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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民团体
(一)农会
民国17年(1928年)臧陈、凉亭、靠山、枸桔梨王、西卅店等地农民,在共产党组织的发动下,成立了农民自治会、帮工队和穷人队等农民组织,开展借粮、抗债、抗租斗争。民国20年8月,中共定远县委在吴圩地区的山人刘召开全体党员、团员、赤卫队、农协会员大会,宣布成立红军司令部,举行农民武装暴动,号称万人红军。民国31年夏季,共产党员陈新然在定合交界的造甲店成立了由30余人参加的农会组织。
(二)农民抗敌协会
民27年(1938年)底,全县各乡村先后均成立了农民抗敌协会组织。民国29年5月1日,在定城召开全县农民抗敌协会代表大会,成立定远县农民抗敌协会。陈克奇任理事长。新四军江北指挥部政治部主任邓子恢、县长魏文伯向大会分别作了报告。
县农抗会成立后,在中共党组织的领导下,积极开展减租减息斗争,帮助缺少劳动力的军工烈属代耕代种。农抗会动员群众参军,并经常组织农民为战士做军鞋,慰劳新四军。同时,还组织农抗会员打更放哨,维护社会治安,组织担架队,为抗日民主根据地做了大量工作。
(三)农民代表大会
建国后,建立健全农民组织,在原来农民抗敌协会的基础上,成立了农民代表大会(简称农代会)。农代会代表农民的利益,行使土地改革的权利,同时参加镇压反革命和抗美援朝等重大政治运动。1951年2月,全县各区先后召开了区农代会,参加会议的代表约2300余人,会议讨论生产自救、征粮、土地改革等问题。1951年4月,县召开县农民代表大会,会议通过了“全县农民反对美帝武装日本的爱国公约”,“关于开展春耕大生产运动为当前压倒一切的中心任务,争取丰收的决议案”,“关于镇压反革命分子及复辟地主的决议案”,“关于巩固与扩大农会,开展四查的决议案”,“关于按政策办事,解决土改中的悬案的决议案”等。1951年9月,县再次召开农民代表大会,全县一百多个乡共有265名代表参加了会议,其中贫农83人,雇农7人,中农73人,其他代表102名。会议通过了“关于秋收秋种和秋收秋种后的生产决议”、“关于贯彻增产计划按期缴付献款的决议”、“关于开展爱国售棉和储棉运动的决议”、“关于集资兴修农田水利的决议”、“关于踊跃缴纳爱国公粮与付还各种农贷的决议”;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规定,确定农民协会是农村中改革土地制度的合法执行机关。并确定,土改前农村中富农不得参加农民协会;土改后富农要求入会的,经乡农民大会或乡农民代表大会通过后,可以参加农会。会议规定,乡农会组织由9至11人组成,最多不得超过15人(每村均要有人参加),农会成员要通过农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至1951年底,全县123个乡,753个村均建立了农会组织,会员发展到68179人。
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农民协会及农民代表大会停止活动。
(四)贫下中农协会
1964年,在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县成立了“贫下中农协会”(简称“贫协”)。主要任务是清理阶级队伍,检举揭发“四不清”干部。“文化大革命”初期停止活动。随后,由贫下中农代表大会取代。贫下中农代表大会(简称“贫代会”)。主要是组织贫下中农宣传队进驻机关学校,开展“四管一教”(管学校、管商店、管合作医疗、管财务帐目,对知识青年进行再教育)工作。1969年7月,县成立了“工代会”、“农代表”、“红代会”,要求贫宣队要登上农村斗、批、改政治舞台。并以贫下中农代表、民兵代表、革命干部代表为主,在370个生产大队、4025个生产小队成立革命委员会和革命领导小组。1973年8月,县召开了贫下中农代表大会,到会的500名代表,选举产生了由49人组织的定远县贫下中农协会第三届委员会和由19人组成的常务委员会,刘善昌任主任委员,刘长海、王永才、计明月、张继红、沈海娇任副主任委员。会议重申了贫下中农宣传队要进一步做好“四管一教”工作。1982年,贫代会及贫协会撤销。
二、工人团体
建国前,定远以农业为主,工业薄弱。40年代有了手工业,工人开始建立工会组织。建国后,随着工业企业的发展,工会组织逐步发展壮大。
(一)工人抗敌协会
民国29年(1940年),在农抗组织活动的影响下,木、瓦、铁、理发、卷烟、雇工等行业工人纷纷要求成立工会组织。在党的领导下,在藕塘小学召开第一次工人大会,正式宣布工人抗敌协会组织成立,推选夏仲才任理事长,工人抗敌协会积极组织武装,开展对敌斗争。民国30年以蔡传胜为首组织的一百多人工人武装,积极开展抗日活动。民国35年,新四军北撤,工会组织转入地下活动。
(二)工人联合会
1949~1950年,定城以搬运、建筑、店员等工人为主体建立了工人联合会基层组织,由工人张玉和任主任。紧接着,县委又派刘青山任县工会主任,雷长亮任副主任。当时,有基层工会组织15个,工会会员456人。工人联合会的主要任务是积极投入恢复国民经济和社会治安工作。1950年10月,工会组织职工向政府捐献飞机大炮款10908700元(旧币,下同),积极支援抗美援朝。1951年,炉桥镇、县教育工会正式配备专职干部,工会组织逐步发展到36个,会员达1661人。1952年先后在专卖、花纱、供销社、卫生、农水等行业建立基层工会组织,兴办职工业余学校两所,工人业余剧团两个。这一时期,工会组织积极参加反偷税、漏税、反贪污等活动。为国家增产总值达331,670,000元,节约开支5,910,038,000元。
1954年,兴办工人俱乐部,在洪水灾害之年,组织一千多名工人到炉桥地区投入抗洪排涝战斗,筑堤470米,抢救粮食600万公斤和大量物资。
1958年,县工会与县委工交部合并办公,工会归工交部代管。组织工人开展以技术革新为中心的增产节约劳动竞赛活动,为国家和企业创造大量财富,涌现出456个先进集体和865个先进个人。1961年,县工会改由县委组织部代管。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工会组织瘫痪。
1969年12月,县工会召开第四次代表大会。会后,建立了工人宣传队,先后派遣一批工宣队进驻学校、医院等上层建筑领域进行整党和开展教育卫生革命。
1973年6月,县工会召开第五次代表大会,选出由冯建淮任主任,许昌桂、范建国、徐培荣、岳素梅任副主任及11名常委组成县的总工会领导班子,恢复了工会组织的正常活动。
1979年2月,县工会召开第六次代表大会,根据全总“九大”和省总“七大”精神,确定新时期工人运动的任务和工会工作方针。组织职工开展以提高经济效益为内容的劳动竞赛,至1985年全县出现厂级以上的先进生产者2000多人次,先进集体200多个。工会组织也逐步发展壮大,至1985年,全县有基层工会组织197个,工会会员达10876人。
1985年4月22—23日,县工会召开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马树义为主席,许克楠、王朝清为副主席。1985年底,李德平任工会主席。
1985年10月16日,县工会召开了第八次会员代表大会,出席这次会议的会员代表158人,大会选出23人组成的县工会第八届委员会。随即举行八届一次委员会会议,无记名投票选举了许承信为县工会主席、汪玉兰为县工会副主席,同时,选举产生了九名常委和三人组成的经费审查委员会。
1986年和1987年间,县工会在广大职工中广泛开展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教育,同时根据工运任务和企业的经济承包责任制,开展了以提高经济效益为内容的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并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开展整顿基层工会,建设“职工之家”活动。抓基层,打基础,增强基层工会活力。在各系统中,普遍进行“整组建家”验收,通过整顿,涌现了大批先进单位,1986年表彰先进“职工之家”25个,“职工之友”46名。
1988年,工会系统评选出席省政府表彰的省级劳动模范4人。
1989年,北京发生政治动乱和反革命暴乱期间,县工会连续召开了两次常委会和一次全委扩大会议,及时传达了上级有关动乱期间工会系统应注意的事项,并不断深入到基层,了解掌握工人的动向,及时正确引导,为稳定全县的政治安定起了重要作用。11月份,县委召开了全县工会工作会议,各部、室、委、办、局和企业的党政工主要负责人共300多人参加会议。根据江泽民总书记在全国工会工作会议上的指示精神,县工会在全县职工中,大力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艰苦奋斗的教育活动。在全县工会系统,认真地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善党对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的领导的通知》,大大推进了本县工会工作,评选表彰了先进集体28个,先进个人44名,评选地区级劳模14名。 1990年,县工会紧紧围绕治理整顿,深化改革,维护社会安定团结,教育职工发挥主人翁作用,为推进本县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地发展,做了大量工作。
定远县若干年份工会基层组织和会员人数统计表

三、妇女团体
(一)妇女抗敌协会
民国28年(1939年)4月,新四军四支队第八团驻定远县后,派出民运工作组在各乡村帮助组织妇女抗敌协会和妇女抗敌小组,发动妇女开展抗日救国、减租减息和妇女解放活动。
斗争中,妇女抗敌协会成员不断发展,至民国29年(1940年)会员发展到2,974人,成立了“定远县妇女抗敌协会”,肖成文任理事长。民国31年(1942年),津浦路西妇女抗敌协会成立,周建南任理事长,杨哲伦任秘书。各区乡配有妇女干部。至民国34年(1945年),会员发展到7,676人。妇女抗敌协会在组织妇女发展生产、支援前线、抗日救国以及解放战争中,都发挥了重大作用,涌现出一大批英雄模范人物,有的成为值得人们学习纪念的革命烈士。严涧乡妇女陈姚氏,为了保护党的组织和干部,面对敌人的屠刀,视死如归,在严涧乡小陈庄的田野里壮烈牺牲。
定远县女烈士简明登记表

(二)妇女联合会
1949年3月,全国第一次妇女代表大会决定成立“中华全国民主妇女联合会”。定远县成立了“定远县民主妇女联合会”简称“定远县民主妇联”。各区设“妇联分会”,乡设妇联组织。
1950年3月9日,定远县第一届妇女代表大会在定城召开,出席代表198人。大会选举王延为主任。大会主要内容:(1)布置当前妇女工作的总方针、总任务;(2)讨论如何贯彻当前的方针、任务;(3)成立定远县民主妇女委员会。
1956年10月15日至18日,定远县第二届妇女代表大会在定城召开,出席代表351人,大会选 举汪政为主任,汪新华等5人为副主任,委员23人。
在社会主义改造时期 ,全县各级妇联组织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妇女第一次代表大会决议精神,发动和组织妇女积极参加土地改革、抗美援朝、反匪反霸、镇压反革命、贯彻《婚姻法》和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等运动,积极开展生产自救,组织广大妇女群众参加工、农业生产。
1957年9月,全国第三次妇女代表大会,改“中华全国民主妇女联合会”为“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定远县民主妇女联合会”随之改称为“定远县妇女联合会”,简称“定远县妇联”。
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妇女组织积极响应全国妇女第三次代表大会号召,认真执行勤俭建国、勤俭持家方针,积极参加社会主义建设。在劳动中开展了比、学、赶、帮、超和争当“红旗手”、“巧姑娘”活动,大力发展妇女儿童福利和保健事业。
1964年3月25日至30日,定远县第三届妇女代表大会在定城召开,出席代表416人。大会选举刘家乐为主任,王淑英为副主任。
“文化大革命”时期,妇联组织在排除各种干扰的情况下,认真贯彻《婚姻法》,查处迫害虐待妇女的案件,提倡新事新办、晚婚晚育和计划生育,反对大要彩礼、铺张浪费,组织托儿组织以及开展妇幼保健等方面工作。
1973年5月27日至29日,定远县第四届妇女代表大会在定城召开,出席代表817人,大会选举蔡新莲为主任,周恒英、刘祖英、邱建华为副主任,委员47人。
1978年12月5日至8日,定远县第五届妇女代表大会在定城召开,出席代表610人,大会选举蔡新莲为主任,汪玉兰为副主任,常委11人。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全党工作重点的转移,妇女工作进入新的历史时期。各级妇女组织坚决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培养儿童健康成长,充分发挥妇女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作用,发动和帮助妇女发展商品生产。
据1990年统计,定城镇有1000余户居民经营22余种商业项目,经营人员1274人,其中妇女434人,进入镇办工厂的妇女680人;至年底,全县妇女参加学文化、学技术、比成绩、比贡献的“双学双比”活动的达6461人,全县妇女各类专业户3728户,在“双学双比”中达标的有189户,获省表彰的“双学双比”女能手3名。
兴办托幼组织。至1986年底,全县共兴办托儿所、幼儿园(含学前班)196所,收托幼儿童6800名,基本上解决了县直、乡镇机关干部、职工的孩子入托难问题。在农村,则组织多种形式的农忙托儿组。
1988年11月12日至14日,定远县第六届妇女代表大会在定城召开,出席代表298名,大会选举陈淑敏为主任,青树森为副主任,选举常委11人,委员29人。
积极开展“五好”家庭、“三八”红旗手评选活动。1979—1990年,全县共表彰“五好”家庭1.4万余户。蒋集乡张岗村原是个远近闻名的赌棍村,通过开展“五好”家庭活动,改变了面貌,成为全乡有名的文明村。与此同时,在妇女中广泛开展了“三八”红旗手评比活动,1979~1990年,全县共评出“三八”红旗手3000余名,其中县级470名,全国和省级32名。
认真宣传《婚姻法》、《继承法》等法律知识,积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热情接待、认真查处来信来访。据不完全统计,1981—1990年,全县各级妇联共受理信访3220件,解放受害妇女1740人,办结率达100%。
积极开展“四自”教育。1983年全国第五次妇代会向全国妇女提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要求,全县各级妇联组织积极响应,以多种形式对妇女开展“四自”教育,各条战线涌现出一大批妇女“四自”优秀人才,如永康镇种粮大户王元霞、卜店乡种粮大户张廷云,兴隆乡水利建设工程中的孙长云,分别于1989年、1990年被授予省级“女能手”;县医院汪昭美、乡镇企业贸易公司陈克华等8人分别被授予省“三八”红旗手称号。陈克华还荣获爱祖国、比贡献“三八”奖章,1990年又被评为全省乡镇企业系统能手。
1985年,县妇联创办了《妇运简报》,截止1990年底,出刊84期,印发1.5万余份,讴歌了本县各条战线妇女先进人物,宣传了科学育儿、家庭教育知识,收到了良好效果。
1987~1990年,发行省妇联创办的《恋爱、婚姻、家庭》杂志15130份,计90780册,连续3年被评为全省发行工作第1、2名。
1988年,成立了定远县妇女人才信息交流中心,吸收县、区及机关各口女干部计24名为信息员,信息中心收集各类妇女人才1100余名,其中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88人。并建立了妇女人才库,先后向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推荐妇女人才40余人。同年,又成立了女厂长、经理联谊会,由正副女厂长、经理15人组成,定期开展活动,并且推荐陈克华等俩人参加了1989年全国首届女企业家经营成果博览会。
1989年,县妇联响应省妇联号召,首次开展纪念世界母亲节(每年5月的第2个星期天)活动,至1990年连续两年分别表彰了98名“好妈妈”。并且,开展了“我爱妈妈”演讲比赛和有奖征文,定城职工小学教师凌永华等6人分别获得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
1990年春,成立了中老年妇女健身协会。会员始有20多人,后增加到40余名。全县参加健身活动妇女日益增多。同年,建立了28个妇女活动室。
至1990年底,全县有副科级以上女领导干部17人,其中包括县人大副主任、县妇联主任陈淑敏,县政协副主席袁亚男、马树芝。妇女在区、镇、乡任书记1人,任副书记4人,任乡长1人,任副镇(乡)长11人。
“三八红旗手”简表

“五好家庭”简表

四、青少年团体
(一)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民国8年(1919年),在北京和全国各地爆发的“五四”运动的影响和推动下,定远青年学生开始觉醒,迅速掀起了反帝反封建的斗争。当年,定远第一高等小学、黄公祠女子小学、炉桥第三小学、池河小学等1,500余名师生举行了历时7天的示威游行、演讲和抵制日货活动。为社会主义青年团(共产主义青年团前身)的创建,提供了思想基础和骨干力量。
民国17年(1928年)5月,南京金陵大学学生、团市委委员李模中到家乡界牌集组织成立定远县第一个社会主义青年团(共产主义青年团前身)团支部,李模中任团支部书记。
民国19年(1930年)夏,南京晓庄师范学生到界牌集一带成立社会主义青年团区委、配合南京团市委准备秋收暴动。
民国20年(1931年)4月,青年教师蔡仁九在定远第一国立高级小学、青年教师周炎坤在定远私立丽泽小学开始从事发展社会主义青年团活动。不久,蔡仁九在定远第一国立高级小学吸收了忽寿延、李纳、穆道元、耿风光等加入社会主义青年团,成立了团的组织。周炎坤在私立丽泽小学发展了李振体、陈世新、张云飞、李正坤、裴春祥、王志祥等加入了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建立了团的组织。不久,张云飞在定城东门大街发展王泽民、吕新如、谢登文入团,建立了东门团支部,王泽民任支部书记。同年,周炎坤在定城南门成立了一个团支部。李正坤在城北大街发展杨聚伍、葛义高入团,成立了一个团支部。在团组织得到较大发展的情况下,定城成立了团区委,周炎坤、李振华两人主持团区委工作,并开展了革命宣传活动。
民国23年(1934年),革命处于低潮,定城团组织与上级失去了联系,蔡仁九被解雇,在南京向国民党中央党部自首,蔡炳兴被派到定远了解团组织情况。4月,蔡炳兴带领南京宪兵到定远搜捕青年团员,王志祥、裴春祥、张居正等15人先后被捕。定城团组织遭到严重破坏。
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定远的团员、青年在党的领导下,纷纷成立了“青抗团”等组织,积极参军参战,捐款捐粮,开展敌后抗日斗争和支援前方作战等活动。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共定远县委根据党中央建团指示,建立了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以下简称新青团)定远县工作委员会。炉桥、池河、藕塘等区成立了团区工委。全县共建立县级以下团委会11个,57个团支部,当年接收新团员1039人。
1953年4月7日至11日,定远县新青团在定城召开了第一次团员代表大会,号召全县青年团员积极投入发展生产和恢复国民经济、开展劳动竞赛和技术革命实践中去。
1956年5月1~4日,定远县新青团第二次代表大会在定城召开。当年全县发展新团员8021名,占前7年总数的79.6%。各区乡普遍建立了团的基层组织。
1957年5月,新民主主义青年团改名为共产主义青年团(以下简称共青团)。
1958年3月18日,共青团定远县第三次代表大会在定城召开。冬季,共青团组织4300多名青年突击队员,分头参加8个水库、300多个塘坝的水利兴修。拂晓人民公社共青团组织发动团员、青年绿化山地1000多亩,受到团中央的奖励。
1959年,12月20日,共青团定远县第四次代表大会在定城召开。
1963年5月20日,共青团定远县第五次代表大会在定城召开。会后,全县广大团员、青年在积肥运肥、植树造林、兴修水利等党的中心工作中发挥了模范带头作用。
1965年4月9日,团县委举办了学习毛泽东著作学习班,并号召全县团员、青年努力学习毛泽东著作。
1967年初,“文化大革命”进入高潮,团组织活动中断。
1972年重新组建团县委,成立了界牌等30个团委及273个基层团支部,团员总数发展到5089人。
1977年,团县委对基层团组织进行了整顿,基层团委发展到51个,团支部发展到571个,团员发展到12372人。
1982年8月3~5日,共青团定远县第八次代表大会在定城召开。会后,团县委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二大会议精神,认真做了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
1985年,团县委在青年、团员中开展普法教育,这年发展7923名新团员。1985年底,全县共有76个基层团委,10个团总支,941个团支部,23762名团员。
1986年,团县委响应上级“工作到支部,全团抓落实”的号召,以“建设四化为中心,全面活跃团的工作”为指导思想,以“建功立业,育四有新人”为主题,开展团的工作,全县团干齐心协力,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开展基层团组织互相竞赛活动,配齐十二个乡的团干;全年共发展新团员18701名;加强团干部的业务培训工作,各乡团委对农村团支书的培训达295次,培训团干1745人次;各地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789名优秀团员作为培养入党对象,其中,被列为建党对象的431人,被批准入党的264人;积极开展围绕经济建设,立足本职工作,坚守岗位,争当“七五”建功者活动,全县共举办实用技术短期培训班150多次,培训17900多人,全县涌现青年致富专业户5615户,助耕包产小组1931个,为群众做好事9000多件;加强和改进团的思想政治工作,全县各地组织英模报告会143场,参加各种学习的青少年达12,600多人,建青年之家457个。
1987年2月,共青团定远县第九次代表大会在定城隆重召开。3月6日团县委号召全县团员青年开展植树造林“突击月”活动。7月份,本县发生了洪涝灾害,团县委向全县团组织发出通知,动员全县团员青年立即行动,积极投入防汛抗洪斗争。
1988年,共青团的工作紧紧围绕发展生产力这一中心,抓住实用技术培训,建立团的活动经费基地,发展开发性农业,开展食用菌小开发竞赛活动。4月上旬,团县委和县直机关等团委负责人到天长县参观了仁和乡的团办经济实体。7月份,团县委又在张桥区召开了经营自助现场会。年底,全县已有团办经济实体43个。8月20日,团县委和县科协联合选送了7名团员青年到省生物研究所进行7天的食用菌生产技术学习。9月12日,团县委又与科协举办了30多名青年参加的定远县食用菌生产技术培训班。9月下旬,团县委举办了“定远县第二届青年歌手大奖赛”。该年,在全县实行了团员证制度。完全中学、县直机关、企业、事业等团组织还举行了颁证仪式。
1989年,团县委在组织工作上,完成颁发团员证工作并对全县颁发团员证工作进行了检查验收。围绕开发性农业,继续创办经济实体,开展经营自助活动,加强了团干队伍建设,增强了基层活力。全县一类支部达到50%以上,三类支部下降到10%以下。
1990年3月,开展了“学雷锋周”活动。5月,团县委举办了弘扬雷锋精神座谈会,来自全县20余名学雷锋先进个人和集体在会上介绍了学雷锋事迹和体会。上半年,团县委在全县开展迎亚运会捐款活动中,团员、青年共捐人民币9030元。4月,团县委组织定远中学等学校团干10余人赴马鞍山市考察中学团队工作,考察归来,纷纷行动起来,成立中学生团校,举办艺术节。
是年冬,团县委结合团员教育和评议活动,组织全县广大团员青年积极参加水利冬修,成立青年突击队469个,参加冬修的团员青年10.9万人,完成土石方120万方。并为公路绿化带翻土,累计长达300公里,打树穴9000个。
定远县共青团组织概况表

青年团领导人更迭表

(二)少年先锋队
在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时期,定城、藕塘、大桥、吴圩、朱湾等小学,建立少年儿童团。儿童团员为革命站岗放哨,张贴革命标语。1950年,各乡中心小学普遍建立少年儿童队。1953年9月,团中央将中国少年儿童队改名为中国少年先锋队(简称“少先队”)。1956年,全县共有412个学校建立少先队,队员达27,406名。配备辅导员535名。少先队组织分设大队、中队、小队,大队和中队各有一名辅导员。少先队员佩带三角形红领巾,队干部增佩不同标志的臂章,辅导员增佩红袖章。大队每学期活动二三次;中队两周活动1次;小队每周活动1次。少先队日活动的内容主要是对少年儿童进行革命理想、“五爱”(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护公共财物)、拾金不昧、尊老爱幼等教育,组织游戏、唱歌、跳舞、讲革命故事和参加采树种、植树、除“四害”、拾粮食、美化环境等公益劳动。
1963年3月,毛泽东主席发出“向雷锋同志学习”的号召,在共青团组织和教育行政组织领导下,全县少先队组织,立即掀起向雷锋学习的热潮。少先队员纷纷走上街头、公共场所或在学校、村庄,争做好人好事,涌现大批优秀队员和先进少先队组织。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少先队组织被“红小兵”组织取代,直到1978年10月,少先队组织才得以恢复。
1979年6月1日,团县委和教育部门联合举行隆重的庆祝少年儿童节活动。为了活跃少年暑假生活,7月3日,团县委和教育部门共同举办少先队营火晚会。
1981年,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少先队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做了大量好人好事。
1988年,县团委为少先队组织聘请了33名大队辅导员。“六一”儿童节期间,评比表彰了10名优秀少先队辅导员。是年,在少先队中开展了“创造杯”竞赛活动。
1989年3月,在全县少年中开展了“维护公德,友爱互助”活动。4月,各中学开展“争当皖东未来建设者”实践教育活动。9月,在全县范围开展“我爱祖国,我爱红领巾”活动月的活动。当年,试行了《中国少年先锋队教育纲要》。
附:中国三民主义青年团
民国34年(1945年)三民主义青年团安徽支团定远分团团部主任是徐孝荣、书记是董永霖。当年3月19日,安徽支团部筹备处派吴铎代表皖支团部到定远组织宣誓,本年度第一期入团宣誓的有29人。入团宣誓后,对新入团的团员进行组织训练。
民国35年(1946年)5月26日至10月10日,有214人宣誓入团,团员总数334人。本年度,定远分团部组织138名新团员进行组织纪律训练。
民国36年(1947年)2月,杨占国任定远县分团部主任。9月28日,有122人宣誓入团。9月30日,又有255人宣誓入团,其中,青洛区团队8人,杜集区122人。10月20日,64人宣誓入团。本年度共发展新团员441名,累计有团员775人。
民国37年(1948年)3月,三青团同国民党合并,其组织不复存在。
五、工商团体
(一)工商业联合会
机构本县经1950年5月至1953年6月的筹备,在改造旧商会的基础上,成立了县工商业联合会组织。
1953年7月,县工商业联合会(简称县工商联)首届会员代表会议在定城召开,选出工商联第一届委员会,并决定成立基层组织:炉桥分会、池河办事处及张桥、藕塘、三和、天长、仓镇、朱湾、朱巷等工商小组。1957年6月,增加西卅店、永康两个工商小组,会员人数达2,100人。
1966年“文化大革命”初期,县工商业联合会停止活动。
1987年12月,召开县工商界第六届会员代表大会,重新成立“定远县工商业联合会”;同时,成立定城镇、炉桥镇两个分会和定城区、炉桥区、吴圩区、张桥区、池河区、藕塘区六个区办事处和57个乡级工商小组。
1990年10月,成立了“安徽省定远县商会”组织,同县工商业联合会合署办公。
组织活动1953年,对资本主义工商业采取改造方针,提出利用、限制、改造政策。即利用其有利于国计民生的积极一面,限制其不利于国计民生的消极一面,逐步改造成为社会主义的工商业。在实践中,对大型企业采取公私合营,对中小型企业采取加工订货、统购包销,对小商小贩采取合作化和经销、代销形式。党的这个方针政策,受到本县工商界的欢迎,表示要做到“积极经营,争取利用,爱国守法,接受限制,努力学习,欢迎改造”。1953年后,县工商界先后合营的有:定城浴池、炉桥浴池、张永生独资布店、裕民烟厂、搬运站、前进印刷厂、祥丰机米厂。大多数小商小贩组织联营,部分小商小贩成为经销、代销。
1955年夏,本县工商业棉布、百货、山货主要行业要求组织起来走合作化道路。1956年2月,工商业户纷纷自愿申请,要求组织起来走合作化道路,过渡为集体性质的门市部、商店、饭店等。全县组织合作商店103个。定城棉布、百货、山货、屠宰和部分饮食业过渡为供销门市部,有成员145人,部分成为代销。20%工商业户左右根据其经营特点保留自负盈亏的经营方式。县工商业联合会带领工商业者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引导私营工商业者搞好生产经营;代表私营工商业者的合法权益,组织推动工商业者提高认识,贯彻共同纲领,和妇联配合做好工商界家属教育工作,积极投入增产节约运动,参加劳动锻炼,巩固发展店外生产,开展城乡物资交流,评议税收,安排就业,协调劳资关系;参与市场管理,打击投机倒把行为;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开展劳动竞赛;做好私营工商业登记发证工作;不断整顿、建立健全组织,调整商业 网点,积极参加各项政治运动和社会活动。
1978年以后,工商联的性质发生了变化,要求把工商联办成工商界组织的人民团体,民间的对内对外商会,是党和政府与企业间的桥梁和纽带,具有统战性、经济性和民间性。1980年,本县落实了“三小”政策,明确区别小商小贩、小手工业者、小业主为劳动者。从1987年起,县工商联开展发展新会员工作,到1990年底共发展新会员331个,其中:企业会员106个,团体会员16个(包括县个协),个体会员209个,在企业会员中,国营企业16个,占企业会员的13%;集体企业50个,占企业会员的47%;乡镇企业40个,占企业会员的38%。
几年来工商业联合会的政协委员提出的提案11件,被采纳的4件;。县工商联还义务发行宣传本县工商企业产品的《定远工商》1800余份;为会员企业提供有价值的经济信息900余条;组织工商企业参加1989年华东六省一市工商联杭州商品交易会、南京博览会和1989年滁州市地方产品展销 、看样订货会;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做好为会员、政府、社会“三服务”工作;创办县工商联和定城镇、炉桥镇分会的经济实体等。
在1989年的北京“六四”政治事件中,县工商联及时召开了有关会议,组织全县广大会员进行爱国、敬业、守法教育。企业会员炉桥染织厂于6月8日致电中央电视台,坚决拥护中共中央、国务院的英明决策和果断措施,自愿捐款1,000元,以示慰问,为社会稳定,发展经济,搞好经营作出积极的贡献。


县工商联历届主要领导人员及常、执委人员表
(二)个体劳动者协会
定远县个体劳动者协会于1983年12月29日,通过召开全县个体劳动者第一次代表大会选举成立。与会代表200名,会上选举第一届全县个体劳动者协会理事会理事;选举产生以刘岩溪为主任、贾正升为副主任等四人组成的理事会领导班子。会后,各区镇陆续都成立了个协分会。
县个体劳动者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个体劳动者协会执行全县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协会工作。理事会设立办事机构,配备3名工作人员,处理日常工作。10个个协分会有10名专职副主任与分会理事会领导成员处理日常工作。
县个体劳动者协会认真贯彻“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三自方针。各级个体协会把形势政策教育作为稳定会员思想,稳定会员队伍的一个重要环节来抓。对不同时期会员中产生的思想问题开展不同的政策教育。如北京反革命暴乱以后的一个时期,有些个体工商户听信社会上流传的谣言,怕政策变,经营中畏葸不前。县个协及时向广大个体劳动者宣传了《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党和国家关于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的方针政策》,针对性地举办形势政策学习班。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栏向社会广泛宣传“党和国家对个体经济政策长期不变”的方针。1990年底,全县个体工商户数发展到6131户,从业人员达9865人。
1983~1990年,个体工商户共认购国库券79.17万元,购买保质公债65万元,为亚运会捐款2.7万元。1990年个体工商户向国家缴纳税款461万元。
县个协把开展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工作。1983~1990年,全县各级个协共举办法制、职业道德教育学习班92次,参加学习的个体工商业者达4万多人次。1989年和1990年县个体协会组织两次大型法规知识竞赛,分别在全省各地巡回表演,并选出代表到省里参加比赛,获得第一名。
监督管理县个体协会配合工商部门管理市场,验照贴花,收取管理费;配合税务部门宣传税法,收交税款;配合工商、物价、计量、卫生等部门进行市场大检查。
多项服务县个协为了解决会员生产原料难,多次到粮食、商业、物资局等部门反映个体工商户的实际情况,并写出书面报告,为个体工商户解决了燃料、油料、食糖、面粉等生产原料,保障了个体工商户正常生产经营。其次,有的分会还出面帮助会员解决经营场地,提供经济信息,如藕塘个协分会,为活跃藕塘的花生市场,提供了大量的各地市场信息。
县个体协会把开展技术培训,作为自我服务的重要内容。1985年,县个体协会相继举办了饮食、家电修理、钟表修理、缝纫裁剪等不同类型的培训班,采取培训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和措施,提高从业人员的技术水平和业务素质,适应社会和群众的需要。
县个体协会切实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一经发现有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情况,县个体协会出面据理力争,保障个体工商户的正当权益。
社会活动县个协和各分会坚持开展以“学习雷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基本内容的社会活动,如定城镇、炉桥镇、池河、藕塘个协分会定期或不定期到福利院为孤寡老人和到军、烈属家里帮助做些力所能及的服务工作。个体协会利用节假日和“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组织个体工商户到街头开展义务服务。据统计,1983~1990年共上门义务服务达162人次;街头义务服务达15623人次。县个协为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举办了个体工商户书画展,组织文艺演出队为群众演出文艺节目,受到群众的欢迎。
1983—1990年,县个体队伍中被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授予全国先进个体劳动者光荣称号的1人,被县授予“三八”红旗手1人,受到省、地、县表彰139人。
(三)消费者协会
定远县消费者协会经县政府批准,于1988年11月21日正式成立。经过协商选举,由48人组成第一届理事会;根据《定远县消费者协会章程》规定,理事会选举出常务理事22人,选举县工商局局长范建国为会长,选举张本训(工商局副局长)、丁发荣(卫生局局长)、李彬(广播电视局局长)、刘桂芳(物价局副局长)、甄茂英(计量局副局长)5人为副会长;聘请原政协主席朱化才、原纪检会书记林业盛和县政协副主席郑福华3人为协会顾问。经会长提名,选举吴家贵为协会秘书长。消费者协会有专职工作人员2人。
县消费者协会建立后,代表广大消费者利益,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受理消费者的投诉,调查、调解消费纠纷。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质量、价格、计量等进行检查,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批评、揭露或建议行政机关处理;加强对商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向生产者反馈信息,参与有关部门的评优活动,组织评选消费者满意的商品和服务;向消费者提供咨询服务,对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提起诉讼;对涉及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查询。
1988年11月—1990年12月,县消费者协会共受理消费者各类投诉972件,其中946件得到园满解决或及时答复,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6.85万元。在受理的投诉中,既有价值千元以上的彩电、冰箱,也有几角钱的小商品。对消费者的的投诉,消费者协会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靠国家制定的法规政策,坚持以理服人、协商调解的原则,给予处理,使一大批有可能激化的消费纠纷被消灭在萌芽状态,起到稳定社会的作用。
1989—1990年间,定城居民对煤球质量差有意见。消费者协会同计量、物价部门到煤球厂,对生产煤球现场鉴定,发现水、土、煤三项比例有时不准确,遇矸石易造成顶针弯曲,达不到“三光一面”标准。该厂及时采取措施,使这一问题得到解决。消费者协会分季节对市场商品有重点地进行检查,并将检查中发现较普遍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为整顿食品生产、销售市场提供第一手资料。消费者协会先后与有关部门配合,对农业生产资料、医药、旅店、饮食等市场进行多次检查,对企业提高服务质量、改进服务态度、端正经营作风、制止非法经营起到了一定作用。
消费者协会利用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进行大张旗鼓地宣传。1990年3月15日,县消费者协会利用广播、电视、会议和设立街头投诉咨询台等形式,向广大消费者宣传党和国家制定的有关保护消费者利益方面的法规、政策及商品知识。县长张志东等县主要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走上街头参加活动,向消费者散发宣传材料。同时,消费者协会组织了国营、集体、个体工商户开展让利销售、免费服务一条街活动,为消费者免费修理家电、钟表、自行车及义务理发计1000余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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