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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兑业务包括普通汇款和电报汇款两种。
1905年,大清邮政章程规定的汇兑业务分火汇局(火车、轮船可通的地方)和旱汇局(火车、轮船不通的地方)两种。当时芜湖为火汇局,其汇兑的方式为:在此局纳银,由彼局发银,若两地银号行情不同,则在纳银时分别贴现。汇费按汇款的2%收取。火汇局每张汇票的最高限额为50元(银元)。
1914年,汇兑又划分为甲乙两类,芜湖一等邮局为甲类汇兑局。1919年芜湖开办了邮政储金业务。1930年,芜湖局创办了小额汇票,供下属各邮政代办所在同一邮区内办理款额在10元以内的小额汇兑业务。1933年,芜湖一等邮局兼为电报汇票转汇局。1938年,因日军入侵,汇兑业务一度停办。继后,因金元券的发行,市场物价紊乱,汇兑业务亦受到较大的冲击。
建国后,汇兑业务为银行代办性质。1953年开始,邮局停办储金业务,开办个人汇款。1985年,芜湖邮电局的汇票交换量已达46万件,比1950年增长了6.2倍;年开发汇票收入为13.71万元,比1950年增长16倍,达到了全市年平均每2人就开发1张汇票的纪录。
(附表5:芜湖市邮电局出口汇票业务量及收入一览表)
芜湖市邮电局出口汇票业务量及收入一览表
(1950年—1985年)
表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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