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日期:

目录

一、律师
民国25年(1936),安徽省高等法院要求各地成立律师公会,从事律师工作者领取律师证方可开业,担任法院刑事案件辩护人、民事案件代理人和代写诉状。解放前夕,全区仅宣城县有成善律师事务所。其他各县只有少数从业律师,未成立独立律师机构。
建国后,1956年,各县法院内设法律顾问处,有律师开展刑案辩护、法律咨询和代写诉状工作。1958年各法律顾问处被撤销,律师活动停止。
1981年,各县重建法律顾问处。1982年地区司法局成立公证、律师科,1984年成立法律顾问处。1987年,全区有专、兼职律师20余人。
法律顾问处担任刑案辩护、民刑案代理诉讼、非诉讼事件调解、代写文书、法律咨询等工作。1981~1987年,全区共办理刑案辩护1800余件,刑案代理诉讼50余件,民案代理诉讼800余件,非诉讼事件调解70余件,办理经济案件为国家和人民避免经济损失4000万元;共代写民、刑事答辩状、诉讼状、申诉书等近4000件,解答法律咨询4000余件,接待人民来访1.5万余人次。
1983年起,法律顾问处受企事业单位聘请担任常年法律顾问。1987年,地、县法律顾问处受聘为60个单位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二、公证
建国前,无公证机构。民间需要公证的事务,多采用双方当事人订立契约,签名画押后请族内或当地有名望人士见证。
解放初,各县法院内设公证室,确定1名公证员管理公证事务。主要帮助建筑、运输、加工等行业订立合同。1960~1961年,各县公证机构先后撤销。
1980~1981年,各县设立公证处。1982年,地区司法局成立公证科。1987年,全区有公证人员16人。公证处(科)为公民办理境内外的收养、继承、赡养、遗嘱公证,房屋使用、调换、租赁、买卖、修缮公证,产权分割、委托、赠予公证,各类经济合同公证。1981至1987年,全区公证机关共办理公证1万余件,业务收费15万多元。
下一篇:没有了
平台声明

平台收录的姓氏家族文化资料、名人介绍,各地方志文献,历史文献、农业科技、公共特产、旅游等相关文章信息、图片均来自历史文献资料、用户提供以及网络采集。如有侵权或争议,请将所属内容正确修改方案及版权归属证明等相关资料发送至平台邮箱zuxun100@163.com。平台客服在证实确切情况后第一时间修改、纠正或移除所争议的文章链接。

族讯首页

姓氏文化

家谱搜索

个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