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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函件
清光绪二十七年凤阳设立邮政局,办理平、挂信函和明信片业务。后又陆续增办印刷品、贸易契约以及邮件回执等。1949年,函件资费不统一,从1950年2月1日起执行全国统一的邮资标准,平信寄往外埠1件人民币8分,本埠一件人民币4分,后来陆续调价,目前函件包括信函、明信片、印刷品、盲人读物4种,按照寄递范围分为本埠、国内、国际三种,利用飞机运送的为航空邮件。到1985年底,全县办理函件收寄业务的局、所23处,代售处27处,设置信箱60处,全县平均每11641人有1处函件服务机构。1985年函件业务量达到135.45万件,函件业务收入8.29万元,分别比1950年增长11倍和7.8倍,全县平均每人交寄函件2.33件。
二、包件
凤阳设立邮政局后不久即开办包件收寄业务。民国时期,中华邮政办理普通和快递两种包件业务。1950年恢复收寄包件业务,邮局限收15公斤以下的包裹。以后又开始收寄快递小包和保价包裹。1967年7月1日起包件起重计费单位由500克改为100克。快递小包限重500克,按普通包件资费增加50%收取邮资,按信函程序处理,并按地址投递。
截至1985年,全县办理包件收寄业务的自办局、所共16处,代办所5处。包件资费标准按1950年邮电部统一规定收取。
三、汇兑
光绪二十七年凤阳设邮局(亦称军汇局)为邻县最早,不久即开办汇兑业务。当时汇款限于设有邮局的地方,每张汇票限额10元,但一次汇出张数不限。汇费为每元2分。民国时期,中华邮政继续办理汇兑业务,但是各种业务工作包括汇兑及帐务均由局长亲自办理。
解放战争时期曾一度停办。1950年恢复汇兑业务。汇票分固定面值的定额汇票和普通汇票两种。不论汇款金额大小,每笔汇费一律2角。1953年邮局与银行分工,个人汇款由邮局办理,每张汇票最高限额300元,单位汇款由银行办理。
1981年1月1日起,汇费按金额的1%计收,但每笔汇费最低收费为人民币一角。1982年每张汇票限额改为最高汇款人民币5000元。
建国后,汇兑业务量逐渐上升,出口汇票到1965年达到31700张,比1950年增长11倍,1967年下降到19700张,1968年得到恢复,1972年又开始下降,直到1979年以前,每年都徘徊在2万多张,1980年起稳步上升,1985年突破4万张。为保证汇兑工作质量,县局设有汇兑会计、汇兑检查员。
四、机要
抗日战争与解放战争时期,定凤怀县委设有交通站,有站长、收发、班长及交通员等若干人,下设三个交通班,负责秘密传送党的文件、书信、报纸、书籍等。传递路线有:1、县政府(在曹店乡岱庄村)至地委(定远县藕塘)。路线经定远县的靠山集、永康镇东、朱家湾、早庙、张桥、老人仓、大桥、藕塘。以后地委在朱家湾设立交通中心站,凤阳到地委的路线止于朱家湾,朱家湾到藕塘一段由中心站负责。2、县政府至各区政府。3、县政府至凤定嘉县驻凤四区的燃灯寺一带。4、县政府至四师,经长淮卫、五河。
凤定嘉县有:1、县政府至二师,经定远县岱山、嘉山县管店,夜间过津浦铁路,到来安半塔。2、县政府至四师,从凤阳红心、嘉山的明光越过津浦铁路和淮河北上。3、县政府至各区政府。
建国后交通站属县委直接领导,负责投送党政军各部门机密文件。1957年7月1日根据国务院通知,县邮电局接办机要通信工作,配备专门人员负责收寄、接发和投递(在临淮关与火车邮路交换。合肥到蚌埠自办汽车开通后,改在凤阳与汽车邮路交换。)县团级以上的党政军机关的机密文件。这是一项政策性亏损性业务,每年收入不过数百元。
五、报刊发行
建国前,凤阳邮局不办理报刊发行业务,县内只有私人销售。1950年,实行邮发合一,报纸全部交给邮局发行。1952年杂志也交邮局发行。邮发合一使报刊发行可以充分利用邮政运输,加快了传递速度。府城人民能看到当日的《安徽日报》。
1952年报刊交邮局发行之后,当年发行份数为84000份。1985年发行7945438份,比1952年增长94倍。
六、邮路
凤阳县邮路在建局之初,均为早班邮路,早期通往蚌埠的邮路也属凤阳管辖,邮运人员背负肩挑徒步行走。津浦铁路建成后,全县进出口邮件绝大多数用火车运送,临淮关成为凤阳的转口局。
建国前夕,凤阳邮路中断。建国初期,全县除府城到临淮关邮路外,府城到长淮卫、刘府、殷涧、总铺等地也辟有兼代投递的邮路,与各代办所交换邮件。后来武店、门台子也相继成立支局代替了原来的代办所。邮路长度与农村投递路线各个时期有分有合,到1985年全县邮路单程长度共209公里,农村投递的里程为1637公里,全为自行车班。
1949年,淮南铁路与津浦铁路修复通车,临淮关、板桥、小溪河、刘府、武店支局先后与火车邮路交换邮件。截至1985年底,仍没有变动。
1956年合肥到蚌埠汽车邮路开通。县局大部分进出口邮件,开始与邮车交换。同时总铺支局也与这班邮车交换。
1976年这条邮路改为自办,由蚌埠局派押。县局改在局大门口交换邮件。总铺、门台子也与邮车交换邮件。全县8个支局中有7个分别与火车、汽车干线邮路交换邮件,减少了经转环节,加快邮件传递速度。
七、投递
投递分市内和农村投递两种。
建国前,全县只在府城及临淮关两地直接投递。农村邮件均由商店或邮政代办所捎转。
建国后,府城、临淮关邮局专人投递本地邮件,每日一班。农村邮件开始由县人民政府交通站负责代送到各区、乡政府捎转。不久,即由邮局自行投递到各区乡,同时与代办所交换邮件。当时均为步班。多为隔日班,少数为逐日班。1952年全县农村投递长度单程为666公里,贯通了全部乡镇。1957年增加到1177公里。投递范围扩大到部分学校、村庄。1963年至1984年全县农村投递单程基本稳定在1200公里至1300公里之间。
1985年起,农村投递实行改革,引进承包责任制。农村投递工作均由邮局自编力量承担,人员、工资、工具、费用均由邮局全数支付。实行承包的,承包人则按承包投递路线收定报刊流转额的10%领取劳动报酬。承包人多为乡政府安排,少数由乡办邮电所承包。
农村投递自1954年配备第一批自行车开始,到1970年全县实现自行车化。1985年,城市投递县局共分3段,投递范围由府城内逐步扩大到第一山、城山、府城东门外一带。临淮关有两个段,其它支局、所各一段,每日投一班。农村投递路线全县共50条1964公里,其中兼代投递的邮路23条901公里。全县区乡镇已全部通邮,并均为逐日班。行政村通邮的335个,占总数的93.06%,其中逐日班335个。其它单位及生产队也有部分通邮。未通邮的则由社会力量捎转。
八、集邮
凤阳县邮电局开展集邮业务较晚,“文化大革命”前,不少集邮爱好者保存多年的邮票,有的竟当“四旧”销毁。1982年县邮电局在营业厅内开设售票专柜,出售特种邮票、纪念邮票、集邮品等。
若干年度邮政出口业务情况表
表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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