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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芜湖缝纫机厂
原为芜湖市第二木器生产合作社,1959年10月始产“赭塔牌”15-80型家用缝纫机,填补了省缝纫机工业的空白。1963年调整下马,恢复木器生产。1969年11月重产缝纫机,时有职工343人,固定资产原值30.87万元。1974年经批准扩建年产5万架缝纫机初步方案。在合肥工业大学机械系师生帮助下设计、制造了滚动、气动装置,装备了机壳、总装、零件精加工的专用设备近100台。1978年生产缝纫机4.15万架,盈利3.92万元,为全国缝纫机行业年产低于5万架而唯一盈利的企业。
从1980年起,该厂为扩大生产能力,逐步将机架、零部件扩散出去,先后扶持了宣城、广德、白湖农场等8个缝纫机零件厂和配套件厂。将台板车间外迁,上升为市属集体企业缝纫机台板厂。当年缝纫机生产突破10万架,超过设计能力1倍。1981年,承办了在芜湖举行的缝纫机行业南方片13个省、市评比会议。
1982年,采用可控制硅自动恒温远红外加温改造油漆烘道技术,节能30%,获安徽省节能奖和芜湖市科技2等奖;更新机壳平板、金属切削加工线,获芜湖市1983-1985年度企业技术开发成果4等奖。
1982年产量达18.07万架,实现税利310万元。
1983年起,非名牌缝纫机产大于销,该厂缝纫机库存高峰时达7.8万架,1984年仅生产2.66万架。时与上海市缝纫机公司、上海春蕾缝纫机厂签定定牌产销缝纫机的协议。1985年生产“春蕾”、“美狮”、“长江”牌缝纫机14.02万架。1985年底,转与上海协昌缝纫机厂协作,生产名牌“蝴蝶牌”缝纫机。
1985年,全厂设7个车间、23个科室,1个厂属集体企业--芜湖市电磁丝厂;职工1204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31人;占地面积4.01万m2,建筑面积3.17万m2;固定资产原值584.36万元,净值399.77万元;专用设备414台,通用设备86台;是轻工业部定点企业和安徽省唯一生产家用缝纫机的厂家,年产能力家用缝纫机20万架;工业总产值1680万元,实现税利179.22万元。
长江牌JA1-1家用缝纫机,1982年经轻工业部评为A级产品,1984年评为省优质产品,1985年获全国第三名。1985年获安徽省轻工业厅颁发的“全面质量管理合格证”和安徽省计量局“三级计量合格证”。
到1985年,累计生产家用缝纫机85.65万架,产值1.02亿元,为国家积累资金772.73万元,是国家累计投资529.78万元的1.46倍。
二、芜湖市桅灯厂
位于黄果山76号,集体企业,隶属二轻工业公司。
1957年建厂,纺麻织布。1961年转产五金,1964年始产桅灯,同年生产真空泵、汽车配件等。1977年起专产桅灯,定厂名为芜湖市桅灯厂。“铁锚牌”桅灯于1973年打入国际市场,1985年出口桅灯110万打。
1985年,全厂设7个科室、4个车间;职工413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8人;占地面积17979平方米,建筑面积12219平方米;设备210台(套),有较强的模具冲压技术实力;固定资产原值179.3万元,净值117万元;工业总产值376万元,利润15.7万元。桅灯加工工艺在国内同行业中处领先地位,是轻工业部定点生产桅灯和热水器的专业厂。
三、芜湖市工艺美术厂
坐落在九华山路462号,位于江城秀丽的赭山脚下,集体企业。以生产传统产品“三画”(铁画、堆漆画、通草画)驰名国内外。
工艺美术厂的前身是铁画恢复小组,始建于1956年5月,时有5名职工,100m2简陋厂房,2台烘炉,厂址上二街七更点32号。随之堆漆画、通草画相继移植和恢复,次年职工增至13名,定名为工艺厂。当时“三画”处于挖掘、始产和扩大影响阶段,产量仅数10件左右。1957年“三画”经上海出口公司小批量销往日本及东南亚地区,创产值0.83万元。1959年8月至1960年11月,工艺厂在行业调整中扩大,先后增加了毛笔、羽毛扇、裱画等产品。1960年由市手工业管理局投资20万元,兴建工艺综合大楼和一幢铁画车间,面积2451m2。1961年后,“三画”出口中断,加之3年困难时期,产品积压严重。时即转产玻璃画、粉笔等,保留少量铁画。此间,企业继续出现亏损,少至万元,多至三万余元,先后补贴十年之久。1965年职工70人,完成产值仅11.80万元。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三画”停产,从事石膏像生产。1969年工艺厂与机模厂合并,定名市汽车电机厂,转产汽车电机产品。1972年“三画”恢复生产。1973年2月,重建市工艺美术厂,先后开发了羽毛画、麦杆画、仿古画、塑料花等新产品。1974年,市手工业局投资20万元,兴建4层综合大楼,面积1900m2。1974年至1975年,对铁画的传统下料、造型等方面,进行了技术革新和技术改造,对定型产品的部分花瓣、竹叶等,采用半机械化生产,后再整型锤敲,保持“千锤百炼”特色,使铁画技术得到突破。1975年,全厂职工157名,产值63.51万元,实现利润12.89万元。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工艺美术厂进一步发展,先后建成了铁画、塑料花、塑料牙刷等3条生产流水线。1985年金首饰投产,产值、利润分别比1978年增长27.2倍和52.6倍。
1985年,全厂职工266名,其中工程技术人员13人;下设4个车间,1个工段,9个科室及广告公司和工艺美术服务部;占地面积11793平方米,建筑面积5854平方米;固定资产原值83.5万元,净值31.1万元;行业总产值2151万元,实现利润94.6万元,上交税金199.4万元。1984年和1985年先后两次被芜湖市政府授予市先进企业,1985年又获省先进企业称号。
四、芜湖市园林工具厂
位于长江路170号,始建于1954年,是省内唯一生产园艺工具的厂家。
建厂初期,是剪刀、剃刀生产合作社,时有职工183人,租赁民房,手工生产。1956年工业产值18万元,利润0.9万元。1958年合并为刀剪生产合作社,1959年组建锋利刀剪厂,1964年易名赵云生刀剪厂。
1965年研制生产园艺工具。市手工业局拨款20万元,建造厂房,添置设备,更厂名为园林工具厂,相继投产了剪枝剪、整篱剪、切接刀、刮树刀、芽接刀等产品。“文化大革命”中,一度停产,1967~1969年,亏损27万元。
1971年,建厂房3898m2,添置设备49台(套),产品自投料至成品,实行机械和模具生产。1974年对生产专用设备及工艺进行了改造,先后投产8吋钢扣剪枝剪、柑桔剪等产品。1978年总产量111.7万件,出口16.5万件。1982年,企业实行利润包干、超利提成的经济责任制,年产值达408万元,获利36.17万元。产品出口64.54万件,出口额280万元。1983年产品外销量锐减,到1984年出口额下降到17.94万元,产品的销售重点转入内销。
1985年,职工447人,工程技术人员9名,管理人员46人;设有10个职能科室和7个生产车间;占地面积54486平方米,建筑面积19977平方米;固定资产原值290.3万元,净值169.2万元;产品有园艺剪、刀、锯、铲等4个系列38个品种,年产量101万件,占全国园艺工具年产量的35%,1985年工业总产值250万元。
五、芜湖市消防器材厂
该厂位于长江路156号,集体企业,系公安部直供单位、产、供、销均纳入国家计划,为国内定点生产消防器材的专业厂。
1951年开始专营灭火器、太平桶等消防器材,1952年取名华中消防器材厂,1955年成立消防器材生产合作社,1956年并入市第一金属制品生产合作社,1958年划出成立前进五金厂,1964年定名为芜湖市消防器材厂。
1977年以后,生产发展较快,1978年工业总产值324.9万元,利润111.89万元。1980年滤水器本体铸造型模工艺改革获市科技成果三等奖,1983年由该厂负责制订的内扣式水带接扣企业标准被省标准计量局评为三等奖,产品经公安部鉴定批准生产。1984年2月,省公安厅、省标准计量局委托芜湖消防器材厂为全省消防器材质量监督检验站,负责对省内生产的消防器材进行监督检验。近年来研制开发的二分水器、室内消火栓、肘接口、自卫多用水枪、直流开关水枪、发泡桶、比例混合器、限压阀等产品,1985年全部通过省级技术鉴定,并获市科技开发银质奖杯,省轻工业厅向该厂颁发了全面质量管理合格证。
1985年全厂设9个科室、5个车间;职工437人,工程技术人员12名;占地面积37964平方米,建筑面积14001平方米;固定资产原值238.1万元,净值160.8万元;行业总产值459万元,利润71万元;被市政府授予先进单位称号,荣获全国计划生育先进集体。
六、芜湖市美华服装厂
是省内服装行业中建立较早的厂家。地处长江路中段--王家巷,系集体企业。1979年后,隶属市服装鞋帽工业公司管理,是生产各种服装、晴雨衣、橡胶雨衣等综合性工厂。
该厂创业于1951年5月,原名芜湖市失业工人救济处缝纫部,地址中二街20号,职工24人,承接来料加工业务。1953年1月改为芜湖市工人服装厂,厂址新芜路58号,职工66人,承接加工各种棉衣、单衣和制服,有资金0.7万元。当年产值11.45万元,利润0.95万元。
1955年5月,市百货公司服装加工厂并入。次年3月在新芜路公园巷购置砖瓦结构平房1座,面积355.64平方米,首次拥有生产厂房。
1958年11月和市第一缝纫生产合作社合并,定名芜湖市美华服装厂。1959年批量投产“白玉”牌各式男女衬衫,始向苏联、西德等国家出口。至此,由单纯门市加工转为以批量生产为主。当年产值613.8万元,利润82.2万元,销售收人为100.95万元。1961年5月第五缝纫生产合作社和第三制鞋生产合作社并入,生产能力增加1倍。
1966年改名人民被服厂。1968年亏损3.94万元。1969年试制橡胶雨衣成功。于1974年5月增添人民橡胶厂厂名。
1979年10月恢复美华被服厂厂名,同时恢复服装出口,当年出口服装2.76万件,创汇41.4万元(人民币)。1980年荣获市政府“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成绩优异”的嘉奖令。1985年5月更名为芜湖市美华服装厂,并继续保留人民橡胶厂厂名。
到1985年,全厂下设11个科室、5个车间、1个门市商场;职工558人,其中行政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77人;占地面积15432平方米,建筑面积8413平方米;固定资产原值172.21万元,净值89.22万元;年产值1200.32万元,利润34.12万元,上缴税金71.9万元;年产各种服装33.74万件(包括雨衣),其中出口15.3万件,产品销往亚洲、欧洲、美洲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
1979年至1985年服装出口82.21万件,创汇1233.15万元。建厂以来为国家提供积累729万元,是投资186万元的4倍。
七、芜湖市工农鞋厂
位于人民路1号,集体企业,属市服装鞋帽工业公司管辖,是省内较大的综合性制鞋企业。
该厂前身是1950年8月由8名家庭妇女自行组织的城中妇女制鞋生产小组,生产场地设在罗家闸4号,原料靠每人从自家带些破布糊壳制底,自筹资金购买鞋面布,生产工具是锥子、鎯头和剪子,全靠手工操作,主要产品是布鞋、棉鞋,日产20余双,年产值3000元。
1954年该小组与长街妇女制鞋小组合并,划归市手工业局领导。1955年6月更名为第二制鞋生产合作社,社址中山路127号,社员198人,年产值41.52万元,利润1.18万元。
1960年自制拉线头机、纳鞋底机等6台专业设备,并将缝纫机的脚踏改为电动,代替了手工纳鞋底、拉线用嘴啃、缝纫靠脚踏等传统作法,半机械化程度由1958年的25%提高到73%。产品有布底、塑底、胎底,并开始生产军用布鞋和出口童鞋。当年产值147.2万元,利润26.43万元,布鞋质量被评为全省第一名。
1966年12月由社转厂,定名为芜湖市工农鞋厂,厂址为下长街47号和54号,厂房面积1965.11平方米,其中租赁1820.11平方米,职工252人,当年产值91.72万元,利润2.65万元。后受“文化大革命”影响,1968年产值为73.2万元,1969年利润为1.4万元,1975年始有好转。
1980年筹建新厂房迁至现址,基建总投资73.02万元,是前29年基建总投资的2.9倍。形成年产布鞋110万双的生产能力,并建职工住宅大楼两幢,平房1幢,全厂户均面积32.16平方米。6年共上缴利税264.08万元,是前29年的1.37倍。
1985年,全厂设有8个科室、4个车间、3个门市部;职工312人,其中管理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38人;占地面积14800平方米,建筑面积11000平方米,其中职工宿舍5843平方米;固定资产原值129.2万元,净值91.15万元;年产值431.4万元,利润24.9万元,缴税23.3万元,当年获省轻工系统“先进企业”和市“创最佳经济效益”先进单位。
一轻国营企业1985年情况一览表

二轻集体企业1985年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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