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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众教育馆
民国13(1924)至20年广德、郎溪、宁国、宣城、泾县相继成立通俗教育馆。25至26年先后改称民众教育馆。内设宣传、阅览、教导、健康等股,开展时政宣传、开发民智、扫除文盲等活动。各县馆均办业余民众学校或民众识字班,辟有书报阅览室,并常举办讲座、展览、编印报刊。民国30年,宁国馆遭日机轰炸停办;34年底广德馆亦停办。其他3馆延至建国前夕。
二、文化馆、站
1、各县文化馆
1949年9月至1950年3月,宣城、泾县、广德、郎溪、宁国相继成立人民教育馆,开展群众文化活动。1952年9月人民教育馆改称人民文化馆,先后受县文教科、宣传部管理,经费由县政府划拨。1957年至1959年,广德、郎溪、泾县相继建造新馆,均为二层楼房,面积500~600平方米。宣城县1980年建三层楼房新馆,面积500余平方米。1987年,宁国县建四层楼房新馆,面积1000平方米。
文化馆内设文艺、宣传、图书等组,馆员有美术、摄影、文艺制作、音乐、戏剧等分工。馆务活动有:图书借阅(县图书馆成立后终止)、幻灯放映、广播(县广播站建立后终止)、举办文艺会演、讲座和体育活动。80年代后增加电视录相放映。各县文化馆还负责辅导乡镇文化站、农村文化中心和俱乐部开展文化活动。
2、宣城中心文化馆
1952年10月,宣城县文化馆改为“宣城中心文化馆”,隶属专署文教科。除开展宣城县群众文化活动外,还负责辅导专署所辖各县文化馆开展活动。1955年扩建馆舍,附设200个座位简易剧场、500个座位简易娱乐场各一个。1956年8月,复改为宣城县文化馆。
3、乡镇文化站
1950年,各县教育科布置以中心学区为单位建文化站,无编制,由中心小学校长兼站长。隶属乡镇政府领导,自筹经费,业务上受县文化馆辅导。1952年9月,乡镇文化站列入国家编制,政府拨专项经费,为区级文化站。同时各县乡镇又建立一批民办公助和民办文化站。1952年,5县共有各类文化站58个。1956年至1957年,5县区级公办文化站撤并为文化分馆15个。1958年后,分馆相继关闭。民办公助和民办文化站亦停止活动。1964年,复建区级公办文化站。“文革”期间瘫痪。1971年后区级公办文化站陆续重建,称中心文化站。1976年始,各县试建乡办、乡办公助文化站。80年代后出现个人集资经办的民办文化站。1984年,泾县黄田乡眉山村彭德明个人投资创办眉山文化站,有图书1800余册,报刊10余种。1987年,全区有公办中心文化站43个,乡办、乡办公助和民办文化站57个。
4、农村文化中心
80年代,区内一些乡镇以文化站为中心,联合当地影剧院、广播站、图书室、业余剧团和体育科技组织组建农村文化中心,属群众文化组织,受乡镇党委和政府领导。1982年,全区形成农村文化中心57个,直至1987年底。宣城县周王镇文化中心有文化站、广播站、图书室、文化室(面积800平方米)、体育运动场(300米跑道)、灯光球场各1个、简易剧场3个、影剧院2个、公办电影队1个(35毫米机型)、乡办电影队1个(16毫米机型)、半职业剧团1个、业余剧团6个、业余创作组和通讯组各1个、体育运动队15个。全乡还拥有一支近600人的业余文化队伍。1980年一年内周王镇接待外地剧团和组织当地剧团演出1000余场,观众80余万人次;电影队放映电影1000余场,观众70余万人次;举办时政、科技图片展览70余次,出借图书13000余册;举行文艺会演3次,体育比赛6次。1981年10月周王文化中心被评为全国农村文化艺术工作先进集体,国家文化部奖励24英寸彩电1台,国家体委亦颁发奖状,誉之为“体育之乡”。
三、俱乐部
1、工人俱乐部
1952年,全区各县总工会建立工人俱乐部,内设图书、阅览、游艺室和简易剧场。80年代,工人俱乐部改称工人文化宫。各县相继新建文化宫大楼,宫内一般辟有图书室、阅览室、乒乓球室、棋室、音乐室、游艺室、电视录相室和展览厅、舞厅,建有小型影剧院等。
俱乐部(文化宫)还开办常年职工业余学校和短训班,组织职工学习文化和技术;经常举办科技、书画等各类展览;节假日举办文艺晚会、舞会和体育比赛。
2、农村俱乐部
1953年后,全区开展建立农村文化网活动,自然村、农业合作社纷纷建立以“自我教育、自我娱乐”为内容的俱乐部。1955年,郎溪县有农村俱乐部134个,宣城县150个。
宣城杨林农业社中心俱乐部,设施较齐全,文化活动丰富多彩。1957年,省文化局介绍与苏联斯大林格勒州巴克刘伊斯基区格梁兹洛斯基农庄俱乐部结成友好俱乐部。1958年4月俱乐部派代表沈克武进京在全国农村文化艺术工作会议上介绍经验,《中国建设》外文版发表题为《一个出色的农村俱乐部》的文章介绍杨林俱乐部。12月俱乐部被评为全国社会主义建设农业先进单位,沈克武再度进京出席会议,领取国务院颁发的奖状。
60年代中期,农村俱乐部停办。各生产队建立文化室,组织人民公社社员学习时政、文化,开展文娱活动。“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文化室均停止活动。
四、图书馆
1、私人藏书斋(室)
全区私人藏书斋(室)以宁国、泾县为多。清末,宁国县胡乐乡周赟家设藏书室,藏书、画近万卷(件)。宋至民国初,泾县民间专建藏书斋(室)的有10家,多为黄田村朱姓,其中9家藏书斋(室)是:
万卷堂宋包整创建;
培风阁址黄田村旗峰山下,清朱武勋创建,藏书3300余卷;
松竹轩址黄田村,清代创建,藏书7000余卷;
小万卷斋址黄田村,清朱珔创建,藏书超万卷;
板桥书屋址黄田村,清朱姓创建;
绿竹山房址黄田村,清朱姓创建;
约园址茂林潘村,清潘锡恩创建,藏书3万余卷,多为元、明珍本;
三山园凤玉堂清赵廷辉创建,藏书万余卷;
香雪山庄清吴文炳创建。
2、公立图书馆(室)
第九区图书馆民国20(1931)年,安徽省第九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创办,址宣城鳌峰公园南楼内。亦称南楼图书馆。分藏书、阅览两部,存书近万册。抗日战争爆发,遭日机轰炸,图书馆夷为瓦砾,所藏图书丧失殆尽。
县立图书馆(室)清以前,各县学宫设藏书楼,称尊经阁。
民国11年,宣城县教育局发动地方各机关筹办宣城县立图书馆,利用原文庙大成殿尊经阁为馆舍,藏书近万册。因经费不足,不久图书馆停办。
18年,泾县国民党清党委员会利用原泾川书院为馆舍创办图书馆,藏书2000余册。22年停办。
各县民众教育馆内均设图书室,藏书4000至10000余册不等。
解放后,各县文化馆设图书室。1958~1959年,相继独立为县图书馆,除泾县外,其他与文化馆为一套班子两块牌子。1979~1985年,郎溪、宣城、广德、宁国四县图书馆先后单列。1977年,泾县馆建面积300平方米的二层楼房;1986年,宁国馆与县文化馆合建1260平方米的四层楼房;1987年,郎溪馆建面积760平方米二层楼房,1987年11月,建筑面积为1330平方米的宣城图书馆大楼动工。各县图书馆均有书库,设借阅处、阅览室,并在各乡镇设有图书流动箱和流通点。
其它公立图书馆民国以来,全区条件较好的中等学校设有图书馆(室)。规模较大的有:民国时期,泾县私立培风中学兰波图书馆,藏书万卷;解放后,安徽省宣城中学图书馆舍为二层楼房,内有书库、借书处、阅览室、资料室,藏书8万余册。1987年,全区藏书万册以上的学校图书馆还有宣城师范图书馆、宁国师范图书馆、宁国中学图书馆。
解放后,各县总工会、较大厂矿和乡镇文化站亦设图书室,分借书、阅览两部。
五、书店
1、私营书店
抗日战争前,宣、郎、广、泾、宁5县计有私营书店10余家,其中颇具规模的有:宣城县世界书店、益民书局、皖南书店;郎溪县久华堂;广德县杨文信堂、本固书店、竞芳书局、大同书局;泾县中华书局、世界书局;宁国县西津书店。
抗日战争爆发后,多数书店毁于战火或歇业。抗战胜利后,县陆续有私营书店开业。解放前夕,区内私营书店有:宣城新华书局、郎溪书店、广德复兴书局、泾县致知文物馆和复大书店、宁国文化书店和万象书店。这些书店在解放初和公私合营时相继歇业。1950年,宁国县吴朝元集资在河沥溪镇开设新民书店,1954年歇业。
2、官办书店
民国28年,各县国民党县党部开办文化服务社,宗旨是:供应文化食粮和学校课本,兼作抗战文化宣传。实则销售“党义”等政治读物和时事报刊,后随国民政府的垮台和国民党县党部的瓦解而消失。
1939年,新知书店武汉总店在新四军军部所在地泾县云岭中村设随军“新知书店”,1941年初“皖南事变”后停业。
3、国营新华书店
地区新华书店1950年3月,新华书店皖南分店改新华书店宣城分销处为宣城中心支店,负责地区所属县图书发行。1952年,宣城地区撤并为芜湖专区,机关迁驻芜湖。同年,专区在芜湖设立新华书店,店址康复路97号,店面、库房面积800余平方米(原宣城中心支店复归宣城县)。1980年2月改称宣城地区新华书店。1985年,10月搬迁宣城,宣城县店并入。
各县新华书店1949年5月至1950年1月,郎溪、宣城、宁国、广德、泾县相继建立新华书店分销处(1950年3月,宣城分销处改宣城中心支店,1951年复归)。1950年3月后,改称新华书店××县支店。1958年改称县新华书店。
1950年,各县支店在下属较大集镇设分销处。1956年改分销处为分店。1966年,各县店在基层供销社设图书代销专柜。各县新华书店经销各类图书,负责发行中、小学课本。
六、档案局、馆
1、地区档案局、馆
1952年芜湖地委、专署各设档案室。1958年12月在此基础上成立专署档案馆。1959年7月地委成立档案科,与档案馆合署办公。1963年档案科改专署档案管理处,仍与档案馆合署办公。“文化大革命”初期,档案机构瘫痪。1970年10月,专区革命委员会成立档案室。1975年5月改称档案小组。1976年6月,易名为地委办公室档案科。1980年12月,宣城地委决定成立档案局(行政管理机构)、馆,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属地委、行署领导。1985年7月起,列入行署序列。1987年内设办公室、档案管理科、业务指导科。档案局、馆原址设芜湖张家山地委大楼,库房面积210平方米;1987年,1274平方米的三层档案大楼在宣城鳌峰地委大院东南面破土动工。
2、各县档案局、馆
1952至1956年,宣、郎、广、泾、宁5县县委先后设立档案室,负责县委机关档案管理。1952年至1953年,5县政府相继设立档案室,负责政府序列机关档案管理。1958至1959年,各县县委、政府档案室合并成立档案资料馆。1962年至1963年,各县陆续成立档案管理科,与档案馆合署办公。“文革”前期,机构瘫痪。各县革委会成立后,设立档案小组。1979年至1980年相继恢复档案馆,档案小组仍作为行政管理机构与档案馆合署办公。1980至1982年,各县陆续撤销档案小组,成立档案局,与档案馆一块牌子两个机构。1985年7月前,档案局、馆受县委、政府双重领导。1985年7月起,列入政府序列。
七、电影公司
1959年,专区电影发行站成立,1961年与专区电影机械厂合并为电影发行放映公司。1964年至1965年,区属各县相继成立电影管理站。1979年至1980年相继改称电影发行放映公司。
地区电影公司(简称)负责全区35毫米影片发行和对新建放映单位设备、放映技术的考核验证。各县公司负责对全县16毫米放映单位供片和对县电影放映单位的管理。
八、影、剧院(场)
1、皖南影剧院
直属地区文化局,位于芜湖市北门老城隍庙外。原为芜湖专署大礼堂,1964年改为皖南大戏院。1966年扩建成影剧院,面积约1000平方米,舞台180平方米,有钢架木翻板座位902个。80年代添氙灯光源,配遮幅影片板放映设备。
2、各县城区影剧(院)场
1951年,宣城行署投资58722.74元在宣城县建第一座电影院,900个座位。1958~1959年各县相继建电影俱乐部。60年代初改称人民电影院。1980年,泾县新建泾川电影院。同年,宣城新建工人、宣州两家电影院。1981年,宁国人民电影院改为影剧院。
解放初,地区所属各县均建有草木结构简易剧场。70年代初,改称影剧院(场)。80年代,宣城新建鳌峰影剧院;宁国东风剧场被洪水冲击损坏,停止使用。1987年,全区计有电影院7家,其中宣城3家,泾县2家;影剧院(场)6家,其中宣城2家。电影院、影剧院(场)均用35毫米型电影放映机。
3、农村影剧院(场)
50年代起,区内一些乡镇(公社)建简易舞台和剧场,供电影队放映电影或文艺团体演出。70年代末80年代初,随着农村经济的迅速繁荣,人民群众对文化生活的要求日趋迫切,全区乡镇、较大行政村和国营农场相继建立影剧院(场)。这些影剧院(场)一般为砖木或钢筋混凝土结构,有放映机房、舞台、化妆室、票房等基本设施和400~1000个观众座位,较大集镇和国营农场影剧院配有35毫米放映机,其余为16毫米型放映机。1987年,全区农村共有影剧院(场)21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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