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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机构
民国23年19345月,根据《统计法》规定。芜湖县设计量室,室员3人。各区、乡、保设统计员或助理统计员。民国29年,汪伪芜湖县政府在第二科内设统计股。
建国初,县政府设秘书室,由1名秘书兼统计工作。1952年8月建立计划统计科。1955年9月,计划统计科分为计划委员会与统计科。1957年3月,计划委员会改为经济计划委员会、统计科并入经计委,对外保留统计科牌子。1962年4月4日,国务院规定统计系统实行“一垂三统”即统计业务垂直领导,编制、干部、经费由国家统计系统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同年10月,县政府成立统计局,直至1966年。1968年8月,撤销统计局,成立综合计划小组,属县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组领导。1981年9月恢复成立统计局。1984年统计局设立农村经济调查队,内增9名事业人员编制,1989年统计局内设综合、政秘两股。
建国初,县政府设秘书室,由1名秘书兼统计工作。1952年8月建立计划统计科。1955年9月,计划统计科分为计划委员会与统计科。1957年3月,计划委员会改为经济计划委员会、统计科并入经计委,对外保留统计科牌子。1962年4月4日,国务院规定统计系统实行“一垂三统”即统计业务垂直领导,编制、干部、经费由国家统计系统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同年10月,县政府成立统计局,直至1966年。1968年8月,撤销统计局,成立综合计划小组,属县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组领导。1981年9月恢复成立统计局。1984年统计局设立农村经济调查队,内增9名事业人员编制,1989年统计局内设综合、政秘两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