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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小岗队首创
1、穷则思变
小岗生产队,合作化前共有34户、175人、90个劳力,30犋耕畜、1100亩土地。平均每年产粮9万公斤,好的年成可达10万多公斤,人均产粮500多公斤。每年都出售给国家2至2.5万公斤粮食。多数农户“温饱有余”,即使劳、畜力弱的生产困难户,广种薄收也能维持生活,全村无人外流乞讨。
1955年夏季,小岗全村仅有6户办了几个月的临时互助组没有办过初级社。这年年底,农业合作化高潮时,办社工作组来到小岗,采取行政手段迫使他们在1956年午季后全部入了顾庙高级社。入社第一年,全队收了8.25万公斤粮食,人均300公斤口粮,留下种子,其余2万多公斤都出售给国家。这是小岗生产队合作化以来第一次,也是此后23年里唯一的一次向国家做的贡献。
高级社在生产上全社统一指挥,分配上全社统一核算,管理上采取“三包一奖”制,开始出现干活大呼隆、分配一拉平的现象。而地多人少单产低的小岗村,入社第一年粮食产量就没有达到社里规定的指标,“三包”没有完成,“一奖”自然没有,分配减少,受到社领导批评。1955年以前,小岗人均年收入80元左右(折新币,相当于当时富裕中农水平),平均每个劳动日0.65元,而1956年年终分配时,小岗每个劳动日仅有0.45元,人均年收入仅55.50元,农民的经济收入减少了,对集体生产的信心有所动摇。这年冬天,小岗队死掉17头耕牛,幸亏第二年国家又发下5头耕牛,才勉强维持生产。1957年午季后,不少社员对高级社不满,要求退社。这时,反右风刮到小岗,进行“两条道路大辩论”,批判了要求退社的社员。退社风潮虽然被压下去,但社员的生产积极性一落千丈,秋季水稻几乎无收。这一年全队粮食总产量由1956年的8.25万公斤下降到3万多公斤。小岗队第一次吃了国家的回销粮,用了救济款,第一次有人外流讨饭。
在小岗群众对高级社强烈不满的情况下,1958年又大办人民公社,小岗队被迫跨进了小溪河卫星人民公社。这个社方圆近30公里,相当于现在的七八个乡。在“政社合一”的“大跃进”年代里,生产上瞎指挥更加厉害,小岗队被划为杂粮区,插秧季节全村劳力和耕畜全部调到10公里外的水稻区干活,秧插完后公社又不组织力量帮助杂粮区生产,经过反复折腾,小岗队出现了“饿、病、逃、荒、死”等情况,生产力受到严重破坏,小岗队的耕地大片荒芜。到秋后小岗队食堂里粮食已吃光,开始吃“小秋收”和供应的豆饼了。从1960年春天起小岗队食堂时办时停,有一次竟有3个月未开伙。能跑的人都出外谋生,得了浮肿病不能跑的都躺在“公房”里,靠“小秋收”度日。1962年夏,小岗队只剩下10户、39人,一犋半牛和100多亩可耕地。
1962年秋,社员搞了包产到户“责任田”,种上小麦后,省里批判为“复辟田”,硬要改正“责任田”。1963年,社员怕收割时拢“大摊”,未等小麦成熟,便抢的抢、偷的偷。结果下种1200公斤小麦,队里只收482.5公斤,午季每人分了0.75公斤小麦,剩下的450公斤硬留作种子。从此小岗队就流传出“种20(市斤),收18(市斤),不用镰刀用手拔,要问亩产是多少,一个小孩提回家”。“文化大革命”期间,小岗队受到了更大的摧残。县、区、公社和大队有38人次到这里搞过工作队、宣传队,每年最少1人,最多时18人。1974年,公社下决心要改变小岗队的落后面貌。公社书记挂帅,人保组长坐阵指挥,一行18人进驻小岗(当时小岗队是19户)。一个负责人在开动员会时说:“你们小岗再走资本主义道路不行了,今天我们要左手牵着你们的鼻子,右手拿着无产阶级的鞭子,非把你们赶到社会主义道路上不可!”18人兴师动众地“赶了一年”,结果小岗队粮食产量在1973年1.7万公斤很低的基础上又下降到1.45万公斤。
小岗队只有一户下中农,其余全是贫雇农,在阶级关系上没有对立。然而多年来特别是“文化大革命”期间,这里年年搞运动,天天讲斗争。生产队干部“走马灯”似的轮换,秋收后,“算盘响,换队长”已成为这里的规律。全队17个男劳力,有15人先后当过队长、副队长,20户人家户户都当过干部。斗来斗去,人心斗散了,土地斗荒了,粮食斗少了,社员斗穷了,集体斗空了。队里的集体财产仅有3间破草房、一犋半牛、半张耙、一张半犁,已穷得无法进行生产了。“文化大革命”10年间,每年生产粮食1至1.5万公斤,到1976年,全队人均年收入只有22元,人均口粮50多公斤。户户有外流,个个讨过饭,大姑娘出门没衣穿,小伙子全是光棍汉。小岗村成了远近闻名的穷困队、光棍村、讨饭村。但是,政府没有忘记经济尚未翻身的小岗农民,每年国家都要给5至8个月的供应粮。从高级社以来,国家给这个队贷款15632.28元,无偿投资2425元;从1966年至1978年13年156个月份中,吃国家供应粮的有87个月,共吃供应粮达11.4万公斤,占这13年全队粮食总产的65%,占集体分配口粮总数79%;还用掉国家生救、社救款1.5万元;国家供应各类种子3.25万公斤;给买耕牛10头,队里的犁、耙等农具件件都是国家给钱买的。这真是“农民种田,国家给钱,缺吃少穿,政府支援”。有些老农既感激又愧疚地说:“这么多年幸亏政府救济,我们当农民的生产不出粮食心中有愧,得想个多打粮食的办法。”
2、包干到户
1978年10月,严俊昌、严宏昌、严立学分别当选为小岗队队长、副队长、会计,3人组成新的队领导班子。由于特大旱灾,粮食歉收,虽是秋收秋种大忙季节,却有不少农户准备外流。队干部考虑,不解决社员的吃饭问题,有愧于长期挨饿的父老乡亲,当务之急是让大家吃饱肚子,留住劳力、种好小麦,明年才不至于挨饿。小岗队20户、115人,人多矛盾多,为利于生产,只好瞒着公社先暗自分为2个组,哪组干好哪组吃。但分开不久,仍有矛盾,又分成4个作业组,还是不行,因上工早迟、工分多少、分工不合理等产生新的矛盾。3人商讨认为,分大不如分小,11月8日,将4个组分为8个组。这样一分,多数成为“父子组”、“兄弟组”等,基本上是“被窝里划拳不掺外手”。组分小后,提高了劳动积极性。劳力不足的,老人孩子一齐出工,没有牛犁田,就用人拉犁,没有犁,就用钉耙刨,各组很快就完成秋种任务。可好景不长,小组内兄弟之间、妯娌之间、邻里之间又产生新的矛盾,无休无止地“穷争饿吵”,严重影响生产。
11月24日夜晚,在村西头严立华家队干部召集全队户主开会。20户到了18户,即严宏昌、严俊昌、严立学、严国品、关有江、关有申、严家琪、严付昌、严学昌、韩国云、关有章、严家芝、关庭珠、严立坤、严立华、严立富、严美昌、严金昌,而关友德、严国昌2户主在江西讨饭未归。会议的议题是:大家讨论往后生产怎么干?会一开始,社员七嘴八舌议论纷纷。有位老农说:“50年代初期,土地分到各家各户,生产干得热火朝天,交公粮、卖余粮争先恐后,家家丰衣足食,什么矛盾也没有,现在还不如像50年代那样,分田单干。”“对,分田单干!”会场上一片欢腾的赞同声。也有人说:“分田到户好是好,但政府不允许,干部不敢干,要是上面知道了可不得了,带头的干部轻的挂牌子游斗,重的坐牢、关死也难说,‘肉吃千口,罪落一人’”。当时队干部也怕,但是,被贫穷逼得实在无路可走了,就这样干一年试试看吧,为让乡亲们有碗饭吃,坐牢也值得。队长严俊昌站起来说:“既然大家都想单干,我们当干部的也不装孬。”主持会议的副队长严宏昌也站起来说:“我们队要想分田到户干,必须订个协定。”经过大家长时间讨论,当场作出三项规定:
一、我们分田到户后,午秋二季每户所收的头场粮食,要先把国家征购和集体提留交齐,谁也不准装孬种。
二、我们是明组暗户,不准任何人向上面和外人讲。谁讲就是与全村人为敌。
三、如果队干部因为分田到户而坐牢,他家的农活由全队社员包下来,还要把小孩养到18岁。

会上,当大包干到户协议书写好后,大家赌咒发誓,表示绝不反悔。接着一个个在合同书上捺上指印或盖私章,关友德、严国昌也由其子侄代捺了手印(原件收藏在中国革命博物馆,藏品号为GB54563)。
会议结束后,连夜分牲畜、农具、量土地,全队517亩土地,孬好搭配按人头包到户;10头耕牛折价后两户1头,到早晨就全部分好了。
小岗队“包干到户”的事,很快被公社发觉了,公社领导几次劝他们拢回组里干,均无效。公社负责人便在队干部会上批评了小岗队,并宣布:小岗队包干到户如不并起来,化肥、贷款、种子一律不给。
小岗社员知道公社负责人的意见后,坚决不拢,不给贷款自己想办法;不给化肥,用农家肥代替;不给牛草,到外面去借。可是不给种子,市场买不到,外队也借不到,只好再去求公社。
1979年4月15日,陈庭元到梨园公社检查工作时,公社干部把小岗队“包干到户”的情况作了汇报。陈庭元和公社干部立即赶到小岗。听了队领导班子的汇报,看到田里长势喜人的庄稼和社员特别高涨的劳动热情,陈庭元便对公社干部说:“他们已经穷‘灰’掉了,还能搞什么资本主义,最多也莫过想多收点粮食,解决吃饭问题,已经分开了,庄稼是各家种各家的,再并在一起也不好算帐,就让他们干一年试试,也许这办法能起作用。全县3000多个生产队,这一个队就是搞资本主义,也无关大局,反正庄稼也不会跑到哪里去,稻种就给他们吧!”小岗队的“包干到户”得以幸存下来。从1979年春到1980年春,陈庭元和县委其他负责人曾13次前往梨园、小岗,为小岗人排忧解难。
二、全县展开
1979年下半年,当“包干到户”处于萌芽阶段时,县委领导人的心情是矛盾的。一方面认为这种办法最能调动群众生产积极性,要维护群众利益,极力保护这一新生事物;另一方面认为此事非同小可,又心有余悸,不得不采取一些措施加以限制,派工作队下乡,要求二户一组的一定要合并。强调在农村体制的问题上不搞自主权,不准单干。其实,县委和区社干部对“包干到户”只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虽然进行了多次制止,只是口头严厉实际松。因此“包干到户”仍在发展,8月份全县有202户,到12月份,就发展到7160户,占全县总农户9.65万户的7.5%。
为了比较鉴别各种生产责任制,根据地委指示,县委在认真总结“大包干到组”的同时,于12月中旬派县委政策研究室的吴庭美前往小岗调查,写出了一篇在中国农村改革过程中具有重要历史意义的调查报告,即《一剂必不可少的补药——凤阳县梨园公社小岗生产队“包干到户”的调查》(该件收藏在中国革命博物馆)。1980年1月1日,陈庭元到合肥参加全省农业会议时,将这份7000余字的调查报告交给了万里。万里“象读小说那样,一口气连看了两遍”,被发生在小岗队的事情感动了。同年1月24日,万里在王郁昭、陈庭元的陪同下,专程前往小岗检查工作。他们挨门逐户地询问了各种情况,并当场肯定了小岗的做法和首创精神。小岗队“包干到户”得到万里支持的消息迅速传遍凤阳,不少社队搞起了“明组暗户”。2月底,中共十一届五中全会通过了为刘少奇平反的决议,凤阳农民高兴地说:“刘少奇平反了,责任田能搞了!”。“‘包干到户’就是好,干部群众都想搞,迟搞的吃亏,早搞的讨巧”。“包干到户”发展更加迅速。到4月份,“包干到户”的农户占全县总农户25%以上。“包干到户”成了人心所向、大势所趋。干部群众都说:“大包干,是正路,到户才能稳得住;只要能干三、五年,社员家家都能富,国家还要盖仓库”。
这时,正值春耕大生产,在这关键时刻,县委依然以“不公开”的方式支持“包干到户”的推行。3、4月份,县委领导人深入到东三区(总铺区、小溪河区、板桥区)的每个公社、大队,支持那里的负责人推行“包干到户”。他们对当地的区社书记说:“木已成舟了,‘包干到户’已无法阻挡了,即使不准社员干,他们还要搞‘明组暗户’、‘瞒上不瞒下’,现在春耕生产季节已到,再折腾下去,生产就要受到影响。与其跟在群众后面让其自发地搞,不如因势利导,走在群众前面去领导这一新生事物。”3月18日,陈庭元和县委副书记徐万里到板桥区,要区委制定一个“包干到户”的管理办法。4月25日,板桥区委在县委政策研究室的协助下,制定了中共板桥区委《关于农业生产实行“包产到户”责任制的几点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生产资料问题、包产问题、集体企业事业的经营问题和职权及报酬问题等作了规定。板桥区委的《意见》制定后,4月28日,县委即在供内部交流的《情况反映》第九期中全文登载,并加了编者按语:“鉴于其他区社也有少数生产队实行包产到户的情况,此后,西四区(武店、刘府、大庙、门台)的社员搞“包干到户”的日益增多。意见同时印发给其他区委,供参考。”这是县委第一次以文字的形式,公开支持“包干到户”的推行。
“包干到户”在凤阳广泛推行不久,1980年9月27日,中共中央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几个问题的通知》,同意边远地区和贫困落后地区,可以“包产到户”,也可以“包干到户”。凤阳的“包干到户”终于得到了党中央的肯定。县内一些实行“一组四定”、“联产计酬”和“包干到组”的社队,纷纷改成了“包干到户”。到1980年底,“包干到户”占了全县农村生产队的80%。1982年下半年,县内只有最后一个蒋庄大队,在群众强烈要求下,也实行了“包干到户”。至此,凤阳农村全部实行了包干到户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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