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日期:

目录

民国期间,学校校长由县公署、县政府委任,教师由校长聘用;校长换人,教师亦随着更换。民国23年(1934年)全县有小学59所,教职员工2223人,其中大学毕业11人,专科毕业33人,中师毕业39人,短师毕业51人,中学毕业46人,试验及格任用的14人,其他18人。有中学4所,教职员工近百人。
一、队伍建设
解放初期,县人民政府接收原有中小学教师263人,经过暑期培训,留用一批继续任教,在社会上选拔一批,还推荐一批进宣城师范、南陵师范学习,以提高业务素质。同时多次组织教师参加思想改造学习,1949年7~8月,举办南陵县暑期教师研究会,有312人参加学习。1951年下半年全县教师开展对电影《武训传》的批判。1953年1月组织21名中学教师赴芜湖参加思想改造学习。1956年11月13日,召开全县完全小学、中心小学、城关幼儿园优秀教师代表大会,表彰了51名优秀教师,并推举7名优秀教师代表参加省优秀教师代表大会。
1964年全县有小学教师722人,其中中师毕业的262人,初师毕业的380人,初中水平的80人;中学教师112人,其中大学本科毕业的48人,大学专科毕业的30人,高中毕业的34人。
“文化大革命”期间,部分教师回原籍任教,公社、大队盲目发展中小学,教师层层拔高,民办教师大量填补。
1977年,本县召开全县教育战线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代表大会。是年12月,东河公社、南陵中学、排湾学校作为先进单位,汪九川、朱惠中、崔鸿恩、万声扬、何署东、叶国裕作为先进个人出席省教育革命代表大会。1979年以后,注意教师素质的提高,师范院校培养一批批毕业生分配来县任教,师资队伍有明显的改善。1982年暑假,举办小学教师语言训练班。1983年暑假,举办教育管理培训班。
1979~1983年,对教师队伍中历次运动发生的冤假错案进行清查甄别,改正了冤假错案201件,平反了全部错划的右派分子,恢复了他们的工作。对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受到错误结论的事件,也全部销毁材料,恢复受害者的名誉。
1985、1986年,举办小学教师培训班,招收50名在职小学教师进行文化业务学习;两次开展中小学语文、数学中青年教师的课堂教学大奖赛,县教委组织中小学教师撰写并评选教学论文活动。
1987年,全县教育系统评定技术职称,评出高级讲师8名,中学高级教师22名,中学一级教师175名,中学二、三级教师390名;小学高级教师188名,小学一、二、三级教师1084名,未评技术职称的,中学有313人,小学有281人。
1988年7月,举办中学政治教师暑假备课会。与此同时,还先后组织中小学教师赴合肥、南京、芜湖、安庆、屯溪等地参观学习。1989年,县教研室主任阮子昭被评为中学特级教师,城关五小副校长王维被评为小学特级教师。
1979~1990年,全县教育系统在省以上报刊杂志上发表教学论文262篇,其中有7篇分别获全国中学语文理论研究会、全国农村中学语文研讨会、全国物理教学研讨会、华东地区优秀论文奖。为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四十周年,本县曾于1989年底收集编纂了教学论文专集,获得县内外好评。罗光奖还与他人合作主编了《初中语文阅读训练设计》,由天津人民出版社出版,《初中作文导引与示范》,由中国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出版。
本县还在教师队伍中发展中共党员、共青团员,建立党、团组织和基层教育工会。1990年底,本县教育系统已建立51个党支部,有党员436人,占教师总数的11%;有共青团支部65个;基层教育工会105个,会员2066人。
1990年底,全县教育系统共有教职工2468人,大专院校毕业的有807人,相当于大专的4人、中专毕业的1173人,相当于中专的11人,高中127人,其他346人;共有中共党员436人,共青团员806人,民主党派9人,无党派1217人。年龄结构是25岁以下的632人,26~30岁的224人,41~45岁的247人,46~50岁的347人,51岁以上的257人。
二、教师待遇
经济待遇1949~1951年,教师工资以大米计算,中学教师平均每月支大米90~130公斤,小学教师每月支大米70~100公斤。1952年,试行工资分制,中学教师平均每月工资分250个,小学教师平均每月工资分210个,最低是100工资分。是年,中小学教师享受公费医疗待遇。1954年,进行工资调整。中学教师每月平均工资由37元增加到45元,小学教师每月平均由25.43元增加到26.47元,幼儿教师每月平均工资由27.77元增加到29.12元,工农业余教师每月平均工资由24.49元增加到26.08元。1956年,中小学教师改行货币工资制,并再次调整工资。调整后,中学教师每月平均工资由45元增加到51元,小学教师每月平均工资由26.65元增加到37元,幼儿教师每月平均工资由27.46元增加到37.62元,工农业余教师每月平均工资由27.33元增加到38.46元。1963年进行工资调整,中小学教师有372人调整了工资,其中升一级的284人,升二级的6人,定级的82人,占教师总数的40%。1977~1979年,全县部分中小学教职工进行低工资调整。1980年,对错划右派分子进行平反、安置、补发工资76500元,补发抚恤金25100元,补发生活补助费3万元,共计131600元。1980年,实行班主任津贴,中学班主任每月6元,小学班主任每月5元。1982年,全县公办教师普遍增加一级工资,计35.8万元;增加民办教师工资31.7万元;增加长期代课教师补助费6.1万元,共计73.6万元。1983年1月,中小学教师开始享受报刊、洗理费补贴。1985年工资改革,全县中小学教师有1968人增加一级工资。调整后,最高工资额为127.5元,最低工资额为50.5元。平均每月工资为86元。1985年,实行教龄补贴,中小学教师教龄满5年补贴3元,满10年补贴5元,满15年补贴7元,满20年补贴10元。1984年,中小学教师每月补贴工资10%。1989年,全县教育系统再次调整工资,中学教师最高工资达208.5元,最低工资92元;小学教师最高工资达175元,最低工资85元。
政治待遇为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增强教师当家作主的责任感,县各界人民代表大会曾推选一定数量的教师名额担任代表。1949年11月选出教师代表4人;1950年3月选出教师代表5人;1950年8月选出教师代表5人;1951年10月选出教师代表13人;1952年1月选出教师代表19人;1952年7月选出教师代表16人;1952年10月选出教师代表44人;1953年5月选出教师代表31人。1954年进行普选以后,本县教师也有相当数额担任各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1984年4月召开的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教师代表29人;1987年3月召开的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教师代表12人;1990年1月召开的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教师代表14人。县历届政协委员中的教师委员也占相当数额,第一届政协委员中的教师委员有16人,第二届教师委员有23人,第三届教师委员有28人,第四届教师委员有16人。本县教育系统参加历届党代会的代表有105人。本县有513名教师被评为全国、省、市、县级优秀班主任、先进工作者和优秀园丁,其中9人被评为省优秀园丁,章程、张隆华、钱峻枝3人被评为全国优秀教师,王盛荣被评为全国优秀班主任,程金保、罗光奖被评为全国教育系统劳动模范。
三、民办教师
1958年,小学开始任用民办教师。民办教师工资由其所在生产队记工分,大队核算,年终分配,工酬一般低于公办教师。1962年,小学民办教师由1958年的17人增至60人,中学民办教师2人。“文化大革命”期间,生产队不负担民师工资,中、小学民师自动离职。1969年,县文教局颁文规定民师工资:中学每月29元,小学每月20元,发放方式,国家每月补贴中学民师15元,小学民师10元,差额由公社统筹解决。1971~1976年,各地盲目发展学校,全县中、小学民师增至2959人,民师工资的统筹部分有些乡、村得不到妥善解决。
1978年后,本县对民师工资进行了适当调整,小学民师工资月支40~45元;中学月支45~53元,经费由县财政拨给。1980年,民师享受班主任津贴。1983年,民师享受奖金、洗理费和报刊费50%,同时享受公费医疗40%,遇有困难,可给予补贴。1978年后,由县教育行政部门对民师进行考核,对教龄较长,教学有成绩的,转为公办教师;对年轻民办教师通过考试每年选送一批进师范学校学习,毕业后担任小学教师。据统计,至1990年,全县民办教师转为公办的有346人,选送进师范学校学习的有185人。
中、小学民师工资待遇落实情况统计表
表1—6

平台声明

平台收录的姓氏家族文化资料、名人介绍,各地方志文献,历史文献、农业科技、公共特产、旅游等相关文章信息、图片均来自历史文献资料、用户提供以及网络采集。如有侵权或争议,请将所属内容正确修改方案及版权归属证明等相关资料发送至平台邮箱zuxun100@163.com。平台客服在证实确切情况后第一时间修改、纠正或移除所争议的文章链接。

族讯首页

姓氏文化

家谱搜索

个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