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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子
境内宗教活动有:佛教、道教、天主教、基督教、伊斯兰教等。东晋时期已有佛教传入,明代伊斯兰教传入。鸦片战争后,又有天主教、基督教相继传入。据《安徽统计年鉴》记载,民国23年(1934),县内信仰各教总人数3089人,其中:佛教(包括居士)897人;道教(正一派)232人;天主教1111人;基督教649人;伊斯兰教200人。建国后,宗教人士积极参加保卫祖国和保卫世界和平运动。1951年,天主教、基督教实行“自治、自养、自传”爱国方针,逐步摆脱外国人控制。在土地改革中,各教教徒都分得土地,参加农业生产,也有的走上各个工作岗位,参加社会主义建设。地方政府对年老教徒都给予“五保”待遇,历届人民代表大会均有宗教界代表参加。“文化大革命”期间,教堂寺院被占用,宗教经籍、法器、文物被毁坏。1978年后,落实党的宗教政策,正当宗教活动受到保护。1986年,全县宗教界人数4480余人,其中:佛教僧尼5人;道教(正一派)20余人;天主教30余人;基督教3791人;伊斯兰教63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