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日期:

目录

清朝、民国时期,除50里以内的常关外,对进出口船舶和货物的监督区域与范围是:东起芜湖县治,南至荻港,西达安庆,北抵马鞍山。装载出口矿石的船舶进出荻港,芜湖海关派员常驻荻港办理船舶、货物征税验放手续。
《中英烟台条约》规定:大通、安庆为上下货停泊处所。光绪二十八年(1902),商务大臣吕海寰、盛宣怀与英使马凯在上海议定安庆开放为口岸,外国商船取得芜湖海关所发内河专照(River Pass)即可往来安庆通商。
装载铁矿石的船舶进出马鞍山港,芜湖海关届时派员专程前往征税、验放。
芜湖海关船舶停泊区,根据芜湖关章程第一款规定:凡外国商船只准在芜湖西门外小河北岸沿江离东岸在一里路之限内,陶沟之北,弋矶山之南停泊起下货物,监管区域以外验货,由税务司酌情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海关的监管区域则存在海关管辖区和在设关地港口、车站划定的海关监管区域。
1980年国务院决定芜湖外贸港口对外开放,准许停靠本国的国际航行船舶。初期,划定芜湖港第十一、十二、十三号码头区(含该区内的二坝锚地及港区内九号、十号仓库和附近堆场)为“海关监管区域”,区内国际航行船舶可以停靠和装卸货物,在该区与市区的三处通道口均设置大铁门,以示区分。区内备有储存进出口货物的仓库、场地。对该区内停靠的中国籍国际航行船舶,均由海关派员监管。1985年11月8日确定芜湖港五号码头列为“海关临时监管区”,轮运出口任务一完成即自行撤销。
芜湖海关是全省唯一的海关,承担整个安徽省的海关业务工作,安徽省全境均为芜湖海关辖区,总面积13万多平方公里。
凡临时需要海关派员前往“海关监管区域”外的码头、仓库、场所和芜湖市以外地区办理海关手续者,应由进出境货物、物品的所有人或代理人向海关书面申请,由海关酌情决定,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征收规费办法》收取规费。
上一篇:没有了
平台声明

平台收录的姓氏家族文化资料、名人介绍,各地方志文献,历史文献、农业科技、公共特产、旅游等相关文章信息、图片均来自历史文献资料、用户提供以及网络采集。如有侵权或争议,请将所属内容正确修改方案及版权归属证明等相关资料发送至平台邮箱zuxun100@163.com。平台客服在证实确切情况后第一时间修改、纠正或移除所争议的文章链接。

族讯首页

姓氏文化

家谱搜索

个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