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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顺治九年至民国三十八年(1652——1949),芜湖发生较大水、旱、蝗、雹等自然灾害48次,其中水灾35次,旱灾10次。解放前水灾最大的一次是民国二十年(1931),整个县境淹浸在数尺或丈深的洪水之中。芜湖解放后,有过1954年百年未遇的特大洪水,因防护得当,救灾措施及时,并未酿成全面灾害。1955年后,因城区筑有防水墙,郊区圩堤逐年加固,并兴修了排涝设施,至1984年只郊区曹姑洲和部分低洼处发生过7次水灾和涝灾。
解放前,有灾必有荒。当政者虽有不同程度的荒政救灾之举,但往往徒具虚表,举措不力,广大灾民多流离失所,生活无着。解放后,人民政府把救灾工作列为重要议事日程。一遇重大自然灾害,政府即组织各方面力量,广泛发动群众,把救灾工作作为突出的任务来抓,在减轻灾害损失,恢复灾区生产,保证灾民基本生活,稳定社会秩序等方面,取得了巨大的成效。
一、救灾机构
解放后三十多年来,芜湖市根据灾害情况多次设立生产救灾机构,负责生产救灾工作。
1949年9月,芜湖市第一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作出救灾与生产相结合的决议,从市到区,普遍建立以政府为中心吸收各界人民参加的修防救灾委员会,由市长江靖宇担任委员会主任,并在市政府设修防救灾办公室,作为办事机构。
1954年10月,在中共芜湖市委直接领导下,由民政、劳动、公安、银行、供销等17个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市生产救灾委员会,市委委员丁仁一任主任。委员会下设生产、供应、救济3个组,分别领导灾区生产、物资供应和灾民救济工作。各区成立相应机构、指派一名区委委员负责。
1983年7月,成立市生产救灾领导小组,下设生产救灾办公室,在市委、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领导下,由市农办、民政局承担具体工作。
1984年,救灾工作仍由市民政局管理,对内为民政局社会救济科,对外仍用生产救灾办公室的名义。二、救灾制度实施
1、国家救助
抢救安置1949年6月,洪水浸入市区,被淹面积达三分之二,受灾群众30000余人。在灾害发展过程中,市人民政府立即抽调干部深入灾区,转移安置灾民4000多人,并及时拨发大米871石(一石折合170市斤。下同),设粥厂进行急救。
1954年特大水灾期间,市、区、乡各级负责人亲临抗灾第一线直接指挥,并组织干部和积极分子1291人,出动大、小船只2211次,抢救转移灾民63951人,耕牛1400头,粮食80余万斤及大批家禽家畜等。受灾之初,对已救出转移的灾民,派人送饭、送医,前往应急。稍后,除动员就近投亲靠友和用公房安置20779人外,政府在市区周围高地搭棚安置43172人(后又加固盖草,帮助灾民安全过冬)。转移中,按行政单位,有计划有组织地集体行动,做到“灾民到哪里,干部到哪里,生活供应到哪里”。
1983年6、7月问,全市连降大雨、暴雨,出现了建国以来少见的洪水袭击,有85000多灾民被洪水围困,灾区政府迅即组织力量昼夜抢救,加之当地驻军的大力支援,灾民全部脱险。
疾病防治解放初,市区遭受水灾,灾民患病甚多,政府曾发动中西医各界送诊送药。1949年7——9月,计送诊3548人次,施药230余万元(旧币)①,其中政府医院、卫生所免费诊病1030人次,私营药界及慈善团体施诊施药2518人次。1950年7月至1951年5月,又继续免费诊病8400多入次,免费住院207人,用去金额7123万元。1954年大水期间,政府对患病灾民给予医疗减免。是年10月至12月计门诊病人5642人次,住院269人,减免医药费23000万元。1983年水灾期间,痢疾、感冒等流行病相继发生。市政府于9月份拨出专款8万元,由卫生部门组织医疗队赴重灾区巡回治疗。接着,在分配给郊、县120万元救灾款的通知中,又规定“可提取3%作为因灾引起疾病的困难补助费”,使灾民发生的疾病得到了及时治疗,有效地控制了流行性疾病的蔓延。
保护牲畜在大灾之年的救灾工作中,政府也一直注意保护牲畜。1954年特大水灾后,及时由银行发放耕畜饲养贷款,并派干部到非灾区统筹牛草;同时,又拨救灾款、物,搭盖牛棚,保护耕牛过冬。1983年洪涝灾害期间,市政府于9、10月先后下拨耕牛、种猪饲料粮、款和兑换牛草的煤炭。
发放救灾款物芜湖自1949年建市至1985年,市区共发生洪涝灾害12次,累计受灾面积为22万余亩,其中受灾万亩以上的有7次;受灾人口共有29万多人,其中2万人以上的有6次。据市民政局资料统计,37年来共支出自然灾害救济费287万元(包括因灾支出的社会救济款)。这些救灾款用于灾区的口粮救济、燃料救济、衣被救济、修房补助、医疗防疫和抢救安置等。国家拨发的救灾物品主要有粮、煤、布、棉、盐、煤油、建材等。凡救灾物资一律按平价供应,优先办理运输。对灾区口粮安排,粮食部门根据“先吃自己的,后吃集体的”和“何时缺粮,何时救济”的原则办理。供应标准保证每人每日8市两贸易粮。少数烈军属、单身汉,可以吃到1市斤左右。有条件时,在春耕季节,对男女劳力还
① 1955年3月发行新人民币,同时收回旧人民币,旧币一万元兑换新币一元。篇中1955年以前的金额皆为旧币。可增加劳动补助粮。
灾歉减免建国初期,先后执行过歉收5成、7成以上给予免征当年农业税的规定。后又按歉收2成以下不减,歉收6成以上免征,歉收2成到6成的,视歉收程度给予相应减征的规定。这种办法一直沿用至今。
2、生产自救
政府在救灾工作中,一面做好救灾款物的发放,一面组织灾民用多种形式进行生产自救。其主要内容有:
抢种补种帮助灾区恢复生产,依靠生产解决灾害造成的生活困难。1949年夏季水灾后,市人民政府把“恢复生产救济灾民”列入主要施政工作之一。并派干部深入灾区,组织群众对受灾农作物进行抢救、补种和改种,还及时拨出部分经费帮助灾民购买种子,800多亩被淹田地全部抢种了蔬菜和旱粮作物。1954年特大水灾后,本着“退一块种一块,退一分种一分”的精神,全市抽调大批干部组成7个工作组分片领导灾民抢耕抢种,至12月底共抢种43333亩,占水退、排出面积52883亩的81.9%。另开荒种菜2000余亩,不但供应市场需要,同时也解决了灾民食用。
举办副业每逢灾后在帮助恢复农业生产的同时,还根据“因地制宜,就地取材”的原则,广泛开展各种副业生产,尽量使灾区群众增加收入,增强抗灾渡荒能力。1954年大水后,全市组织灾民开展捕鱼、采石、碎矿、运输、烧窑、做工、糊火柴盆等10多种副业生产,参加者达1万余人,10——12月共收入20余亿元,可以维持41577入1个月的生活。1983年水灾,全市共组织42834人参加工副业生产,8至11月就收入484万余元。
以工代赈以工代赈来救济灾民,全市在解放后曾实行过三年,并收到一定效果。1949年大水,是年冬,政府除进行救济外,还采用以工代赈办法修堤复圩,累计拨发工资粮22万市斤,完成11万土方,维持了2万多灾民3个月的生活。1950年春冬两季又先后组织15000灾民参加市政建设和修筑公路,发工资粮27万余市斤。1952年春,再次组织2000人参加飞机场修建工程。1953年后,以工代赈不再施行。遇有灾情,除拨发救济款物外,主要是组织灾民进行抢种补种和开展副业生产。
3、各方支援
群众互助1949年夏季水灾,全市倒塌房屋570余户,经政府动员,群众接纳安置灾民近三分之一。秋后,遭国民党空军3次袭击,受灾88户,附近群众又接纳20多户。随后,政府一面对灾民进行救济,一面发动群众互助支援。很多群众以柴、米、菜、用品等进行互济,旧历年间还给灾民送去糯米团子、豆腐干、粉丝等过年食品。1954年特大洪水时,市委在部署抢救转移安置灾民工作中,提出“轻灾区支援重灾区,有船户帮助无船户,有劳力的帮助无劳力的”。强调发扬“亲帮亲、邻帮邻”精神。在这次大水中,经群众帮助抢救出的灾民达2000余户,占抢救转移总户数12%;由亲友接纳安置3617户,占需要安置总数21.5%。1983年涝灾,全市轻灾区和非灾区及亲友帮助重灾民修房用工达16.2万多个,有的还以木材、毛竹、砖、瓦、石块等进行支援。
社会捐献1949年6月,市政府机关及驻军,首先掀起“节约救灾”的热潮,全体干部、勤杂人员和部队指战员每人每天节约2两米。在政府的号召下,全市开展“一两米、一件衣”的捐献运动。这次募捐,共捐得人民币8373万元(旧币),米面106000余市斤,衣物14000件。1983年水灾后,市委、市政府发出关于“开展捐献活动,支援灾区人民”的号召,全市各界立即掀起捐献热潮,共捐献人民币86万元,粮票117万市斤,衣物16万多件(各县捐献数字还未统计在内)。
4、救灾款使用改革
1984年,按有关规定精神,在全市范围内由点到面推行“无偿救济与无息有偿扶持相结合”、“保障生活与扶持生产相结合”的救灾款使用改革。
分类使用将国家发放的救灾款分为无偿救济与无息有偿救济两类。无偿救济的对象是:无依无靠、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五保户(孤老、孤残、孤幼等);家庭无主要劳力、无经济来源、无法维持基本生活的严重困难户(寡妇、幼子、主要劳力重病、久病、残废、痴呆等);因灾造成重大损失、家庭生活非常困难、在两三年内确难恢复元气的特殊困难户(农田淹光、房屋倒光、财产毁光的“三光户”;主要劳力因灾死亡或重伤致残等)。无息有偿的救济对象是:因灾发生困难,一时无力维持基本生活,但经过扶持生产自救,在下季或明年收成后有偿还能力的户。
无息有偿救济款的偿还期限为1——2年。回收款由当地建立救灾扶贫基金,集资备荒。据市民政局当年在两个村进行救灾款发放试点的结果,两村救灾款的发放面分别为90%、39.2%,总人口91.7%、40.9%。其中无偿救济对象占总户数62.1%、5.2%,总人口66.7%、3.3%,总金额84.5%、22.7%;有偿救济对象占总户数27.8%、33.9%,总人口25%、37.6%,总金额15.4%、77.3%。
扶持重点在保障灾区救济对象基本生活的前提下,市政府于1985年初决定抽出10万元救灾款,重点扶持2个连灾贫困乡。当年12月又拨款40.5万元,扶持5个重灾乡。据年底统计,首批扶持的2个乡,共扶持11个村,211户,540人,扶持生产项目48个,其中养殖业42个、加工业2个、建筑材料业2个、运输业2个。这些项目中,单户扶持35个,联户9个,兴办集体企业4个。用扶持款生产的产值达81万元,获利13万元。当年收回扶持款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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