被迫停止。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拨乱反正,党和政府的宗教政策得以继续贯彻执行。1980年后,地区行署和各县人民政府都成立了宗教事务机构,正当的宗教活动受到法律保护,并相继批准了佛教、天主教、基督教多处活动点,一些比较有名的佛寺被列为保护单位,宗教界代表人物有的被选为人大代表,有的遴选为政协委员,充分享有各种政治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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