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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1954年调整工资
1954年,在不超过改薪控制数字的原则下,自当年10月对工作人员的级别作一次调整。调整级别主要根据现任职务,结合德才情况并适当照顾资历。全市共调整行政编制人员406人,占总人数26.8%。其中地级干部8人,县级39人,区干117人,一般干部207人,勤杂35人,全市共增加42765工资分,计95365950元(旧币),占控制数99.3%,每人每月平均月工资水平已从原有的169工资分增至173.35工资分。
此外,还调整了401名企、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占总数28.65%。
二、1959年调整工资
根据中央1959年5月27日批转国家计委党组、劳动部党组《关于1958年劳动工资的基本情况和1959年劳动工资的安排意见的报告》,从1960年7月起,芜湖市开始调整企业职工和教卫体部分人员的工资。
这次调整工资除职工升级外,还有各类人员转正定级,调整工资区类别(裕溪镇二类调三类),调整部分产业工人工资标准等。88427人参加了工资调整,合计年增资1492977元,其中,工人10864人升级,年增资1383717元;其他人员3133人升级,年增资109260元。
1960年8月21日,根据省劳动局电报通知停止调资。
三、1961年调整工资
1961年调整工资只限于矿山、林区的工人及井下采伐现场的基层干部,芜湖市齐落山铁矿518人升级,人均月增资6.12元,合计月增资3172.22元。
四、1963年调整工资
1961年贯彻执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后,国民经济开始好转,特别是农业生产的恢复,为1963年调整职工工资创造了条件。
1963年调整工资的内容有:职工升级;调整工资区类别;调整过低的职工工资标准和改进计件工资、奖励制度、津贴制度等。
芜湖市职工升级情况见附表:表15单位:元/人

五、1971年调整工资
1971年11月30日,国务院发出通知,对部分低工资职工的工资进行调整。
12月,芜湖市选择光华玻璃厂、造漆厂和市人民银行作为调整试点单位。
1972年2月,芜湖市调整工资工作全面展开。全市属于这次调资范围的全民单位职工共62727人(不包括省、地区审批单位),其中批准升级的21741人,占职工总数的34.7%。在升级人员中,升一级的19059人,升两级的2682人,人均月增资6.04元,合计月增资131419元。
按“补差”办法增加工资的共3466人,占职工总数的5.5%,人均月增资1.60元。
1973年1月,芜湖市开始调整集体单位部分工人和工作人员的工资。据统计,7496人调整了工资,合计月增资70908元,月人均9.46元。
六、1977年调整工资
1977年调整工资的重点是工作多年、工资偏低的职工,升级面为40%。调整工资的条件和方法是:根据职工的政治表现、劳动态度、贡献大小和技术高低,由群众评议,经领导批准。
1977年10月15日,芜湖市召开劳动工资工作会议,部署调整工资,至1978年3月,调整工资结束。全市94845名职工中有40421人调整了工资,占职工总数的42.62%;直升的有12815人,占13.51%;合计月增资283292元,人均5.32元。
七、1978年调整工资
1978年底,芜湖市对生产、工作成绩优异,贡献较大和提职后工作表现好而工资特别低的人员进行考核升级,并对个别学习特别优良的徒工提前转正定级。按照上级规定,工资升级和提前转正定级的人数,控制在11月底固定职工和1970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计划内常年顶岗位生产的临时工总数的2%以内。
职工升级情况见附表:表16单位:元/人

1979年3月,文化部、劳动总局、民政部、财政部联合发出通知,给文艺单位增加4%升级指标,这项调资由市文化局负责办理。
八、1979年调整工资
1979年调整的重点是各行各业,各个方面劳动好、贡献大的职工,升级面为40%。
1979年9月,芜湖市成立调整工资领导小组。
据统计,全市共有40227人升级,年增资2952516元。其中:全民职工27900人升级,占1978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全民职工68430人的40.77%,升级职工在冲销附加工资和保留工资后,月人均增资6.10元,合计年增资2043372元;集体职工12327人升级,占1978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集体职工39191人的31.4%,月人均增资6.15元,合计年增资909144元。
1980年10月,调整工资结束。
九、1981年调整工资
依据国务院(1981)144号文件精神,芜湖市从1982年1月起,调整教育、卫生、体育系统的部分职工工资。
1月7日下午,市政府召开会议,部署调资工作。至8月中旬升一级工作结束。
增资情况见附表:表17单位:元/人

在升一级的基础上,芜湖市按照有关规定还给少数职工较多增加了工资。
十、1982年调整工资
根据国务院(1982)140号文件规定,芜湖市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部分工作人员进行了工资调整。列入调资范围的全民所有制单位233个,其中批准升一级工资的6792人,升两级的704人。
为适当解决部分地方轻工业、建筑材料工业和城市公用事业等单位工人工资标准过低的问题,根据省有关规定,芜湖市对市属企、事业单位执行省定八级制(含七、六、五级制)工资标准。其现行工资标准一级工的月工资标准低于30元的,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新标准从1982年8月1日起执行。
全市列入调整过低工资标准范围的有333个单位,32139人,月人均增资2.05元,合计月增资65884.95元。其中集体单位173个,21491人,合计月增资44056.55元。
另有国务院(1978)104号文件下达后的7894名退休人员调整了过低工资,其中含集体单位退休人员3789人。
十一、1983年调整工资
继1981年教育、卫生、体育三个部门的部分职工和1982年国家机关、科学文教卫生等部门工作人员调整工资之后,1983年芜湖市调整了企业职工工资。
这次调整工资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实行调整改结合的方针,把调整工资和改革工资制度结合起来,把调整工资同企业的经济效益、职工个人的劳动成果挂起钩来。职工升级后需浮动2至3年,经考核合格后方予以固定。同时,月人均增加工资超过3.50元的部分由企业自筹资金解决。实行调改结合的试点单位,改革的主要内容是简化工资标准,改善企业内部工资关系。
1983年11月29日,市政府在和平大戏院召开企业调整工资工作会议,部署调整工资工作。
列入这次调资范围的市属全民单位129个,1983年9月底固定职工66506人,其中列入调资范围的职工49458人,按规定调整工资48668人(其中缓调139人),占调资范围职工总数的98.4%;因各种原因不升级的790人,占调资范围职工总数的1.6%。在调整工资的48668人中,有1674人按政策规定较多增加工资,占调资范围职工总数3.38%。
调资后全市月实际增加工资总额35.81万元,平均级差7.11元,其中较多增加工资人员月增资2.35万元,平均级差14.04元。
在市属全民单位调整工资总数中,芜湖火柴厂为调改试点单位。该厂1983年6月底固定职工1038人,列入调资范围745人,按规定调资731人(其中缓调2人);因各种原因不调资的14人;在调资的731人中,较多增加工资的100人。调资后月实际增加工资总额7245.28元,其中改制增资1560元,较多增加工资职工增资1519元。
列入调资范围的市属集体单位147个,1983年9月底固定职工39678人,列入调资范围的职工30809人,按规定调资职工30097人(其中缓调102人),占调资范围职工总数的97.69%;因各种原因不调资的712人,占调资范围职工总数的2.31%;在调整工资的30097人中,有111人较多增加工资,占调资范围职工总数的0.36%;调资后实际月增总额21.26万元,平均级差15.32元。
1982年和1983年,芜湖市分别从上海、南京等地招聘了38名工程技术人员。市调整工资办公室对这部分中年知识分子的工资情况作了专门调查,并对其中6名有工资无级别人员的工资作了妥善处理,调动了这部分工程技术人员的积极性。
1984年7月底调整工资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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