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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卫生 (一)食品卫生 50年代初期,本县食品卫生工作是由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负责管理。1956年,县卫生防疫站成立后,配备专职食品卫生医生。对饮食服务业要求有防蝇防尘设备,从业人员带口罩,穿工作服。1959年县人委会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堂卫生工作的通知》,加强对饮食服务业卫生的管理。
1959—1961年,三年自然灾害,群众饥不择食,全县食物中毒不断发生。仅1961年元月16—27日的12天,发生食物中毒4起,中毒59人,死亡7人。1962—1966年,食品卫生工作重点是贯彻 《食品卫生五四制》和《定远县有关行业卫生管理暂行规则(草案)》,抓好餐具消毒,对饮服行业人员进行体检,经常进行卫生监督,县直及定城镇饮服行业每周进行一次食品卫生检查。1969年,与爱卫会协作,对定、炉两镇及6个区所在地食品行业进行卫生大检查,共查224家,其中停业整顿24家,并受到通报批评。
“文革”时期,卫生组织瘫痪,卫生工作无人过问。
1982年11月,国务院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1984年,县政府成立了食品卫 生领导小组,县防疫站卫生股增设食品卫生组,配备6名具有大中专文化程度的食品卫生监督员。各区镇乡卫生院的防疫医生配合县防疫站做好食品卫生管理工作。全县各区、镇乡及大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共配备食品卫生检查员59人。利用各种形式,组织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领导和职工学习《食品卫生法》,至1990年,共举办学习班56期,参加学习人员4014人次,同时印发《食品卫生法》单行本3000份,《食品卫生法规选编》4000份,《食品卫生简报》38期,发放食品卫生挂图4种1500张。对各食品生产和经营单位及个体户做好“卫生许可证”的发放,对卫生条件符合要求的准许领取“卫生许可证”,准予开业;否则,不发“卫生许可证”,不准开业。至1990年全县国营、集体单位770户,累计发放“卫生许可证”3507张,发证率为82.9%;1497户个体累计发放“卫生许可证”1508张,发证率为75.8%。对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体检率定城在98%以上,区、乡在70%以上。对符合健康要求的发放《健康证》,没有《健康证》的不准从事食品生产和经营。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经常性卫生检查,共组织45次大规模食品卫生检查,1427个单位受检。对好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差的单位依法严肃处理,被警告并限期改进的有142户次,罚款62次,合计金额3073元,责令追回违禁食品847斤,没收销毁违禁食品18146斤(瓶)。
(二)劳动卫生
1973年,县卫生防疫站配备了劳动卫生医生,购置了粉尘采样器、流量计、万分之一分析天平等尘毒监测仪器。自当年起,对水泥、磷肥、化肥、汽车修理、农机等43个厂进行辐、尘、铅、苯、汞、锰、一氧化碳、硫化氢、氯化氢、氨、氟化氢、氯和辐射热进行测定。1989年统计,全县生产尘、毒工厂共46个,工人3622人,其中接触粉尘102人,铅45人,苯10人,高温237人,噪音276人,氯乙烯42人,氯39人,氨54人,一氧化碳56人,其他1909人。1973—1990年,共测定各种有害作业点707个(次),其中符合国家标准有204点,占28.85%。与此同时,对工厂的劳动卫生进行调查,1983年给46个工厂建立健全劳动卫生档案,做到一厂一卡。每年卫生防疫部门配合劳动、工会等有关单位开展一次劳动安全生产大检查。卫生部门根据监督、监测结果,及时向有关工厂劳动卫生提出改进意见。具体的劳动保护措施见第二十二章第一节劳动保护。
(三)学校卫生
1950年10月,定远中学建立医务室,配有专职校医1人。1980年全县49所中学和建设小学确定了兼职保健教师。同年春,县防疫站卫生组确定一名公共卫生医生,专职抓全县学校卫生工作,先后购置了身高坐高计、人体磅秤、照度计、验光盘、肺活量计等,并于1980年和1983年分别举办了学校卫生、视力调查培训班,参加培训人员122人。1980—1990年对93所中小学幼儿园的44938名学生进行了健康检查。(详见表)。
若干年份定远县学生健康检查统计表

1980~1987年定远县中小学视力调查统计表

定远县中、小学常见病一览表

近视眼采用药水(YSH、夏天无、维生素K等)和雾视法等多种方法治疗,总有效率89.74%。假性近视784名,治疗率66.24%。1982—1985年,城西乡中、小学学生服用左旋咪唑、驱虫糖片进行集体驱虫,每学期一次,连续6次收到良好效果。学生蛔虫、钩虫、鞭虫粪检阳性率由1982年的59.2%、24%、12.5%下降到2.8%、6.4%和1.6%。1990年对全县447所中小学69719名学生用丙硫咪唑进行集体驱虫。

(四)饮水卫生
本县群众以饮用井水为主,三和、藕塘、池河、青洛等部分沿河地区吃河水,少数地区吃塘水。1963年5月调查,定城有水井255口。1984年8月调查,49个乡(镇)共有水井6784口,饮井水人数574004人,占94.8%;饮河水85处,8880人,占1.5%;缺水262处,缺水人数22404人,占3.7%。1976年8月、1980年7月至1981年12月、1985年7月,先后对城西、炉桥21个乡(镇)59口水井、6条河流、6个水库、4个自来水点进行水质卫生检验。结果表明,各类型水源受生物性污染较严重,细菌总数、大肠杆菌群均超过国家水质标准。定城井水受地下石膏矿层影响,硬度平均达731.2毫克/毫升,超过国家标准2.9倍。1988年8月,首次召开全县自来水卫生管理会议,加强自来水监测。每年对全县自来水厂进行1~2次水质全分析,保证自来水质量。
(五)爱国卫生运动
1951年,县成立卫生防疫委员会,各区、乡相应成立组织。针对战后遗留下来的城乡不卫生和多种传染病流行的状况,动员全民卫生大扫除,清除城镇建筑和居民生活垃圾,清理阴沟,整理马路,改造厕所,修建水井,填平洼地,粉刷墙壁。各厂矿、街道、机关、学校、商店、饭店等单位都制定卫生公约、卫生制度。
1952年7月,县卫生防疫委员会改称定远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简称爱卫会)。广泛开展以除“四害”(蚊蝇、蚤虱、蟑螂、老鼠)、讲卫生为主题的爱国卫生运动,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全县上下掀起爱国卫生活动高潮。据不完全统计,全县共捕鼠582000只,灭蚊蝇2332810只,灭蚤虱6628000只,挖蝇蛹129公斤,清除垃圾612170吨,填平大小污水坑12367个,修下水道10570条,改进厕所718个,评出卫生先进单位555个。同时要求人人长期做到“四勤”(勤洗澡、勤换衣、勤理发、勤剪指甲)、“三不”(不随地吐痰、不随地大小便、不乱抛污物)、“二灭”(灭蚤、 灭虱)、“一捕”(捕鼠)。改变不卫生旧习惯,树立讲卫生的新风尚。
1958年,由于受“浮夸风”的影响,提出一些不切实际的口号,如全党动员、全民动手,基本消灭七害(老鼠、麻雀、苍蝇、蚊子、蟑螂、臭虫、跳蚤),向国庆十周年献礼。当年的卫生状况确有很大改观,但其实绩却被夸大。1959年,定城镇招收清道工5人,炉桥镇招收4人,每天把主要街道打扫干净。
1963年10月,全县结合积肥送肥,除害灭病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干部义务劳动清理整顿环境卫生,积肥送肥下乡,开展灭鼠竞赛。共灭鼠90万只,送肥127万担,修阴沟317条,机关单位建厕所86个,修水井1540口。部分单位把星期六下午定为干部义务劳动卫生日。
“文化大革命”期间,爱国卫生工作一度陷于瘫痪。1969年,本县率先恢复爱卫会工作。为把住“病从口入”关,防止食物中毒,狠抓1960年商业部、卫生部颁发的《食品加工、销售、饮食业卫生五四制》的贯彻落实。 1976年,县爱卫会贯彻1974年国务院指示精神,在城乡普遍开展“两管五改”(管水、管粪、改水井、改厕所、改畜圈、改炉灶、改环境)为主要内容的爱国卫生运动。1977年底统计,全县44个公社127个大队622个生产队开展了“两管五改”和新村规划,共改水井722口,厕所4415个,猪圈9452个,建沼气池124个,三格化粪池6个。 1981年,定城、炉桥两个清洁队分别改称清洁管理所,编制定城16人、炉桥5人,人权、财权、管理权归属镇领导。1983年,爱国卫生工作主要是贯彻中央关于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精神,积极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同时治理“脏、乱、差”,机关干部走上街头,打扫卫生、植树造林。定、炉两镇(包括县直机关),清除卫生死角18处,运走垃圾19000立方米,清理污水沟39条,长约2380米,植树15580棵,整修厕所78个,其中18个公共厕所彻底整修粉刷,拆除违章建筑工棚201个。定、炉两镇所驻的机关、单位、门市部、街道,签订5500份“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合同。划分责任区,建立责任制,制订卫生公约,使街道环境卫生工作规范化、经常化。当年12月,全县又掀起灭鼠活动高潮,要求做到四统一(统一布置、统一时间、统一投药、统一交鼠尾),这次活动取得较好的效果。据不完全统计,收鼠尾 15万条,鼠的密度降到2%。
1985年,为了切实加强创建文明县城建设,定城镇划分八个卫生责任区,由各主要单位具体负责,并开展评比竞赛,还加强对灭鼠保粮防病的指导。县爱卫会出简报4期,发《捕鼠百法》204本,全县老鼠密度降为1.8%。1986年元月,全县组织有关单位30人,进行爱国卫生大检查,共检查193个单位,其中40个好的单位贴上“卫生光荣”字条,131个中等的单位贴上“清洁”,22个差的单位贴上“不清洁”,并内挂“卫生不合格”大白牌,停业4个,罚款232元。同时,定城镇人民政府发出《关于严禁养犬和禁止机关干部职工养猪的通告》。同年5月,配合创建文明县城指挥部,投入治理县城“脏、乱、差”活动,制定《门前三包责任制》、《饮服业卫生挂牌制》,与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签订“门前三包”合同并挂牌5498个。对全城70家好中差饮服单位实行“红、绿、黄”三种色彩挂牌制。全城灭鼠13万只,达到国家标准密度(2%)。环卫队伍由原来的25人,增加到40人。在全地区创建文明县城评比中,与全椒县并列第二。
1987年,国务院颁发《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县政府任命5名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员,加强招待所、旅社、理发、影剧院、车站等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对达到《条例》卫生要求的单位,发给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有40家公共场所领到许可证。每年对公共场所从业人员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到1990年,已体检917人(次),查出有不宜从事公共场所疾患的工作人员,调离现工作岗位,并给予积极治疗。1990年进一步落实“门前三包”工作,旧铝牌换新搪瓷牌 ,挂新牌3500个。卫生大检查中,评出爱国卫生先进单位17个。原八大卫生责任区,调配扩划为21个公共卫生责任区。
二、防疫
(一)疫情报告与管理
1952年本县始有疫情报告,有各级卫生院(所)和联合诊所向县卫生科报告疫情。1955年卫生部颁发《传染病管理办法》,县卫生院和防疫站确定专人负责全县疫情报告。1958年省政府颁发《安徽省传染病管理细则》,全县疫情报告工作逐步走向正规化、制度化。“文革”期间,疫情报告极不正常。1977年卫生部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急性传染病管理条例》,各级医疗卫生单位确定专人报告,建立传染病登记制度,按时填报疫情报表和传染病卡。全县实行旬报制度,即每月1、11、21日为疫情旬报日。1989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正式施行,疫情报告由行政管理走上法制管理的轨道,各级卫生医疗单位进一步完善了对急性传染病的管理制度和组织措施,建立疫情报告网。本县各级医疗单位都有防疫医生,他们是法定的报告人,有专门传染病登记簿。每月分上、中、下三旬报告,重要疫情立即上报。1990年全县回报率达95.24%。
定远县历年上报急性传染病统计表

(二)预防接种与计划免疫
建国前,疫苗品种数量少,质量差,广大群众几乎得不到预防。1946年《安徽卫生》公布定远县预防接种统计:牛痘432人份,脑膜炎444人份,霍乱126人份。此外,民间“花先生”和私人医生从南京购牛痘苗在城乡种痘,每种一人收大米几升。
建国后,人民政府制定了“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重视生物制品的研究和生产,免费实行预防接种。50年代初,县卫生院和基层医务人员自带背包,深入农村为群众种牛痘,打防疫针。截止1958年底统计:全县种痘1486496人份,霍乱二联苗131752人份,鼠疫活疫苗11.5万人份,伤寒三联苗19.9万人份,白喉疫苗105663人份,百日咳疫苗15.2万人份,取得显著预防效果。1964年初,本县首次开展脊髓灰质炎糖丸疫苗的服苗工作。1968——1971年先后进行乙脑、麻疹、流脑、钩体疫苗的预防接种。1978年,卫生部下达《关于加强计划免疫工作的通知》,把卡介苗列入计划免疫工作的内容,推动了全县预防接种工作。 1973年,县防疫站在胜利、蒋集、拂晓开展计划免疫工作试点,自制“预防接种卡簿”。安徽省卫生防疫站派出2名防疫医师前来指导。1981年全县大力推广计划免疫,至1985年全县0——7周岁儿童74356人均建立了计划免疫卡。1989年全县集资4万元,购置计免冷链设备。1988年成立定远县计划免疫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1989年9月,在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的支援下,全县装备了价值20万元的冷链装备,达到县有冷链车、速冻器,区、镇有冰箱,乡(镇)有冷藏箱(后又自购冰箱),村有冷藏包,冷链复盖全县6个区55个乡镇。1988年底,提前两年实现以县为单位儿童免疫接种达到85%的目标。在省、地多次计划免疫检查中,本县名列前茅,1990年被评为省计划免疫先进单位。
(三)传染病地方病防治
1952——1990年全县累计报告法定传染病19种,共750951人次,死亡844人。按发病人数排列依次是:疟疾、流行性感冒、痢疾、麻疹、百日咳、病毒性肝炎、流脑、钩端螺旋体、伤寒、副伤寒、白喉、乙脑、脊髓灰质炎、猩红热、狂犬病、流行性出血热、斑疹伤寒、炭疽病、回归热、天花。各年代前十位传染病发病顺序见下表。
定远县1952——1990年传染病发病顺序表

1、疟疾疟疾是本县的常见病、多发病,以间日疟为主,也有恶性疟局部爆发。1952——1990年累计发病322224人,居19种传染病之首。建国前,疟疾发病率较高,据记载:民国20(1931)年以定城为中心,民国32年以界牌为中心,民国36年以杜集为中心,先后发生3次疟疾大流行,死亡者不计其数。建国后,疟疾被作为重点防治对象。1951年发疟87100人,1956年下降为52352人,下降41.2%。1959年全县发病人数降为11663人,下降86.6%。60年代初,由于自然灾害,疟防工作受影响。1963年疟疾爆发,朱马、岱山、张桥、站岗、大桥、拂晓、永宁、范岗等9个乡疟疾爆发。据查朱马乡6677人中发疟2978人,发疟率44.6%。张桥乡健康人群血检44人,疟原虫阳性达23人,带虫率56.8%。1965——1966年,地区在本县开展大面积灭疟试点,至1966年底,全县发病人数下降至7810人,发病率2.1%。“文革”期间,疟防工作无人过问,疟疾发病率回升。1975年全县对上年有疟史的病人进行根治,发病人数由1974年的7364人(发病率1.14%)下降为4509人(发病率0.7%)。1978、1979两年,全县狠抓二根治一预防(休止期根治、现疟病人根治和流行季节预治服药)。1978年春季,休止期根治率达93.29%。1979年对全县66万人进行了全民乙、伯双四日休止期根治,平均根治率达79.52%(524826/660000)。流行季节预防服药356942人,服药率60.5%。由于预防措施落实,1978年疟疾发病人数、发病率分别由1975年的4509人,下降为1820人,发病率由0.7%降为0.2%;1979年为2431人,发病率0.36%。1980年以后,由于合作医疗解体,防疫网受到破坏,加之医院实行职医计酬,医院注意抓收入,防疫人员报酬不落实,疟防工作再度受到干扰。1980年至1985年,疟疾发病人数始终波动在8000~12000左右,发病率上升至10~15%。1984年7月,七里塘乡仁巷、后圩发生恶性疟爆发,后朱湾、范岗、天河等10多个乡相继发现恶性疟,县防疫站镜检确诊36人。1986年,朱湾乡大户刘村发现恶性疟1例。为了主动搜索传染源,自1986年开始在有条件的医院开展回热病人血检疟原虫工作,1986——1990年,共血检78699张,阳性6418张,阳性率8.1%。在疟疾高发区和恶性疟地区进行二二三滞留喷洒,1986——1990年,共喷洒38个乡136村28091户,喷洒人房54182间,畜舍24846间。1990年,全县掀起疟防新高潮,当年休根220689人,根治率92.1%,全县疟疾发病率下降为0.19%,成为建国以来最低的一年,受到省卫生厅通报表扬。
2、头癣病本县属头癣病低度流行区。1958年全县第一次进行头癣病普查,查出头癣病患者22420人,患病率为3.45%,因无特效药,故治疗效果甚微。1972年县防疫站组织专业队伍,对全县头癣病进行全面大规模查治,至1981年,共普查自然人群165646人,查出头癣病患者11316人,患病率为6.83%,其中黄癣9192人,占81.2 %,黑癣1890人,占16.7%,当年头癣病人全部治愈。1982年新发病例为4/10万。
3、狂犬病本县从1951年开始,对狂犬病实行防治。主要给被狂犬咬伤者注射狂犬疫苗。1954——1958年共注射狂犬疫苗417人份。1951至1959年,因狂犬病死亡14人。60年代发病3人。70年代,本县无狂犬病发生。1980年开始,本县狂犬咬伤人数激增。1981年,狂犬咬伤522人,患病12人,死亡12人。以后每年狂犬咬伤人数骤然增加,发病率增高。
县政府于1983年成立狂犬病防治领导小组,有卫生、公安、农业、兽医站、防疫站领导人员组成,组织防治人员深入农村,普及狂犬病防治知识,对家犬实行登记管理。县防疫站增设狂犬病门诊。县防疫人员对注射方法实行改进,将原来5针1个月注完,改为一天一针,5天注完。对咬伤严重者,先注射血清,后接种7~10天疫苗,缩短了周期,提高了疫苗的使用效果。县防疫站和兽医站对家犬采取免疫注射,使狂犬病发病率得到控制。1981——1990年,共注射狂犬疫苗13680人份。
1981—1990年定远县狂犬病情况统计表

4、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简称流脑)流脑发病率在不同年份差异较大。50年代呈散在发病。1962年发病152人,死17人。1962年以后有几次大流行:1963年,606人发病,死82人;1967年,3369人发病,死215人;1968年2734人发病,死84人;1977年发病1902人,死亡47人;1978年发病739人。1980年后,大量的流脑疫苗注射,使发病率大幅度下降。1981——1990年共发生流脑607人,比60年代下降91.5%。流脑防治的主要措施:一是注意卫生;二是注射流脑疫苗;三是密切接触者服药预防;四是提倡三早一就的诊治措施(早期发现、早期诊断、早期治疗、就地治疗)。
5、流行性乙型脑炎(简称乙脑)据50年代疫情报告,乙脑在本县发病率较低,至1959年共发病110人,死19人。1961、1962两年发病59人,死亡1人。1975—1977年连续三年发生乙脑流行,共发病302人,死亡5人。随后,由于大量乙脑疫苗注射,病情基本得到控制。
6、病毒性肝炎50年代没有记载。1963年本县发病率0.14%,以后逐年增加。1971—1973年肝炎流行,1971年发病1727人,发病率为0.3%;1972年发病1706人,发病率为0.2%;1973年发病1155人,发病率为0.19%。1978—1979年再次流行,发病人数为1514人,发病率为2.3%。1982年发病869人,发病率为 1.2%。卫生防疫部门采取了早期隔离病人,早期治疗,对疫源进行消毒,注射丙球蛋白,对注射针头、检验器械进行消毒等措施,使病毒 性肝炎得到了控制。1985年发病208人,发病率0.03%,较1978年下降2.27%。
7、脊髓灰质炎脊髓灰质炎在本县呈散在发生,年发病不超过50例。1965年最高只有50例。60年代初,服用小儿麻痹糖丸,发病人数逐年减少。由于服药预防不落实,时有病例发生。
8、白喉建国前,定远白喉流行面广,病死率高。据民国35年统计,白喉病死率高达58.8%。建国后,白喉仍是危害儿童健康的严重传染病之一,1958、1972、1974年,3个发病高峰年,发病人数分别为147人、100人、102人。随着白喉疫苗预防注射的普及,白喉发病率得到控制。1977——1990年14年中只发病1例(1980年)。
9、流行性出血热易发生在平原、低洼、潮湿及水利工地、民工集中的工棚内。本县主要发生在炉桥区的年家岗、能仁和八一乡。1964年,在年家岗发现首例,发病1人,后死亡。60年代,发病8例,死亡1人。70年代无病例报告。1980年发病1例。1985年后发病人数增多。1985——1990年,发病25人,其中1990年一年发病12人。防疫措施主要是防鼠、防螨、注意卫生等。
10、炭疽病1949年朱湾乡死牛1 头,引起炭疽病局部流行。1973年大桥乡吴岗村,死牛一头,由于没有及时处理,造成流行,发病14人,死亡2人。1985年5月12日,永康1头牛突然不吃料,13日死亡,参加剥牛的14人,有4人先后在3~4天发病,并培养出炭疽杆菌,确诊为炭疽病。由于及时采取病原调查,隔离病人,对疫区消毒等措施,有效地控制炭疽病的流行,发病4例全部治愈。
11、麻风病50年代初期本县是本省麻风病三个高发县之一。1954年对全县麻风病患者进行一般性了解,共查出病者186人。1956年上半年,又一次进行广泛的调查,共查出麻风病 人160人。麻风病比较集中的地方是定城镇、七里塘乡、朱湾乡,35%为家内传染,65%为家外传染,有一部分人是江南讨饭时感染的。对1959年普查出的麻风病210人,采取免费治疗,治愈6人,有显著好转的10人。1964年在范岗白云山建立了麻风病院,收治病人60名。1968年12月麻风病院被破坏,大部分麻风病人重新散入社会 。1972年3月,在韭山重新建立麻风医院。1982年、1986年对全县治愈病人进行复查追访,全县累计登记247例,共做病理报告20份,查菌60人,有现症24人(多菌型22人,少菌型2人)。1987年底,对全县29例(多菌型24例、少菌型5例)现症麻风病人全部采用联合国推荐的多种有效杀菌药物(利福平、氯苯吩嗪、氨苯砜)联合化疗,多菌型联疗2年,少菌型联疗半年。至1990年底,累计登记264人,其中男性212人,女性52人;多菌型107人,少菌型157人,分布在全县45个乡镇,死亡56人,外迁13人,治愈188人,现症病人7例。年患病率从1971年的16/10万,下降到1990年的0.4/10万,年发病率由1971年0.89/10万,下降到1990年的0.38/10万。患病率和发病率已达到国家卫生部规定的“基本消灭麻风病”的指标。
12、地方性氟病(简称地氟)和地方性甲状腺肿(简称地甲)80年代前对地氟病全县从未作过调 查。1985年3月,县防疫站地方病防治人员在全县开展了地氟的调查,共调查8~15岁在校学生45083人,查出氟斑牙患者12909人,患病率为28.6%。对全县160个村庄和乡镇机关做了206份水氟调查,查出2个氟病区。年家岗乡跃英张村小崔队,氟斑牙患病率为82.%;能仁乡朱程村何慕队,氟斑牙患病率为85.8%。对地氟病调查同时,又进行了地甲病的调查,全县共查出地甲病人1279人,其中病理性肿大282人,肿大率为2.8%。对26个点做41份水碘分析,查出一个地甲病的轻度病区,永宁乡德胜村患病率为12.67%。并对病区做了流行病学调查,其中包括水碘、尿碘及地理环境调查(其中碘平均水平为16.75微克/克肌)。调查结果表明,地甲病在本县有散在流行的趋势,病区呈灶点型分布。1987年,对南门李生产队用碘油丸进行全民普治,服药11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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