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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的机关档案建设。早在解放初期,中共芜湖市委、市政府就建立了档案室,配备了专(兼)职干部。这两个档案室的建立,对于接收、征集、整理、保管旧政权档案,收集、保管革命历史档案以及1949年至1960年的各类档案,作出了贡献。
1949年底,市政府秘书处、市税务局、教育局建立了档案室,成为我市机关创建档案室的先趋。1956年,市政府部门中的科局级都开展了档案工作,其中公安、税务、粮食、商业等局,配备了专职档案员,建立了一些必要的规章制度。在芜湖解放至1960年6月这段时期,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在机关档案建设中,做了大量的工作,为人委档案科和芜湖市档案馆的建立,创造了必要的条件。
1960年6月12日,市人委档案科成立后把机关档案室的建立作为当时的首要任务,提出:(1)市直单位必须在本部门的办公室或秘书室,确定专人统一管理本部门的现行文件材料和档案材料;(2)公、检、法部门应建立档案室;(3)建立区、社、(镇)档案室;(4)各较大工厂、企业、银行、医院等单位必须建立档案室;(5)中等以上学校等部门应建立档案室。在市委、市政府办公室的大力支持下,档案科狠抓落实工作,到年底,全市共建立档案室90个,其中文书档案室64个,技术档案室18个,综合档案室8个。1962年,全市建立档案室达到139个,配备专职干部51人,兼职干部146人。1979年,全市档案室发展到343个。1980年,市档案局成立后,进一步加强组织建设,市直82个单位,除新建的6个单位外,其余76个单位全部建立档案室,档案干部由1979年的364人增加到416人。1983年,市直单位全部建立了档案室,全市有557个单位建立了档案室或档案专柜,占应建单位的99.6%,档案专(兼)职干部由1981年的416人增加到748人,两年中增加了332人,其中专职干部达到270人。1984年至1985年,市档案局认真地贯彻执行了国家档案局颁发的《机关档案工作条例》,继续完善档案工作机构。全市应建档案室的1021个单位,全部建立了档案室,档案干部也由1983年的748人增加到1249人。
此外,我市的区街档案工作也初具规模。
三十多年来,机关档案室扎扎实实地做好机关文书立卷、归档工作;收集、整理、保管和统计本机关的档案材料,开展利用工作;定期把具有长久保存价值的档案向市档案馆移交,为我市档案工作的发展做出了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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